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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民政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与民政局目标完成情况汇报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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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民政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与民政局目标完成情况汇报汇编.doc

民政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与民政局目标完成

情况汇报汇编

民政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今年来,县民政局党组行政领导班子带领全系统民政干部,对照工作目标,科学谋划,增添措施,狠抓落实,有效推动了民政事业的加快发展。现将20**年上半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工作。

一是新增固定资产入库项目1个,入库总投资5277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0%。新增储备项目4个,占年度目标任务的75%,其中1个重大项目,计划总投资5304.4万元,3个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2575.66万元。二是县烈士陵园建设完成工程进度的80%,完成了广场、梯步、园区主通道黑化、墓地平整等建设任务,完成投资4200万元。三是完成了县幸福家园孤儿综合楼前期手续,已经挂网招标。四是包装形成养老服务招商项目2个,目前正在积极洽谈。五是落实了赶场敬老院建设资金来源,着手办理赶场镇敬老院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利用民政厅领导来南调研的机会,积极争取上级资金1000万元拟建乡示范养老院。六是建成了位于镇民主村二社的占地50多亩、建筑面积3200多平方米、拥有6幢房屋、配套设施齐全、设备先进的新殡仪馆,6月初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七是4月中旬建成了占地60多亩、设计墓穴3万多个、环境优美的新公墓区,搬迁原公墓骨灰墓400多座,壁墓100多个,骨灰盒800多个。

二、社会救助工作。

城乡低保方面。大力宣传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城乡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城乡医疗救助、临时困难救助等,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至6月底,城乡低保共计保障32417户,当月保障67332人次,半年累计保障404938人次,累计支出保障资金5429.67万元,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15.38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7.6%,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差100.56元,完成目标的100.6%。开展低保年审和低保对象清理核定工作,加大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妥善处理年审和清理工作中的信访问题,保持了总体稳定。医疗救助方面。城乡医疗救助大幅提标,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分别达到55.46%和55.03%。分别完成目标的106.4%和105.8%。农村五保方面。完成五保对象年审工作,全额兑现五保供养金。召开了敬老院院长培训会,进一步落实了管理责任,细化了管理制度。为各敬老院共发放了衣服每人2套、大米10吨、菜油500多斤,进一步提高了供养质量。

三、福利慈善事业。

一是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提高孤儿养育水平。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由1000元/人月提高至1130元/人月,散居供养孤儿由600元/人月提高到678元/人月。指导发展福利彩票销售点3个,完成福利彩票销售1150万元以上,完成目标的105%。二是大力宣传贯彻《市“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三是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建成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9个,已完成20个,占目标任务的60%。四是认真落实各项老年优待政策,深入开展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创建工作,积极创建全国敬老模范先

进单位。五是积极研究制定方案和落实服务机构,努力推进为60岁以上失能老人和80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四、救灾救济工作。

一是及时救助了遭受火灾的43户群众,每户发放慰问金3000元,大米200斤,棉被10床,菜油10斤,衣服20件,受灾特别严重的,加大救助力度,解决了受灾群众的临时生活困难问题。二是向省厅争取春荒救助资金126万元,并及时拨付各乡镇,保障了春荒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发放临时救助和灾害救助资金291.46万元。三是启动了正直镇清花江社区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开展了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四是培训灾害信息员200名,完成目标的100%。五是对20**年和20**年的救灾、低保等民政惠农资金进行清理,对乡镇在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优抚政策公开面达100%,及时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按时按标准及时兑现抚恤补助经费,全面兑现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直发率100%。二是完成了优抚数据库更新工作。三是完成了去年冬季240名退役士兵接收工作,退役士兵安置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已发放90%。四是收到申报评(调)残材料2份、襄渝铁路西段患矽肺病材料32份,完成换发《残疾军人证》各项基础工作。五是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政策知晓率100%开展培训228人次,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培训率95%。六是建成优抚对象档案管理系统,完成优抚数据信息采集录入6680人,完成率73%。七是烈士褒扬工作切实加强,整理上报换发《烈士证明书》材料27份。八是是全面启动了省级双拥模范城创

建工作,以“突破发展,创业创富,拥军优属,创模争先”为目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双拥创建活动。

