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企携手共建晋南产业学院合作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校企携手共建晋南产业学院合作协议书3篇
第一篇: 校企携手共建晋南产业学院合作协议书
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贸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双方共同建立实训基地。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签订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的精神,将产教融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面向产业和区域发展需求,促进教育和产业联动发展,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甲乙双方紧密合作,按照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则,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校企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推荐学生到乙方企业实习。
2、乙方优先为甲方的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并在实习期间,配合甲方进行实习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
3、乙方根据实际情况为甲方学生提供一定的实习报酬。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甲方的校外实训基地,甲方有权根据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每年选派学生到乙方实习。
2、甲方每年安排部分老师到乙方进行挂职锻炼。
3、根据甲方会计专业教学、实训需要,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每年安排甲方教师进行挂职锻炼;
2、乙方应每年安排甲方学生进行实习。
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指导。
四、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5年,从2018年6月8日到2023年6月7日。合作期限届满,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六、合同变更或解除
双方在合作期间,因不可抗力、国家政策调整或者学校规划等原因,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以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附件、以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 校企携手共建晋南产业学院合作协议书
校企共建合作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二零壹伍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合作共赢、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专业或方向) 共建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背景
甲方作为颇具实力的高等院校每年为社会培养大量人才。乙方着力于科技人才培养、专业教学资源建设和大学生实习就业服务。适应行业、产业结构调整、社会发展和人才需求的变化,统筹学科专业规划,巩固基础学科,加强国家急需的应用学科建设,积极培育、发展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从实际出发,探索多种形式办学,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验,提高办学水平。双方在专业建设方面进行校企合作,不断增强专业办学实力,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和就业服务。
二、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进行校企合作,将乙方的专业课程体系、教学资源、实训、就业推荐服务等人才培养体系引入学校,合作内容包括专业建设、师资派遣、师资培训、教学实施、课程实训、项目实训及就业推荐服务等工作。
本次合作从 年级至 年级共 届学生,每届合作的学生单专业人数不低于
人。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首次合作有效期为 年 届学生,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以最后一方所签署的日期为准。期限届满后,双方无异议,经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后,该协议可延长五年。
四、运营机制
成立校企合作委员会,致力于推进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顶岗实习、实习就业、实训基地建设、订单式培养,产品开发、技术咨询、项目申报等方面的全面合作;
创新办学模式、探索产学一体化的校企合作平台。通过定期会议、参观考察、高层会商的方式,加强委员单位间的联系,增进相互了解。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共建专业相关的教学场地设施、学生住宿及办公场地,需要更换办学、学生住宿及办公场地时,不得另外增加乙方的任何费用。
2、共建专业的设置根据市场的需求来确定,培养方案由双方协商提出,学院报批后实施。培养方案要求支持学生创新活动和教育改革、全面贴近市场需求。共建专业由甲方负责向上级主管教育部门进行申报,乙方有义务协助申报。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教学及实训计划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协商确定适合本校的教学计划。甲方有权对合作专业课程的教学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有权要求乙方针对所出现的教学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甲方负责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并为教学班级配备专职辅导员,负责在校期间的学生教育、教学、安全等管理工作并定期通报给乙方。
5、甲方负责就合作专业招生实施前,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将合作专业情况在招生目录及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说明和宣传。
6、按照批准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安排,甲方将提供师资力量负责基础及公共课程的教学和教育工作;
甲方根据教学计划需求指派共建专业相关师资参加乙方组织的师资培训班,经培训合格的教师方可参与共建专业相关课程教学工作。
7、学生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由甲方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毕业证书,并按教育部统一规定办理证书电子注册。甲方负责办理有关就业手续,乙方全面配合甲方完成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就业咨询辅导和专业对口的优质就业。
8、甲方负责在新生报到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学生资料,方便乙方教学资源的配备和教学计划的实施。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协助甲方的招生宣传工作,包括招生宣传方案的策划、乙方招生渠道资源的使用、双方招生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专业宣传资料素材的提供、招生宣传活动的共同组织实施等。
2、在甲方统筹管理下,乙方协助甲方共建专业的招生工作,并承担协助招生产生的相关费用;
乙方在招生宣传过程中不得进行任何有损甲方社会声誉的行为,不得进行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宣传。
3、乙方对双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市场宣传推广,包括并不限于在乙方网站上对甲方进行品牌推广。
4、新生入学后,乙方负责与本专业学生签订就业推荐协议,学生正式毕业且取得学历证书后,乙方负责提供就业服务,并保证提供不少于2次安排学生到对口企业及岗位就业的机会。
5、乙方提供合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包括课程体系、教学计划表、教纲、考纲、合作专业实训方案等相关教学资源、并负责合作专业核心课程的师资培养及企业级师资外派。
