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东方市20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文英飞(市教育局局长)副组长:柳家红(市政府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篇1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东方市20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文英飞(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柳家红(市政府教育总督学)
赵志亮(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健伟(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刘琼霞(市教育局职成室主任)
陈瑞蓉(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郑群波(市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1、协调组
组长:赵志亮
副组长:刘琼霞
组员:王云、郑天堂
负责与学校协调解决遗留问题。
2、宣传组
组长:刘健伟
副组长:陈瑞蓉
组员:张海丹、陈明群
负责招生工作的宣传。
3、督查组
组长:柳家红
副组长:郑群波
组员:符照华、吉秀真
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篇2
2017年天津市南开区小学招生入学指南
一、入学年龄 (一)入学年龄 2017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应当于5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向南开区教育局小教科提出申请。 二、报名入学时间 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各学校于5月12日开始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张贴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办理流程,家长朋友们请及时关注。 相关阅读:2017年天津南开区小学招生简章 三、入学办法 (一)本区内“人户一致” 1.入学条件: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区内,且地址完全一致。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入学办法:家长和适龄儿童在报名入学时间内,依据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具体办法见各小学张贴的招生简章) (二)本区内“人户分离” 1.入学条件: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区内,但地址不一致;或者适龄儿童的户籍在本区内,但本区内无合法固定居所。 2.入学办法:适龄儿童的家长在报名入学前先拨打南开区教育局小教科的电话27459972进行咨询,然后到指定的学校登记相关信息,再由南开区教育局在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三)跨区的“人户分离” 1.入学条件: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不在同一区内。 2.入学办法: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参见《2017年天津市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预约登记入学指南(小学)》 (五)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等情况 华侨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入学可咨询南开区教育局小教科,咨询电话为27459972;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可咨询南开区教育局办公室,咨询电话为27459979。 (六)残疾儿童入学 符合招生政策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天津市聋人学校 地址:河北区正义道嵩山里 电话:24575518—8030、8033 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号 电话:88252812、88250883 天津市南开区育智学校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宜宾道宜宾东里3号 电话:23694109 (七)民办学校 本区民办学校为南开区东方小学、南开区博瀚小学、天津市南开翔宇学校、天津市翔宇国际学校、天津南开日新国际学校。具体招生办法见学校5月12日公开的招生简章。
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篇3
小学入学以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就近入学。也就是说,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一同具有实际居住地的户籍就可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篇4
一、招生对象
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3月31日出生的且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条件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与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户主的变更时间、户籍迁入年限、房产证办理年限统计日均为20__年4月30日)
1、适龄儿童户口在学校所属招生地块内(属产权房),户主及产权人为其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产权与户籍迁入年限均满1年及以上。
2、适龄儿童户口在学校所属招生地块内(属产权房),户主及产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均满三年及以上的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不满三年,适龄儿童的户籍为报出生至今。
3、适龄儿童户口在学校所属招生地块内(属使用权的公有房屋),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父母,且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的户籍均为报出生,并至今未曾变更过的;房屋所有权人(租赁户名)为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父母。
符合以上三种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实行对口入学;如不符合以上三种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区统筹安排入学。
(学校每年都会根据当年的招生预测适当调整当年的招生限定条件,具体的政策会在当年学校的招生公告中进行告知。)
三、招生范围
仙霞路:577弄、579弄
茅台路:575弄-----665弄(单)、600弄
安龙路:698弄-----960弄(双)
水城路:445弄-----511弄(单)
芙蓉江路:388弄
新渔东路:279弄、289弄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日期:5月17日、18日(上午8:00—11:00;
下午1:00—4:00)
2、报名时请携带《入学告知书》、信息采集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1寸报名照2张和黑色水笔。
《入学告知书》和信息采集表将于5月9日前通过挂号信送达适龄儿童户籍地。
五、咨询电话:
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篇5
一、指导思想
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有关政策法规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1、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周国勤
组员:郭红兵刘明臣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
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 政策
1、年龄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2、范围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具有乌鸦小学服务范围内的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接收外出打工子女返校。
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篇6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本省区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构建面向适龄儿童、少年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为目标,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程序,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