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浅谈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成因(范文推荐)

时间:2022-08-02 09:40:12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浅谈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成因(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浅谈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成因(范文推荐)

浅谈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的成因5篇

【篇1】浅谈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的成因

浅谈社会分配不公平的原因

  

  摘要:分配不公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没有剥削工人?社会特权等垄断要素会不会产生剥削?中国税收对分配影响怎样?国有经营目的是什么?中国干预分配现状怎样?马克思的理想社会是什么?私企的生产资料会不会导致剥削?中国宪法中要不要对私营的生产资料财产权给予保护?这些问题文中将进行探讨。

  关键词:垄断分配;
按劳分配;
边际产品分配;
国家干预;
滞胀

  一、垄断生产资料——资本主义剥削的产生

  当轰隆隆的历史车轮驶入现代社会的时候,电脑、汽车、温文尔雅的教养都成了现代人们享受的东西。但是回头一看,人类历史上却充满了压迫和剥削,这是无产阶级革命者眼光中的人类发展史。历史上奴隶、农民、工人拼命的工作,却总不能摆脱贫穷;
奴隶主、地主、资本家不劳动却能享受富裕的生活。这是为什么?

  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找到了它的答案!马克思把生产的过程分成了生产资料和劳动两个要素进行深入研究。

  马克思发现生产资料处于劳动的上游,垄断的生产资料可以剥削劳动。奴隶主剥削奴隶,地主剥削农民,资本家剥削工人,都是生产资料剥削劳动。马克思又认为生产资料只是转移商品价值,本身并不创造价值,只有劳动才创造商品价值。因此,奴隶主、地主、资本家都是不劳而获。

  资产阶级理论家并不同意这一点。他们说,劳动包含在商品里面,我们同意。我购进的生产资料也包含了我以前的劳动(实际可能是他以前剥削别人的劳动),我投入了5个劳动,你投入了3个劳动,商品销售时卖了10个劳动的钱(他们是按边际产品计算的价格),你说我那5个劳动仅是价值转移算白干!我们不能接受,要赚都赚,要赔都赔。资产阶级理论家坚持用生产要素的边际产品去分配。无产阶级讲,根本没有10个劳动,原来5个劳动,现在投入3个劳动,就是8个劳动,当然你只能得到你原来的5个劳动。资本家又反驳说:新产品产生了新的使用价值,原来的使用价值已经失去,它们本来就不可比,不能是原来使用价值的简单叠加,新的使用价值创造了新的价值,同样是劳动,可为什么说我那5个劳动不能创造价值呢?

  关于分配的问题,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达不成协议,无产阶级退了一步。就按你们的边际产品讲,你们也对我们进行了剥削!无产阶级讲了这样一个道理:

  我们发现劳动这个生产要素的供需平衡点可能没有移动(以下内容参见文献),劳动要素价格下降时,劳动要素就使用了较低的边际产品,你们的图形上劳动丢失了一个长方形面积,上面生产资料除了原来三角形又加上了一个长方形。因此,生产资料对劳动形成了剥削!

  无产阶级讲的道理是正确的,因为事实上资产阶级越来越富,工人越来越穷,历史上资本家常常延长工人劳动时间。

  现在,让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观点,继续做出剥削的判断:不但垄断生产资料可以产生剥削,任何垄断的生产要素都可能在市场上获得巨大的利益,甚至产生剥削。我们下面将要继续论述这一点。但是,对资产阶级提出新增加了价值,我们也不能忽略,如果由于人类技术进步等因素,确实带来了这样的东西?那么资本与劳动应该去公平分配它!

  二、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垄断、特权与剥削

  当计划经济在中国暂时画上句号,我们社会主义中国就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市场经济建设。当然在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事业中,也会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问题,我们就用我们的放大镜去研究这些细胞,希望这些问题的发现,能够使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兴旺发达。

  案例一:一个私营野山鸡厂。

  小张经过多年的研究与探讨,掌握了饲养野山鸡的技术,雇佣5名工人,小张的野山鸡厂年获利1 000万元。小张怎么分配这1 000万财富?

  首先,这1 000万是谁创造的?全部由工人创造当然不对!全部由小张创造也不对!

