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管理制度1 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工厂管理制度【10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工厂管理制度1
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第八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条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第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第二十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第二十二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电梯
第二十三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二十六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二十七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二十九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一条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
第三十三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
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四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三十五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五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四十七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第四十八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1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四十九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利用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来教育职工。
第五十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一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三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由人事管理部门监督。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工厂管理制度2
一、原材料进厂检验制度
原材料进厂后,仓库保管人员应及时把取样通知单及质量证明书,一起送交理化室,通知取样鉴定。
理化室接到取样通知后,应立即进行取样鉴定,在付款期内得出鉴定结果。
原材料的检查标准,一律按国家标准,以本厂的技术规定和鉴定的合同为依据。
材料鉴定后,符合有关标准或合同条文,理化室要根据本厂制定的原材料使用技术标准,确定投用项目,填写材料历史卡,并将鉴定结果通知供销仓库。
原材料经检查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合同条文,理化室要及时上报,由品管部和技术部商定处理意见,同时书面通知财务部,拒绝付款。如果经厂有关部门协商可以代用,并不影响质量的可以入库,但必须办理手续,经使用车间同意并签写材料代用单,送交技术部,品管部研究,总经理批准,否则一律不准代用或入库。
原材料进厂,有些检验项目由于条件限制不能检查,可以到外单位或有关部门解决,但其结果必须经品管部、技术部签字生效。
材料必须专料专用,如需代用,需经有关部门分析、研究,同意后由技术部和品管部联合通知有关部门方可投入生产。
二、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重点,是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生产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生产资源管理等。为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产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特指定本制度。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
生产过程管理是公司各级管理员、一线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的管理制度。公司各级管理员、操作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过程管理工作,时刻树立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
生产过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级管理员时刻树立持续改进意识,以思促管,防止管而不化;要求公司所有作业人员树立节能高效意识。
生产管理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要仔细分析订单,看清客户的每一点要求,防止盲目生产。
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客户要求后,应立即通知准备生产资源(包括材料、工具、模具)。
生产部门根据客户交期的急缓程度安排领料,暂时不急的产品先不领料,保证生产车间物流流畅,避免生产资源积压在车间影响车间生产,交期急迫的要马上组织人员立即投入生产。
车间主管每天必须如实编写《生产日报表》 ,记录当天实际完成的生产任务,以书面形式向厂长汇报。
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要及时送入仓库,以便及时组织发货。
车间管理员要及时关注车间物流状况(物料标示状况、物料供应状况、通道是否顺畅)、机器运转状况(机器或模具运转效率)、员工工作状况(员工精神状态、工作熟练程度),随时指导员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个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班组长,再由班组长逐级反映。
生产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能影响交期的都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釆取紧急措施予以处理。
生产部门应经常对员工进行技能训练,保证员工随时高效作业;经常和员工交流思想,掌握员工思想动态;组织员工学习相关制度,促进公司团队建设。
公司所有生产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生产部门生产安排,有争议的必须按照“先执行后申议”的原则。
鼓励公司所有员工做生产工艺改进,如果发明的新生产工艺确实对能降耗有较大改善或能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的,公司将给与奖励。
当公司发展后,本制度不再使用时可以修改本制度,本制度的修改由生产部门提请,修正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施行,修正版公布时本制度自动失效。
三、出厂检验项目管理制度
在品管部的指导和监督下,理化实验室负责对本厂生产的产品检验工作,独立行使检验职权,严格按标准及检验方法对产品逐批次进行检验,严把质量关,禁止不合格产品或产品不经检验出厂。
出厂检验时,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次投料的产品为一个生产批次,对每批产品严格按抽样规则进行抽样,经出厂检验合格后开据合格检验报告,检验员和审核人在报告上签字后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准出厂,应重新在同批产品中取两倍数量样品进行复验,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仍存在不合格,则确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并及时上报厂领导后进行处理。
检验时查验产品包装封口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损密封不严等现象,若发现类似问题发生,按不合格品论处。
检验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到法定检定机构检验部门检定,及时维护,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以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
严格按企业制定的标准要求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可出厂。
每年参加一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出厂检验对比试验,保证实验室数据准确有效。
四、技术管理制度
为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管理权限和职责,形成一个有秩序、强有力的技术管理机构,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特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建立技术责任制: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为责任人,落实各职能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明确工作流程和各职能人员的密切配合,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和业绩考核工作。
建立图纸、测绘、设计文件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及文件的收发份数、标识、保存及无效文件的回收流程,确保文件完整。
建立技术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明确技术负责人为责任人,做到技术洽商设计变更涉及的内容详尽,变更项目图纸编号明确,符合规范要求。
建立工艺管理和技术交*度。技术交底和工艺管理应实行分级、分专业进行,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均应交底确认,做到技术符合图集文本及设计规范要求。
建立隐、预检管理制度:隐、预检应做到统一领导、分专业管理,各专业质量员为责任人,明确隐、预检项目和验收程序,即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质量员按质按实验收,做到有检查计划,对整改问题有专人负责,确保及时、准确、可追溯性。
建立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技术信息是指导性、参考性资料,技术资料是工程归档资料,应实行统一领导、分专业管理,资料员最后收集,并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建立技术措施与成品保护措施管理制度:由技术负责人责成专人为责任人实行统一领导,分专业管理。技术措施要做到符合规范要求,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效果明显,成品保护措施要做到低成本、高效率,实施过程有计划,并有文字记录。
建立新工人培训制度,要有专人负责,由责任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共同进行,培训应结合施工需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有记录,做到资料完整齐全。
建立技术质量问题处理管理制度:由技术负责人任责任人,会同专业负责人共同制定管理措施,做到工作程序清楚,对存在问题要分析,处理方案有依据,方案简单、易行、可靠,处理过程有记录和相应结论。
五、设备计划检修.抢修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搞好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计划检修和生产过程中抢修质量,确保检修后设备能够正常运转到下一检修周期,保证检修项目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各单位根据选厂统一安排,依据设备运行记录情况,认真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根据维修任务的难易程度分别定义为小修、中修、大修。小修提前一周,中修提前15天,大修提前30天报设备组,由设备组统一整理签字接收,初步审定后报主管经理,由厂部最终审定后,方可实施。
各单位依据最终审定的检修计划,认真落实检修所需的物资、备品备件及设备,需要外购的必须提前上报釆购计划(小修提前3天,中修提前4天,大修提前15天)。
计划管理员必须督促供应部门按计划要求如期购回。
设备组是设备大修、中修及小修管理科室,负责大、中修及在线设备部分技术改造的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控制、指导、监督检修质量管理的一系列活动。
设备组长为大、中修及维修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审核年度大、中修计划。
设备组负责生产设备大、中修及维修后立项审核,施工过程管理及施工质量管理,以及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考核。
设备组负责改造性大修技术改造方案的制定及可行性方案的分析审核,并组织实施。
在生产过程中遇到设备出现紧急故障影响生产,需要紧急抢修时,由设备组长负责组织相关维修和技术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合理安排调配资源全力抢修,最快时间恢复生产。
工厂管理制度3
为了更发展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严肃厂规厂纪,增强职工文明意识,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对安全文明生产特作如下规定:
1、 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2元。
2、 工作时间乱串岗位罚款2元。
3、 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罚款2元。
4、 在车间与班长、车间主任争吵,相互打骂、吵闹者一次罚款10元,写出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
5、 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每资罚款20元,写出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 生产楼(除办公室外)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 严禁带兜进车间,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罚款10元。没收衣物。
8、 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 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5元。
10、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元。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2元。
12、上班必须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佩带工号牌,违法乱纪者每次罚款5元,涂改、遗失工号牌罚款2元。
13、严禁跨越或*坐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变压器、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罚款20元,对清洁工罚款5元。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使用电熨斗要做到“三绝缘”,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罚款2元。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信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违者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50元。
工厂管理制度4
为了做好厂区卫生保洁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管理,特制定本卫生管理制度。
一、室内外
1、不能随地吐痰,不得乱扔杂物、烟蒂;
2、厂区所有道路、草坪、露天工作台及各建筑物附近不得长期堆放杂物、垃圾;
3、生产区、食堂生垃圾要及时清理,进水口垃圾由夜班值班人员打捞,格栅垃圾由白班清运,办公楼垃圾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清运;
4、使用水冲、洗、浇时要节约用水,不得乱冲、乱洒,不得常流水、常明灯。
二、室内
1、办公用品、文件资料、报纸书刊、化验器皿、药品、杂物不散不乱,桌面、台面卫生整洁;
2、办公机具、办公用品、门窗、地面要勤擦、勤洗、勤扫、勤拖,室内墙面瓷砖明亮洁净,厕所无异味;
3、个人衣着整洁,待人接物礼貌得体,言谈举止大方,持续室内安静有序。
三、设备
1、设备、仪器、仪表外观清洁,无油污与灰尘;
2、设备四周地面干净、无积水、积油;
3、各班组负责卫生区,未按时打扫,或未打扫干净,发现一次扣当天工资5元。
值班记录填写制度
一、值班人员在填写值班记录时,应按照规定,按时、按实填写,能够反映生产设备的运行状况。
二、运行记录应由值有机蔬菜班人员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撕毁,持续记录表(本)干净整洁。
三、认真填写值班日期、天气、交接时间和实际到岗人员。
四、运行记录:填写所辖的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对未运行的设备设施应在备注上注明原因:如故障、检修、备用或停用等。
五、操作记录:注明值班期间内对设施设备所进行的操作资料,对不经常开启的设备注明原因。
六、各表格为按实按时填写,发现漏填、错填一次扣当天工资5元。
七、本月记录表(本)填写完毕后,应移交给综合科整理存档。
工厂管理制度5
一、目的:做好对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确定生产过程及影响生产过程质量和安全的诸因素,并使每一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以确保生产出合格产品。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各个工序。
三、具体资料以及要求:
1、进车间前,务必穿戴整洁规范的工作服、帽、靴、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要把双手洗净。
2、生产作业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不准浓艳化妆、染指、喷洒香水进入车间,以防止污染食品,引起质量隐患。
3、手接触赃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都务必把双手洗净才能进行工作。
4、男职工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5、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食品或原料,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一次性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6、不准穿工作服、鞋进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进入厕所要更换工作衣,回来再次更换工作衣,并再次洗手消毒后方可进入车间。
7、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8、员工出入车间要及时关掉通道门窗。
9、使用的运输工具和容器应经常清洗、消毒,持续清洁卫生。
工厂管理制度6
一、考勤制度
1、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办理需负责人同意。
2、生产期提前十五分钟上班,做为交接班时间。
3、严格请、销假制度:上班迟到10分钟,对其进行批评教育;10分钟以上扣除半天考勤;1天扣除3天考勤。
二、岗位制度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及工艺要求操作,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2、工作时间禁止睡觉、串岗、聊天等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50元。
3、严禁越岗操作,不经车间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调节设备重要参数、阀门、开关等,违者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严禁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违者处以50元罚款。
5、各岗位操作工相互监督、协调配合,紧密协作。
三、奖惩制度
1、服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从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学习。
2、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
3、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彰奖励。
4、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浪费、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处罚。
小加工厂管理制度
一、木材经营加工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经营、加工木材的应当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办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并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年检;
二、凡是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合法经营、加工,严禁违法收购加工木材,严禁经营、加工国家和省级保护的树种;
三、木材加工厂加工所需的木材,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四、木材加工厂收购加工所需木材的,出售方必须提供林木采伐许可、供货合同及数、县内木材运输证等木材的合法来源凭证;
五、加工农民自用材的,必须持有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六、各加工厂用木材来源合法凭证建立管理台帐,按自己采伐、收购加工和加工农民自用材分类进行管理。同时持合法凭证到乡镇林业站登记并在林业站建立台帐,实行双台帐管理。乡镇林业站应加强对辖区内木材加工厂的管理;
七、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年检时必须提供管理台帐,无管理台帐或管理混乱的,县级林业主管理部门根据情况将吊销加工经营许可证,取缔木材加工厂;
八、各加工厂之间的木材指标不得相互冲抵、借用,各采伐点之间的采伐指标不得相互冲抵、借用;
九、各木材加工厂要运输木材的,向乡镇林业站申请。林业站根据所建台帐对所申请运输的木材进行检尺,并出具检尺单同时发放县内木材运输证。加工厂凭林业站检尺单和县内木材运输证到县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
十、县内运输木材必须到乡镇林业站办理县内运输证,出县运输必须到县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运输期限:县内运输证有效期为1天,出县运输从办证当天算起,最多不超过10天。州内不超过2天,省内不超过3天,四川、贵州、广西、广东、重庆不超过4天,黑龙江、哈尔滨、新疆、辽宁、内蒙古、*吉8至10天,其余各地5至7天。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延长期限的,必须持有相关证明复印件;
十一、各加工厂要加强管理,建立各种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管理混乱不予整改、发现两次以上违法收购木材的将给予取缔。
工厂管理制度7
一、绩效管理目的:
1、通过绩效指标体系的设计、考核,使员工明确工作重点,追求工作成果,实现公司目标;
2、通过绩效考核的形式对员工阶段性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
3、对上一考核期工作进行总结,为绩效改进及员工发展提供指导和帮助;
4、通过客观公正的评价进行合理的绩效奖金分配,树立以业绩为导向的绩效文化;
5、为培训、薪资调整、年度评优、岗位调整、考核辞退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考核原则:
1、基本原则:公开、公正、公*。
2、业绩导向原则:关注本岗位业绩指标是否达成,即“人与标准比”。
3、要求个人考核以事实和数据反映工作的成效性;
4、主管对下属的绩效表现负直接责任,下属的成绩就是主管的成绩,主管应通过绩效辅导和过程管理,提高个人的能力及素质水*以促进持续的绩效改进。
三、绩效考核对象:
1、除公司总经理以外所有转正员工,公司总经理由公司统一绩效考核;
2、试用期内满一个月的新入职员工。
四、绩效考核周期:
所有参加考核员工一律实行月度考核。
五、考核责任:
1、员工:进行个人绩效管理,利用有效的工具和训练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和表现,了解绩效管理的操作方法和步骤,收集反映个人绩效的信息和反馈,努力达到较高的绩效目标,取得突破性成就。
2、直接上级和部门负责人:下属员工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掌握绩效管理的工具和技巧,制定下属员工个人的考核指标,观察、记录员工的日常绩效表现,辅导员工进行绩效改进,提供必要的反馈和指导,帮助下属完成绩效计划和达到绩效目标,对下属进行绩效评估,与下属进行持续的绩效沟通。
3、公司总经理:依据公司年度目标和计划,制定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指标并进行考核,对各部门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指导,促进整体绩效目标的达成和提高。
4、人事行政部:考核制度的制定与解释,宣传与沟通,考核工作的组织、监控与督导,考核数据整理统计、考核分布状况的审核,结果的应用与反馈,向员工和主管提供指导、支持与培训,受理员工的考核申诉。
六、绩效考核指标及流程:
设定绩效目标绩效辅导与观察绩效考核与评估绩效面谈绩效改进
1、设定绩效目标:
(1)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目标,由总经理设立各部门月度绩效目标,部门经理将目标分解至基层主管,由基层主管拟定每位员工当月绩效考核目标。
(2)由上下级双方经过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在《月度绩效考核任务书》上签字确认。
(3)工作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任务目标进行必要的调整。
2、绩效辅导与观察:
(1)工作目标和计划的实施过程是管理者与员工共同实现目标的过程,日常的绩效辅导是保证绩效目标达成的重要管理步骤,是各级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
(2)绩效观察,是直接上级有步骤、有方法地观察、收集下属绩效行为和工作结果的过程,是对员工作出绩效评估的基本前提。
3、绩效考核与评估:
(1)考核结果划分:就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对下属工作结果进行评分,评分方法参考《月度绩效考核任务书》中说明。然后按分数排序并根据“1、2、3、4”绩效定义,得出四个等级的考核结果。
(2)1级员工绩效定义:在完成全部考核目标的基础上,对公司团队作出突出的贡献的;为公司挣得了荣誉或降低了成本的.;主动承担额外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的;能积极主动提升素质技能,使工作绩效有显著提高的。
(3)2级员工绩效定义:完成了全部考核指标,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了基于本岗位应知、应会、应做、应想的全部事情,并完全无投诉的。
(4)3级员工绩效定义:没有全部完成考核指标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的;与客户、上/下级、同事发生争吵,破坏组织气氛的;不按业务流程操作,造成工作失误或经济损失的。
(5)4级员工绩效定义:有重要工作指标未完成的;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财务秘密的;未能及时解除事故隐患,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不遵守制度流程的;循私舞弊或贪公款的;被有效投诉的;考核评分排在公司倒数二名内的。
(6)对被评为“1、3、4”级的员工,须说明评估理由,并有书面的事实依据。
(7)连续三次被评为“3”级、“4”级的员工,将被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将考虑岗位调整或辞退。
(8)考核结果正态分布原则:为保证考核等级有效拉开差距,考核结果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如表所示),特殊情况下,如果部门员工考核结果不符合以下比例控制的,部门负责人须特别说明。
4、绩效面谈:
(1)绩效面谈是一个双向的、正式的沟通。
(2)被评为“1、3、4”员工,必须由其上司(总经理)进行面谈。
(3)每月10日前HR拟定绩效面谈计划并抄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4)绩效面谈由人事行政经理(HR助理)督导实施、跟踪落实,并负责保管/归档面谈记录。
5、绩效改进:
(1)绩效考核的重点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改进、不断提高”。
(2)上司必须与下属共同讨论,进行差距分析,制订“绩效改进计划”,并有责任和义务帮助下属得到切实的改进与提高。
(3)上司、员工本人及所在公司HR应共同监督、检查改进计划是否得到落实和执行。
七、绩效奖金分配
1、绩效奖金分为两个部分:完成月度目标奖金和完成年度目标奖金。月度奖金当月考核当月发放。年度奖金经考核后按年底在册员工一次性发放。
八、绩效考核申(投)诉
1、员工可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2天内,对存在的分歧向直接上司提出口头申述。上司在给予解释与说明后,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员工可在公布考核结果的3天内填写《员工投诉单》交HR复议处理。HR应在接到投诉单的3个工作日内查明原因并正式书面回复员工,如属直接上司故意为难、公报私仇等行为的,将对责任人处4级惩罚。
2、如员工仍不认可公司处理决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流程重新予以调查处理。
3、《员工投诉单》由HR统一受理,并负责处理结果的归档保管。
工厂管理制度8
本规则的适用范围是大米加工企业。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在于规范大米加工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促进大米加工企业健康发展,同时提高大米质量,确保大米的质量安全。本规则是参考了国内外有关行业的资料并结合我国大米加工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的,是对我国大米加工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的技术依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国大米生产,促进大米加工行业健康发展,提高大米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规定了大米产品定义与分类、大米原粮收购及管理、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大米加工厂建设、大米加工设备、大米加工质量管理、大米加工厂卫生管理、产品出货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 鼓励大米加工企业使用本规则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
