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租赁协议书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发包方自有集体所有的鱼塘一口,现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其鱼塘承包协议如下:一、甲方发包的鱼塘座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用租赁协议书15篇,供大家参考。
实用租赁协议书篇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自有集体所有的鱼塘一口,现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其鱼塘承包协议如下:
一、甲方发包的鱼塘座落及面积:该塘座落于 ,面积约 亩。
二、承包期限:本合同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xxx年6月1日起至xxx年5月30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年承包金 元,签合同时交清当年承包金,次年5月前交纳第二年的承包金,以后交款期限,依次类推。
四、承包期间,塍子上不能栽种树木。
五、在承包期间,其塘塍、埂的管理和维修由乙方负责。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特大洪涝等)造成该塘塍、埂倒塌,修复由甲方负责,因此致乙方塘内鱼损失,乙方自负。甲方因修复塘埂耽误乙方养鱼不减免乙方当年承包金,其合同期限顺延一年。
六、在此承包期间,塘内的蓄水由乙方负责管理,用水甲方负责安排,其塘内最高水位以本塘常年平水缺为限,最低水位以塘中心60公分内。如遇特大干旱,甲方村民人畜挑饮该塘内水,乙方无权阻挠。
七、乙方承包期间,其塘内所养鱼的投入及管理全由乙方负责,若塘内鱼被盗、毒等,乙方抓获盗、毒者,甲方积极协助处理。
八、承包期间,若遇国家、集体建设需占用该塘,按占地时的政策规定,该甲方享有的土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费,由甲方所得,该乙方享有的塘内鱼损失补偿费由乙方所得。
九、承包期间,乙方不准随意改变该鱼塘的使用性质,不准建永久性建筑物,如建有看守棚,在承包期满,无条件自行拆除。
十、本合同期满,乙方交回该塘时,不能以投毒捕捞塘内鱼交塘,否则视乙方违约。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并一式四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及有关部门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监证单位:
xxx年 月 日
实用租赁协议书篇2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房屋事宜签订本房屋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在此不可撤销的声明:双方在充分沟通和谈判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所有条款,双方对于本合同的任一条款均已有充分的理解和认识,不存在误解。
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租赁期限、续租
1、甲方将其坐落于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业”详见附件红线图)租赁给乙方经营连锁超市。
2、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计年 个月,其中, 年月日至 年月日为乙方的免租期,即租赁物业自 年月日开始计算租金,免租期内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3、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租赁物业的,应于期满之日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请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物业有优先承租权。
第二条 租赁物业的交付及改造
1、甲方向乙方交付的租赁物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所有权证明合法有效;(2)租赁物业通过消防验收;(3)本合同约定的设施设备齐全;(4)租赁物业无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争议、司法查封、违章建筑等)。因甲方向乙方交付的租赁物业不符合上述条件而导致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双方确认,任何文件均不能替代一次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效力。
2、租赁物业的交付时间为 年月日,若甲方交付时间延后,则相应的"免租期、租期也相应顺延,甲方交付时间延后一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租赁物业交付应当签订物业移交确认书。
3、租赁期间,乙方不可不经过甲方的同意进行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改造。根据经营需要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改造,若乙方进行的装修或改造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 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2、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乙方在每年的月日/及月日前将租金一次性交付到甲方下述指定的账户: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甲方变更指定帐户的应在乙方付款日前一个月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应于乙方每年租金全额付款前5天提供符合国家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房屋租赁发票。因甲方提供的相关税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致使乙方被要求补缴税款、罚款或遭受其他损失的,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实际损失,乙方有权从当期及今后应付甲方租金、费用中抵扣全部损失款项。若甲方未在约定时间提供租赁发票的,乙方有权暂缓支付租金,直至甲方提供约定的租赁发票为止。
4、合同期内,甲方承担因出租租赁物业而须缴纳的各项税、费。
5、电费:甲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向乙方提供KVA供电量。租赁期间,甲方同意将用电户名过户给乙方,电费由乙方自行向供电部门缴纳,租赁期满过户甲方。
6、水费:甲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向乙方提供生活和消防用水。甲方同意将用水户名过户给乙方,水费由乙方自行向供水部门缴纳,租赁期满过户甲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租赁物业及土地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并提供相应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知晓乙方租赁物业的用途为开办超市,甲方保证该房屋按照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的要求可以用作开办超市。甲方同意乙方可将租赁物业进行部分转租,整体转租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3、甲方应对房产及其提供的设施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以保证租赁物业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因甲方提供的租赁物业及设施出现故障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立即进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进行维修或情况特殊、紧急的,乙方有权但无义务自行修复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本款所述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下年度的租金中扣除。甲方对房产及设施的维修、保养应当事先通知乙方,并尽可能在乙方认为合适的时间安排进行,以保证乙方的正常营业不受影响。甲方在维护、修复租赁物业期间影响乙方营业的,应减免影响期间的租赁费用。
4、甲方须全力提供乙方经营、设计、装修或改建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规划、环保、水、电(包括水、电增容)、通讯、消防、卫生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提供办理报批所需的所有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等业务,不另行收费,因报批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内如甲方要转让或抵押本合同项下房屋产权,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则甲方应保证受让方或抵押权人充分了解乙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并保证受让方或抵押权人同意承担在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
6、由于租赁物业或所在大楼(包括配套设施)本身的建筑质量问题而使乙方人员(包括乙方工作人员、进入乙方租赁物业的顾客或其它进入场所的人员)或财产受到损失时,甲方应对乙方负有完全责任并赔偿乙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7、甲方与第三方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负责解决,乙方概不负责。
若因甲方未能妥善处理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8、因意外事件(如非典等传染疾病、门前主路修路、修挖地铁、甲方或第三人进行装修、维修等)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甲方应减免影响期间的租赁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政府部门批准,乙方不得将租赁物业用于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保证在租赁物业内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政府的有关规定。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租赁物业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除外)。