  我们现在开始这道题的解题思路:按必要劳动时间考虑分配,确定劳动对象是山鸡。首先将自己的生产资料饲料等(也是小张以前的劳动所得)投入到山鸡这个商品里,然后小张将自己多年的知识获得的劳动成果也转移到山鸡这个商品里面,这个商品最后交到工人手里后,经过工人的劳动生产出了价值1 000万的成品山鸡。这样简单抽象的概括大家都还能接受。

  关于剥削的分析:按生产要素边际产品考虑分配,工人每人可得2万元,共得10万,小张得990万元,其中养山鸡技术边际效益产品500万元,工厂投入饲料等生产资料后应得边际效益产品490万元。如果工人没有得到自己的边际产品,或者5个工人干了6个人的活,那么小张这个资本家剥削了工人。如果小张不是将技术投入自己的山鸡厂而是投入小李的山鸡厂,并且小张执意得到510万元,在工人工资不变时,小李工厂收益小于自己的边际产品,那么

  

小张这个雇佣者就剥削了资本家。对于小张这个既可以剥削工人,又可以剥削资本家的家伙,我们认为原因是他掌握了一项垄断的或稀缺的技术资源,这是垄断产生的剥削问题。

  案例二:社会生产中的剥削。

  某包工头(包工头即主:自己投资有铲车、汽车等工程机械,又雇佣有工人)承包一段公路建设工程,工程由各个施工方或个人逐级转包,包工头接到工程时已经是第四次转包。这个案例中,包工头的没有利润,利润被各个没有劳动的承包商剥削,各个承包商垄断了整个工程的交易,剥削因此产生,这也是垄断原因。

  案例三:社会生产中其他的垄断因素。

  1.北京的房价与河南省的房价虽然有了1倍以上的差别,显然劳动与生产工具都不占主要因素,建筑工人与称“主”的建筑商也别想多得1倍的收益。土地这个不凝结任何劳动的要素,却占了主要份额,但是不能因此认为马克思按劳分配失灵。因为马克思说过,“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本来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因此,北京土地这个来源于自然界的要素,也可以是财富的源泉。就像你在荒郊野外采集到了一块宝石,自然界的资源合理地成为你的财富。我们这里举出这个例子,不是让你低着头去郊外找宝石,是在说明土地这个并不属于劳动创造的要素也可以变成巨大的财富。更甚至对这个要素的垄断经营和买卖,也可以把主大量的剩余价值(利润)转移干净。这个例子还是在证明任何垄断的生产要素都可以获得巨大利益,甚至产生剥削。

  2.城市菜贩子剥削与被剥削的例子,也可以对这个问题再加以证明。在没有公平交易平台的情况下,菜贩子可能对菜农形成不公平交易,对菜农进行剥削,因为菜农进城卖菜会受到城管的限制,菜农只能把菜卖给菜贩子,这是菜贩子对菜市场的垄断。进一步分析,如果我们把菜贩子作为一个私营进行研究,我们发现,菜贩子在购买菜农的劳动成果时,少支付了菜农的工钱,但是菜贩子不能因此而成为富翁,他(她)还要另外购买一些市场经营权、市场管理费等生产要素。而能够在市场上平稳、持续经营这个生产要素的支出,也可能使菜贩子的“私营”没有利润可赚。因此,菜贩子也会受到垄断的剥削!

  以上各个事例告诉我们,剥削的事情变得复杂起来,剥削就是强占了别人的劳动成果,垄断因素不但可以剥削工人,甚至也能剥削。我们不但要消灭像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对生产资料的垄断,即资本主义的剥削方式,也要消灭社会生产中各种垄断方式而产生的剥削。

  三、利润从哪里来的争论

  解题后总结,上面案例基本是这样的事实:按照劳动、生产资料两个要素划分,大部分情况是主先将自己的生产资料(主以前的劳动成果)转移到商品里,如养鸡场老板的饲料、修路包工头的建筑材料等,然后投入工人(或许还有主)劳动以后变成了成品。这些生产资料和劳动的依次投入,就像我们工厂生产的流水线。