第二章 大米产品定义及分类
第四条 大米是指以稻谷为原料,经加工而制成的产品。按国家标准,大米可分为籼米、粳米、糯米三类。
第三章 大米原粮收购及管理
第五条 大米加工企业应有较为固定的原粮来源,鼓励建立本企业的原粮基地,在收购原粮时应同原粮供应单位签订收购合同或协议。
第六条 大米加工企业应掌握供应单位,原粮品种、数量及质量等信息。
第七条 大米加工企业生产销售无公害大米、绿色大米、有机大米应保证原料种植、加工及产品符合《NY5115-2002无公害食品大米》、《NY/T393-2000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419-2000绿色食品大米》、《NY21-1986农药安全使用指南》等标准要求,要通过主管部门或具有第三方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对基地、加工或产品的认证,应了解基地种植环境及种植技术。专用原粮在运输、储存、加工过程中应避免同其它种类原粮相混合。
第八条 加工企业应在国家收购政策的指导下,以质论价进行收购。收购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原粮烘干、凉晒、清理设施,保证原粮的储存安全。
第九条 按《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原粮进仓前应对仓库进行清理、消毒、再清理,仓库应具备防雨、防潮、防鼠、防虫、防雀、通风设施,配备温度、湿度监控设备。经过培训的仓管人员应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粮情,通风降温;仓库主要交通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排水通畅。
第十条 原粮包装不应对原料产生二次污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散装原粮应注意保持运输工具的清洁、干燥、卫生。
第十一条 原粮收购在执行国家政策收购标准的同时,可结合本企业所在地区产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收购标准。加工前的原粮应符合国家收购标准要求。
第四章 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
第十二条 大米产品包装按材质可分为编织袋、塑料袋、纸袋、散装容器等,按包装形式可分为常态、抽真空、充气等;按包装防护功能可分为内包装和外包装。大米添加剂按添加功能可分为营养强化添加剂、加工性能改善剂等。
第十三条 大米加工企业应参照GB/T8947-1998《复合塑料编制袋》、GB/T8946-1998《塑料编制袋》、GB7707-1987《塑料袋》、GB6543-1986《瓦楞纸箱》、GB9687-1988《食品包装卫生标准》等标准制定本单位产品包装验收标准。对于无能力检验的项目,可要求包装供应商定期提供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报告。
第十四条 大米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对于添加到生产过程中直接与产品接触的生产用水,要达到GB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 产品包装标签应按《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要求,必须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和储存指南、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及特殊标注内容(如添加剂中含有转基因及过敏源成分的说明)。
第十六条 包装物及添加剂的存放环境应符合GB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对于生产班次领用情况应建立台帐,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五章 大米加工厂建设
第十七条 大米加工企业的建设应遵守GB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同时企业可参照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卫生通用规则》(CAC/RCP1-1969,REV.3,1997)及其附件《HA*体系及其应用导则》、各科研院所出版的粮食加工厂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 大米加工厂厂区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大米加工厂应建在交通方便、粮源充足的地区。工厂不得设于受污染气流、河流的下游;厂区周围没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扩散型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等易遭受污染的情况。
(二)厂区内设施、设备等应易于维护、清洁,不得成为周围环境的污染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粉尘及其它污染物的泄露排放应遵守国家标准的"要求。
(三)厂区空地绿化,防止尘土飞扬或积水。
(四)厂区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应划分明显;易产生污染的设施应处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焚化炉、锅炉、废气处理、污物处理均应与生产车间、仓库、供水设施有一定的距离并采取防护措施。
(五)生产区禁止饲养动物。
(六)厂区应有适当防范外来污染源、有害动物侵入的设施,如围墙、围栏。
(七)储水池(塔、槽)、供水管道、器具等应采用无毒、无味、防腐的材料;供水设施出入口应有安全卫生设施,防止有害动物和有害物质进入导致污染;自备水源选址应距污染源(化粪池、垃圾存放场所)30米以上,且应设置卫生防护带并有专人负责。
第十九条 大米加工厂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生产厂设置应包括生产部分和辅助生产部分。生产部分包括:原粮清理间、加工制造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间等。辅助生产部分应包括:变配电房、机修间、副产品收集间、检验室、原粮仓库、材料仓库、成品库、更衣室、洗手消毒区、厕所及其它为生产服务的必须场所。
(二)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卫生要求合理布局。更衣室及洗手消毒室应与生产车间相连接,并设置在员工进入加工车间的入口处;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操作需要和作业区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三)车间屋顶应易于清扫,防止灰尘积聚,避免结露、长霉或脱落,屋顶应使用无毒、无异味的白色或浅色防水材料建造,喷涂油漆应使用防霉、不易脱落、易清洗的漆料;水、电等管线不得设置于食品暴露的上方,防止尘埃和凝结水滴落。
(四)车间的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滑、不透水、易清洗的浅色防腐材料建造,墙角及柱角应处理为弧形,以便于清洗消毒;门窗安装应严密,并装配有易于拆卸、清洗、不生锈的纱窗或纱网,窗户一般不做窗台,如设窗台须做成大于30度以上斜面;清洁区的对外出入口应装设能自动关闭的门或空气帘幕。
(五)车间地面与排水: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的材料建造,*坦防滑、无裂缝、易清洗消毒。作业中有排水、废水或有以水洗方式作业区域的地面应耐酸碱、防渗漏、防滑,有一定的排水坡度(1-1.5%),并装置带水封的地漏或明沟,明沟不宜用盖板。排水出口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废水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或经其它方式处理。
第二十条 生产厂的设施
(一)供水设施:车间内的水质、水压、水量应能符合生产需要;自备水源水质应符合《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二)照明设施:厂房内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和人工照明,光源应不至于改变食品的颜色;照明设施不应安装在食品暴露的上方,否则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施,防止破裂时污染食品。
(三)通风设施:清洁作业区应安装空气调节器,以保证室内有相对稳定的温度,防止蒸汽凝结和保持空气新鲜;一般生产区应安装通风设施,及时排出潮湿和污浊的空气;在有臭气或粉尘产生且有可能污染食品之处应安装相应排出、收集或控制的装置;排气口应装有易清洗、耐腐蚀的网罩,防止有害动物侵入;进风口应距地面2米以上,远离排风口和污染源,并有空气过滤设备。
(四)洗手消毒设施:在车间对外总出入口、厕所、加工场所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及干手、消毒设施;在清洁作业其入口应设置鞋靴消毒池;洗手台应使用陶瓷或不锈钢材料的器具,水龙头应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
(五)更衣室:更衣室应设在车间入口,并独立间隔。更衣室应男女分设,并与洗手消毒室相邻;更衣室应按员工人数设置足够数量的更衣柜、鞋柜、更衣镜。
(六)厕所:为车间员工提供的厕所宜与车间主体相连接,并设置洗手消毒设施,厕所应与车间相隔离;厕所外门不得开向清洁作业区,能自动关闭;厕所应采用冲水式,地面、便池易清洗、不积垢;厕所应安装有效的排气装置,适当照明;厕所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且有可靠的防臭水封。
(七)仓库:应以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性质的不同分设储藏场所,需要冷(冻)藏的要设有冷(冻)仓库;同一原材料仓库储存不同性质物品时,应适当隔离,分类分架存放;成品库只能存放成品;仓库的性能、结构应能使储藏保存中的物品品质不发生恶化或减低至最低程度;仓库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仓库应设置足够的物品存放装置,储藏物品(不含原粮稻谷)应距离墙壁、地面在20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和物品的搬运;冷(冻)仓库应安装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温度测定仪或温度自动记录仪,并安装自动控制器或自动报警器。
第六章 大米加工设备
第二十一条 原粮初清设备包括:初清筛、风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二条 原粮加工清理设备包括:振动筛、去石机、磁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三条 砻谷及谷糙分离设备包括:砻谷机、稻壳分离机(器)、谷糙分离机、磁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四条 碾米、抛光、分级、色选设备包括:碾米机、抛光机、分级机(筛)、配米机(有配米需要)、色选机、空气压缩机、水过滤设施、磁选器、机、除尘器、风机、仓斗等。
第二十五条 日期打印、包装、堆码设备包括:包装机、编织袋封口机、塑料袋热封机、打捆机、日期打印(喷码)机等。
第七章 大米质量管理
第二十六条 大米生产企业应依据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需要配备检验仪器和设备。包括:
(一)基本设备:分析天*、台秤、容重测量器、游标卡尺、分样器、水分测定仪、烘箱、选筛、实验砻谷机、实验碾米机、实验台及实验架等。
(二)专业检验设备:实验色选机、大米品质测定仪、米饭食味测定仪、白度计等。
第二十七条 大米生产企业对进厂的每批原辅料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条 大米生产企业可采用HA*方法管理,制定控制点的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对生产过程及半成品进行检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九条 大米加工企业应详细制定成品的质量标准、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质量标准的下限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检验方法原则上应以国家标准为准,如用非国家标准方法时应定期与国家标准方法核对。成品应逐批抽取代表样品,实施理化检验、感官检验、外包装检验。对于非常规检验项目和本企业无法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具有权威性的研究和检验机构代为检验。
第三十条 大米加工企业应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成品仓库,经检验合格的包装成品应储存在成品仓库内,不得在露天存放。成品仓库中不得储存有毒、有害或其它易腐、易燃及可能引起交叉污染的物品。
第三十一条 产品出厂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出货记录,内容包括:生产日期、批号、出货时间、地点、对象、数量等,以便发现问题时能及时收回。
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隔离和标识,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 工厂应有足够的品质管理及检验人员,能做到每批产品检验;产品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相关学历或中专相关学历并具备4年以上质量管理经验;质量检验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并获得食品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
第三十三条 大米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检验部门、检验人员的职责权限,制定文件、记录、不合格品控制、纠正及预防等控制程序,确保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第八章 大米厂卫生管理
第三十四条 环境卫生管理
(一)厂区内的道路应保持良好状态,无破损、不积水、不起扬尘。
(二)厂区内草木要定期修剪,保持环境整洁,禁止堆放杂物,防止有害动物孳生。
(三)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不得有污泥积蓄。
(四)废弃物临时存放地应远离生产车间;盛装废弃物的容器应有遮盖,防止不良气味溢出或被风吹起,防止有害动物孳生;易腐败的废弃物应及时清除,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
(五)厂区内应有防止、杀灭有害动物及昆虫等设施。
第三十五条 厂房设施卫生管理
(一)厂房内各种设施应经常性保持良好地清洁卫生状态,厂房屋顶、天花板、墙壁应保持良好无破损,地面不得有积水和破损。
(二)清理间、加工制造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间每天下班后应及时清理、清洁,必要时予以冲洗、消毒。
(三)灯具及管线外表等应定期清扫或洗涤。
(四)冷(冻)仓库内应经常清理,保持清洁,避免地面积水,并定期消毒。
(五)加工作业场所不得堆积非即时使用的原料、内包装物或其它物品,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三十六条 设备卫生管理
(一)用于加工、包装、储运的设备及工具和生产用管道应及时清理、清洁、清洗、消毒。
(二)用具及设备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应定期予以清洁、消毒,消毒后要彻底再次清洗,以免残留物污染食品。
(三)使用过的设备及用具等应及时彻底地清理、清洁。
(四)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及用具的清洗用水应符合GB5749《生活饮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人员卫生管理
(一)大米生产人员应有身体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个人卫生、食品加工卫生等方面的培训。
(二)大米生产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
(三)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好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靴鞋。工作服应能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出帽外,必要时应戴口罩。
(四)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入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五)上岗前要洗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上厕所之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料物品之后、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它活动之后。
(六)与大米直接接触的人员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带手表及饰物;有皮肤传染病或伤口的工人不得继续从事直接接触大米的工作。
(七)工作中不得吸烟、吃食物或做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八)个人衣物应储存在更衣室个人专用的更衣柜内,个人的其它物品不得带入生产车间。
(九)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场所,参观、来访者应符合现场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三十八条 工作人员健康管理、除虫灭害管理、工作服管理、卫生设施管理、污物管理应符合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
第九章 产品出货管理
第三十九条 产品出厂前应有良好的可追溯信息,包括生产日期、生产班次、检验人员、产品检验状态等。
第四十条 产品包装标识应符合《食品通用标签标准》、GB1343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对于标签上的商标、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应严格遵守《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四十一条 产品出厂时应对运输及防护工具进行检查,防止产品二次污染及运输途中的质量安全。发货员应记录出货产品、出货日期、运输车辆、到货点、接收单位等信息,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四十二条 生产企业应建立自己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服务承诺、服务程序、服务电话、服务人员等,制定相应的产品回收、退货、召回程序及相关管理办法,确保消费者利益。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规则由*粮食行业协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厂管理制度9
1.遵守岗位职责。
2.遵守上班时间,因故迟到和早退时,必须事先请假
3.工作中不离岗、不串岗,外出请示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
4.不准在车间、生产区、办公区抽烟;不准2人或2人以上同时聚在一起抽烟、聊天。
5.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烟头。
6.办公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在走廊内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工作。
7.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裙子、高根鞋,奇装异服,同时不准在车间内吃任何食品。
8.上班时,不得说和作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办公文件、借阅资料要妥善保管,使用后马上归还所管理部门,并且保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
10.办公用品及文件不得带回家,需要带走时必须得到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许可
11.上班时,组长一定要坚守工作岗位,离岗必须经得主管的同意。
12.上班时,组长应对每道岗位的员工耐心指导,不得向员工乱发脾气,更不准置员工不理不睬。
13.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车间,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14.上下班时,车间各岗位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办公管理制度与车间管理制度,违者按相关条款处罚。
15.上班时,须坚守岗位,不得到处走动,做事须主动配合,不得被动等待、观望,做完一道工序后,要马上要求组长再安排工作。
16.员工在作业过程中,不得挤坐在一起,安装时须带好手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组长反映,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17.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18.生产工具专人专用不得遗失,违者照价赔偿。
19.上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电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进行处罚。
20.车间内物品必须按指定位置整齐放置,不得随意乱堆乱放。
21.车间内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对未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22.上下班随时留意,岗位有无偷盗现象,对车间内偷盗者立即开除,并追
工厂管理制度10
为了更发展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严肃厂规厂纪,增强职工文明意识,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对安全文明生产特作如下规定:
1. 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2元。
2. 工作时间乱串岗位罚款2元。
3. 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罚款2元。
4. 在车间与班长、车间主任争吵,相互打骂、吵闹者一次罚款10元,写出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
5. 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每资罚款20元,写出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 生产楼(除办公室外)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 严禁带兜进车间,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罚款10元。没收衣物。
8. 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 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5元。
10.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元。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2元。
12.上班必须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佩带工号牌,违法乱纪者每次罚款5元,涂改、遗失工号牌罚款2元。
13.严禁跨越或坐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变压器、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罚款20元,对清洁工罚款5元。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使用电熨斗要做到“三绝缘”,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罚款2元。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信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违者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50元。
工厂管理制度10篇扩展阅读
工厂管理制度10篇(扩展1)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10篇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厂区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立礼貌、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区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厂区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行政部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厂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厂区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厂区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礼貌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室内(厂区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厂区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厂区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职责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职责制管理。
第十一条:厂区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坚持清洁。
第十二条:厂区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厂区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禁止在厂区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职责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坚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异常坚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厂区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必须按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厂区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坚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室内应坚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厂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贴合厂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职责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职责。
第四十条: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坚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坚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一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行政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条: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景,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奖罚
第五十八条:行政部要结合厂区的具体情景,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四.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五.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六.不履行环境卫生职责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2
1)、所有设备操作手必须经安全和岗位培训后方可上岗。
2)、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加新的技术设备或调换工人岗位时由相关人员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3)、安全培训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4)、班中不允许私自顶岗替岗换岗。
5)、设备的机械运转、移动部位(如切刀、带轮、压辊等)要用安全防护装置;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拆卸。
6)、设备清洁时,必须断电后才可操作
7)、未经允许,各生产车间不得私自接电源,接驳大容量电器设备。
8)、电器设施要严格按照其规格使用。电器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9)、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消防应急灯和指示牌等。
10)、消防设施及用具应定期检查,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1)、禁止违章操作。
1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
13)、严禁吸烟,未经许可严禁携带火种和危险品(包括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进入车间,危险品储藏要有专设场所存放。
14)、车间各负责人要定时排查设备安全情况,若发现不正常时或存在隐患时要及时上报,并通知设备维修部门和设备维修人员及时进行处理整改,并做好排查记录。
15)、对于维修安全排查出的违章操作人员要严肃处理并记录在案,对于屡犯人员处罚或调岗,严重者辞退。
16)、密切注意各车间各出入口,对非本车间人员要询问,不符合进入车间要求的要及时请出车间,以便保证车间产品品质安全和车间财产安全。
17)、休息日大扫除后,各车间最后离开人员要检查所负责区域的电源、水源、汽是否全部关闭,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并检查与外界相通的门窗是否全部上锁。
18)、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各负责人要负责各班的人员组织和安全工作。
20)、车间设立安全检查小组,每周排查一次,对车间安全隐患跟进解决落实。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3
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地面无垃圾、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无浮尘,摆放整齐; 每日下班清理设备。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 公司男、女卫生间管理由办公室及车间人员负责。