4、乙方除经营超市所需外不得在租赁物业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有毒有害或爆炸物带入租赁物业。
5、租赁期间,若乙方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乙方在实际使用租赁物业时产生闲臵面积,乙方有权选择下列做法:
(1)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予第三方,如甲乙双方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关系,甲方应无条件承接乙方在转租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作为出租方继续履行与第三方的租赁合同;
(2)将租赁物业部分归还予甲方,甲方应从原租赁费用中扣减相应租赁费用。
6、租赁期间,乙方有权指定乙方相关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乙方、乙方股东有持股关系的公司等)承接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甲方应予认可和协助。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1、租赁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协议,可提前终止。
3、若发生市政、水灾、台风或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租赁物业损毁不能正常使用或商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本合同可提前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如遇政府部门规划、让道, 拆迁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违约责任,协议终止。因租赁物业被拆迁而获得的拆迁补偿或赔偿费用中,涉及乙方的投入、装修、搬迁、设备设施、员工安臵等补偿或赔偿的归乙方所有,其余归甲方。若地方政府未在在补偿或赔偿标准中列明明细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乙方上述项目的补偿或赔偿费用。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1)租赁物业因甲方原因有债权纠纷或债务纠纷,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秩序的;
2)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土地、房屋性质变更手续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开业的;
3)甲方发生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经乙方书面催告7日后仍未改正的。 甲方违约,乙方根据上述情形终止合同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结余的款项,租金照实结算;乙方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遭受的损失。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连续达三个月以上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外整体转租的;
乙方违约,甲方根据上述情形终止合同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结余的款项,租金照实结算;甲方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7、除本合同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提前终止合同带来的损失。
第七条 租赁物业的归还
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当在合同终止日前将商品、设备、装修等的一部分或全部拆除或取回乙方(但乙方安装的消防设施、自来水管等镶嵌在房屋墙体内不可移动物品不得拆除)。甲方应按乙方当时租赁物业的实际状态收回租赁物业。甲方拒绝接收的,乙方可通过公证处公证或律师见证方式腾退房屋,甲方对此不持异议。自乙方腾退之日视为乙方已向甲方交还房屋,租赁房屋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乙方均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1、双方同意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特别是租金和含有乙方财务资料等条款)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如乙方超市的营业额等)。
2、本合同最终的签订地为 。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日 期: 代表人: 日 期:
实用租赁协议书篇3
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响应国家农村土地流转的号召,开发利用田地,发展农村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定,乙方同意将上江村明天冲组 地段农田荒地计面积 亩,租赁给甲方开发经营。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议如下:
一、甲方以租赁的方式承包乙方的农田荒地,自主进行规划、经营,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干预,否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在承包期内的全部损失。
二、甲方租赁乙方农田荒地期限为二十年(从20xx年11月至20xx年11月止),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甲方按组上原有造册面积第一个五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00元;第二个五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20元
最后10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50元,租金按每年支付。租赁期满,双方视情况再议,如不续租,甲方必须为乙方恢复原状。(不包括甲方征用田地)
三、甲方需要在乙方的田地上建房,按粮田每亩12000元、荒地每亩5000元、山林每亩3000元的价格计算。
四、甲方在开发田地之前必须无偿为乙方修通草坪水泥路至明天冲的泥沙公路(修路占地乙方无偿提供)。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监证三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监证方签字:
20xx年 月日
实用租赁协议书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补充说明:
1、 以上租金为标准租金,以每月行驶5000公里计算,超过该公里数按2元/公里计算。
2、 以上租金不包含可能产生的驾驶员加班费。
3、 甲方于15天内提供出SONATA新车,在此期间暂时使用瑞丰商务车,工作时间为早9:00——晚11:00。
二、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乙方指定车辆,并应提供车辆(驾驶员)之行驶证(驾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保单等有效证件或复印件。
2、 免费提供每行驶5000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和非人为造成的故障维修,承担车辆抛锚抢修。
3、 负责处理在租赁其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 甲方提供的车辆在修理或保养、年检期间,甲方将提供替代用车。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桥过路费以及停车费用和油费。
2、 租赁车辆时,应如实的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 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得因为赶时间而教唆甲方驾驶员超速行驶,或指定车辆停放在非安全区域或国家未许可区域。
4、 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业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5、 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6、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内饰、外观。若乙方违反本条,应赔偿甲方损失,并支付甲方损失的五倍作为违约金。
四、 费用支付
1、 月租车费包括:
(1) 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月租费、保险费
(2) 驾驶员工资、午餐费
(3) 定期保养、年检材料及人工费
(4) 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2、 本合同每月付款一次。双方于每月的24号确定当月的超出公里数及相应租金并开具发票,乙方需在月底之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或信用卡或现金方式支付,节假日顺延。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当期租车费用的5%作为滞纳金。
3、 乙方需在合同签署后,先支付3个月租金21000元。
五、 驾驶员工作时间约定及用餐约定
1、 驾驶员工作时间为14小时/日(AM 7:00——PM 21:00),超出时间按每小时10元计算,每周工作六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按法定比例计算支付。
2、 乙方每月需补贴驾驶员通讯费100元。
3、 加班补贴和通讯费由乙方直接与司机按实际加班时间予以结算。
六、 车辆保险约定
1、 车辆保险由甲方负责,投保险种应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等险种。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
2、 发生车辆事故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若有人员受伤…小编 .com…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修理。
3、 若涉及第三方责任,乙方须协助甲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有第三方承担费用。
4、 若在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协助处理交通事故。
七、 合同的终止与违约责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要求赔偿。
2、 若经友好协商,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在租赁期内解除合同,则不追究任何责任。