六、基层政权工作。

一是完成了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522个村一次性选举成功517个,剩余5个8月初可全部完成。组织40个新当选的村居委会主任参加了县委党校组织的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积极稳妥处理选举后信访问题,有效化解各类信访矛盾50余起,处置率100%,积极组织中心乡镇中心村新任村居委会21名干部参加市民政局组织的集中培训。二是全面启动了19个农村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建成10个,建好社区服务站1个。三是启动了春场坝和社区规范化社区服务站建设。

七、人事社会工作。

组织12名民政干部报名参考社工职业水平考试,40岁以下人员报考率达90%,参考率70%以上。做好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应用推广和志愿者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以开展党员“双报到”活动为契机,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义工日活动,积极参与扶弱济困、交通执勤、关爱陪护等志愿服务活动。

八、社会事务工作。

一是全面清洗和维修了主干道和县城的街名牌和路名牌。二是完成了“恩—南”边界勘界前期协调联系工作,完成了“旺—南”边界界碑补植或修复或重新勾画标示,召开了第三届“旺—南”边界联检及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会议,签订了平安创建协议。三是完成了乡、乡、乡、乡撤乡设镇的资料准备和上报工作。四是组织救助站全体人员参加了全市救助管理业务知识培训和日常工作测试。五是积极开展“传递温暖.关爱救助”主题宣传月活动和“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

动,主动开展街面巡查、劝导救助活动50次,累计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423人次。六是落实了精神病医院对流浪精神病人的救助管理机制,救助无主精神病人10多人次。七是加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服务和安全管理工作,未发生任何事故,加强殡葬执法,有效遏制了遗体乱埋葬、墓地乱买卖、灵堂乱搭设“三乱”现象。八是将县婚姻登记处从租用的南磷路社区搬迁到军休所,配齐了配套设施,办公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上半年办理结婚登记3216对、不补发2714,离婚登记366对,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254份,登记合格率100%。

九、自身建设工作。

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构建了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支部负责人具体抓,支部成员配合抓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在县督导组的指导下,按照总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学习了“八项规定”等篇目,人均做学习笔记35页以上,深入下属单位、农村、企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梳理意见30多条。班子成员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全体干部灵魂受到触动,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三是5月5日请川中监狱高级警监范仲根为全体干部职工和乡镇敬老院院长讲了一堂廉政警示教育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四是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内务管理制度,规范了规范内务运行机制,尤其是加强了对公车使用、各项费用报销、请销假等方面的管理,增加了审批环节,扩大了监督范围。坚持按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五是开展股室轮流宣讲法律法规活动,开展每周例会集中学法活动,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和群众观念,大大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六是统筹抓好综治、维稳、防邪、安全、信访工作。层层签

订了目标责任书和“一岗双责”责任书,每月开展不安全、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治活动,切实加强节假日、敏感时期、重要活动期间的值班值守、矛盾化解、隐患治理和防控维稳工作,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

十、纪检信访工作。

一是加强纪律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廉政纪律学习,确保了干部职工对法纪的敬畏和遵守。二是深入开展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相关制度50多个,同时对干部职工中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进行及时的干预和处理,确保了无大的违规违纪事件的出现。三是建立了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实行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及时办理各类民政信访事件,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尽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老难信访户实行乡镇包稳控,民政包在政策范围内实施适当救助的稳控办法,重大信访件实行领导包案制,今年共接访群众800多人次,办理信访件63件,信访件办结率达到了98%以上,领导批示件和信访局转办件60多件,办结回复率达100%。从源头预防和杜绝了不稳定的现象发生,实现了无群体性事件、无到国家、省、市重访事件、无重大恶性治安案件、无安全事故发生,防邪工作实现“三无”、“四零”目标,切实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民政局目标完成情况汇报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6、不断深化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对全区申报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实行家庭收入诚信申报承诺委托制及农村低保“民主评困团”制。救助工作中,区、乡、村三级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制度,严把审核审批关。定期对新增、调整、注销对象进行集体审核。

8、加大低保工作人员培训力度。5月11日,我局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及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我局副科以上领导分组联系乡镇、街道,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对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帮助解决乡镇、街道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