二、 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报修。
三、全天保洁,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 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五、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4
xx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生产车间的现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生产流程控制,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日常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3、职责
车间主任及各组组长负责车间卫生工作的实施,负责对人员健康状的监控,质检员负责对车间卫生状况的检查和监督。
4、管理要求
4、1卫生包干制
4、1、1车间主任及各组组长负责对卫生工作分区承包,车间员工对自己负责的区域每一天进行日常清洁,整理归位,每周五进行一次彻底清理清洁,车间主任协同质检员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1、2清洁标准可参考本规定和其它专项规定,整理按设备、工具、成品、半成品、原料按车间定置规定摆放。
4、2现场卫生管理
4、2、1地面、墙面、固定物清洁。
4、2、1、1地面清洁、无灰尘、无垃圾、无污痕、无积水、无死角。
4、2、1、2墙壁(角)天花板清洁、无污染、无蜘蛛网、无死角。
4、2、1、3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痕、无蜘蛛网。
4、2、1、4照明灯、紫外灯、插销盒、消防箱、电箱等持续清洁、无灰尘积压。
4、2、1、5所有的台面、设备表面、排风排汽罩表面持续清洁,无灰尘积压。
4、2、1、6水池及下水道持续清洁,排水顺畅、无堵塞现象。
4、2、1、7现场所有标示牌持续清洁,无污迹。
4、2、1、8所有通道通畅,无杂物堆积各通道软帘门持续清洁,表面污污迹。
4、2、1、9车间四周职责区清洁,无垃圾、无烟蒂。
4、2、1、9厕所更衣室洗手消毒间持续清洁,地面无积水、墙面无污迹。
4、2、2设备清洁
4、2、2、1设备使用前后都务必清晰消毒,持续其清洁。
4、2、2、2设备持续干净无油污,计量器具内外持续清洁,无污渍。
4、2、2、3不经常使用设备器具定期清洗,持续其清洁,无污渍和异味。
4、2、2、4设备管路每月要做一次日常保养,包括清理清洁,做到表面目视无灰尘油渍污渍等异物。
4、2、2、5各车间内所有冷库都为专用不得混用,操作调试由专人进行,其他人不得随便调试,冷库要持续清洁、必要时要消毒,不能有异味,冷库内原料产品半成品要分库分区摆放有续、整齐、堆垛合理、离墙离地。
4、2、3工具材料清洁整理
4、2、3、1工具容器衡量器械搬运工具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持续清洁。
4、2、3、2操作工具容器使用前要清洗消毒、无污渍和异味。
4、2、3、3未用的原料辅料及时清理、摆放整齐。
4、2、3、4各种搬运成品半成品的周转箱搬运*板车及垃圾桶持续清洁定位放置,不得混用造成交叉污染。
4、2、3、5产品包装材料持续清洁,使用前应有计划消毒,摆放应整齐。
4、2、3、6卫生洁具使用前清洗、清理、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4、2、3、7饮水机持续清洁、水杯定点定位摆放整齐。
4、2、3、8配料表生产单等相关资料定点、定位摆放或悬挂。
4、2、4废品垃圾清理
4、2、4、1废弃物、残次品按指定地点存放整齐,及时清理或处理(二小时一次)。
4、2、4、2生产中产生的垃圾,务必放入车间内的垃圾桶,及时清理出车间,垃圾桶清洗干净、消毒后再使用,不得于车间外垃圾桶混用。
4、3人员卫生管理
4、3、1健康检查及培训
4、3、1、1新入职员工务必到疾病防治中心或指定医院,做体检取得健康证、卫生学培训证、理解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职员工务必每年定期体检。
4、3、2个人行为规范
4、3、2、1员工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剔须,勤剪指甲,勤换洗工衣。
4、3、2、2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佩带手表、戒指、耳环等物品,不得化妆,不得喷香水。
43、2、3员工正确着装,头发不能外露、衣帽整洁、工鞋持续干净,勤洗勤换。
4、3、2、4生产人员上班务必在更衣间换好工作服,戴工作帽、洗手消毒(清水→皂液→清水→干手→消毒液消毒)后进入生产车间。
4、3、2、5在工作中,持续工作服和双手卫生、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状况之一时务必洗手:
⑴、开始工作之前
⑵、上厕所以后
⑶、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⑷、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⑸、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4、3、2、6员工进出车间办事,应脱掉工作服、工作帽、鞋等,回车间重新着装,洗手、消毒后风淋方可进入。
4、3、2、7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务必到达加工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4、3、2、9工作期间不得做与生产无关的事,不得对着产品大声说话、大喷涕,不得串岗。
43、2、10禁止将个人物品带入车间,禁止在生产车间抽烟,吃东西。
4、3、2、11严禁随地吐谈、吐唾液,严禁随地扔纸巾杂物。
4、4生产流程卫生控制
4、4、1车间领料人员再仓库领取原料要把好卫生关。
4、4、2车间所有设备、操作台面、容器在使用前务必清洁、消毒。
4、4、3软官出口端不得接触地面,管道和阀门清洁,无污渍。
4、4、4蔬菜、擒肉、豆制品、水产等加工时必须要完全去除不可食部分,以及有毒有害部位,浸泡,清洗消毒彻底确认无误再进行后续加工。
4、4、5在生产过程中任何原料、成品、半成品不得着地贴墙摆放。
4、4、6车间加工过程中与成品接触务必戴口罩、手套并持续其干净卫生,与赃物接触及时更换。
4、4、7包装时必须要清洁、消毒彻底,保证包装物干净卫生,标签加贴准确无误,字迹清晰。
4、4、8原料成品半成品务必加盖放置,使用的空桶空箱等及时放入暂存区域或退回到上一工序。
4、4、9生产过程中的台面工具器皿要要定时清晰消毒,手部,鞋部消毒水要及时监控其浓度,异常及时更换。
4、5检查与考核
4、5、1车间主任负责对卫生工作的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质检员负责对车间卫生的监督检查,不合格不及时改正的处罚。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5
一、车间人员应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和涂指甲油;进入车间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
服和工作帽,从预进间浸脚池中消毒鞋底后才能进入;
二、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严禁车间内使用手机。
三、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它有关人员遇到下列情景之一时必须洗手:
1、开始工作之前;
2、上厕所以后;
3、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4、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三、车间工作人员(含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景,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
四、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对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清洁、消毒。
五、生产车间和其他场所的废弃物,必须要有指定加盖容器盛放,每一天下班前由轮值人员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六、更衣室、预进间要由轮值人员每一天进行清洁,并要坚持干净。
七、车间内每周星期三要进行为时二十分钟以上的紫外光杀菌消毒(并作好记录)。
八、厂区内要由防疫站消杀科每月进行两次的灭杀蟑螂、蚊虫等措施。
九、车间门口要有固定隔板,防止老鼠钻进工场内;车间内要彻底灭杀苍蝇、蟑螂、老鼠等公害。
十、每一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洁加工场地的地面、洗手台,排水沟有必要时要进行清洗、去除於泥。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规范生产车间的现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日常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管理要求:
3.1、车间卫生要求
3.1.1、每班生产结束后,必须彻底将生产设备、工器具、地面、墙壁、排水沟等打扫干净,所用物品摆放整齐,车间内不得堆放杂物,坚持一个卫生、干净、整洁的环境。生产过程中不间断随时清扫、整理。
3.1.2、车间内所有的门窗、玻璃、窗台应随时坚持清洁干净,每星期彻底清扫车间卫生。
3.1.3、车间应每一天用水喷洒1次,以清洁空气。
3.1.4、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车间,严禁在车间内吃零食、吸烟,不得随地吐痰、闲聊、打斗、大声喧哗、玩手机、翻阅书报画册。
3.1.5、车间整洁、无杂物、空气新鲜、地面洁净、无积水、设备无油污、无粉尘。
3.1.6、车间内不得堆放废弃物,装溶液用的桶必须加盖。
3.1.7、工作时落地原料必须及时清扫妥善处理。
3.1.8、生产车间所有的"窗必须安装纱窗,防止蚊、蝇等进入现场,纱窗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或更换,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打开纱窗。
3.1.9、工作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放入车间内的临时存放袋、箱中,每一天上午、午时(下班前)二次将生产区域的垃圾清理出车间。
3.1.10、未用的原料、辅料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3.1.11、各种半成品用转运箱、输送*板及垃圾箱坚持清洁。
3.1.12、产品包装(塑料包装袋、产品标签和纸板箱)坚持清洁、摆放整齐。
车间应做到:
A、地面清洁、无灰尘、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无死角。
B、墙壁(角)和天花板清洁、无污染、无蛛网、无死角。
C、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蛛网。
D、照明灯具坚持清洁,无灰尘积压。
E、桌凳坚持干净,物品堆放整齐。
F、水池及地下水道清洁、排水畅通、无阻塞现象。
G、车间四周职责区内清洁、无垃圾、无烟蒂。
H、设备、线路每周进行一次日常保养,含清洁清理的资料,做到表面目视无灰尘、油渍、污渍等异物。
I、工具、容器、模具、搬运工具等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并坚持其清洁。
3.2、人员卫生管理的要求
3.2.1、未经允许,非生产人员一律不得私自进入车间。
3.2.2、进入车间人员(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穿戴整齐,执行三不进制度,即:“不穿工作服、不穿工作鞋、不戴工作帽一律不得进入车间”。
3.2.3、新入职的车间员工必须到正规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并经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职员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
3.2.4、车间工作人员应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2.5、着装正确,头发不外露,衣帽整洁干净,做到勤洗勤换。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7
一、办公区公共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由清洁员负全责,并保证公共区域环境清洁、整齐;
2、每一天至少打扫一次,特殊情景应视情景增加打扫次数,确保卫生质量;
3、公共区域卫生应每一天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应责令清洁员及时清理;
4、墙上除车间或者上级机关指示张贴、悬挂必要的画报、标语以外,不得有污物或其它附着物;
5、区域内物品摆放应做到规范整齐,摆放有序,安排合理;
6、卫生标准应做到无尘土、无积水、无杂物。
二、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
1、办公室卫生由所在办公室人员自行负责,并坚持每一天打扫地面、墙面及办公设备卫生;
2、办公桌面摆放的物品除电脑显示屏、电话、文件架、水杯和办公时间用的文件、纸笔外,不得堆放其它无关物品。下班后,文件、纸笔应放入柜内;
3、办公室物品应摆放有序,有利于安全和工作需要;
4、墙上适宜位置只能挂必要的登记本,待办件、跟进件、协办件和必要的办结件,其它文件应当入档入柜,涉密文件必须入柜妥善管理;
5、办公室卫生每周应由车间牵头组织开展例行检查,必要时,应不定期开展抽查。
三、办公区公共卫生间管理
落实卫生间“七无七有一开放”要求,即无纸屑、无烟蒂、无便迹、无尿垢、无污水、无臭味、无蚊蝇,有标识牌、有冲水阀、有照明灯、有洗手池、有消毒液、有卫生纸、有管理制度,并免费对外来人员开放。
1、爱护厕所设备,不得损坏、挪移标识、照明灯具和卫生配套装具;
2、坚持卫生间清洁,坚持每一天清扫,不留污垢和残物;
3、树立居家意识,大小便后及时冲洗;
4、保障卫生间内用纸和洁厕用品、消毒用品充盈;
5、要根据季节变化,调整日常卫生用品,坚持卫生间空气质量。
四、办公区周边环境管理
1、坚持楼道、车库进出通道畅通,无杂物堆积;
2、坚持办公区外围属地的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8
一、公司男、女卫生间管理由办公室及车间人员负责。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报修。
三、全天保洁,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五、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规范生产车间的现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日常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管理要求:
3.1、车间卫生要求
3.1.1、每班生产结束后,必须彻底将生产设备、工器具、地面、墙壁、排水沟等打扫干净,所用物品摆放整齐,车间内不得堆放杂物,保持一个卫生、干净、整洁的环境。生产过程中不间断随时清扫、整理。
3.1.2、车间内所有的门窗、玻璃、窗台应随时保持清洁干净,每星期彻底清扫车间卫生。
3.1.3、车间应每天用水喷洒1次,以清洁空气。
3.1.4、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车间,严禁在车间内吃零食、吸烟,不得随地吐痰、闲聊、打斗、大声喧哗、玩手机、翻阅书报画册。
3.1.5、车间整洁、无杂物、空气新鲜、地面洁净、无积水、设备无油污、无粉尘。
3.1.6、车间内不得堆放废弃物,装溶液用的桶必须加盖。
3.1.7、工作时落地原料必须及时清扫妥善处理。
3.1.8、生产车间所有的`窗必须安装纱窗,防止蚊、蝇等进入现场,纱窗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或更换,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打开纱窗。
3.1.9、工作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放入车间内的临时存放袋、箱中,每天上午、下午(下班前)二次将生产区域的垃圾清理出车间。
3.1.10、未用的原料、辅料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3.1.11、各种半成品用转运箱、输送*板及垃圾箱保持清洁。
3.1.12、产品包装(塑料包装袋、产品标签和纸板箱)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车间应做到:
A、地面清洁、无灰尘、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无死角。
B、墙壁(角)和天花板清洁、无污染、无蛛网、无死角。
C、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蛛网。
D、照明灯具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
E、桌凳保持干净,物品堆放整齐。
F、水池及地下水道清洁、排水畅通、无阻塞现象。
G、车间四周责任区内清洁、无垃圾、无烟蒂。
H、设备、线路每周进行一次日常保养,含清洁清理的内容,做到表面目视无灰尘、油渍、污渍等异物。
I、工具、容器、模具、搬运工具等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并保持其清洁。
3.2、人员卫生管理的要求
3.2.1、未经允许,非生产人员一律不得私自进入车间。
3.2.2、进入车间人员(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穿戴整齐,执行三不进制度,即:“不穿工作服、不穿工作鞋、不戴工作帽一律不得进入车间”。
3.2.3、新入职的车间员工必须到正规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并经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职员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
3.2.4、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2.5、着装正确,头发不外露,衣帽整洁干净,做到勤洗勤换。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工厂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工厂管理工作的任务
(1)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工厂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对于业务人员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工厂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工厂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工厂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做好工厂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工厂条件,保证工厂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工厂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工厂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工厂保管纪律、规定,工厂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工厂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厂。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工厂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工厂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工厂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工厂消防器材。
(8)严禁在工厂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工厂管理制度10篇(扩展2)
——工厂管理制度10篇
工厂管理制度1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行为,创造一个秩序井然的管理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试用员工)。
三、办公室管理制度
1、签到
1.1员工必须亲自签到,由他人代签,一经发现,按旷工论;
1.2员工签到以签到时间为准,发现有填写不实者,按旷工论;
1.3迟到1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
1.4迟到15分钟至一小时,每次罚款20元;
1.5无故迟到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1.6对于旷工员工第一、二次,每次罚款50元以示警告,如发生第三次,则做劝退处理;
1.7未签到,一次罚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者,须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时间
2.1早8点45分—晚17点30分(星期六下午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节假日除外);
2.3办公室晚上20点30分关门。
3.加班
3.1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审批;
3.2《加班申请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3.3员工加班时应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尽早完成,以保证自己和他人的休息;
3.4不加班人员晚上20点30分以前必须离开办公室。
4、请假
4.1员工因故不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出勤,应事先请假。
4.2假别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伤或其他生理原因请假,为病假。请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相关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论;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2事假
员工因个人私务原因请假,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5天,各部门经理应严格控制。
4.2.3婚假
员工因本人结婚请假,为婚假。婚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过10天,且不得分次请,婚假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结婚证明。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4产假
女性员工因生育请假,为产假。产假为三个月,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4.2.5丧假
员工因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死亡请假,为丧假。丧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过7天。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6工伤假
员工因从事公司安排工作、维护公司利益发生意外受伤需要请假,为工伤假。工伤假期根据医疗期而定,工伤假为有薪假。
4.3请假程序
4.3.1员工请假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公司将予以辞退;
4.3.2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
4.3.3员工请假需先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及行政部部经理审批;
4.3.4请假半天,经部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总经理批准;
4.3.4《请假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4.3.5员工在外请假的,回公司一个工作日内须补交请假单到行政部备案。没有请假单或假期到期没有按时出勤者,有薪假按无薪假论,无薪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200%扣除;
4.3.6晚上加班影响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视其加班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5、出差
5.1员工因公司事务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为出差。
5.2员工出差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一个工作日以内经部门经理审批;一个工作日以上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备案。
5.3如遇紧急情况不能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返回公司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补交到行政部,没有或超过一个工作日按事假计。
6、网络管理
6.1员工在工作时间上网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等;
6.2不允许借助公司名义登陆收费网站,一经发现,除费用自理外,公司要严肃处理;
6.3员工凡公司事务必须使用NAR统一邮箱,不得使用私人邮箱,并且公司邮箱管理员可以浏览相关工作内容。
*下班后离开办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关掉电脑。
7、行为举止
7.1在办公区要着装整洁、得体,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准在公共办公区吸烟、喝酒及大声喧哗;
7.3保持周围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等杂物。
四、电脑的管理
1、公司为每台电脑进行编号、备案,每个人负责维护好自己的电脑;
2、电脑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维修、维护。
五、电话的管理
1、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况,月底要主动索取电话费清单,承担私话费用。
2、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3、总机接外线电话时,电话铃声响不应超过两次,要尽快接起;
4、总台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____公司”当对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总台!”,其他内容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5、员工要使用好自己的内线电话机,接听电话时要轻拿轻放,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行政部维修;如果纯粹个人因素导致电话机的损坏,要按价赔偿。
六、宿舍管理制度
1、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传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统由宿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3.1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3.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风雨)。
4、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以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门:
5.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5.2留宿亲友者。
5.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5.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6、员工对所居住宿舍,要爱护公共设施、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7、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8、公司领导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9、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并呈报行政部议处:
9.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9.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9.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9.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9.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9.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9、8有偷窃行为者;
10、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长或主管人员检查。
七、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1、为了使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能够规范、有序的进行,各个部门须在周五前将所需办公用品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如有紧急需要,须经行政部经理同意后方可购买;
2、办公室用品用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4、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行政部经理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5、办公人员领用办公用品,必须按实际需要领用,亲自签领,不得代领。
八、办公设备的管理
1、办公设备登记、编号办公设备购买后要在行政部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购买价格、预计使用年限、购买地等基本资料,同时由行政部进行编号备案。
2、办公设备的使用
2、1公司员工使用办公设备前要先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允许在不了解的情况下随便使用。
2、2公司员工在使用任何办公设备时如果发现有任何问题,要随时通知行政部维修,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2、3公司员工要注意维护好办公设备,有恶意损坏者,一经发现和查处,要严肃处理。
3、办公设备的.维护、维修
3、1办公设备由行政部或外来维护人员定期进行维护。
3、2办公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
3、3由于个人因素导致办公设备的损坏,由个人负责维修费用。
工厂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希望全体职员工自觉遵守、执行以共同创造优美的环境。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宿舍住的员工。
三、管理:
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不定期抽查,涉及到住宿管理秩序,以《宿舍管理办法》为准,卫生管理以本制度为准。
四、卫生范围及标准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1)范围:公共区域:A/B宿舍楼每层由每层住宿人员轮流打扫,集体宿舍由寝室长安排舍友共同打扫,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值日表,各宿舍人员共同监督。