3、 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在支付完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后,本合同随即终止。
4、 合同即将到期时,如乙方不需续签合同时,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逾期未予通知,则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自动顺延一年合同周期。合同续约三年期间租金价格不得变动。
八、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于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 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租赁协议书篇5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 4、工程层数及总高度: 层,总高 米。
第二条 租赁机械及附件的名称、型号
1、名称:塔吊 2、型号: 型 3、数量: 台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塔吊进出场费(安装拆卸费) 元/台(不含税,此费用指正常安装拆卸费用,若施工现场或施工需要25吨以上汽车吊拆卸时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塔吊进场安装合格后,甲方付清进出场费。
2、塔吊月租金 元/台(不含税,含机组人员工资),按月结算,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租费 元/天。安装完毕后,由陕西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发证准许使用之日起为租金算起日,若因甲方资料不齐全导致不能备案检测或甲方因工程需要提前使用,则租费按实际使用日期开始计算。付款方式:垫资三个月,第四个月付清上月租金,以后每月30号前付清上月租金。机械出场前付清剩余租金。一次包死不做调整。
3、如甲方原因机械安装完成后15天内,未能检测或因故停用,租赁费用按机械安装完成日至出场日计算,进出场费仍由甲方承担。如机械安装后正常投入使用,则按第三·2条执行。如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通知乙方安装机械,则乙方有权另行安排本机械的使用。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开工情况与乙方另行协商机械使用时期。
4、塔吊租金包含:机械的使用费、司机的工资、维修保养、保险等。
5、塔吊的进出场费包含:机械的运费、安装、拆卸、调试、政府部门部门检测验收费等。 若因甲方施工需要地下节做一次性预埋的须支付地下节成本5000元,若甲方拆除塔机(地下节),爆破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确保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可回收,则不计成本费。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进场安装、拆卸时场地的“三通一平”,提供操作人员的住宿、饮食。(饮食费用乙方自理)
2、甲方负责将动力电源接至基础边的电源箱内,满足塔吊的用电需要,电费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塔吊的基础施工,乙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预埋件。制作基础所有费用甲方承担;甲方负责基础的验收与维护,并将结果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4、机械进场前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建设部门要求的备案登记资料,由乙方申报建委,若甲方不提供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全所造成的监检部门的一切罚款,均由甲方承担。
5、机械进场后,甲方配合卸货,且做好保管。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塔吊的安装、顶升加节,顶升加节需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
6、机械运作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强行使用塔吊或甲方人员擅自使用操作塔吊。甲方违章指挥时,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甲方在工程完工前15日以书面通知乙方停机的确切时间,为拆机做好场地及出场道路畅通等工作,并办理机械租赁费的结算手续。
8、甲方如现场条件不满足拆机的要求或未按约定支付租赁费的,则视为机械正常工作,按 天计取租赁费。
9、项目所在地安、监等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
10、因甲方原因需给塔吊加装防碰撞措施,其费用由甲方自负。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义务
1、提供给甲方完整的设备技术资料,企业资质证书,特种设备安拆许可证,配备操作人员,负责塔吊安装的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接受政府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按要求整改达标。
2、塔吊安装由乙方负责,安装前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安装时的。技术资料,甲方配合现场施工,乙方负责提供塔吊基础预埋及螺栓、附墙及技术资料。一次性预埋材料或钻孔由甲方负责。
3、机械进出场,乙方与甲方必须办理相关的出入库手续(清单附后)
4、乙方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必须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指挥。在不违反操作规程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尽快组织抢修,若超过6小时扣除当天租费。
5、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超过一个月时乙方有权停机,直到付清上月租金为止,停机期间月租金不变。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6、负责为所租赁的设备配备机组人员两名,其中包括机长一人。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组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甲方进度要求必须加班。
7、机组人员密切配合,保证24小时正常施工,搞好优质服务(执行公司服务保证措施和服务守则)
8、乙方应保证机械维修保养制度的落实,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使塔式起重机随时处于最佳性能状态。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运行记录和月检记录。
9、下列情况造成的停机乙方仍收取台班费用:
A.社会停电(8小时以内)
B.甲方要求的停机(在提前一周的通知情况下,根据停机时间长短,在半月之内不计租金,半月至1个月,按实际停用天数*783元*30%计租金,一个月以上停机按实际停用天数*783元*50%计租金)
C.政府部门规定的恶劣天气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停工
D.春节假期20天不计取月租金。超过20天,按正常收取月租金(如不放假则按实收费)
10、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A.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对机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B.信号工要按照吊装要求指挥吊装,指挥失误造成的事故(损失)一律由甲方负责,司机禁止在无信号的情况下吊装,否则后果自负。
C.机械本身的损害及乙方机械操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害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定之日至所有款项付清为止,款项付清后合同自动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用租赁协议书篇6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 地址: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出租方同意将 [品牌、车型]型,色,生产年份,发动机号,车架号,车牌号的车辆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同意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出租方提供的车辆,租期为年,合同起始日期以具体发车日为准。每月车辆租金为人民币元(含投保下列保险的费用元/月)
如出租方未能按时将上述车辆交承租方使用,则出租方有义务向承租方提供相同级别的车辆用于承租方于新车采购期间的替代用车,否则承租方可按元/天相应免于承担延误期间的租金。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 出租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全新、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有效证件和缴费、完税证明,确保所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之税费已缴清,证件齐全有效,在相关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通知出租方并负责办理更换并承担所有费用。
2、 免费提供或负责每行驶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指由出租方负责办理出租车辆的年检并承担所有年检费用)和非人为造成故障的维修或保修,承担市行政区域内全年每天24小时租赁车辆抛锚救助和抢修的责任及费用。若因承租方使用不当(使用不当指在机油烧干、水箱漏水等类似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或没有按规定保养引起的故障,出租方将不提供免费服务。
3、 协助承租方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 除前述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以外,出租车辆在修理期间,若承租方需要替代车,出租方将按元/天的标准提供。若是由于非人为因素或承租方无责交通事故引起的修理,出租方将免费提供同等级别的替代用车。
5、 出租方对车辆本身质量缺陷引起的一系列损失不承担责任。
6、 出租方按双方约定每月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7、 为方便承租方用车,出租方提供以下有偿上门服务,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包括。