  资本主义是这样阐述它的财富增值理论:资本家说,新的使用价值不是原来成本价值的叠加,又创造了价值。即A产品可以用5个劳动交换,A的边际产品就值5个劳动,而新发明的B产品可以替代A产品的使用价值,而B产品包括工人和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总共投入两个劳动,而社会却认可B产品与A产品有一样价值,它的边际产品也就值5个劳动,那么多出的3个劳动决不是商品交易过程中欺诈产生的,应认为是B产品生产过程中各种劳动创造的。社会主义者并不赞成这个观点,它继续不认可这3个多余的劳动。

  我们再次理清这样的分歧。资本主义认为B产品的价值是由B产品的供需平衡决定的,市场认可B产品多少钱它就值多少,它的价值与投入的劳动成本没有必然关系,他们认为价值决定劳动,所以B值5个劳动,利润来源于市场价值与成本。无产阶级坚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认为B产品的价值等于劳动成本,B产品投入两个劳动就值两个劳动,他们认为劳动决定价值,不能以市场价格判断它的真实价值,利润来源于工人活劳动的转移。

  关于B产品到底值多少钱?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不会停止争论,但是他们都同意: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观点。客观讲,边际理论、劳动价值理论也是能够一致的,因为他们都强调了投入者平等的受益权益,这样的基础即使存在社会技术进步带来的利益,也是能够接受共同分享。但事实是资本主义环境下却失去了资本、劳动二要素的平等权,且资本主义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对劳动的剥削。

  四、分配与国家干预分配

  我们还是把生产过程财富分配的问题再放下来,让社会主义的理论家和资本主义的理论家继续去争辩剥削的问题。我们换个话题来讨论,我们用望远镜去瞄准国家整个的宏观财富

分配,为此,我们再来找一些话题:有钱人打算做什么?他们会不会破坏我们生活?税收的责任更应该让谁承担?国家的财政

  

  

支出会不会让钱流向富人?

  由于中国有钱人太有钱了,且没有更多消费需求;
而穷人急需消费却没有钱。这个问题已经很严重了,并且我们还在担心它是否还会加剧?

  银行里存了较多钱的人们开始投资买房,他们并不需要住房,只是希望投资实现他们的资产保值,因此拉动了房价。这是我们对房价升高的一种推测,没有过多的证据证明它,只是因为过多的交易货币,会抬高任何一种有利可图的商品。炒房使房价升高,国民不愿意了,中央不满意了,最后,板子不明不白地打到地方政府和房产开发商的屁股上,因为人们普遍认为是他们炒卖地皮抬高了房价。实际上客观讲,房价升高的真正原因决不是土地价高,而土地价高的真正原因却是房价高涨。如果不是土地推高了房价,那么这一切的麻烦都将指向居民过多的存款,指向这些存款盲目的投资!中国国民的投资渠道已经严重匮乏,中国的民营不死不活,人们不愿意去投资它们,而多余的资金也不知投向何处?投资房产似乎是一个恰当的选择,人们已经越来越愿意脱离实体经济,温州8 000亿资金脱离实体经济的事情已经发生。这就是中国生态与国民心态的真实画像。

  关于财富再分配的问题,我们先从奥肯漏桶谈起。奥肯漏桶规律是一个著名的规律,简单地说,就是当把富人的财富装到漏的桶里,提给穷人时,一部分会漏掉。意思是当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时,会影响社会的效率,减少社会生产总值,这是经济学家奥肯给社会的提示。因此,在国家进行财富再分配时要充分考虑负作用最小。国家调节财富分配的主要手段是税收,我们也希望中国税收还能够调节投资、稳定房价,解决我们上面提到的房价飞涨。为此我们需要对一些税种做一点分析或评价。

  盐税:中国古代及旧社会都使用盐税,实际就是人头税。由于每个人都需要吃盐,每个人身上赚1元钱,全国10亿人,就是10个亿。古时的中国实行盐铁专营,为政府募集钱财。以前,山区的农民上山打一天柴,可以换到2两盐,够一家4~5口人,吃4~5天。当然这在现代中国是被废弃的,中国政府决不会再以此作为收入,盐税不能均衡社会财富。