私人区域:私人区域由住宿人自行安排打扫,集体宿舍由寝室长安排每周值日表,每周一将值日表交于行政,行政不定期抽查。
详细卫生清洁范围请看附件:宿舍楼层*面图
2)卫生标准
公共区域:
①通道:地面无大块垃圾,无杂物堆放,无大块积水。保证每日一扫。
②走廊:地面无垃圾,无明显积水,严禁在宿舍出口堆放私人杂物,保证个出 口的通畅。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到走廊、公共区等地方。保证每日一扫一拖。
③厨房:私人台面、垃圾由使用人自行处理,厨房垃圾不得过夜;地面垃圾由值日生清理。公共电灯做到人离灯熄。
④厕所、淋浴房:A幢由住宿人自行打扫。清理垃圾,不得堵塞下水道;B幢一楼男厕所、淋浴房,由一楼值日生每日打扫并清理卫生垃圾,保证每日一拖一扫一倒。一楼女生厕所、淋浴房由B幢所有女生轮流打扫并清理卫生垃圾,保证每日一扫一拖一倒。
⑤电瓶车停放:值日生负责监督当天电瓶车停放有序。
私人区域:
①集体宿舍由寝室长每周值日表贴与门后,对值日人员进行督导,确保清洁,整齐。
②注意室内通风,保证空气流畅,保证空气清新。
③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毛巾、面盆、牙杯、肥皂、鞋子等物要放置在不起眼处或桌下,统一要求排放整齐。
④床上用品需叠放整齐。
⑤不在寝室内拉绳晾衣服。宿舍卫生做到地面干净、墙壁清洁,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乱拉电线。
⑥室内垃圾必须用袋装好,并一天一倒,不累积、堆放垃圾、杂 物。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
⑦垃圾倒入指定垃圾筒,不得随意朝楼下扔垃圾。
五、宿舍奖惩办法
1、以上卫生标准如出现公共区域无人打扫,值日寝室罚款100元-200元,视情节轻重而定。
公共区域卫生不达标者,罚款30-50元不等,视情节轻重。私人区域,如地面有垃圾,房间物品摆放不整齐,等小项不合格时,罚款5-20元不等,视情节轻重。
2、每周一曝光:每周检查后,不合格照片刊登在宿舍看板中,由住宿人自行整改后复查。
每月一评比:以宿舍为单位,在评比中罚款最少,表现突出的宿舍,对该宿舍公告表扬,并给与一定奖励;表现最差的宿舍将照片名单曝光,公布于公司看板。
3、若住宿人员出现打架,殴斗,连续出现违反宿舍管理办法及长期不配合工作着,取消住宿资格。
工厂管理制度3
一、原材料进厂检验制度
原材料进厂后,仓库保管人员应及时把取样通知单及质量证明书,一起送交理化室,通知取样鉴定。
理化室接到取样通知后,应立即进行取样鉴定,在付款期内得出鉴定结果。
原材料的检查标准,一律按国家标准,以本厂的技术规定和鉴定的合同为依据。
材料鉴定后,符合有关标准或合同条文,理化室要根据本厂制定的原材料使用技术标准,确定投用项目,填写材料历史卡,并将鉴定结果通知供销仓库。
原材料经检查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合同条文,理化室要及时上报,由品管部和技术部商定处理意见,同时书面通知财务部,拒绝付款。如果经厂有关部门协商可以代用,并不影响质量的可以入库,但必须办理手续,经使用车间同意并签写材料代用单,送交技术部,品管部研究,总经理批准,否则一律不准代用或入库。
原材料进厂,有些检验项目由于条件限制不能检查,可以到外单位或有关部门解决,但其结果必须经品管部、技术部签字生效。
材料必须专料专用,如需代用,需经有关部门分析、研究,同意后由技术部和品管部联合通知有关部门方可投入生产。
二、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重点,是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生产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生产资源管理等。为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产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特指定本制度。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
生产过程管理是公司各级管理员、一线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的管理制度。公司各级管理员、操作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过程管理工作,时刻树立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
生产过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级管理员时刻树立持续改进意识,以思促管,防止管而不化;要求公司所有作业人员树立节能高效意识。
生产管理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要仔细分析订单,看清客户的每一点要求,防止盲目生产。
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客户要求后,应立即通知准备生产资源(包括材料、工具、模具)。
生产部门根据客户交期的急缓程度安排领料,暂时不急的产品先不领料,保证生产车间物流流畅,避免生产资源积压在车间影响车间生产,交期急迫的要马上组织人员立即投入生产。
车间主管每天必须如实编写《生产日报表》 ,记录当天实际完成的生产任务,以书面形式向厂长汇报。
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要及时送入仓库,以便及时组织发货。
车间管理员要及时关注车间物流状况(物料标示状况、物料供应状况、通道是否顺畅)、机器运转状况(机器或模具运转效率)、员工工作状况(员工精神状态、工作熟练程度),随时指导员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个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班组长,再由班组长逐级反映。
生产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能影响交期的都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釆取紧急措施予以处理。
生产部门应经常对员工进行技能训练,保证员工随时高效作业;经常和员工交流思想,掌握员工思想动态;组织员工学习相关制度,促进公司团队建设。
公司所有生产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生产部门生产安排,有争议的必须按照“先执行后申议”的原则。
鼓励公司所有员工做生产工艺改进,如果发明的新生产工艺确实对能降耗有较大改善或能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的,公司将给与奖励。
当公司发展后,本制度不再使用时可以修改本制度,本制度的修改由生产部门提请,修正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施行,修正版公布时本制度自动失效。
三、出厂检验项目管理制度
在品管部的指导和监督下,理化实验室负责对本厂生产的产品检验工作,独立行使检验职权,严格按标准及检验方法对产品逐批次进行检验,严把质量关,禁止不合格产品或产品不经检验出厂。
出厂检验时,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次投料的产品为一个生产批次,对每批产品严格按抽样规则进行抽样,经出厂检验合格后开据合格检验报告,检验员和审核人在报告上签字后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准出厂,应重新在同批产品中取两倍数量样品进行复验,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仍存在不合格,则确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并及时上报厂领导后进行处理。
检验时查验产品包装封口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损密封不严等现象,若发现类似问题发生,按不合格品论处。
检验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到法定检定机构检验部门检定,及时维护,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以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
严格按企业制定的标准要求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可出厂。
每年参加一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出厂检验对比试验,保证实验室数据准确有效。
四、技术管理制度
为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管理权限和职责,形成一个有秩序、强有力的技术管理机构,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特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建立技术责任制: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为责任人,落实各职能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明确工作流程和各职能人员的密切配合,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和业绩考核工作。
建立图纸、测绘、设计文件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及文件的收发份数、标识、保存及无效文件的回收流程,确保文件完整。
建立技术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明确技术负责人为责任人,做到技术洽商设计变更涉及的内容详尽,变更项目图纸编号明确,符合规范要求。
建立工艺管理和技术交*度。技术交底和工艺管理应实行分级、分专业进行,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均应交底确认,做到技术符合图集文本及设计规范要求。
建立隐、预检管理制度:隐、预检应做到统一领导、分专业管理,各专业质量员为责任人,明确隐、预检项目和验收程序,即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质量员按质按实验收,做到有检查计划,对整改问题有专人负责,确保及时、准确、可追溯性。
建立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技术信息是指导性、参考性资料,技术资料是工程归档资料,应实行统一领导、分专业管理,资料员最后收集,并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建立技术措施与成品保护措施管理制度:由技术负责人责成专人为责任人实行统一领导,分专业管理。技术措施要做到符合规范要求,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效果明显,成品保护措施要做到低成本、高效率,实施过程有计划,并有文字记录。
建立新工人培训制度,要有专人负责,由责任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共同进行,培训应结合施工需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有记录,做到资料完整齐全。
建立技术质量问题处理管理制度:由技术负责人任责任人,会同专业负责人共同制定管理措施,做到工作程序清楚,对存在问题要分析,处理方案有依据,方案简单、易行、可靠,处理过程有记录和相应结论。
五、设备计划检修.抢修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搞好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计划检修和生产过程中抢修质量,确保检修后设备能够正常运转到下一检修周期,保证检修项目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各单位根据选厂统一安排,依据设备运行记录情况,认真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根据维修任务的难易程度分别定义为小修、中修、大修。小修提前一周,中修提前15天,大修提前30天报设备组,由设备组统一整理签字接收,初步审定后报主管经理,由厂部最终审定后,方可实施。
各单位依据最终审定的检修计划,认真落实检修所需的物资、备品备件及设备,需要外购的必须提前上报釆购计划(小修提前3天,中修提前4天,大修提前15天)。
计划管理员必须督促供应部门按计划要求如期购回。
设备组是设备大修、中修及小修管理科室,负责大、中修及在线设备部分技术改造的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控制、指导、监督检修质量管理的一系列活动。
设备组长为大、中修及维修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审核年度大、中修计划。
设备组负责生产设备大、中修及维修后立项审核,施工过程管理及施工质量管理,以及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考核。
设备组负责改造性大修技术改造方案的制定及可行性方案的分析审核,并组织实施。
在生产过程中遇到设备出现紧急故障影响生产,需要紧急抢修时,由设备组长负责组织相关维修和技术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合理安排调配资源全力抢修,最快时间恢复生产。
工厂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顺利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范,内容如下: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考勤制度
公司实行考勤打卡制度,考勤与员工工资、福利紧密挂钩,请各员工务必严格遵守。
1、员工在上下班时间务必本人打卡(代打卡或超过时间打卡,均视为打卡无效);
2、主管负责监督及记录,除病假、孕产假(需正规医院开具证明)、事假(附主管签字审批的请假条)、待工(主管当天实时记录)外,其它均视为早退或旷工;员工事假主管审批权限为2天,超出2天及以上主管需报生产经理审批(事假每月不超过2天,年累计不超过12天),超出部分按旷工处理。
3、工作时间:
生产人员:早8:30—5:00中5:00—01:00晚01:——8:30每班人员提前20分钟接班做好工作区域5S
办公室人员:早8:30~晚5:00(办公室人员休息日需要值班的另行安排)
4、旷工一天罚款60元,连续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不经预告除名;
5、待工三天必须报道,未报道的按旷工处理;
6、迟到、早退按每分钟1元计罚,月累计迟到、早退两小时的按旷工一天处理,两小时以上的每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7、未到下班时间,不允许在门口聚集,否则主管登记每次扣款10元;
8、工厂实行统一作息时间制,个别工序工人加班需主管书面申请生产经理批准,杜绝闲杂人员工非工作时间逗留工厂。
四、工作纪律
1、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衣着整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
2、员工应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调动及指挥,主动积极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3、员工应做到文明生产、文明办公,保证工作场地整洁,维护企业形象;
4、禁止厂外人员在车间内逗留、玩耍或滥动生产设备,由此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5、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厂区;
6、车间所有器具、物料等用完及时归位,在生产过程中好料、废料务必分清,并做明显标识,不能混料;
7、工作中做到仔细认真,坚决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
8、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清洁设备等。
9、不得私自携带公司任何物品出厂(除经领导批准的特殊情况外),对恶意破坏公司财物或盗窃公司财物的行为,不论价值多少一侓交公司相关领导处理,视情节严重(无薪)开除并处以经济赔偿,或送公司机关处理。
10、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不得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日常管理规范
五、工资与福利
1、工资以人力资源代发形式结算,每月15日为工资结算及发放日。
2、公司免费为工人提供中、晚两餐,夜班补助夜餐费8元。
4、全勤奖每人每月50元,迟到、早退3次(累计超过20分钟)或有事假、病假的,取消该奖励;
5、生产中停工2天以上按保底(元月)发放补贴;
六、奖罚制度
1、奖励:奖励制度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特殊贡献奖三种。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获奖励:
(1)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得到采纳实施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提出重大技术革新,为企业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在完成生产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5)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予以一次性奖励;
(7)品德端正、工作努力,热心助人、有出色或超常工作表现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处罚:
(1)厂区内严禁吸烟,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电工负责每日检查工厂内任何跑、冒、滴、漏等危险隐患,检查不到位一次罚款50元;
(3)下班时收发或机修检查工作区域内的水、电、汽、门窗未成关门状态,责任人处罚30元/次。
(4)员工须保持工作台面整洁,不许乱扔纱头及垃圾,严禁随地吐痰、倒水,乱放私人物品,否则责任人处以30元罚款。
(5)各岗位员工必须做到在放假时人走机停、关好门窗、关灯,保管好公司贵重物品,发现一次处罚5元;
(6)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现问题需及时反馈或书面反应,通过正当渠道解决,如私自做主违规处理,罚款50-100元;
(7)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时交货,对工作挑三捡四的员工,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罚款50-100元;
(8)员工必须在指定区域内操作,私自移动、改装机台或调换工作位置,罚款20-50元;
(9)因个人疏忽致使机器零件遭受损坏的,视破坏程度处以20-50元罚款;
(10)故意损坏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公司物品的除按原价赔偿外,处以20-200元罚款;
(11)任何时间在工作区域干私活的,处以50-100元罚款;
(12)上班期间,脱岗、串岗、闲聊、打私人电话、睡觉、看报、吃零食,违者罚款5-100元;
(13)工作中酗酒生事、打架斗殴、大声喧哗者,视情节罚款50-200元;
(14)严禁在机器设备、机台架尤其是电灯、电线上绑、挂、贴任何私人物品,违者罚款5-100元;
(15)严禁在生产原料、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及半成品(含成品)上坐、卧、躺、睡觉等,违者罚款5-10元;
(16)计时人员饭卡不许外借,一份饭菜不许两人同食,不许浪费饭菜,随地乱扔剩菜剩饭,违者罚款10-50元;
(17)不得在公司洗漱(包括洗头、洗脸、洗衣服等),违者罚款10-100元;
七、招聘与离职
1、招聘
公司根据年度生产任务,确定全厂组织生产及模式,确定招收各工序岗位人员;年满18周岁有一定专业操作技能,经招聘岗位考试合格后填写《入职表》,交验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照片等,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由总经理审批,工人凭审批单到宿舍管理人员处办理入厂手续,并予安排宿舍、发入生产所需工具、器具等,并到所属部门报道后开始工作。
2、辞职
员工如需离职,需提前15天向所属部门主管提交书面申请,部门主管根据实际生产情况作出批示。
离职申请程序:主管(厂部)负责人签字——主管处领《离职交接单》——机修(收回工具、器具等)——宿舍管理处收回宿舍钥匙和其它公司物品
3、解聘
员工有下列(1-3)严重声违章、违纪、违法行为时可及时辞退,有下列(4-5)时,需要提前通知结清工资:
(1)带头煽动工人*,造谣重伤企业领导或改坏企业想象并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者;
(2)对工厂负责人,各部门主管及其家属或其他职工进行恐吓、威胁、殴打或辱骂,情节严重者;
(3)参加两次*者;
(4)有意浪费公司物品、资源、电等,使公司利益受损者;
(5)生产旺季拒绝服从管理人员临时工作安排、经领导协调仍不能正常工作的;
为了进一步强化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各项工作,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公司制定了以上十六条基本的规章制度,其中也包含为员工提供了优越的工作环境与福利待遇,我公司以人为本,赏罚分明,希望各位员工遵守规章制度,热忱工作,为公司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八.本办法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工厂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保安人员在值勤和执行任务时有所依据,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保安岗位24小时执勤不间断;当值保安认真做好安防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主要职责
1.责任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辖全部区域。
2、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3、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门卫岗位职责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值班时应着制服,服从管理、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2、严格执行《保安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3、不得酒后上岗或擅离岗位。
4、对非本公司的人员、车辆进出要实行查询登记。
5、所有物品出公司必须凭公司职能部门书面通知方可放行。
6、及时做好报纸、邮件的收发工作。
7、保持门卫室环境卫生,物品保管整齐有序。
8、上下班时间(上班时间为9:00、下班时间为17:00)的前后15分钟须到大门口站岗,维持门*通秩序,迎送职工上下班。
9、执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关闭时大门不留缺口;门卫室时刻保持有人,杜绝闲散人员进入。
10、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11、如门卫室有设施损坏,需填写报修单交至负责人处。
12、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行为准则
第六条、治安安全管理
1、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2、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节严重的可直接拨打110并上报公司领导。
3、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向公司或*机关报告。支持、协助相关安全人员履行工作职责。
第七条、人员出入管理
1、工作时间(9:00—17:00)外来人员因事需进公司必须填写《会客单》,内容包括姓名、单位、事由、时间、车号、联系部门及人员等,门卫应电话向被访人员或部门核实后方可放行,无正当理由、不填写《会客单》者不得进入公司。
2、外来人员出公司时,将经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交门卫核对注销后,方能离开公司,如携带物资出公司必须出具经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的《物资出条》,方能放行。
3、厂区内临时作业,需安排外单位人员进公司施工,用工部门应事前将施工期限、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并须领取《临时出入证》,施工期间,外来施工人员凭证进出公司,并且佩戴《临时出入证》,否则保安将要求其离开公司。
4、凡已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者,视同外来人员按以上1、2条执行。
5、非工作时间外来人员无预约一律谢绝访问。
6、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神色有异者不得进入公司。
7、如遇态度恶劣,强行闯入者,门卫应立即上报办公室或公司相关领导处理。
8、各类团队来公司参观,参观者须凭单位介绍信和带队人身份证到公司办公室办理预约手续,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通知门卫放行;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外来人员带入生产区域参观、拍照录像。
9、上级单位领导来公司调研、指导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在门口迎接的,门卫应予以放行。
第八条、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因事出入公司时,需填写《车辆来访登记表》,不填写者不得入内
2、门卫应对外来车辆进行引导,维持停放秩序。
3、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巡视,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理,随时与办公室保持联络,密切协作,保证车辆安全。
4、进出车辆如有损坏公司财物,门卫应立即报告办公室或公司相关领导处理。
第九条、物资出入管理
1、公司物资
物资出公司时,须由主管部门开具《物资出条》,由相关人员填写,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后,门卫核对物资无误后方可放行。
2、外来物资
a、供货商送货入库时,应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出公司时,门卫根据物资入库票据或主管部门开具的《XX放行单》,核对无误方可放行。
b、外来运输车辆进入公司时,门卫需了解物品情况,如有危险品等须向相关负责人核实后方可放行。
第十条、日常安全巡逻管理
1、保安管理部门(办公室)根据各部位具体情况和安全管理的需要,确定或调整保安巡检线路,安排固定安全哨位,并排定保安班组以及对人员、物资进行分配。
2、保安人员应熟练掌握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a、判断情况若尚可解决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
b、判断事故无法解决,应急速通报有关部门。
c、日间灾害急报有关负责人,夜间灾害除急报有关负责人外,判断情况报派出所
110、消防单位
119或救护单位120。
d、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负责人。 e、保安在当值时间出现周界监控报警或接到中控室警报通知,须迅速确定方位、立即出动处理,并且及时向中控室或公司领导回馈现场状况,如状况危急须即时联系当地派出所;事后填写《治安报警处理记录表》。
3、日班每2小时巡逻一次,夜班每1小时巡逻一次。各当值保安交接班完成后即进行首次巡逻,并按规定将巡逻情况记录在《保安值班记录》。办公室可根据需要调整巡逻间隔时间,保安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4、保安在巡逻时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多听多看,发现可疑的人或事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公司相关负责人。
5、常规工作时间(9:00—17:00)结束后,对公司公共部位进行巡逻,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
6、如发现火警应立即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导。
第四章紧急或意外事故处理
第十一条、意外事故
1、员工急病,即刻通知办公室,及时派人送往医院治疗或拨打120,及时报备公司领导。
2、发现火灾应立即赶到失火现场查看,若发生火苗应即以灭火器将火源熄灭,若已使用灭火器仍然无法将火势扑灭时立即向119火警台报案,且通知相关领导至现场,保安仍然坚守岗位,指挥员工及来宾向安全地区疏散,保持高度警戒,严防小偷趁机窃取公司财务。火势熄灭后应清查人员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现场,以供*处理。
第十二条、纠纷事件处理
a、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b、发生打斗,应迅速予以制止,将当事人交由公司领导处理为原则,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员合力制止。
c、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时,为防止围观者鼓噪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肇事者带离现场再行处理。
d、事态有愈超严重态势,应立即请派出所协助处理。
e、注意立场要保持公正,千万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战局,丧失理智。
f、若为下班时间,应即刻电话通知公司相关领导;有安全之虑时,即刻拨打110寻求协助。第十三条、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a、保安人员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b、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进入寻衅滋事。
c、通知后勤人员和公司领导前来支援处理。
d、认清来着容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刀具、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作为*侦查处理的依据。
e、将状况报告公司领导并随时保持联络,若下班以后应立即通知派出所并电话联络相关领导。第十四条、被盗事件
1、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事后做好记录。
2、联系*部门,保持失窃现场原样,便于取证。
第五章勤务制度
第十五条、交接班制度
1、公司保安为三班两运转,分设日班和夜班,日班为7:30—19:30,夜班为19:30—7:30;交接班时间分别为7:30和19:30,交接班时需做好记录。
2、各班保安均需提前15分钟到岗交接班,班内做好《保安值班记录》,班组交接时互通消息并签名确认。
3、班组交接时,对安全防护器械进行确认,如有损坏遗失须在《保安值班记录》中作出说明,确认无误后方可完成交接。
4、超过交接班时间,半小时内未接班视为“迟到”,1小时内作出解释并补办请假手续视为事假,超过1小时则视为“旷工”。
5、交接班时间已到,接班人未知至,当班人员应与岗位带班长联系,由带班长负责安排人员替换;如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第十六条、请示报告制度
1、保安员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具体、准确地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
2、对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有关处置紧急情况的指示,要立即、坚决执行,执行结果要及时回馈。第十七条、工作考核
1、保安由各保安带班长负责记录考勤,公司按各人的考勤按天数记发工资。
2、保安因个人原因需请事假、病假(病假须有镇级以上医院开出的病假单)或调班者,必须事前报告保安带班长,保安带班长报告公司办公室(二水厂保安报厂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或调班。病事假一律按休息天数计扣工资。
3、未严格执行人员出入管理,放行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即作“过错”处罚。
4、未严格执行车辆出入管理,放行外来车辆,一经发现即作“过错”处罚。
5、未严格执行物资出入管理,造成公司损失,视情节轻重作“过错”或开除处罚,并赔偿公司损失。