8、 出租方提供1套车辆钥匙共把,若承租方需要额外钥匙,需签订钥匙借用/加配承诺书,并支付相应费用。
三、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1、 交车验车时须仔细检查各种随车证件,在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要求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遵守出租方的通知规定,在出市境时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 应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冷却水、电瓶液和轮胎气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3、 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过路、过桥、停车和油费等费用。
4、 租赁期内按时参加每行驶公里的保养和每年年检(年检时间以出租方的书面通知为准),承担因延迟参加年检或保养而引起的一切罚金和法律责任。汽车供应商制定的保养公里数必需遵守,上下相差1000公里以内可以作为正常范围予以执行。若承租方不能按规定公里数参加保养,并超过前述的上下限公里数,承租方每超过1000公里需支付元额外费用。
5、 在租赁期内遗失车牌或其他由出租方提供的证件,由出租方负责补办,承租方将承担所有补办费用和停驶期间的租金。 6. 租赁车辆时,应如实提供出租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承租方变更相关信息,应在3个工作日以内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7、 车辆租赁期满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原由出租方提供的各种证件(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辆的车况、工具、随车证件、附件和设施应处于正常状态(不包括车辆过度使用造成的磨损,如轮胎、刹车片等损耗件的磨损),车况的确认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8、 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承担车辆还回以前因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罚款或费用等全部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9、 车辆仅限于承租方已告知出租方的持有中国有效驾证一年以上的人员驾驶(外籍人士因国际驾照转国内驾照除外),否则出租方不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10、 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11、 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12、 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零件、内饰、外观。承租方违反本条,应赔偿出租方损失。
四、押金及费用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生效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结束,若承租方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不计息一次性退还押金。承租方若确已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抵扣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的款项,并不计息一次性退还余款(如有) 1. 月租车费用已包括:
(1) 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租费、保险费;
(2) 定期保养、年检的材料及人工费及年间机构可能收取的相关其他费用;
(3) 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有关税费。
2、 本合同按每个自然月为1个付款周期,先付租车费用后用车辆,月租车费用在每个
自然月的1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每月10 日前由出租方开出相应租金发票交承租方。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逾期金额的1‰作为滞纳金。出租方逾期提供当期租金发票的,承租方得相应顺延下期租金支付。
3、 若由于承租方发生车辆违章和/或事故,造成下一年度保险费用上升的,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一次性收取保险费上涨部分的费用。
4、 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租车成本变化,出租方将就成本变动部分与承租方协商租金调整。
五、行驶里程约定
1、 租赁期限内行使里程限额为公里/月,超公里按元/公里计费,超公里费在合同结束时结算。
六、车辆保险约定
1、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车辆已投保了以承租方为受益人的车辆损失险(赔付车辆购车发票价格的80%)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和交通事故强制险(保额12万元人民币),不计免赔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每人保险金额为10万元) 。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前述保险所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月租金中。 2. 发生交通事故后,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出租方指定的地点修理;承租方应一次性付清修理费、承担车辆加速折旧费(计算基准为该次事故车辆维修费总额扣除该次事故更换的配件费用后的余额的10%)和其他与事故相关的处理费用(如施救费、车损评估费、停车费、医药费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车辆停驶期间的全额租金。
3、 出租方将协助承租方处理交通事故并向保险公司索赔。承租方须在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如实提供事故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修理发票和修理清单等单据。涉及人员伤亡的,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应单据。如果承租方在前述规定时间内不向出租方提交所有必要单证,则视作为承租方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4、 若涉及第三方责任,承租方须协助出租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
5、 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损坏,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6、 在承租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被抢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承担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重置车辆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费用结清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 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免赔及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 本合同所购买保险不包括:除以上加保的其它保险等险种。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追加保险险种,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七、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2、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在第四条项下的付款义务超过十日并在收到出租方书面催告后超过十日仍未付款,出租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 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
如果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违约金。
4、 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应返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按元/天收取租金。
5、 合同即将到期时,如承租方有需要续签合同,请提前1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
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直到新合同签署完毕,除非双方届时另有书面约定。
八、全部合同
附件《车辆交接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才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实用租赁协议书篇7
甲方(车牌承租人):
身份证号:
乙方(车牌拥有人):
身份证号:
乙方于年月日参加北京市小客车牌照摇号并中签。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乙方将自有车牌租给甲方使用。
现就租赁汽车牌照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配合甲方于租赁期内的一切可能使用身份证和操作时的帮助。
甲方负责支付购买型号为的车辆的一切费用;
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号为的车牌。
二、租赁期限及费用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止。乙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给甲方使用,租赁费用为__元/月,共计__元,大写人民币:。根据协商内容甲方付给乙方__元押金。付费方式为。若因延误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收回汽车牌照的使用权。期间乙方不可中断租赁服务给第三方使用。