二、救灾救济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工作体制,将区级救灾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

2、不断健全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指导乡镇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并结合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4、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社会捐赠应急预案》,及时调整充实捐赠工作领导小组。

7、根据救灾工作实际,明确了10个应急避灾场所。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一)、双拥工作。

1、紧紧围绕以“构建和谐双拥理念,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活动,严格按照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开展工作。XX年5月召开民政及双拥表彰工作,表彰先进个人35人,先进单位18家;结合区“三创一办”工作开展在新天通讯开辟“双拥专栏”,发表文章5篇、图片10张,营造和谐、浓厚的双拥氛围。

2、加强与驻区部队联系,进一步加强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清明节期间,组织区四大班子领导及各成员单位到区红军烈士陵园进行纪念革命先烈活动,此次祭扫活动共有300余人参加。广泛开展“八一”纪念活动和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在“八一”建军节即将来临之际,共拨付30余万元开展对全区“三属”及立功功臣代表、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重点优抚对象的慰问;召开军地联谊、建军座谈会及军事日等活动,“八一”建军节开展建军84周年庆“八一”军地联谊活动联欢晚会。

3、继续协调区人事劳动等部门做好部队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和随军随调、办理劳动医疗保险等有关的衔接协调工作、解决部队子女入学入托问题,维护随军家属合法权益。

4、密切军政军民关系,积极预防和协调军民纠纷,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体的合法权益,协调开展拥政爱民工作,联系驻区部队到下坝乡谷坝村进行送水抗灾,有效减轻群众抗旱压力。

5、认真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慰问工作。我区四大班子领导于XX年元旦、春节期间及“八一”建军节期间走访慰问驻区部队及部份重点优抚对象,向驻区部队送去节日祝福及慰问金6万元;

6、继续做好“共建精神文明、优化社区环境”等常规工作,在旅游区、大型停车场、窗口服务部门等服务场所设立军人优先、军人免费等标识。

7、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的通知》及省、市文件精神,于3月初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现已完成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及未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4处上报。

(二)、优抚安置工作。

2、做好我区革命伤残军人换证、补证、登记、调级、评残、烈士褒扬等相关工作,已完成伤残军人换证登记1人,上报伤残调级1人。

4、大力加强和推进和谐军休创建活动,做好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房改政策落实,5月底完成军休干部住房摸底调查并上报相关资料,10月组织军队离退休干部到革命老区重走革命路,落实“两项待遇”,把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老干部的关心厚爱落到实处。

5、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意见(试行)》,全区737人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医疗保障。探索建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发挥区级医疗机构服务优抚对象的功能;对重点优抚对象实施医疗救助36人次,共计28302.64元,有效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

8、开展60周岁以上农村退役军人调查,完成资料整理185人。

四、民间组织管理。

2、社会办养老机构完成新增床位20张。

五、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

1、第八届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省、市、区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完成了我区73个村、19个社区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区只有新堡乡的陇脚村经过区、乡多次做工作,但由于村民厌选和罢选不参加投票,致使该村搭建新一届村委会班子不成功。

4、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市、区党委的要求,完成了对创新、振新2个社区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的选址、房屋租赁、装修工程的招标、装修及办公设施的购买配置等工作。

六、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

1、认真贯彻省市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做好贯彻、落实《区关于实施“老有所养”行动计划的意见》的相关工作。召开全区老龄工作会议,认真贯彻省市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并作好今年老龄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老龄委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区“老有所养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工作。

2、积极宣传老年法规,做好老年证办理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加强老年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让更多老年人知法、懂法、用法;进一步推动《省优待老年人试行办法》在本区的贯彻落实;做好办理《老年优待证》的具体工作,全年共办理《老年优待证》923个。

3、努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进“老有所养”

三是认真开展居家养老工作。印发了《区民政局、区老龄办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安排意见》。在6月份召开了居家养老工作调研暨培训会,对居家养老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

再落实。投入资金20万元于居家养老工作,兑现半自理不能自理特困老人57人护理补贴。

4、加大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力度。我们将老年协会规范建设文件下发到各乡镇、街道,指导各乡镇、街道完善村级老年协会组织机构、章程,各村、社区成立了老年协会。