6、未严格执行日常安全巡逻,视情节轻重作“过错”或辞退处罚。
7、未履行门卫岗位职责,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视情节轻重作“过错”或辞退处罚。
8、未按要求执行门卫交接班,造成权责不清,所经手班组相关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9、违反门卫工作纪律,视情节轻重作“过错”或辞退处罚。
10、每发生一次“过错”则扣除岗位(基本)工资的25%;连续两个月累积发生“过错”3起、一年内累积发生“过错”6起者,除按规定分别扣除岗位(基本)工资外,还将作辞退处理。
11、如在值班过程中挽回公司物资流失,发现不安全隐患,避免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章行为操守
第十八条、工作态度
1、对工作具有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对自身的责任心:钻研业务、工作认真、上进心
3、同事之间的协作力、包容、配合、团结
4、对本职工作负责: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
5、对待来访人员的态度: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不卑不亢
第十九条、日常行为规范
1、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2、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办公桌上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4、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
第二十条、保安工作纪律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对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删改或者扩散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6、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7、仪容不整,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8、值班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看电视录像,打瞌睡等。
9、对群众、来宾故意刁难或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或送货人员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
10、脱岗、漏岗、睡岗、迟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员睡觉。
11、未经许可擅自调班。
12、暴行犯上,不服从指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施行情况适时修订。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工厂管理制度6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技术。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XXXXXXXXX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
本标准委托*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电厂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HG23012―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4―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2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5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5.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HG23012、HG23014的规定。
5.1.2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5.1.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4凡在处于GBJ16-87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1.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1.7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5.1.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1.9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1.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1.11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5.1.12在铁路沿线(25m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5.1.13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5.1.14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5.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5.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5.2.1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5.2.1.1生产不稳定。
5.2.1.2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5.2.2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厂主管安全防火部门人员、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5.2.3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2.4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正压。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压力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5.2.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6、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6.1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6.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负责提出。
6.3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6.5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6.6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6.6.1如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气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6.6.2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
7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 《动火安全作业证》
《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两联,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分别以三道、二道、一道斜红杠加以区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A。
7.2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7.2.1 《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7.4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7.2.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7.2.3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7.2.4 《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7.2.5 《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存查。
7.3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7.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24h。
7.3.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120h。
7.3.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7.4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7.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复检签字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7.4.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主管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7.4.3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终审批准。
8、职责要求
8.1动火项目负责人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8.2动火人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30min再次动火),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8.3监火人
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
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8.4动火部门负责人
被动火单位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8.5动火分析人
动火分析人应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8.6安全员
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8.7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7.2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工厂管理制度7
本规则的适用范围是大米加工企业。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在于规范大米加工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促进大米加工企业健康发展,同时提高大米质量,确保大米的质量安全。本规则是参考了国内外有关行业的资料并结合我国大米加工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的,是对我国大米加工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的技术依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国大米生产,促进大米加工行业健康发展,提高大米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规定了大米产品定义与分类、大米原粮收购及管理、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大米加工厂建设、大米加工设备、大米加工质量管理、大米加工厂卫生管理、产品出货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 鼓励大米加工企业使用本规则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
第二章 大米产品定义及分类
第四条 大米是指以稻谷为原料,经加工而制成的产品。按国家标准,大米可分为籼米、粳米、糯米三类。
第三章 大米原粮收购及管理
第五条 大米加工企业应有较为固定的原粮来源,鼓励建立本企业的原粮基地,在收购原粮时应同原粮供应单位签订收购合同或协议。
第六条 大米加工企业应掌握供应单位,原粮品种、数量及质量等信息。
第七条 大米加工企业生产销售无公害大米、绿色大米、有机大米应保证原料种植、加工及产品符合《NY 5115-20xx 无公害食品大米》、《NY/T393-20xx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NY/T 419-20xx 绿色食品 大米》、《NY 21-1986 农药安全使用指南》等标准要求,要通过主管部门或具有第三方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对基地、加工或产品的认证,应了解基地种植环境及种植技术。专用原粮在运输、储存、加工过程中应避免同其它种类原粮相混合。
第八条加工企业应在国家收购政策的指导下,以质论价进行收购。收购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原粮烘干、凉晒、清理设施,保证原粮的储存安全。
第九条按《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原粮进仓前应对仓库进行清理、消毒、再清理,仓库应具备防雨、防潮、防鼠、防虫、防雀、通风设施,配备温度、湿度监控设备。经过培训的仓管人员应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粮情,通风降温;仓库主要交通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排水通畅。
第十条 原粮包装不应对原料产生二次污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散装原粮应注意保持运输工具的清洁、干燥、卫生。
第十一条原粮收购在执行国家政策收购标准的同时,可结合本企业所在地区产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收购标准。加工前的原粮应符合国家收购标准要求。
第四章 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
第十二条大米产品包装按材质可分为编织袋、塑料袋、纸袋、散装容器等,按包装形式可分为常态、抽真空、充气等;按包装防护功能可分为内包装和外包装。大米添加剂按添加功能可分为营养强化添加剂、加工性能改善剂等。
第十三条 大米加工企业应参照GB/T8947-1998《复合塑料编制袋》、GB/T8946-1998《塑料编制袋》、GB 7707-1987《塑料袋》、GB 6543-1986《瓦楞纸箱》、GB 9687-1988《食品包装卫生标准》等标准制定本单位产品包装验收标准。对于无能力检验的项目,可要求包装供应商定期提供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报告。
第十四条 大米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14880-19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对于添加到生产过程中直接与产品接触的生产用水,要达到GB 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产品包装标签应按《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要求,必须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和储存指南、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及特殊标注内容(如添加剂中含有转基因及过敏源成分的说明)。
第十六条 包装物及添加剂的存放环境应符合GB 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对于生产班次领用情况应建立台帐,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五章 大米加工厂建设
第十七条 大米加工企业的建设应遵守GB 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同时企业可参照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卫生通用规则》(CAC/RCP1-1969,REV.3,1997)及其附件《HA*体系及其应用导则》、各科研院所出版的粮食加工厂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 大米加工厂厂区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大米加工厂应建在交通方便、粮源充足的地区。工厂不得设于受污染气流、河流的下游;厂区周围没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扩散型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等易遭受污染的情况。
(二)厂区内设施、设备等应易于维护、清洁,不得成为周围环境的污染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粉尘及其它污染物的泄露排放应遵守国家标准的要求。
(三)厂区空地绿化,防止尘土飞扬或积水。
(四)厂区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应划分明显;易产生污染的设施应处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焚化炉、锅炉、废气处理、污物处理均应与生产车间、仓库、供水设施有一定的距离并采取防护措施。
(五)生产区禁止饲养动物。
(六)厂区应有适当防范外来污染源、有害动物侵入的设施,如围墙、围栏。
(七)储水池(塔、槽)、供水管道、器具等应采用无毒、无味、防腐的材料;供水设施出入口应有安全卫生设施,防止有害动物和有害物质进入导致污染;自备水源选址应距污染源(化粪池、垃圾存放场所)30米以上,且应设置卫生防护带并有专人负责。
第十九条 大米加工厂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生产厂设置应包括生产部分和辅助生产部分。生产部分包括:原粮清理间、加工制造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间等。辅助生产部分应包括:变配电房、机修间、副产品收集间、检验室、原粮仓库、材料仓库、成品库、更衣室、洗手消毒区、厕所及其它为生产服务的必须场所。
(二)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卫生要求合理布局。更衣室及洗手消毒室应与生产车间相连接,并设置在员工进入加工车间的入口处;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操作需要和作业区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三)车间屋顶应易于清扫,防止灰尘积聚,避免结露、长霉或脱落,屋顶应使用无毒、无异味的白色或浅色防水材料建造,喷涂油漆应使用防霉、不易脱落、易清洗的漆料;水、电等管线不得设置于食品暴露的上方,防止尘埃和凝结水滴落。
(四)车间的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滑、不透水、易清洗的浅色防腐材料建造,墙角及柱角应处理为弧形,以便于清洗消毒;门窗安装应严密,并装配有易于拆卸、清洗、不生锈的纱窗或纱网,窗户一般不做窗台,如设窗台须做成大于30度以上斜面;清洁区的对外出入口应装设能自动关闭的门或空气帘幕。
(五)车间地面与排水: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的材料建造,*坦防滑、无裂缝、易清洗消毒。作业中有排水、废水或有以水洗方式作业区域的地面应耐酸碱、防渗漏、防滑,有一定的排水坡度(1-1.5%),并装置带水封的地漏或明沟,明沟不宜用盖板。排水出口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废水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或经其它方式处理。
第二十条 生产厂的设施
(一)供水设施:车间内的水质、水压、水量应能符合生产需要;自备水源水质应符合《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二)照明设施:厂房内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和人工照明,光源应不至于改变食品的颜色;照明设施不应安装在食品暴露的上方,否则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施,防止破裂时污染食品。
(三)通风设施:清洁作业区应安装空气调节器,以保证室内有相对稳定的温度,防止蒸汽凝结和保持空气新鲜;一般生产区应安装通风设施,及时排出潮湿和污浊的空气;在有臭气或粉尘产生且有可能污染食品之处应安装相应排出、收集或控制的装置;排气口应装有易清洗、耐腐蚀的网罩,防止有害动物侵入;进风口应距地面2米以上,远离排风口和污染源,并有空气过滤设备。
(四)洗手消毒设施:在车间对外总出入口、厕所、加工场所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及干手、消毒设施;在清洁作业其入口应设置鞋靴消毒池;洗手台应使用陶瓷或不锈钢材料的器具,水龙头应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
(五)更衣室:更衣室应设在车间入口,并独立间隔。更衣室应男女分设,并与洗手消毒室相邻;更衣室应按员工人数设置足够数量的更衣柜、鞋柜、更衣镜。
(六)厕所:为车间员工提供的厕所宜与车间主体相连接,并设置洗手消毒设施,厕所应与车间相隔离;厕所外门不得开向清洁作业区,能自动关闭;厕所应采用冲水式,地面、便池易清洗、不积垢;厕所应安装有效的排气装置,适当照明;厕所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且有可靠的防臭水封。
(七)仓库:应以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性质的不同分设储藏场所,需要冷(冻)藏的要设有冷(冻)仓库;同一原材料仓库储存不同性质物品时,应适当隔离,分类分架存放;成品库只能存放成品;仓库的性能、结构应能使储藏保存中的物品品质不发生恶化或减低至最低程度;仓库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仓库应设置足够的物品存放装置,储藏物品(不含原粮稻谷)应距离墙壁、地面在20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和物品的搬运;冷(冻)仓库应安装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温度测定仪或温度自动记录仪,并安装自动控制器或自动报警器。
第六章 大米加工设备
第二十一条 原粮初清设备包括:初清筛、风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二条 原粮加工清理设备包括:振动筛、去石机、磁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三条 砻谷及谷糙分离设备包括:砻谷机、稻壳分离机(器)、谷糙分离机、磁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四条碾米、抛光、分级、色选设备包括:碾米机、抛光机、分级机(筛)、配米机(有配米需要)、色选机、空气压缩机、水过滤设施、磁选器、机、除尘器、风机、仓斗等。
第二十五条 日期打印、包装、堆码设备包括:包装机、编织袋封口机、塑料袋热封机、打捆机、日期打印(喷码)机等。
第七章 大米质量管理
第二十六条 大米生产企业应依据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需要配备检验仪器和设备。包括:
(一)基本设备:分析天*、台秤、容重测量器、游标卡尺、分样器、水分测定仪、烘箱、选筛、实验砻谷机、实验碾米机、实验台及实验架等。
(二)专业检验设备:实验色选机、大米品质测定仪、米饭食味测定仪、白度计等。
第二十七条 大米生产企业对进厂的每批原辅料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条大米生产企业可采用HA*方法管理,制定控制点的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对生产过程及半成品进行检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九条大米加工企业应详细制定成品的质量标准、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质量标准的下限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检验方法原则上应以国家标准为准,如用非国家标准方法时应定期与国家标准方法核对。成品应逐批抽取代表样品,实施理化检验、感官检验、外包装检验。对于非常规检验项目和本企业无法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具有权威性的研究和检验机构代为检验。
第三十条大米加工企业应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成品仓库,经检验合格的包装成品应储存在成品仓库内,不得在露天存放。成品仓库中不得储存有毒、有害或其它易腐、易燃及可能引起交叉污染的物品。
第三十一条产品出厂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出货记录,内容包括:生产日期、批号、出货时间、地点、对象、数量等,以便发现问题时能及时收回。
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隔离和标识,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工厂应有足够的品质管理及检验人员,能做到每批产品检验;产品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相关学历或中专相关学历并具备4年以上质量管理经验 ;质量检验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并获得食品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
第三十三条大米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检验部门、检验人员的职责权限,制定文件、记录、不合格品控制、纠正及预防等控制程序,确保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第八章 大米厂卫生管理
第三十四条 环境卫生管理
(一)厂区内的道路应保持良好状态,无破损、不积水、不起扬尘。
(二)厂区内草木要定期修剪,保持环境整洁,禁止堆放杂物,防止有害动物孳生。
(三)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不得有污泥积蓄。
(四)废弃物临时存放地应远离生产车间;盛装废弃物的容器应有遮盖,防止不良气味溢出或被风吹起,防止有害动物孳生;易腐败的废弃物应及时清除,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
(五)厂区内应有防止、杀灭有害动物及昆虫等设施。
第三十五条 厂房设施卫生管理
(一)厂房内各种设施应经常性保持良好地清洁卫生状态,厂房屋顶、天花板、墙壁应保持良好无破损,地面不得有积水和破损。
(二)清理间、加工制造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间每天下班后应及时清理、清洁,必要时予以冲洗、消毒。
(三)灯具及管线外表等应定期清扫或洗涤。
(四)冷(冻)仓库内应经常清理,保持清洁,避免地面积水,并定期消毒。
(五)加工作业场所不得堆积非即时使用的原料、内包装物或其它物品,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三十六条 设备卫生管理
(一)用于加工、包装、储运的设备及工具和生产用管道应及时清理、清洁、清洗、消毒。
(二)用具及设备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应定期予以清洁、消毒,消毒后要彻底再次清洗,以免残留物污染食品。
(三)使用过的设备及用具等应及时彻底地清理、清洁。
(四)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及用具的清洗用水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人员卫生管理
(一)大米生产人员应有身体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个人卫生、食品加工卫生等方面的培训。
(二)大米生产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
(三)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好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靴鞋。工作服应能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出帽外,必要时应戴口罩。
(四)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入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五)上岗前要洗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上厕所之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料物品之后、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它活动之后。
(六)与大米直接接触的人员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带手表及饰物;有皮肤传染病或伤口的工人不得继续从事直接接触大米的工作。
(七)工作中不得吸烟、吃食物或做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八)个人衣物应储存在更衣室个人专用的更衣柜内,个人的其它物品不得带入生产车间。
(九)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场所,参观、来访者应符合现场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三十八条 工作人员健康管理、除虫灭害管理、工作服管理、卫生设施管理、污物管理应符合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
第九章 产品出货管理
第三十九条 产品出厂前应有良好的可追溯信息,包括生产日期、生产班次、检验人员、产品检验状态等。
第四十条 产品包装标识应符合《食品通用标签标准》、GB 1343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对于标签上的商标、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应严格遵守《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四十一条产品出厂时应对运输及防护工具进行检查,防止产品二次污染及运输途中的质量安全。发货员应记录出货产品、出货日期、运输车辆、到货点、接收单位等信息,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四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建立自己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服务承诺、服务程序、服务电话、服务人员等,制定相应的产品回收、退货、召回程序及相关管理办法,确保消费者利益。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规则由*粮食行业协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厂管理制度8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职工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2、 工作时间不允许随意串岗,无工作任务时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3、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