三、双方权力与义务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与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积极配合甲方购买车辆。购买新车手续办理完成后,身份证归还乙方。车辆购买后在乙方名下,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甲方,乙方及其利害关系人不想有该车任何权利,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该车。乙方若因债权债务问题,引起车牌的连带责任及纠纷,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租赁期内,车辆产生的一起费用及债务、违法罚款均有甲方承担,乙方只负责提供汽车牌照,不承担任何义务处理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债务、违法罚款,甚至法律责任。
3.车牌在租赁期间甲方所购新车必须在上车辆全险作为安全保障,应为该车购买第三方责任险(保额伍十万__元)。使用租赁期间如甲方不购买全险则算甲方违约。因给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损害的,应有甲方承担进行损失赔偿的责任,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照,不承担任何义务进行损害赔偿的责任。
4.租赁期间内,甲方要妥善保管车牌照,不得转让、转借出租或抵押该车等。如甲方私下转让、转借及出租或抵押该车给第三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与债务或出现,全均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收回车牌使用权,合同终止及办理车牌转出手续。
5.在租赁的使用过程中,甲方如遇到紧急情况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现重大有人员伤亡的。妥善保管车辆证件等手续。
6.租约期满后,如双方解除协议,甲方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甲方带齐相关文件和协议书,收据等,归还给乙方,同时如有车辆违法等罚款由甲方承担,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车辆手续。需延期者,需事先致电乙方,并告知需延期的时间,以便乙方重新安排其他租赁业务。若甲方逾期未归还,每天甲方以全年租金金额的10%支付乙方滞纳金;作为赔偿。
四、合同附则
1.本合同有效期限截止至甲方归还乙方车牌照为止,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
3.合同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实用租赁协议书篇8
一、 签约双方(全称)
承租方: ( 简称甲方)。
出租方: (简称乙方)。
二、 车辆号牌、类型、吨位
号牌XXXXX,类型XXXXXX,吨位XXXXXXXX。
三、 租用期限:
合同期限为20xx年X月XX日 至20xx年X月XX日。
约定与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交通法》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为明确用车单位与租用车辆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双方的安全责任,经共同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以及车辆的各种证照:行驶证、营运证、保险证、各项税费缴讫单复印件各三份。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责任保险,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有能力按规定赔偿。
3、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发生各类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影响甲方施工、生产、造成货物受损,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四、 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安全设备完整、技术状况良好、各种有效证件齐全的正常运行车辆。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乙方如果明知故犯,甲方有权按规定条款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3、乙方必须按甲方指派的任务从事运输工作,服从调配、听从指挥,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交给的各项任务。
4、乙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修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坚决杜绝车辆带病行驶。
5、乙方在受租期间,造成甲方人员伤害、货物损坏、丢失,应按规定照价赔偿。
6、乙方须购置汽配、修理车辆须提前通知甲方,不得影响甲方施工生产、生活用车。
7、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将车辆调回,有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甲方给乙方提供安全学习环境,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管理,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学习或安全活动。
9、在施工现场甲方给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运输条件,如遇甲方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违章运输并及时向有关领导说明情况。
10、甲方只有调度权、使用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各种有效费证均由乙方驾驶员负责。
五、 合同解除:
1、 本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解除,确因工作需要续租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再办理续租手续。
2、 乙方违反国家法律、单位规章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交通事故,甲方有权办理解除合同。
3、严禁乙方酒后驾车、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强超抢会、超速行驶、疲劳驾车等严重违章行为,甲方一经发现有权予以解除租用合同。
4、乙方服务质量差,不能按要求完成运输任务,甲方有权予以提前解除合同。
5、乙方若因故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台班费。
6、本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一经双方签章,视为有效。
7、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以及双方安监部门各持一份)
附件:
1、驾驶员身份证
2、驾驶证
3、行车证
4、保险卡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xx年X月XX日
实用租赁协议书篇9
出租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乙方租赁经营甲方所有的出租车(车牌号:_______________)的相关事宜,本着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基本原则和租赁车辆营运证照
一、本协议书所涉出租车及出租车营运证照,所有权为甲方所有。(上述出租车营运证照包括行驶证、营运证、保险证(单)、型号(______________)、该车辆架号(______________)、营运号码为(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等出租车劳动必须的书面证照)。
二、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租赁使用甲方所有的。出租车及出租车营运证照进行单车营运,向甲方交付本协议约定的租金,并遵守本协议的其他约定。乙方对租赁使用的甲方出租车及出租车营运证照,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使用权的行使,不得超出本协议的约定。
三、乙方须持有效驾驶证件,并具有良好的驾驶记录。
第二章租金计付和租赁保证金
一、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满一年以后乙方如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如不告知,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所交付的保证金。
二、乙方租赁车辆经营期限按天数计算,白班每天85元。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的违章、罚款、酒驾全部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上述保证金为乙方租赁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全部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实现债权费用的资金保证,乙方租赁经营期间如发生酒驾、擅自外借车辆等,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的承包经营权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付的保证金。租赁经营期满,乙方无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并与甲方无债权、债务的,甲方在期满之日起二十日内归还全部保证金。保证金甲方不向乙方计付利息。
第三章车辆交谈
一、甲方出租的车辆性能、操作、机械等在出租时已符合安全、适驾的要求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乙方承租时,应对上述要求逐项检查。乙方接收出租车辆的,即视为租赁车辆无性能、操作、机械等隐患或潜在隐患。
二、保持车辆清洁(洗车、清洗坐垫套)。
三、车辆交接时是否完好(发动机、变速箱、底盘及外表)。
四、轮胎不允许“火补”(如有损坏轮胎新旧程度更换新胎)。
五、租赁期满,甲方应根据双方填写的清单等书面文件检查车辆。车辆无损坏、配件短少和更换、证照缺失的,甲方应收回车辆。甲方收回车辆的,即视为车辆与出租时的状态相同。
六、甲乙双方对交还车辆的状态有正因的,应协商确定,如不能确定,双方应到指定的车辆状态鉴定机构鉴定,对该机构的鉴定结论,双方予以认可。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单车租赁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以保证车辆和证照的安全。对乙方不违反国家法律、主管主管部门,本协议约定的经营行为,甲方不得支配、指令或干涉。乙方有权在遵守国家法律、主管部门规定、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对甲方正常的监督,乙方不得无理拒绝。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主管部门规定。如因乙方违法、违章营运造成他人损失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违法、违章营运造成租赁车辆或证照被主管部门查扣,车辆不能营运的,乙方应承担车辆恢复营运期间甲方的租赁损失。