5、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促进“老有所乐、老有所健”。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各类老人慰问活动。节前我办和区四大班子分别到各乡镇(街道)分别慰问了高龄特困老人、老复退军人、老党员、五保户、残疾老人、敬老院老人等40户送去慰问金8000元、大米80袋、食用油40桶;我办对7名高龄特困老人、2名百岁老人进行了慰问,投入资金XX余元。

6、开展老龄工作和老龄问题的理论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积极开展老龄工作和老龄问题的调研;我们对在农村开展居家养老工作开展了问卷调查和座谈走访。年底前将形成《区农村居家养老工作调研报告》。

7、制定《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认真做好编制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并征求了老龄委成员单位及乡镇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今后五年的老龄工作作出了展望。

8、进一步加大老年人维权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工作;每个季度与相关部门沟通一次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做好老年信访工作,及时妥善处理老年人来信来访。

9、认真抓好“敬老月”各项活动。我办制定了《区XX年“敬老月”活动方案》,并开展了一系列敬老助老爱老活动:

1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办理收养登记5例。

17、XX年9月3日,支出6400元对1例流浪精神病人实施了救治,同时,按照区创建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七、区划地名工作

1、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加强地名数据库建设,8月起开展了我区地名普查工作,对水田、新堡、下坝、百宜、偏坡五乡镇的地名进行全面调查,收集、校正、更新和补充地名资料。

2、按要求及时报送行政区划调整相关资料。

今年5月份根据筑区划办通字[XX]1号文《关于报送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相关文件资料的通知》精神,按要求及时报送了区人大、政协关于同意原区金华镇、朱昌镇、金阳街道办事处调整到金阳新区决定的相关资料,9月份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再次补充完善调整我市部分行政区划报民政部相关申报材料的工作联系函》精神,按要求继续完善了区关于同意原区金华镇、朱昌镇、金阳街道办事处调整到金阳新区的意见材料。

3、做好全区地名标牌维护和管理,保障街路牌清洁、整齐、醒目、完好。今年3-9月份对全区183块街路牌不定期地进行排查,对已设路牌的密度及有名无牌的街、路、巷进行了全面清理,保障全区路牌“应设尽设”,不缺不漏。8月份按市局要求对全区已设置的路牌进行更新,10月底已全部更新完成。

4、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积极开展创平安边界活动,及时解决边界纠纷。根据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宣传创建平安边界活动的通知》,拟定我区创建平安边界实施方案,成立协调领导小组,与接边的龙里县、花溪区联合开展了创平安边界宣传活动,宣传活动期间共制作横幅标语3幅、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XX余份,接受前来咨询的群众1000余人次。

为预防和妥善处理边界纠纷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边界地区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XX年4月份对全区的边界地段进行一次认真地摸底排查,未发现边界纠纷及矛盾隐患。与此同时,我区建立了边界纠纷的长效机制,要求与其它区(市、县)有边界的乡(镇)各负其责,若有边界矛盾隐患及时报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八、计划财务工作

九、“数字民政”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1、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政务信息,公布民政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理指南,努力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

2、积极开展民政宣传活动,每月发布民政信息四期以上,并及时向区委信息科、区政府值班室及市民政局信息中心上报,目前已上报信息四十期。

3、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明确了具体的管理员和工作人员,有专门的信息化办公设备。制定并不断完善各类制度和措施。全年共收市民政

局转办信访件4件,由责任科室在时限内认真给予答复,并向市民政局反馈。

十、明年工作打算

1、按照《市城乡低保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市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工作,不断深化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

2、按照《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制定实施细则,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救助金使用率,不断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3、认真做好灾民生活救助工作。

4、进一步营造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社会氛围。

6、是加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的创建指导工作,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抓好农村社区试点的创建工作;

7、完成核定组织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各个机构职责、制度建设及服务窗口的设置等;

8、对城乡低保户、三无人员、五保户实施殡葬救助。

9、认真做好水田联建公墓的扩建工作,进一步完善设施,如果条件允许,在水田公墓建一骨灰堂,满足我区殡葬需求。

10、继续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完善“数字地名”信息,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

11、巩固边界联检成果,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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