4、 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直接负责人、车间主任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嬉闹,违者作书面检讨,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严重者以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移交相关机构。
5、 酒后上班影响工作者,记大过一次。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严重者以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移交相关机构。
6、 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工作中禁止做私活。
8、 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陪偿,并予以解雇。
9、 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10、未经允许,任何员工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12、上班必须佩带工号牌,不得违法乱纪,涂改工号牌罚款。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设备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18、中午、下午和加班下班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好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试行,在试行过程中发现遗漏,公司将出台附件作为补充,附件和本制度有同样的效力。
工厂管理制度9
第一条生产纪律
1、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工艺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车间内严禁吸烟,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轻拿轻放,避免表面划伤。
4、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4、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5、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6、原材料、作业工具、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工厂管理制度10
第一条、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所辖区域划分成若干片区分配给各班组承包负责,班长负责指挥、协调、监督、带领本班员工随时对自我负责区域进行日常清洁、整治;车间组织对各职责片区进行检查、评比和考核。
第二条、整理清洁标准可按本规定和其他专项规定要求执行。
第三条、车间工作人员应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服工作鞋必须坚持整洁干净,要防止交叉污染,发现或怀疑有传染性疾病时,应及时就医。
第四条、要坚持操作区地面和墙壁无垃圾、无污迹,门窗无积灰、无污迹,工作凳放置在制定位置并摆放整齐,电缆沟要坚持清洁。
第五条、控制台无积灰,台面干净,台面上只能放置与工作有关的记录本、当班分析单和传达文件等物品,不能堆放其他物品。
第六条、通讯设备、饭盒、水杯等个人工作生活用品要收拾整齐,放在规定的位置上。
第七条、各班工具箱要坚持整齐干净,公用工具要定位摆放,报废工具要及时处理,无关物品不允许放在工具箱内。
第八条、污水沟要坚持清洁、通畅。
第九条、车间油桶要在专属的区域内摆放整齐,好油桶、废油桶、空桶要区分放置。
第十条、操作时产生的垃圾和洒落的物料当班人员交班时要清理干净,禁止推至下一班。
第十一条、各槽罐、机泵、管线等设备表面干净无油污,操作中造成设备污染的要及时清理干净。
第十二条、各种操作工具、运送工具、辅助材料等均按指定地点整齐摆放,并坚持其清洁。
第十三条、未使用的工具、材料要堆放整齐,并且要与回收材料区分开。报废的材料要送到指定地点整齐存放。
工厂管理制度10篇(扩展3)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10篇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1
xx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生产车间的现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生产流程控制,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日常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3、职责
车间主任及各组组长负责车间卫生工作的实施,负责对人员健康状的监控,质检员负责对车间卫生状况的.检查和监督。
4、管理要求
4、1卫生包干制
4、1、1车间主任及各组组长负责对卫生工作分区承包,车间员工对自己负责的区域每一天进行日常清洁,整理归位,每周五进行一次彻底清理清洁,车间主任协同质检员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1、2清洁标准可参考本规定和其它专项规定,整理按设备、工具、成品、半成品、原料按车间定置规定摆放。
4、2现场卫生管理
4、2、1地面、墙面、固定物清洁。
4、2、1、1地面清洁、无灰尘、无垃圾、无污痕、无积水、无死角。
4、2、1、2墙壁(角)天花板清洁、无污染、无蜘蛛网、无死角。
4、2、1、3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痕、无蜘蛛网。
4、2、1、4照明灯、紫外灯、插销盒、消防箱、电箱等持续清洁、无灰尘积压。
4、2、1、5所有的台面、设备表面、排风排汽罩表面持续清洁,无灰尘积压。
4、2、1、6水池及下水道持续清洁,排水顺畅、无堵塞现象。
4、2、1、7现场所有标示牌持续清洁,无污迹。
4、2、1、8所有通道通畅,无杂物堆积各通道软帘门持续清洁,表面污污迹。
4、2、1、9车间四周职责区清洁,无垃圾、无烟蒂。
4、2、1、9厕所更衣室洗手消毒间持续清洁,地面无积水、墙面无污迹。
4、2、2设备清洁
4、2、2、1设备使用前后都务必清晰消毒,持续其清洁。
4、2、2、2设备持续干净无油污,计量器具内外持续清洁,无污渍。
4、2、2、3不经常使用设备器具定期清洗,持续其清洁,无污渍和异味。
4、2、2、4设备管路每月要做一次日常保养,包括清理清洁,做到表面目视无灰尘油渍污渍等异物。
4、2、2、5各车间内所有冷库都为专用不得混用,操作调试由专人进行,其他人不得随便调试,冷库要持续清洁、必要时要消毒,不能有异味,冷库内原料产品半成品要分库分区摆放有续、整齐、堆垛合理、离墙离地。
4、2、3工具材料清洁整理
4、2、3、1工具容器衡量器械搬运工具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持续清洁。
4、2、3、2操作工具容器使用前要清洗消毒、无污渍和异味。
4、2、3、3未用的原料辅料及时清理、摆放整齐。
4、2、3、4各种搬运成品半成品的周转箱搬运*板车及垃圾桶持续清洁定位放置,不得混用造成交叉污染。
4、2、3、5产品包装材料持续清洁,使用前应有计划消毒,摆放应整齐。
4、2、3、6卫生洁具使用前清洗、清理、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4、2、3、7饮水机持续清洁、水杯定点定位摆放整齐。
4、2、3、8配料表生产单等相关资料定点、定位摆放或悬挂。
4、2、4废品垃圾清理
4、2、4、1废弃物、残次品按指定地点存放整齐,及时清理或处理(二小时一次)。
4、2、4、2生产中产生的垃圾,务必放入车间内的垃圾桶,及时清理出车间,垃圾桶清洗干净、消毒后再使用,不得于车间外垃圾桶混用。
4、3人员卫生管理
4、3、1健康检查及培训
4、3、1、1新入职员工务必到疾病防治中心或指定医院,做体检取得健康证、卫生学培训证、理解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职员工务必每年定期体检。
4、3、2个人行为规范
4、3、2、1员工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剔须,勤剪指甲,勤换洗工衣。
4、3、2、2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佩带手表、戒指、耳环等物品,不得化妆,不得喷香水。
43、2、3员工正确着装,头发不能外露、衣帽整洁、工鞋持续干净,勤洗勤换。
4、3、2、4生产人员上班务必在更衣间换好工作服,戴工作帽、洗手消毒(清水→皂液→清水→干手→消毒液消毒)后进入生产车间。
4、3、2、5在工作中,持续工作服和双手卫生、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状况之一时务必洗手:
⑴、开始工作之前
⑵、上厕所以后
⑶、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⑷、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⑸、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4、3、2、6员工进出车间办事,应脱掉工作服、工作帽、鞋等,回车间重新着装,洗手、消毒后风淋方可进入。
4、3、2、7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务必到达加工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4、3、2、9工作期间不得做与生产无关的事,不得对着产品大声说话、大喷涕,不得串岗。
43、2、10禁止将个人物品带入车间,禁止在生产车间抽烟,吃东西。
4、3、2、11严禁随地吐谈、吐唾液,严禁随地扔纸巾杂物。
4、4生产流程卫生控制
4、4、1车间领料人员再仓库领取原料要把好卫生关。
4、4、2车间所有设备、操作台面、容器在使用前务必清洁、消毒。
4、4、3软官出口端不得接触地面,管道和阀门清洁,无污渍。
4、4、4蔬菜、擒肉、豆制品、水产等加工时必须要完全去除不可食部分,以及有毒有害部位,浸泡,清洗消毒彻底确认无误再进行后续加工。
4、4、5在生产过程中任何原料、成品、半成品不得着地贴墙摆放。
4、4、6车间加工过程中与成品接触务必戴口罩、手套并持续其干净卫生,与赃物接触及时更换。
4、4、7包装时必须要清洁、消毒彻底,保证包装物干净卫生,标签加贴准确无误,字迹清晰。
4、4、8原料成品半成品务必加盖放置,使用的空桶空箱等及时放入暂存区域或退回到上一工序。
4、4、9生产过程中的台面工具器皿要要定时清晰消毒,手部,鞋部消毒水要及时监控其浓度,异常及时更换。
4、5检查与考核
4、5、1车间主任负责对卫生工作的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质检员负责对车间卫生的监督检查,不合格不及时改正的处罚。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营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树立工厂的良好形象,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5S管理目标,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各公共区域走廊、厕所、会议室、绿化带、生产作业车间、生产部办公室、仓库、门窗、垃圾桶(池)等办公场所、宿舍及其设施的卫生。
3、卫生标准:
四周墙壁、天花板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
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
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摆放规则、排列整齐无堆乱放现象;
工作台面、办公桌椅上无浮尘、生产垃圾等,物品、工具摆放整齐,座椅摆放端正,水具无茶锈、水垢;
电脑、打印机、电话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绿地内无杂草、杂物,修剪整齐,马路及厂区周围空旷区域打扫干净;
仓库物品、货架摆放整齐规则、原料摆放一目了然、区域划分清晰条理;
工作区域划分清楚、条理性强;
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样品橱内各类物品排列整齐,无灰尘,无乱堆乱放现象;
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无水垢便垢、废纸筒一天一清;
开水间水杯统一摆放在指定区域,并持续地面、水杯放置区域无积水、无异物;
4、职责区卫生清理每日一次,每周进行集中大扫除一次,由生产部牵头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并作好记录,每月作一次评比,年底作总评,凡连续获得第一名最多的群众,可进行群众嘉奖一次,并作为部门考核和年底先进群众评选重要参考。
5、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职责制,部门负责人为职责人,并按部门和区域落实目标职责状。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
6、吸烟人员务必在指定吸烟区域抽烟,烟头放入桶内,违者发现一次处以xxx元罚款。
7、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用心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本部门及工厂的整体形象。
8、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资料。
9、此《工厂卫生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规范生产车间的现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日常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管理要求:
3.1、车间卫生要求
3.1.1、每班生产结束后,必须彻底将生产设备、工器具、地面、墙壁、排水沟等打扫干净,所用物品摆放整齐,车间内不得堆放杂物,保持一个卫生、干净、整洁的环境。生产过程中不间断随时清扫、整理。
3.1.2、车间内所有的门窗、玻璃、窗台应随时保持清洁干净,每星期彻底清扫车间卫生。
3.1.3、车间应每天用水喷洒1次,以清洁空气。
3.1.4、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车间,严禁在车间内吃零食、吸烟,不得随地吐痰、闲聊、打斗、大声喧哗、玩手机、翻阅书报画册。
3.1.5、车间整洁、无杂物、空气新鲜、地面洁净、无积水、设备无油污、无粉尘。
3.1.6、车间内不得堆放废弃物,装溶液用的桶必须加盖。
3.1.7、工作时落地原料必须及时清扫妥善处理。
3.1.8、生产车间所有的窗必须安装纱窗,防止蚊、蝇等进入现场,纱窗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或更换,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打开纱窗。
3.1.9、工作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放入车间内的临时存放袋、箱中,每天上午、下午(下班前)二次将生产区域的垃圾清理出车间。
3.1.10、未用的原料、辅料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3.1.11、各种半成品用转运箱、输送*板及垃圾箱保持清洁。
3.1.12、产品包装(塑料包装袋、产品标签和纸板箱)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车间应做到:
A、地面清洁、无灰尘、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无死角。
B、墙壁(角)和天花板清洁、无污染、无蛛网、无死角。
C、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蛛网。
D、照明灯具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
E、桌凳保持干净,物品堆放整齐。
F、水池及地下水道清洁、排水畅通、无阻塞现象。
G、车间四周责任区内清洁、无垃圾、无烟蒂。
H、设备、线路每周进行一次日常保养,含清洁清理的内容,做到表面目视无灰尘、油渍、污渍等异物。
I、工具、容器、模具、搬运工具等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并保持其清洁。
3.2、人员卫生管理的要求
3.2.1、未经允许,非生产人员一律不得私自进入车间。
3.2.2、进入车间人员(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穿戴整齐,执行三不进制度,即:“不穿工作服、不穿工作鞋、不戴工作帽一律不得进入车间”。
3.2.3、新入职的车间员工必须到正规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并经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职员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
3.2.4、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2.5、着装正确,头发不外露,衣帽整洁干净,做到勤洗勤换。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4
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地面无垃圾、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无浮尘,摆放整齐; 每日下班清理设备。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 公司男、女卫生间管理由办公室及车间人员负责。
二、 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报修。
三、全天保洁,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 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五、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厂区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立礼貌、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区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厂区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行政部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厂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厂区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厂区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礼貌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室内(厂区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厂区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厂区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职责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职责制管理。
第十一条:厂区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坚持清洁。
第十二条:厂区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厂区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禁止在厂区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职责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坚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异常坚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厂区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必须按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厂区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坚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室内应坚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厂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贴合厂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职责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职责。
第四十条: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坚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坚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一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行政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条: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景,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奖罚
第五十八条:行政部要结合厂区的具体情景,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四.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五.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六.不履行环境卫生职责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6
一、办公区公共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由清洁员负全责,并保证公共区域环境清洁、整齐;
2、每一天至少打扫一次,特殊情景应视情景增加打扫次数,确保卫生质量;
3、公共区域卫生应每一天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应责令清洁员及时清理;
4、墙上除车间或者上级机关指示张贴、悬挂必要的画报、标语以外,不得有污物或其它附着物;
5、区域内物品摆放应做到规范整齐,摆放有序,安排合理;
6、卫生标准应做到无尘土、无积水、无杂物。
二、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
1、办公室卫生由所在办公室人员自行负责,并坚持每一天打扫地面、墙面及办公设备卫生;
2、办公桌面摆放的物品除电脑显示屏、电话、文件架、水杯和办公时间用的文件、纸笔外,不得堆放其它无关物品。下班后,文件、纸笔应放入柜内;
3、办公室物品应摆放有序,有利于安全和工作需要;
4、墙上适宜位置只能挂必要的登记本,待办件、跟进件、协办件和必要的办结件,其它文件应当入档入柜,涉密文件必须入柜妥善管理;
5、办公室卫生每周应由车间牵头组织开展例行检查,必要时,应不定期开展抽查。
三、办公区公共卫生间管理
落实卫生间“七无七有一开放”要求,即无纸屑、无烟蒂、无便迹、无尿垢、无污水、无臭味、无蚊蝇,有标识牌、有冲水阀、有照明灯、有洗手池、有消毒液、有卫生纸、有管理制度,并免费对外来人员开放。
1、爱护厕所设备,不得损坏、挪移标识、照明灯具和卫生配套装具;
2、坚持卫生间清洁,坚持每一天清扫,不留污垢和残物;
3、树立居家意识,大小便后及时冲洗;
4、保障卫生间内用纸和洁厕用品、消毒用品充盈;
5、要根据季节变化,调整日常卫生用品,坚持卫生间空气质量。
四、办公区周边环境管理
1、坚持楼道、车库进出通道畅通,无杂物堆积;
2、坚持办公区外围属地的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7
一、员工个人卫生管理
1、所有进入生产领域的人员须着装规范,戴好发网(工作帽)头发不允许外露,口罩应遮住口鼻(包括参观人员);
2、工作服要干净、整洁、无破损,冬季两天一换洗,夏天一天一换洗;
3、所有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要洗手消毒(包括中途外出);
4、在生产领域内不允许进食、喝水(喝水可在指定地方)、酗酒、吸烟;
5、手及指甲要干净,不允许涂抹指甲油,指甲长度不允许超过0.3mm;
6、任何人在车间内不得玩弄和接听手机(指定区域除外);
7、工作服及工作鞋要严格按照更衣程序进行更换,不可穿出生产领域,不允许穿裙子、短裤、拖鞋进入车间;
8、手部如有破损或包扎,应调换到与食品没有直接接触的岗位,并戴上完好的医用手套;
9、操作人员在车间内,手部接触到污染物后,要重新清洗消毒;
10、在生产区域内不允许化妆、戴手表、项链、戒指等首饰;
11、所有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要按规定的人行通道出入车间,以防交叉污染;
12、更衣室要安排专人打扫,定时对更衣室进行灭虫灭菌消毒并做好记录;
13、任何人不得坐、站、躺在原料、工作台、容器、产品或垫板上。
二、设施、设备卫生管理
1、生产所需的设备、设施在生产前要用75%的酒精或配好的消毒水消毒;
2、生产所需的设备、设施在生产结束后要清洗干净,并归类存放在指定位置;
3、生产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故障维修时,要先把生产现场用的原料、半成品隔离,再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后要清理现场及设备卫生,与生产无关的东西要清除出去;设备上的油污要及时清理,并保持无异味;
4、在生产过程中,操作者对设备要经常清理点检,保持设备干净整洁;
5、设备上与产品接触部位所用的润滑油必须为食品级润滑油。
三、工器具卫生管理
1、在生产过程中,各区域工器具管理应责任到人,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统一管理;
2、生产区域所有的工器具使用前要及时清洗消毒,使用时要做好标示,放在指定的位置,摆放整齐,使用结束后应归位;
3、用于装原料的器具和装垃圾的器具要标示区分,不得混用;
4、清洗所用的毛刷地板刷应区分使用、区分存放;
5、生产使用的毛巾和清洁卫生(擦门、窗、门帘、墙壁等)用的毛巾,要严格区分,不得混用,以免交叉污染;
6、停产或歇班所有工器具清洗后做好盘点并做好记录后应加遮盖。
四、原料、半成品、成品卫生管理
1、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原料不能直接接触地面和靠墙,要摆放在垫板或专用架上,并与墙壁保持一定距离(30cm);
2、包装所用的箱、包装袋必须干净,并符合食品要求;
3、生产现场严禁摆放与生产无关的原料,以防误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半成品、成品、原料要区分开,以免造成交叉感染;
5、原料应由原料通道进入车间,成品由成品通道运入仓库,不得混送;
6、原料、半成品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检查有无异物、异味等,有无防护遮盖。
五、生产环境卫生管理
1、车间地面要常清扫,保持地面干净无积水;
2、墙壁要经常擦洗,保持不发霉、无积垢、无破损;
3、天花板及墙角干净无蜘蛛网,无发霉及涂层脱落;
4、生产区域所有的门、窗要经常擦洗,保持干净明亮;
5、生产区域的垃圾要及时清除,以免造成交叉感染;
6、生产现场严禁玻璃制品、瓷器进入(实验除外);
7、生产结束后,清洁卫生要彻底,不留卫生死角,并由班长检查后,填写清洗记录表;
8、工作台及周边卫生要及时清理,保持干净;
9、落地的半成品要随时捡起,或清洗或做次品废品处理;
10、设备、工具、不得缠绕胶带、线绳、铁丝等物件,以防止脱落造成产品异物污染;
11、生产区域应对灭虫蝇防鼠设备进行定期清理。
六、检查评比
1、品控部成立卫生检查小组,每周对各班组生产区域进行卫生大检查一次;
2、在检查过程中对常规性工作不合格项按车间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七、卫生区域划分
各生产区域卫生归各班组清洁整理,直接责任人是各班长。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机关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凡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机关服务中心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机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事科、工会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六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保洁公司)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联系和监督工作,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各科室内(公共部位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八条机关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机关前后院、楼内卫生间、电梯间、门厅、楼道、走廊、开水房等)的日常清扫与保洁,保洁公司负责。
第九条各科室负责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清洁区应达到地面清洁,墙壁洁白,室内无蜘蛛网,门窗无灰尘,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第十条机关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公务员及保洁人员打扫,做到门窗洁净、会议桌干净整洁、空气清新。
第十一条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公共区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各科室使用后的报刊杂志及废旧纸张,统一保存及处理。
第十二条开水房、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严禁将瓜皮、废纸、茶叶根、烟蒂等易堵塞物倒入便池及下水道,以上物品请自觉倒入专门设置的容器,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三条机关服务中心督促保洁人员定期对洗手间、厕所、垃圾桶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十四条严禁从楼上外抛任何杂物,严禁在高层窗台外摆放花盆及杂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五条各科室环境卫生由各科人员负责,各科科长负总责,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卫生大检查。
第十六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七条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坚持每天一小清,每周一大清,工作时随时清,节假日全面清。
第十八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十九条开展多种形式控烟宣传,积极开展创建无烟科室活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十九条分布在机关公共区域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保洁人员负责管理。
第二十条各科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五章奖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告知、通报及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按规定、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二十二条根据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日常检查结果,每年度将评比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工作积极分子,并作为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9