二、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出租车营运所需的证照,保证乙方营运。乙方应妥善保管证照,无权出租、出租、转让、抵押证照或非法使用证照。
三、乙方租赁经营期间,车辆发生损坏、故障,乙方无权自行修理或更换零配件。发生上述情况的,乙方有义务立即通知甲方,并将车辆送甲方指定的维修地点。车辆维修期间,乙方应承担该期间甲方的租赁损失,如因人为造成车辆损坏或丢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乙方有义务在事故发生二小时内通知甲方及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乙方作为经营者,有义务参加交警部门的事帮处理和有关赔偿的民事诉讼,乙方无合法之情由,拒不参加交警部门的事故处理和有关赔偿的民事诉讼,甲方有权委派代理人参加,对处理结果及相关的费用,乙方有义务全部承担。对车辆被盗、交通事故等保险事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保险理赔所需的单据和证明文件原件。乙方无合法之情由拒绝提供的,有义务承担损失与保险赔偿的差额。因乙方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乙方有义务承担全部损失。
五、乙方有义务合理、爱护使用租赁车辆,并不得利用租赁车辆进行违法活动。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合理使用或违法使用车辆时,收回车辆。乙方无权在租赁车辆上设定担保、抵押,并无转让车辆承租权。
第五章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履行期,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如有违反,甲方不返还保证金。
二、依据本协议第三章的约定,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甲方交付约定的租金。乙方如有拖欠,除甲方书面同意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返还保证金。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不返还保证金,甲方的其他直接损失,乙方另行赔偿:
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自行修理车辆、擅自更换零配件。
2、乙方和乙方同意驾驶出租车的人员,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3、利用租赁车辆进行犯罪活动的。
4、发生交通事故,未通知保险公司的。
四、乙方故意损害出租车行业和甲方形象、声誉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六章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乙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本人签字)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本人签字)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租赁协议书篇10
出租方:电话:(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电话:(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经营管理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之事宜进行了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的房屋位于武汉汉口某广场_____号商铺(见附图阴影部分所示),建筑面积______㎡租赁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转租,乙方自行解决铺位装修及相关设施的配备安装,费用自理。
二、租赁期限
1、房屋租期为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租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免租____天,乙方在此期间自行投资装修,保证在该日之前完成装修并开张营业。乙方的装修装饰方案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卫生等标准,乙方的装修方案需要报甲方及物业公司并书面认可。
2、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及房屋租赁市场的变动而适当调整。
3、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及支付
1、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租金采用预付形式,先付后用,按半年支付一次租金,即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元整),第一次租金应于签署本租赁合同当天支付,下一次的租金在上一次末月的20日至该月终交纳。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2、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当天,乙方应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元整)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应依据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或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以及违约金。
3、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交纳租金的收据。
4、所有与本合同有关之各项赋税,一概将根据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或乙方依法各自承担及支付。
四、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电话费和维修费
1、出租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电话费以及公共分担等因乙方经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应与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并向物业公司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2、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备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五、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逾期交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按拖欠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计算。如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水电供应、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无条件撤离本大楼。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在不影响房租结构的前提下,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3、合同履行期间,对乙方的设施及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维护修缮的义务。
4、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施、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负责承担。
5、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乙方擅自更改房屋结构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乙方已投入的装修部分及不能拆除的固定设备设施,无偿交付甲方并归甲方所有。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若以及搬出租赁房屋,如有滞留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谅解下,均是为放弃,甲方可任凭处理;若乙方逾期不搬迁,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在房屋中的设施和物品。
7、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________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店铺名称或者做其他经营使用,否则乙方无条件撤离本大楼,所有费用均不予退还。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合法经营。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商铺作任何形式的抵押,乙方与第三方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乙方违反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甲方的职责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
2、改房屋及所属设施的一般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或认为因素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甲方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的安全和管理负责。
4、甲方保证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期间内的合法经营。
八、违约条款
1、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年租金1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屋租金或其他费用累计15天以上的。
