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纠纷起诉书1 原告:刘娜娜。 被告:李春钰【刘兴建之妻】,女,汉族,成年,住址:兰山区 被告:刘佳乐【刘兴建之女】,女,汉族,10岁,住址兰山区金雀山。法定监护人:李春钰【刘佳乐之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产继承纠纷起诉书,菁选2篇,供大家参考。
房产继承纠纷起诉书1
原告:刘娜娜。
被告:李春钰【刘兴建之妻】,女,汉族,成年,住址:兰山区
被告:刘佳乐【刘兴建之女】,女,汉族,10岁,住址兰山区金雀山。法定监护人:李春钰【刘佳乐之母】,女,汉族,成年,住址:兰山区
被告:刘玉钦【刘兴建之非婚生子】,汉族,2008年10月出生。
法定监护人:李春钰【刘玉钦之母】,女,成年,汉族。
第三人:王伟,男,汉族,个体工商户,1973年生,住兰山区。
诉讼请求
一:请求贵院调解或判决被继承人刘某某遗产160000.00元现金,偿还第三人债务70000.00元,剩余90000.00元部分由原被告四方依法分割。
二:诉讼费由原被告四方依法分担。
事实与理由
被继承人刘某某生有儿子刘兴建,女儿刘娜娜。刘兴建与妻子李春钰于2000年生女儿刘佳乐,刘兴建与陈旋英与2008年非婚生儿子刘玉钦。
被继承人之子刘兴建于2008年因故意*刑事案件被*机关刑事拘留,并与2010年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审理期间嫌疑人刘兴建之父刘某某与被害人方达成调解意向,双方同意赔偿25万元和解。被继承人于2010年4月份用房屋拆迁补偿款等凑齐160000.00元,交给辩护律师赵律师,被继承人之女原告刘娜娜借来现金90000.00,交给赵律师律师,共计250000.00元,有赵律师律师交到省高院。但是,在该案件未签署赔偿协议前被继承人宝才于2012年7月26日因病去世,刘兴建在看守所因病救治无效于2013年年初去世,省高院的案件终止审理,所交纳的赔偿款项250000.00元应由省高院退回,其中的90000.00元为刘娜娜个人款项,应该归刘娜娜个人所有,剩余16000.00元应是被继承人刘某某个人遗产。但继承人各方就如何偿还债务分割遗产无法协商一致。
刘兴建婚生女儿刘佳乐,非婚生儿子刘玉钦,以及刘兴建妻子李春钰,该三继承人享有刘兴建的遗产份额。
另外,2009年12月6日,被继承人为筹钱救儿子刘兴建,与第三人王伟签订买房协议,协议约定将被继承人所有的住房卖给第三人,房屋价格70000.00元。协议签订后第三人将购买款 70000.00元交付被继承人,但是被继承人并未将房屋交付第三人,该70000.00元房款也在救儿子时支付各种费用用等各种费用花光。该房屋于2010年4月分被*拆迁。为此,被继承所欠第三人购房款一直未偿还。该欠款应用遗产支付。
为家庭和睦,并顺利从省高院支取应退回赔偿款,请法院给予调解或判决。
此致
兰山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小编带来的房产继承纠纷的起诉书,供大家做一个参考,在继承房产时,如果出现问题最好大家冷静的.协商,切记不要伤了彼此之间的感情。要是你想了解更多相关的知识,建议你来电咨询律师365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房产继承纠纷起诉书2
原告:柏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地址: 电话:
被告:倪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地址: 电话:
被告:姜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地址: 电话:
诉讼请求:
一、 请求判决原告和两被告共同继承被继承人XXX遗产(总价约110万元)。
二、 请求判决被继承人XXX遗产的三分之一归原告继承所有。(包括XX路235弄14号305-306室房屋1/6产权,XX路680弄28号702室房屋1/9产权,其他遗产价值7万元)。
三、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继承人XXX于1964年12月4日出生,于2008年1月19日因病死亡。原告是被继承人的母亲(原告丈夫XXX于2004年12月8日死亡)。被告倪某是被继承人的妻子,姜某是被继承人的女儿。
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遗产为:XX路235弄14号305-306室房屋1/2产权,XX路680弄28号702室房屋1/3产权,现金以及其他遗产共约20万元。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全部由被告倪某占有,原告曾多次和被告协商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事项,但是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和原告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特向法院起诉,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谢谢!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从上述范本可以看出,房产继承纠纷起诉状除应当写明原被告外,还应当写清楚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部分。因继承人所涉纠纷不同,起诉状的诉讼请求部分及事实和理由部分的撰写也会有所不同。建议当事人结合具体情况委托律师撰写起诉状。
推荐访问:起诉书 纠纷 继承 房产继承纠纷起诉书 菁选2篇 房产继承纠纷起诉书1 房产继承纠纷起诉书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