一、总则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卫生”的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员工须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的相应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本公司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如因未履行岗位职责,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将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
二、职责
(一)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公司成立以厂长为组长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副总经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工会代表组成,具体职责:
1、审议并监督落实本公司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
2、审议对本公司员工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面的奖惩决定;
3、审议并监督落实本公司职业卫生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厂长(主要负责人)职责
厂长是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本公司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
2、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落实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
4、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员工对职业卫生的合理化建议和正当要求;
5、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职责。
(三)厂务副理(分管负责人)职责
厂务副理是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直接责任人,对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实施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保证经费和人员落实到位;
2、协助厂长具体实施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厂务副理(分管负责人)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负责联系*职业卫生监管部门;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协助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每季度组织现场检查,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有权责令改正,或报告厂务副理(分管负责人)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9、负责承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工作。
(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责
环境健康安全部(EHS)是本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厂务副理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落实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环境健康安全部履行下列职责:
1、起草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起草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业卫生管理台帐;
4、配合调查和处理本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
5、定期检查公司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落实解决;
6、负责本公司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7、监督管理和评估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六)生产部的职责
1、贯彻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编制本公司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发现有利于保护员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及时上报主要负责人,申请逐步替代现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
3、配合环境健康安全部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
4、定期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报告环境健康安全部;
5、领用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定期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维护、保养;
6、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按规定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七)员工的职责和义务
1、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
2、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10
为了做好厂区卫生保洁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管理,特制定本卫生管理制度。
一、室内外
1、不能随地吐痰,不得乱扔杂物、烟蒂;
2、厂区所有道路、草坪、露天工作台及各建筑物附近不得长期堆放杂物、垃圾;
3、生产区、食堂生垃圾要及时清理,进水口垃圾由夜班值班人员打捞,格栅垃圾由白班清运,办公楼垃圾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清运;
4、使用水冲、洗、浇时要节约用水,不得乱冲、乱洒,不得常流水、常明灯。
二、室内
1、办公用品、文件资料、报纸书刊、化验器皿、药品、杂物不散不乱,桌面、台面卫生整洁;
2、办公机具、办公用品、门窗、地面要勤擦、勤洗、勤扫、勤拖,室内墙面瓷砖明亮洁净,厕所无异味;
3、个人衣着整洁,待人接物礼貌得体,言谈举止大方,持续室内安静有序。
三、设备
1、设备、仪器、仪表外观清洁,无油污与灰尘;
2、设备四周地面干净、无积水、积油;
3、各班组负责卫生区,未按时打扫,或未打扫干净,发现一次扣当天工资x元。
值班记录填写制度
一、值班人员在填写值班记录时,应按照规定,按时、按实填写,能够反映生产设备的运行状况。
二、运行记录应由值有机蔬菜班人员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撕毁,持续记录表(本)干净整洁。
三、认真填写值班日期、天气、交接时间和实际到岗人员。
四、运行记录:填写所辖的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对未运行的设备设施应在备注上注明原因:如故障、检修、备用或停用等。
五、操作记录:注明值班期间内对设施设备所进行的操作资料,对不经常开启的设备注明原因。
六、各表格为按实按时填写,发现漏填、错填一次扣当天工资x元。
七、本月记录表(本)填写完毕后,应移交给综合科整理存档。
工厂管理制度10篇(扩展4)
——工厂门卫管理制度5篇
工厂门卫管理制度1
1、门房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应着工装,不得留长发、胡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仪容、仪表;
2、严格执行本工厂员工进出厂制度,员工进出厂门必须下车推行,车辆应按规定停放在停车棚,门卫有权对违规者提出劝阻和督导,门卫必须坚持检查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3、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到位、迅速准确;如遇到重要接待工作时,若客户到厂,确定参观范围后,应该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做好接待工作;
4、上班时集中精力,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打瞌睡,不将熟人带入传达室内,更不能把传达室当作娱乐场所打牌、聊天;
5、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有事需要离开时,必须向主管领报告,并由主管领导安排其他人员替换,确保不空岗;
6、严格执行接待和会客制度,外来人员进入需做好登记来访;
7、车辆进出必须要登记检查,出门时一律凭出厂单,核实物品数量与出厂单相符后方可出门,凭证每天封存保管;
8、保安必须要求上班时间出门的员工必须出示领导签字的出门证明,并做好登记工作;
9、保安每天应对上班迟到和早退的员工做好记录,次日上报主管领导;
10、发现工厂中可疑人员,应及时查问,并当即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11、夜间必须加强巡逻,夜间值班期间应与其他同事配合,相互协作,对厂区进行不间断巡逻,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主管领导。发现工厂内电、水、门窗、消防设施等不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与次日报告相关部门领导;
12、熟悉公司内部及附近周围治安环境情况,能够熟练地掌握并使用治安器材、消防报警电话和消防设施等;做好器材日常保养工作,防止丢失和损坏;
13、遇到无法处理或不属于工作范围的事情,应报告主管领导,不得私自处理,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14、树立大局意识,时刻维护公司利益,严防公司商业秘密外露;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
15、忠于职守,并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借故刁难,以职谋私。
16、做好门房及周围环境卫生。
工厂门卫管理制度2
一、人员出入管理
1、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禁无故外出,除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采购、司机等外勤人员外,因公外出者,凭有效的出门凭证。
2、基建及维护施工人员:外来施工人员如有出入必要,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门卫处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填写来客登记表),领取临时出入证并凭证出入,业务结束后到门卫处办理出入证注销手续。
3、*机关人员及参观人员:如*机关及外单位参观人员等需入公司时,由公司经办人到门卫处代办外来人员登记手续,门卫在参观人员离厂时签注离厂时间。
4、应聘人员:门卫应要求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而后指示至办公室面试,在应聘完毕后离开公司时,门卫应签注离厂时间。
二、物资出入管理
1、公司物资
公司产品出厂需由销售部开具出门证,并上报财务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门卫根据出库单核对物品无误并登记后方可出公司。
2、外来物品
供货商送货入分公司,应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并注明送货的产品名称;出公司时,门卫根据物资入库票据,核对无误后放行。
三、车辆管理
对进入公司的车辆进行指引,对车况不良的车辆加强检查,并做好相应措施。监督公司员工的车辆停放,维持停放秩序。对进入公司的外来车辆,如有损坏公司财物,应报公司办公室,责其照价赔偿。
车辆离开时,门卫应对车辆进行检查是否有货带出,若有必须出具物资出门单据,根据车辆进入登记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四、日常巡视、值班管理
1、巡视时间:每天员工下班后、当晚12点以前各巡视一次,次日早晨上班前巡视一次。
2、巡视范围:公司厂区。巡视时做到多看、多听,若有问题,立即上报公司领导。下班后对厂区进行巡视,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巡视时注意人身安全,遇突发事件立即汇报,对事件做详细记录。
3、值勤期间发现有可疑的人或事,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如发现火警、电器漏电、设备故障、建筑物险情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主管。
4、值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门卫室随时要保持有人(特别是遇值班门卫用餐、为完成临时事项需离开一会等情况的),以保证人员、物资、车辆进出得到有效控制。
5、门卫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规定,严守工作岗位,做到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得故意刁难。
6、上班时间不得睡觉、私自离岗,并搞好传达室周围卫生。
7、门卫上班或巡逻时,一律着保安制服,下班一律着便服。
8、门卫负责发放公司信件、杂志等,并妥善保管、及时转送。
未按规定实施人员、物资、车辆出入登记及检查及日常巡视管理的,一经发现每次扣减当月收入50元。若因此造成公司物资流失的,需按流失物资原价赔偿。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厂门卫管理制度3
一、负责董家口航标管理站的安全保卫工作,按时上下班,上班后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睡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记录。
二、对外来人员须了解来访人员情况,无正当理由任何外来人员不得放入。凡车辆进出,必须查明车辆及驾车人员,经登记后方可放行。
三、董家口航标管理站有关人员下班后,门卫要按时做好安全巡视(包括公休日、节假日),发现问题及时向站领导报告或拨打报警电话。
四、夜间和节假日认真做好登记及安全保卫记录,不准在班上接待来客。
五、严格执行董家口航标管理站内部其他规章制度。
工厂门卫管理制度4
一、人员出入管理
1.对来访人员,使用“请问”、“您是哪个单位”、“您找谁?”、“您有预约吗?”“您有什么事?”“对不起”、“请出示有效证件”、“请您登记”、“请您稍后”、“请他来接您”等文明用语,做到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2.外来人员因事需进厂区,门卫值班人员需联系综合管理部,经允许后,由外来人员填写《来访人员回执单》和《外来车辆及人员出入登记表》,并联系被访人后方可进入。如未联系上被访人,可在门卫室内或指定地方等候。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3.未经公司综管部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将车辆引入厂区,不得私自带人进入厂区参观、拍照和录像。
4.衣冠不整,穿拖鞋、背心、短裤者不得进入公司;
5.凡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者,视同外来人员对待,不得私自放入。
6.夜间外来人员来访,未经综合管理部允许,一律不准入内,不予接待。
二、物资出入管理
1.公司物资出厂时必须由综合管理部开具《物品放行单》,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门卫值班人员根据单据核对物品无误并登记后方可出厂区。
2.供货商送货入公司,应填写《来访人员回执单》和《外来车辆及人员出入登记表》,出厂区时,门卫值班人员根据综合管理部开具的《物品放行单》,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三、车辆管理
1.公司车辆外出时,门卫值班人员需立即放行。
2.门卫值班人员应对车辆进行引导停放,维持停放秩序。
3.进入车辆如有损坏公司财物,门卫值班人员应在维持现场的同时立即报告综合管理部。
4.外来车辆因公进入厂区,在经综合管理部允许后,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来访人员回执单》和《外来车辆及人员出入登记表》,并将有效证件置于门卫处后方可进入公司。(综合管理部另行通知的除外)
5.邮局、快递公司等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厂区。厂区内人员邮件、包裹等物品,由门卫值班人员通知收件人至门卫处领取。
四、日常安全巡视管理
1.巡视时应做到:多看、多听、发现可疑的人或事,应及时处理并报告综合管理部相关人员。
2.下班后对厂区公共部位进行巡视,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
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执行。门卫值班人员如违反本制度,一旦发现后严肃处理,如情况属实,每次处以200元罚款。
工厂门卫管理制度5
为维护工厂资源安全,确保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安全有序,提高公司形象,特制以下规定:
一、门卫岗位职责及应遵守的`条例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2、严格执行工厂门卫管理制度,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3、不得酒后上岗或擅离岗位。
4、对非本厂人员、车辆进出厂区要实行查询登记。
5、信件、报纸及时送至办公室,密件或限时信件及时呈送有关人员。
6、做好大门20米区域内的卫生环境整治和清理。
7、随时清扫门卫室,保持门卫室干净卫生。
8、执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注意安全。
9、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裤者,不得上岗。
10、执勤人员必须文明执勤,不得态度粗暴,故意刁难员工、外来人员、客户及合作伙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如情况属实,每次处10-200元罚款。
二、人员出入管理
(一)工厂员工
当班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工厂,工厂厂长除外;员工须凭厂牌进
入厂区。员工上班期间外出须提交经过签核的《人员外出单》。
(二)外来人员
1、外来人员因事需进入工厂,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来客登记表》方可进入工厂。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到被访人,可在门卫室内或指定地方等候。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2、对来访人员,使用“请问”、“您是哪个单位的”、“您找谁”、“您有预约吗”、“您有什么事”、“对不起”、“请你出示XXX证件”、“请您填写来宾登记表”、“请您稍后”等文明用语,做到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3、客户来访,文明情况,并填写《来宾登记表》,登记完毕,向来访客人说明行走路线。
4、应聘人员来访,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来宾登记表》,发放临时厂牌(临时厂牌出厂时收回,如丢失需交工本费10元)方可进入工厂。
5、夜间外来人员来访,无预约的一律不准入内,不予接待。
6、未经厂长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客人带进车间参观、拍照、录像。
7、凡被我厂解除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者,未经人事部同意的,门卫不得放行。如遇强行闯入者,门卫应立即通知公司相关领导处理,如在夜间强行闯入者,应立即报警后通知相关领导。
三、物资出入管理
(一)公司物资
1、所有物资出厂,由公司人事部开具《物品放行条》或仓库开具出库单报相关人员签字批准后,门卫根据单据核对物品无误并登记后方可出厂。
2、离职人员携物品离开时,人事部开具《物品放行条》,门卫根据单据核对物品无误后方可出公司。
(二)外来物品
1、供货商送货入公司,应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出厂时,门卫根据《物品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放行。
2、外来人员或车辆带物品进入时,门卫人员需了解物品情况,如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等,除高层领导核准外严禁进入。
四、车辆管理
(一)工厂车辆外出
1、本厂商务车外出时,门卫值班员需凭行政部开具的《派车单》放行,并登记车牌、司机姓名、出车时间、回厂时间。若无《派车单》,须经过厂长的同意方可放行。并在出车登记本上注明“什么时间通过什么方式请示过谁?”
2、本公司车辆送货时,须凭仓库开具的《物品放行条》及送货清单,开车检查是否一致,并登记车牌、司机姓名、出车时间、回厂时间。
3、门卫值班员应对车辆进行引导停放,维持停放秩序。
4、进出车辆如有损坏工厂财务,门卫值班员应报公司办公室,责其照价赔偿。
(二)外来车辆
外来车辆因公进入公司,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来客登记表》后方可进入公司。外来车辆一律先登记后放行。
五、日常安全巡视管理
1、巡视时间:夜间每两小时巡视巡逻一次;
2、巡视范围:厂区;
3、巡视时做到细心细致、多看、多听,发现有可疑的人或事,应及时处理并报告行政部;
4、下班后对厂区进行巡视,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
5、如发现火警、电器漏电、设备故障、建筑物险情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主管。
六、工作考核
1、未按规定实施进出人员、物资、车辆出入登记、检查及日常巡视管理,一经发现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10元以做惩罚。若因此造成公司物资流失的,按有关规定承担赔偿。
2、如门卫工作人员其言语和行为有诋毁或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做开除处理。
3、如在值班过程中挽回公司物资流失,发现不安全隐患,避免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工厂管理制度10篇(扩展5)
——工厂规章管理制度3篇
工厂规章管理制度1
一:总则
为了加强工厂的管理工作,保障工厂的正常生产秩序,特此健全现代化管理制度,使管理做到有法可依。全体员工须严格自觉遵守执行本制度。
二:员工守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厂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提升生产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合格的员工。
2.服从领导合理安排,倾听领导的教诲,树立团队合作,积极奉献的精神。
3.提高自身职业道德修养,不偷盗工厂、同事的财物,不聚众赌博、不拉帮结派、不参与诋毁工厂或他人名声等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4.遵章守纪,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5.自觉维护工厂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破坏公物,一经发现损坏公物行为视情节严重性予以处理
6.工作时间内,严禁干与工作岗位无关的事情,工作时间不得大声喧哗,扰乱工作秩序
7.员工私下不可携带弹药、刀具等易爆危险物品等与生产无关的东西进厂或宿舍。
三:安全生产制度
1.员工细读所在部门所指定的相关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流程,并在资深老员工的带领下规范操作机电设备
2.员工所作业的机械要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械稳定持续工作,若是设备出现故障时立即关闭电源,并让相关维修工作人员及时维修,禁止私自处理机械或继续使用带故障的设备工作。
3.遵守部门内安全检查制度,严禁他人破坏或拆卸设备及其他安全措施。
4.员工不准在车间内抽烟,不得损坏自己的设备,每天注意关闭设备之后再离开
5.各个部门主管注意指引和管理好部门员工,建立互相帮助的`和谐氛围
四:工作时间
员工在规定办公时间内,无经过领导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座位
1.正常工作时间为早上8:30到12:00,下午工作时间为2:00到6:00。晚上7:00~21:30为加班时间
2.上班时间开始后超过5分钟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则给予警告,超过半个小时以扣除半天工资处理
3.下班前5分钟内提早下班者为早退,提前15分钟下班者给予警告,无故提前半小时下班者以扣除半天工资处理
4.未请假而无故旷工一天者第一次予以警告,旷工两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5天扣除一个星期工资,无故旷工半个月者予以辞退处理。
五:员工假期薪资规定
1.每年的法定节假日,按照工厂通知规定执行放假通知
2.员工在公司工龄满1年者可获得3天带薪年假,在工厂内每增加一年即可多获一天带薪假期,最终累积不超过十五天为准,可以与事假、病假互相抵消
3.婚假及丧假的按照公司流程进行申请
4.其他放假通知具体留意人事部
5.星期天放假,如星期天加班或是正常工作日加班者计入加班工资。
工厂规章管理制度2
第一节木器加工车间规定
第一条工人应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
第二条在生产车间、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火、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
第三条严格按照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单和施工图纸进行生产,在生产、施工中逐步提高产品质量、更新产品样式。
第四条木工在生产施工中,要做到高档产品用优质木材,一般产品用一般木材,粗料细作,合理使用原材料。
第五条严格按规范化生产和程序施工。加工制作每件产品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第六条在生产、装修施工中应合理使用原材料,降低生产成本,提倡节约有奖的原则。
第七条下料时应根据厂部下达的生产下料单的数量、数据合理下料,杜绝大材小用,长材短用的现象,保证木材的质量充分提高木材的使用率。
第八条各种木工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章操作,机械起动前应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润滑部位做好加油工作,在机械正常情况下,起动后应先预热一分钟左右,方可进行操作,操作时工作人员精神要集中,操作应规范,送料要*衡,遇到木材有树节的情况下,操作速度要放慢。
第九条带锯机应由专人负责操作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锯大料时应时刻注意安全。应根据材料和锯片的运转情况,如木料过大加工时卡锯应立即停机,扩大锯口。操作时两人配合要默契,下手配合好上手接料工作,手应离锯齿10公分远。
第十条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时,一律穿紧袖工作服操作机械。
第十一条加强生产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如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保证机械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生产车间、在外装修的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整理原材料,规整摆放,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第十三条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各生产车间机械动力电源全部拉闸上锁,所有车间关门、上锁。
第十四条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第十五条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超的工作作风。
第十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现象,处处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十七条员工在工作中不推诿,积极、主动,工作中树立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严格要求自己。
第二节木器厂营房、营具维修规定
第十八条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
第十九条在维修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火、私自乱拉乱接施工电源线。
第二十条在维修中,应做到逐步提高维修产品质量。修复复原工作做到美观,严禁粗制滥造。
第二十一条严格按照学校营房部门所规定的项目做到合理安排、按时完成任务,在维修、施工中逐步提高维修质量档次,做到满意率在85%以上。
第二十二条严格维修规范和管理程序。维修每项物品时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第二十三条按照学校营房部门下达的维修任务标准进行维修施工,不得超出标准,如超出维修项目标准时,做好收费和解释工作。
第二十四条维修营房、营具工作任务较艰巨,关系到学校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接到维修通知后,应积极、主动、准时、想方设法完成任务。
第二十五条维修营房、营具施工时,杜绝大材小用,长材短用的现象,充分提高原材料的使用率,保证质量。
第二十六条营房、营具维修施工中,应用一般木材,尽量控制使用高档材料,避免造成成本费用的增加,做到粗料旧料细做,合理使用各种原材料和小五金。
第二十七条各种维修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规章操作,使用机械维修操作时工作人员精力要集中,操作应规范。
第二十八条加强维修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现象,如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自然损坏时应及时维修,保障机械正常运作。
第二十九条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安全措施,安全设施配套完整,穿好工作鞋进行施工。
第三十条维修营房、营具时,不得用所在单位的办公桌、椅或其它物品当工作凳和施工脚手架用,不得损坏施工场所的各种原有设施。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后,及时打扫清理场地,保持整洁,将维修场所原有设施摆放整齐。
第三十二条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超的工作作风。
第三十三条在营房、营具维修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现象,处处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三十四条在接受维修工作中不推诿,积极、主动、工作中树立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来严格要求自己。
第三十五条及时向营房部门汇报营房、营具维修情况,与机关领导及时勾通,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第三十六条保证学校两个假期的大量营房、营具维修任务的及时完成。
第三节木器厂油漆车间规定
第三十七条工人应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准穿拖鞋。