2、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及其他相关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0、5%支付滞纳金。逾期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逾期一日,甲方按月租金的10%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30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乙方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终止后,乙方应在5日内交换该房屋。若乙方逾期拒不搬迁腾退的,则甲方有权封闭大门和商铺,自行处置乙方在房屋中的设施和物品,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还应按实际逾期天数,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500元。
5、在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应按合同总租金的10%向守约访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守约访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
九、不可抗力条款
租赁期间,若因自然灾害或政府政策干预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无法出租或乙方不能使用租赁房屋的,需立即书面通知对付。经对方确认后,本合同自然终止。如遇火车站广场改造将道路封堵的,乙方仍须按时如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经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合同如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知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同意提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实用租赁协议书篇1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实现双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自驾旅游车辆租赁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自驾旅游车辆
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驾旅游车辆为:
1.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
2.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3.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5.新旧程度: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金及押金
租金为每台每天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不包括节假日租车价格。
押金为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
第三条 支付方式
租车租金及押金在租车时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合同期限
_____个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需要使用车辆时,必须注明乘客人数、用车要求、使用天数、送车地点等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预订工作。
2.乙方如无特别要求,一般预定只保留至约定时间延后_____个小时;节假日期间,须提前_____小时向甲方交纳所订车型及所租用天数的租车预订金(预订金不少于租金的_____%),如乙方未按约定提车,甲方不退还预订金,预订金不计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预订,平时须提前_____个小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节假日须提前_____个工作日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有效预订。
4.乙方的任何预订在甲方未确认或已确认但乙方未向甲方缴纳预订金的情况下对甲方均无约束力。
5.节假日(指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预订须提前_____个工作日办理预订手续。
节假日期间价格按协议同比上浮_____%-_____%不等,(依据当时甲方规定的市场价以电话或传真为准)。
6.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预订后,根据乙方要求,在离甲方办公地点_____公里内免费将车辆送至指定地点。
7.乙方代为办理租赁手续的车辆应按甲方租车标准严格审核租车人的资料,按甲方要求填写租赁协议书并提供担保。
第六条 租车优惠
1.乙方人员在甲方租车可享受价格优惠、优先办理、租车紧张时优先安排等服务。
2.乙方租车累计积分达____分(1分每元),可享受一次免费机场接送,享用完此优惠,重新累计。免费接送机路线指____市区____机场及市区之间。
第七条 结算方式
甲方在协议价格基础上为乙方代收超额部份,乙方凭甲方确认的车辆预订传真件与甲方财务部门核算,月底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将此超额部份转帐至乙方指定帐户,服务费按标准扣除____%税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无故终止协议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协议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协议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协议,终止协议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其有权签署本协议并全面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义务。本协议在正式签署后对该方有效且具有约束力,另一方可根据本协议行使其权利和利益。
(3)该方已获得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必需条件以及采取履行本协议的一切其他行动。
(4)本协议的签署将不会导致该方违反对该方有约束力的合约及适用法律。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其有权签署本协议并全面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义务。本协议在正式签署后对该方有效且具有约束力,另一方可根据本协议行使其权利和利益。
(3)该方已获得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必需条件以及采取履行本协议的一切其他行动。
(4)本协议的签署将不会导致该方违反对该方有约束力的合约及适用法律。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协议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协议自通知到达之日解除。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用租赁协议书篇12
合同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出租方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承租方驾驶证类型: 承租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约定事项
1、乙方向甲方承租核载人数为九人以下的载客汽车__ __辆,具体情况约定如下:
本表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1)按租期:起租时间 年月日时分, 终租时间 年月日时分。租期 日时 分。日租金 佰 拾 元。超过租期的,每小时租金 元。乙方现付押金 元。
(2)按里程:限时里程__ __公里。租金 佰 拾 元。超过限时里程的,每公里 元。乙方现付押金元。
2、租车及还车地址:租车地址;还车地址 。(租赁壹辆以上车辆,有约定不同租车及还车地址的,可另行说明。)
第二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在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过程中,因非出租方原因造成的车辆、承租方和第三者损害,由保险公司依保险约定先行赔偿,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负连带责任。承租方拒绝承担保险赔偿不足部分的,出租方保留索赔权利。
第三条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承担车辆财产险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五条承租方的义务
1、承租方是以单位名义租赁车辆的,如实向出租方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理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承租方是以个人名义租赁车辆的,如实向出租方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随车携带车辆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租赁汽车证》及相关标志、标识。
4、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将承租车辆转交给未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得超速、超员、超载、酒驾和疲劳驾驶,不得利用承租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5、承担因不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费用。
6、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维护。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爱护车辆及其附属设备,不得转卖、抵押、典当、转租、破坏租赁车辆及随车物品。
8、租赁车辆发生损毁、被盗抢或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发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到公安部门接受处理。
10、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六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的,应予以更换。
2、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3、车辆危及承租方人身安全的,出租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入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八条担保条款