6、乙方按照批准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安排,提供企业级师资参与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和参与指导学生(包括论文、实践、创新活动等)。
7、乙方按照甲方校园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协助甲方对学生进行日常教育和管理、学生公寓管理、学生奖励处分、学生相关活动的组织,以及学生奖、贷、勤、助等的评定等一切与学生管理相关的工作。
8、乙方负责对甲方在教学、就业服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
9、乙方负责将企业真实案例及真实项目导入学生教学过程,并根据共建专业在校生规模及教学需求,与甲方协商建立校内实验室。
10、乙方负责学生实训阶段的管理工作,建立学生管理档案,包括毕业实习考核登记表、毕业实训报告、毕业生登记表等等。学生毕业前,由乙方整理后移交甲方。
11、乙方根据教学计划需求组织实施共建专业相关师资培训。
12、乙方负责本专业学生在最后一学年的综合实训和顶岗实习,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由学生自理,实训期间学生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乙方为甲方带队老师免费提供住宿。
13、如“共建专业”招生学生人数少于30人,未能达到开班人数,在保证双方及学生权益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另行商议解决方案。
14、乙方保证学生在毕业后、符合条件的学生专业对口就业率不低于90%。毕业第一年平均薪津不低于5000元/月。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一方未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1、依据本协议,双方确定为项目合作关系,双方中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法律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连带责任。
2、在双方的合作办学过程中,如出现任何教学质量或其它合作问题,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若任何一方的行为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相关政策,违反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共道德,故意或过失造成对对方利益损害时,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之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采取书面形式备案。变更或终止本协议时须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协议终止时,对于仍然在校的学生,本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各条款所规定的双方责任依然有效直至双方完成对上述学生的各项服务(学生在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正常获得毕业证书)。
4、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合作方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篇: 校企携手共建晋南产业学院合作协议书
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功能,加强高校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联系,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同时借助于地方和企业的优势,为校企合作提供更大空间,以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同意建立合作关系,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乙方对人力资源的需求,甲方应为乙方优先推荐相关专业的优秀毕业生;
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的前提下,应乙方要求,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人力资源方面的支持。
2.应乙方要求,甲方选派优秀教师和业务骨干承担或参与乙方科研项目开发、技术改造、技术援助和学术研讨,科研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可另签具体的合作协议。甲方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乙方转让。
3.应乙方要求,可在甲方挂牌设立“人力资源培训基地”、“校企合作实验室”、“校企合作生产性实训车间”和“产品研发中心”,为乙方提供技术讲座、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考证、资料翻译、产品研发及生产等方面的服务,双方可另签具体的合作协议。
4.乙方有对甲方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或“企业员工培训”等培养方案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甲方以产学结合、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企业人才规格要求设置、开发课程、组织教学,保证乙方人才培养质量。
5.根据乙方生产经营的需求,为乙方提供企业规划、发展、管理、经营和科技信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6.甲方在组织教师和学生参与科研合作、专业实习、人员培训等活动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乙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其他合理要求,严守企业的商业秘密。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甲方的教学需要,可在乙方挂牌设立“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训基地、就业基地或产学研合作基地”,为甲方相关专业学生的见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社会实践等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应优先满足甲方学生在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就业等方面的需求。及时向甲方提供人力资源需求方面的信息,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用甲方的毕业生。
3.应甲方教学改革需要,乙方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选派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专业带头人或兼职教师,参与甲方人才培养过程;
参与甲方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学改革、教材编写等工作,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
4.应甲方科学研究需要,乙方选派工程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参与甲方科研项目开发、技术援助和学术研讨,科研成果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可另签具体的合作协议。
5.乙方应根据行业和企业的发展,对甲方的专业设置、课程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提供建议和咨询。
6.甲方定期派遣一定数量的专业骨干教师到乙方及其下属相关企业挂职锻炼,培养“双师”队伍。挂职期间乙方提供相关食宿条件和工作岗位,保证挂职效果。
四、附则
1.为加强沟通和联系,甲、乙双方应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通过不定期的会面研究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
2.双方的具体合作项目可在本协议的基础上另签协议;
双方合作过程中因实习、培训、技术开发和咨询、生活安排、劳务等发生的费用,由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加以解决。
3.本协议有效期 年,协议期满可根据双方需要确定是否续签。
4.本协议履行中出现纠纷,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江门仲栽委员会仲栽。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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