第三十八条在生产车间、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火、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
第三十九条严格按照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进行施工,在生产、施工中逐步提高产品质量、更新产品的花色品种,严禁粗制滥造。
第四十条各种木器制品油漆时,根据木器产品的高低档次合理使用油漆原材料,按高档产品用高档油漆,一般产品用一般油漆的规律进行施工,粗货细做。
第四十一条调配油漆时应根据所需油漆的物品面积适当调配油漆原材料。计算准确,杜绝配料过剩,浪费原材料,充分提高油漆原材料的使用率,保证产品的质量。
第四十二条严格管理程序和按规范化生产,油漆产品应做到着色、着漆坚固,表面*整光滑、线条流畅。
第四十三条在生产、装修施工中应严格控制油漆原材料的不合理使用,降低生产成本。
第四十四条各种油漆原材料属易燃易爆物品,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在生产中,按要求进行使用,不得违犯各种油漆使用规定,更不能违章操作。
第四十五条各种喷漆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规范化操作,机械起动前应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润滑部位做好加油工作,机械起动运转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操作,操作时工作人员精神要集中,操作应规范。
第四十六条加强生产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如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自然损坏时应及时维修,保障机械正常生产。
第四十七条喷漆操作时,一律穿紧袖工作服进行工作。
第四十八条生产车间,在外装修的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分类整理油漆原材料,清洗干净油漆桶、油漆刷子。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第四十九条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各车间机械动力电源全部拉闸上锁,所有车间关好门窗,上锁。
第五十条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第五十一条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超的工作作风。
第五十二条员工在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现象,处处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五十三条员工在工作中不推诿,积极、主动,工作中树立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来严格要求自己。
第四节木器厂门岗管理规定
第五十四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严格按照木器加工厂规章制度来执行门卫工作职责,爱岗敬业。
第五十五条当班时衣冠整齐,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接待好来所有来厂办事人员。
第五十六条严格执行门卫物品放行手续,不符合放行手续的物品一律不允许放行,按制度行使门卫的权利,做好本职工作。
第五十七条加强外来车辆、人员的管理,不属公司和木器厂的车辆一律不允许私自停放在公司和木器厂的场地,更不准在厂区内过夜。
第五十八条当班时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做好交接班记录登记移交工作,按时、正点交接班。
第五十九条值班室是公司、木器厂的门面,室内要做到整洁、干净,共同搞好门卫内务环境工作
第五节木器厂员工奖惩规定
第六十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厂所属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内部管理,奖惩分明,提高员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和责任感,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各岗位工作特点,制定以下奖惩规定。
第六十一条遵守木器厂各项管理制度,爱岗敬业,埋头苦干,服务态度好,有突出表现者,每月奖励50元。
第六十二条自觉遵纪守法,维护木器厂形象,挽回经济损失、见义勇为者,视轻重给予奖励。
第六十三条在生产中,爱护公共财产,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每次奖励50元,并通报表扬。
第六十四条对产品有发明创造,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显著成绩者,每次给予奖励100元。
第六十五条在生产中及时发现机械故障、报告或及时维修者,每次给予奖励30元。
第六十六条在生产中节约原材料(含各种材料),按原材料价格发给30%节约奖。
第六十七条按单位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或提前超额完成的各项任务指标者,每月奖励50元。
第六十八条门卫保安员值班时衣冠要整齐,服务要热情,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落实出入厂物品的登记制度,有突出表现者,每月奖励50元。
第六十九条不请假私自外出,不按时上下班,不按时归宿舍,第一次批评警告,第二次罚款30元。超出3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第七十条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无组织无纪律,无集体观念者,每次罚款30元。
第七十一条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者,立即予以辞退。
第七十二条在生产和施工中应妥善保管好配发的维修工具及机械设备,无故造成工具及机械设备丢失者,照价赔偿,并罚款50元。
第七十三条不按照操作规程或违章操作,将维修工具或机械设备无故损坏者,所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事故者,所需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同时罚款100元。
第七十四条不按时完成木器加工厂下达的生产任务,对产品的质量不严格要求,造成产品不合格者,按照产品原价格赔偿,罚款50元。
第七十五条在生产施工时使用原材料计划不准确,造成原材料的浪费,有时可用其它废旧材料代替的,又不用,经查实,照价赔偿所浪费的原材料,同时罚款100元。
第七十六条营房、营具维修人员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服务态度不好,维修质量差,造成单位或用户投诉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七十七条员工私自利用木器加工厂生产工具及机械设备私自外出干活,每次罚款100元,并收回所加工的产品,造成事故者由本人负责,同时予以辞退。
第七十八条在正常生产工作中,私自用木器加工厂原材料加工产品,谋取个人利益者,经查实,除加倍赔偿原材料费用外,同时罚款100元,并立即辞退。
第七十九条私自把本单位的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外单位索取回扣或介绍费,或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客户,和别人共同索取回扣,或以本单位名义,个人在外面开小公司承接业务,经查实,扣发工资、奖金,罚款300元,予以开除。
第八十条在工作和生活中,无故吵闹打架者,引发事故,当事人除负责医疗费外,双方各罚款100元。影响较坏者,予以辞退。
第八十一条偷窃他人财物及生产工具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十二条为他人提供赌场、赌博工具,参与赌博者,每次罚款200元,并辞退,或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十三条所有员工私自留他人在宿舍住宿,或在本人宿舍做饭、烧电炉,每次罚款50元。
第八十四条保安员当班时衣冠不整齐,动作不规范者,每次罚款20元。超出5次以上者,扣发全月岗位补贴。
第八十五条保安员值班时睡觉,不按时交接班的,扣发当月岗位补贴50元,并予以开除。
第八十六条保安员当班时,会客、擅离工作岗位者,每次罚款50元。当月超出两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岗位补贴100元。
第八十七条保安员在当班时,对出厂物品不执行检查登记或未办理物品放行手续,给予放行,每次罚款50元,并辞退。
第八十八条所有员工不遵守厂纪厂规者,在工作岗位上出勤不出力者,影响他人工作者,每次罚款50元。
工厂规章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产持续发展,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重点,是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生产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生产资源管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人员、生产管理员和与生产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本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实施监督。
第六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署后,自公布之日生效。
物流管理第七条物流控制是生产管理的先决条件,合理的物流控制是产生高效率、高利用率的生产前提。物流控制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生产是否顺畅、物料浪费严重与否、生产成本的高低。
第八条物流机构包含各车间成品仓库、材料仓库、工具仓库以及公司车队。成品仓库是成品的储存机构,负责成品的收发、储存;材料仓库是原材料的储存机构,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储存;工具仓库是工具、模具储存机构,负责工具、模具的收发、储存、保养;车队是公司的运输机构,负责公司所有运输事务。
第九条生产部门在接到有物料入库通知后,即通知物料检验人对物料进行品质检验。检验合格的物料,由物料检验人签名开具物资入库单,然*库。检验不合格的物料,由物料检验人开具退货通知单,并通知外协人员或公司采购人员将不合格物料运回原单位。
第十条仓库凭物料检验人开具的物资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仓管员要做好物资入库帐,并将入库物资放到仓库相应的位置,摆放整齐。
第十一条仓管员在新进物资入库后要及时做好标示,同时做好物资的维护保养工作;仓库的物资要和帐目相符,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并将结果上报。生产部门负责人不定期对物资盘点抽查,抽查结果作为仓管员的考核依据。
第十二条车间或其他人员领取物资必须出具领料单。领料单各栏要填写清楚,领取生产材料由车间开单;领取工具、模具以及办公用品等均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领取。
第十三条仓管员接到领料单核实后,库存充足的立即发放并做好物资出库帐;库存不足的将仓库现有物资全额发放,并通知领料人重开领料单,按实际发放数量填写。
第十四条车间或其他人员将物料领回后应即做好物料标示,放置在指定区域并摆放整齐。
第十五条成品经检验合格,包装人员方可按照指定的包装规格包装产品,包装人员执成品检验员出具的成品入库单将成品送到成品仓库入库。
第十六条成品仓库仓管员在入库人员出具成品入库单后方可接收产品入库,同时做好产品入库帐。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放行的产品,在总经理许可下方可接收无成品入库单的产品。
第十七条产品出货要开具产品出库单,一联存根,二联交客户或业务主办人;三联交会计,并做好产品出库帐。
第十八条短途运输的可以安排公司车队送货,需要长途运输的安排托运,将产品运至客户规定交货地点交货。
第十九条车队将产品送到客户指定交货地点后,将产品出库单交客户验货。等客户验货人员验定无误后请收货人员出具产品验收入库单。客户出具的产品验收入库单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
生产过程管理第二十条生产过程管理是生产控制的重点,是保证生产受控的重要手段,是降低资源损耗的必要措施。生产过程管理是利用科学的管理手法进行生产管理,合理利用生产资源,合理调配生产人员,保证及时生产的先进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生产过程管理是公司各级管理员、一线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的管理制度。公司各级管理员、操作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过程管理工作,时刻树立效率意识、质量意识、。
第二十二条生产过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级管理员时刻树立持续改进意识,以思促管,防止管而不化;要求公司所有作业人员树立节能高效意识。
第二十三条生产管理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要仔细分析订单,看清客户的每一点要求,防止盲目生产。
第二十四条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客户要求后,应立即通知准备生产资源(包括材料、工具、模具等),并编排生产计划。
第二十五条生产部门根据客户交期的急缓程度安排领料,暂时不急的产品先不领料,保证生产车间物流流畅,避免生产资源积压在车间影响车间生产,交期急迫的要马上组织人员立即投入生产。
第二十六条车间主管每天必须如实编写,记录当天实际完成的生产任务,以书面形式向厂长汇报。
第二十七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要及时送入仓库,以便及时组织发货。
第二十八条车间管理员要及时关注车间物流状况(物料标示状况、物料供应状况、通道是否顺畅)、机器运转状况(机器或模具运转效率)、员工工作状况(员工精神状态、工作熟练程度),随时指导员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本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厂长反映。
第二十九条生产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能影响交期的都要及时向厂长反映,并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处理。
第三十条生产部门应经常对员工进行技能训练,保证员工随时高效作业;经常和员工交流思想,掌握员工思想动态;组织员工学习相关制度,促进公司团队建设。
第三十一条公司所有生产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生产部门生产安排,有争议的必须按照“先执行后申议”的原则。
第三十二条鼓励公司所有员工做生产工艺改进。如果发明的新生产工艺确实对有较大改善或能大幅提高的,公司将给予奖励。
品质管理第三十三条品质管理是公司所有管理活动的重点,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品质就是企业的生命力,品质管理需要公司全体员工参与、控制、全面实施。
第三十四条公司是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制度,生产品质管理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员工以及与生产相关的其他员工。
第三十五条生产品质管理的关键在于做好质量变异预防,防止偶发性质量变异,逐步改善性质量变异。
第三十六条产品生产前生产管理员必须对物料进行抽查,杜绝材料不合格。
第三十七条产品生产过程中生产管理员要加强品质巡查,排除员工操作方法不当、机器设备运转不良、物流紊乱等因素影响品质变异。
第三十八条生产过程中如果产生品质变异,生产管理员要及时通知品质管理人员,如果可能影响到产品交期的,要及时通知厂长。
第三十九条生产员工要做好“品质三员”,即本工序的生产员、上工序的检验员、下工序的服务员。时时刻刻注意,对任何一点小事都不马虎,搞好本工序的生产,监督上工序的生产,服务下工序的生产,保证从自己手中流出的产品无品质缺陷。
第四十条生产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进行作业,严格遵守相关机器、模具等的。
第四十一条生产车间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质量要求生产,生产过程中品质管理员发现有任何品质异常必须停产的,生产车间必须马上停产,待品质管理员通知可以恢复生产后方可生产。
第四十二条生产车间成品入库必须凭成品检验人员出具的产品入库单方可办理,无产品入库单的产品坚决不能入库。
生产资源管理第四十三条生产资源管理是合理分配、利用公司生产资源的保证,是公司每个员工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资源管理遵循谁使用谁保养、谁损坏谁赔偿的基本原则,生产管理员要合理调配生产资源,使公司资源产生最大效益。
第四十五条生产资源利用情况生产部门要定期考察,对于不合理的资源分配予以及时纠正。
第四十六条在使用的资源属自然消耗或到使用寿命周期的,使用人员可以向车间管理员申请自然报废或自然报损,由车间管理员领取新资源交原使用人员使用;在使用的资源属非自然消耗或人为损坏的,使用人员按照规定予以赔偿,然后由车间管理员领取新资源交原使用人员使用。
第四十七条在使用资源由使用人员负责保养,机器、模具的保养由专人负责并及时填写设备保养记录。
第四十八条机器、模具、检验检测仪器等设备生产部门要建立设备台帐。设备台帐应包括机器、模具、检验检测仪器的制造商、设备功率、精度等级、制造日期、投入使用日期、设备状态、设备保养资料等基本内容。
第四十九条暂不使用的生产资源由车间管理员组织负责退回仓库,由仓库统一管理维护,退回仓库的资源要开具退料单,不能使用的资源也要及时退回仓库。
附则第五十条当公司发展后,本制度不再适用时可以修改本制度,本制度的修改由生产部门提请,修正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施行,修正版公布时本制度自动失效。
工厂管理制度10篇(扩展6)
——工厂人事管理制度
工厂人事管理制度1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行为,创造一个秩序井然的管理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试用员工)。
三、办公室管理制度
1.签到
1.1员工必须亲自签到,由他人代签,一经发现,按旷工论;
1.2员工签到以签到时间为准,发现有填写不实者,按旷工论;
1.3迟到1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
1.4迟到15分钟至一小时,每次罚款20元;
1.5无故迟到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1.6对于旷工员工第一、二次,每次罚款50元以示警告,如发生第三次,则做劝退处理;
1.7未签到,一次罚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者,须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时间
2.1早8点45分—晚17点30分(星期六下午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节假日除外);
2.3办公室晚上20点30分关门。
3.加班
3.1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审批;
3.2《加班申请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3.3员工加班时应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尽早完成,以保证自己和他人的休息;
3.4不加班人员晚上20点30分以前必须离开办公室。
4.请假
4.1员工因故不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出勤,应事先请假。
4.2假别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伤或其他生理原因请假,为病假。请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相关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论;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2事假
员工因个人私务原因请假,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5天,各部门经理应严格控制。
4.2.3婚假
员工因本人结婚请假,为婚假。婚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过10天,且不得分次请,婚假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结婚证明。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4产假
女性员工因生育请假,为产假。产假为三个月,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4.2.5丧假
员工因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死亡请假,为丧假。丧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过7天。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6工伤假
员工因从事公司安排工作、维护公司利益发生意外受伤需要请假,为工伤假。工伤假期根据医疗期而定,工伤假为有薪假。
4.3请假程序
4.3.1员工请假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公司将予以辞退;
4.3.2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
4.3.3员工请假需先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及行政部部经理审批;
4.3.4请假半天,经部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总经理批准;
4.3.4《请假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4.3.5员工在外请假的,回公司一个工作日内须补交请假单到行政部备案。没有请假单或假期到期没有按时出勤者,有薪假按无薪假论,无薪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200%扣除;
4.3.6晚上加班影响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视其加班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5.出差
5.1员工因公司事务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为出差。
5.2员工出差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一个工作日以内经部门经理审批;一个工作日以上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备案。
5.3如遇紧急情况不能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返回公司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补交到行政部,没有或超过一个工作日按事假计。
6.网络管理
6.1员工在工作时间上网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等;
6.2不允许借助公司名义登陆收费网站,一经发现,除费用自理外,公司要严肃处理;
6.3员工凡公司事务必须使用nar统一邮箱,不得使用私人邮箱,并且公司邮箱管理员可以浏览相关工作内容。
*下班后离开办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关掉电脑。
7.行为举止
7.1在办公区要着装整洁、得体,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准在公共办公区吸烟、喝酒及大声喧哗;
7.3保持周围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等杂物。
四、电脑的管理
1.公司为每台电脑进行编号、备案,每个人负责维护好自己的电脑;
2.电脑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维修、维护。
五、电话的管理
1.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况,月底要主动索取电话费清单,承担私话费用。
2.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3.总机接外线电话时,电话铃声响不应超过两次,要尽快接起;
4.总台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____公司”当对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总台!”,其他内容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5.员工要使用好自己的内线电话机,接听电话时要轻拿轻放,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行政部维修;如果纯粹个人因素导致电话机的损坏,要按价赔偿。
六、宿舍管理制度
1.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传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统由宿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3.1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3.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风雨)。
4.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以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门:
5.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5.2留宿亲友者。
5.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5.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6.员工对所居住宿舍,要爱护公共设施、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7.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8.公司领导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9.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并呈报行政部议处:
9.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9.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9.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9.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9.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9.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9.8有偷窃行为者;
10.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长或主管人员检查。
七、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1.为了使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能够规范、有序的进行,各个部门须在周五前将所需办公用品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如有紧急需要,须经行政部经理同意后方可购买;
2.办公室用品用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4.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行政部经理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5.办公人员领用办公用品,必须按实际需要领用,亲自签领,不得代领。
八、办公设备的管理
1.办公设备登记、编号办公设备购买后要在行政部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购买价格、预计使用年限、购买地等基本资料,同时由行政部进行编号备案。
2.办公设备的使用
2.1公司员工使用办公设备前要先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允许在不了解的情况下随便使用。
2.2公司员工在使用任何办公设备时如果发现有任何问题,要随时通知行政部维修,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2.3公司员工要注意维护好办公设备,有恶意损坏者,一经发现和查处,要严肃处理。
3.办公设备的维护、维修
3.1办公设备由行政部或外来维护人员定期进行维护。
3.2办公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
3.3由于个人因素导致办公设备的损坏,由个人负责维修费用。
工厂管理制度10篇(扩展7)
——工厂门卫岗位管理制度
工厂门卫岗位管理制度1
1、门房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应着工装,不得留长发、胡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仪容、仪表;
2、严格执行本工厂员工进出厂制度,员工进出厂门必须下车推行,车辆应按规定停放在停车棚,门卫有权对违规者提出劝阻和督导,门卫必须坚持检查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3、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到位、迅速准确;如遇到重要接待工作时,若客户到厂,确定参观范围后,应该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做好接待工作;
4、上班时集中精力,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打瞌睡,不将熟人带入传达室内,更不能把传达室当作娱乐场所打牌、聊天;
5、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有事需要离开时,必须向主管领报告,并由主管领导安排其他人员替换,确保不空岗;
6、严格执行接待和会客制度,外咳嗽苯こ晗秆氏喙厥乱耍檠橹ぜ笆中蠼械羌牵喙亟哟嗽蓖夂蠓娇山;
7、车辆进出必须要登记检查,出门时一律凭出厂单,核实物品数量与出厂单相符后方可出门,凭证每天封存保管;
8、保安必须要求上班时间出门的员工必须出示领导签字的出门证明,并做好登记工作;
9、保安每天应对上班迟到和早退的员工做好记录,次日上报主管领导;
10、发现工厂中可疑人员,应及时查问,并当即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11、夜间必须加强巡逻,夜间值班期间应与其他同事配合,相互协作,对厂区进行不间断巡逻,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主管领导。发现工厂内电、水、门窗、消防设施等不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与次日报告相关部门领导;
12、熟悉公司内部及附近周围治安环境情况,能够熟练地掌握并使用治安器材、消防报警电话和消防设施等;做好器材日常保养工作,防止丢失和损坏;
13、遇到无法处理或不属于工作范围的`事情,应报告主管领导,不得私自处理,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14、树立大局意识,时刻维护公司利益,严防公司商业秘密外露;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
15、忠于职守,并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借故刁难,以职谋私。
16、做好门房及周围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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