1、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2、承租方如采用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方式,担保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九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
实用租赁协议书篇13
甲方:
乙方:
为满足汽车排矸需要,甲方现租乙牌t货车两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相关信息:
1、车辆型号:
车牌号:
使用年限:
营运资格证号(复印件):
二、验收方法:
按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交强险、车辆年审验证)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乙方必须保证所租赁货车的手续齐全、车况良好。
三、租赁方式及价格:
1、租赁时间:甲方根据运输需要通知乙方
2、采取固定单价租赁方式,租赁单价5元/立方,(该单价包含车辆保养修理费、人工费、燃油费及保险费),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的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司机食宿、洗浴条件,支付租赁费用。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运输需要终止本租赁协议。
3。甲方承担支付租赁费用税金。
(二)乙方:
1。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所租赁的辆保险、营运证及司机驾驶证原件并复印一份由甲方备案。
2。乙方负责用货车将施工现场井口的矸石运输至指定的排矸场。
3。乙方应充分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及道路的安全情况,乙方司机应注意安全行车,行车中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及损失均与甲方无关,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租赁t货车的完好,按施工现场要求出车,保证汽车排矸及时,未经甲方或项目部安排,不得外出,私自外出责任自负。
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统一指挥,确保机械及人员安全,确保车辆、人员的数量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流动,满足24小时随时排矸要求。如因乙方原因影响施工方工程进度,甲方扣除乙方当月租赁费的40%。
五、结算方式:
每月底按本月完成工程量,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办理结算,预付40%款项;每季度在支付每月余款的20%,剩余款项自汽车排矸结束后全部付清。
六、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实用租赁协议书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河滨公园东门停车场场地租赁一事,经过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共同守信:
一、甲方将河滨公园东门停车场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为 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本协议期满乙方需要续签的,应当在本合同期满三十日前向甲方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双方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后,应当另行签订合同。
二、本协议第一条所指场地的租金为每月元,乙方每年应当缴纳的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元。
前款所指的租金按照“先交费、后使用,按季度交纳”的原则进行,第一季度的租金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以后各季度的租金在上一季度届满五日前交清,逾期即构成违约。
乙方逾期未交纳租金的,应当按逾期金额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另行交纳滞纳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除计收滞纳金外,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
金人民币 元。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根据合同中的相应条款扣减或没收乙
方的履约保证金;如果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甲方有向乙方另行索赔的权利。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履约保证金被甲方扣减或没收的,乙方应当从收到甲方扣减或没收履约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补足或重新交纳同等数额的履约保证金;逾期不交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的约定: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
2、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租赁场地只有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结构。
3、乙方经营期间的所有债权债务及一切事故(如车辆丢失、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场地转租或者以任何名义与第三人合作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或者因为其他各种原因依法终
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地完好的交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没收其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其恢复原状。
六、协议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商、文明经营。
七、协议期间,如遇政府指令性建设或公园规划改造,急需占用该场地时,乙方应无条件搬迁,由此产生的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分别持有。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实用租赁协议书篇15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牌汽车,牌照号码:,租赁车辆型号:,牌照:,车辆发动机号,车辆大架号:,制造厂家:,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元,共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度租金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度合同到期前1个月付清下年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3、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4、乙方在租赁期内应当妥善保管、规范使用租赁车辆,按车辆生产厂商的养护要求保养维修租赁车辆,履行缴纳国家或地方规定车辆规费的义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车辆的保险费(最低约定险种及保额为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年审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车辆清洁费、装潢费、维修保养费等所有费用。乙方须在甲方认可的维修厂进行维修保养,若因乙方未在甲方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保养,乙方构成违约,甲方可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维修厂做二次维修保养,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未妥善保管、规范使用租赁车辆或未按养护要求保养维修车辆的,致使租赁车辆遭受损失时,乙方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车辆在乙方占有、使用期间中所产生的安全、经济、政策等相关风险(包括但是不限于车辆毁损、灭失、以及造成乙方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等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甲方遭受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国家机关追诉而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以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不得擅自拆解、报废车辆。
7、在乙方占有和使用租赁车辆期间及所欠甲方债务未清偿完毕之前,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交通违法应及时接受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罚款、扣分、车辆无法过户等相关违法车辆不能过户等责任。如本合同项下租赁车辆由乙方指定内部人员或者外聘驾驶员驾驶,乙方应与该驾驶人员签订安全及违法责任书或协议,并详细记录该驾驶人员的驾车时间备查,督促该驾驶人员遵守交通法,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处罚。如由此引起的车辆违法罚金、滞纳金、车辆停驶搁置以及年检搁置的租金及保险赔付损失,不论该驾驶人员是否接受处罚或离职,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9、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代为缴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10、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11、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12、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租赁期满后继续使用或占用车辆,乙方应继续承担租赁车辆的保险费用,并交由甲方予以投保。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金额及支付周期向甲方支付租金。否则,一切风险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附:车辆交接单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