  个人所得税:这是各国政府都普遍采用的税种,更是资本主义国家最主要的税种。美国使用最成功,他们甚至在探讨取消税收,全部并入个人所得税。日本也下了很大工夫,建立了税理士制度,为个人所得税的使用奠定了基础。事实上,真正搞清楚个人收入与个人财富决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也是个人所得税制度真正成功的关键。美国、日本等国家如果不如实申报个人收入就不敢报侥幸!他们国家基本上能够掌握国民个人收入的真实情况,并对富人进行高额征税,若有人不如实申报被查处将给予重罚。美国人把人均食物消费的3倍作为贫困线,对于低于贫困线的家庭实行负所得税,政府给予不同数额的补贴,使其所有困难家庭都达到最低标准。

  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并不成功,在中国如果国民不如实申报,你很难有充分的理由对他们进行处罚,因为我们不具备搞清楚他们收入的科学根据。中国对于补助的困难家庭则采取了相同低保标准,没有根据家庭收入具体情况,考虑多少差别。

  个人所得税的特点,限制了富人获得财富,补贴了穷人收入,实现了社会基本均衡。如果个人所得税在中国不能真正实施,那么贫富差别的严峻问题,就不会得到根本改变。

  增值税:增值税是产品比例税(如17%),虽然由逐级交纳,但是由于的所有收入都是来源于商品成本销售差价,因此承担的增值税及的利润等最终都是通过较高商品价格,由消费者承担。这样,你即使购到某个成本价,也一样交了成本17%税。并且,增值税有这样一个表现:消费了商品就是交纳了税收,而把钱存到银行不消费就不用交纳增值税。这样你就可以看到,增值税能降低消费者的财富!富人80%的财富存起来不消费就不用交增值税;
而穷人不存款全都消费,增值税就会对穷人所有财富有影响。另外,由于“不富人”太多,实际上总的“不富人”消费量大于富人,因此增值税“不富的人”总体贡献更大,这一点与个税正好相反,国外个税主要依靠富裕人。

  增值税是中国最主要税种,它虽然也是消费类税,增加了穷人负担,但它比盐税好的多,因为富人的人均消费更大。上面我们知道了,中国财政收入来源与美国有很大差距,但我们不能因此丧失信心!而要正视它!

  社保金:职工按工资比例交纳,用于职工养老等。美国称工薪税,是美国第二大税源。

  公有制收益:公有制的垄断经营问题,很多人认为,垄断的公有制不应该以效益为目的。因为,这些公有制从社会赚取财富,就会提高社会经营成本,不管上缴了多少税收,但最后总是要返还给社会,这样来回折腾,是一个无效率的过程。并且还要考虑这些公有制是怎么赚钱?赚了谁的钱?谁受益了?还要考虑这些垄断无效率的行为,会不会降低社会的生产效率?当然,国家

  

  

需要资金,贫困地区需要资金,但依靠公有制盈利的方法是否恰当,也要靠实践再检验。

  以上叙述了政府收入几个主要来源,当然还有其他税收及预算外收入等等。在政府取得了税收以后,接下来就涉及财政支出。

  一种可能的假设这样描述:占30%GDP的财政收入相对 “固定”的流向,逐渐富裕了一部分群体,有与政府密切的建筑商、政府消费供应商等等,关键的政府职员也会受益。这种假设真伪不须考证,事实是中国已经出现严重的贫富分化。且有一部分富裕群体的人一不消费,二不经营实业,并在银行造成很大储蓄。而年年纳税后,不能实现资本积累,仍然是资金短缺,贷款困难。也就是说,在银行里,中国再分配以后扩大经营的钱会变成储蓄的钱!

  如果这个问题一直如此,那么,“滞胀”也会在中国发生。“滞胀”就是经济停滞、失业或隐性失业及通货膨胀同时发生,它是资本主义国家,通过国家不恰当干预社会经济产生的不良后果。中国经济的“超速”发展掩盖了“滞”的预期。个别地区常常公布较高GDP速度,但是人们总在怀疑他们的GDP真实性,因为各地的GDP汇总与国家发布的GDP严重不一致。再者,也没有见到他们公布该地区在劳动力基本就业情况下的潜在GDP,因此对该地区的实际GDP与潜在GDP的缺口更是一筹莫展,在此情况下人们更无法对该地区经济向好做出判断?另外,国内生产总值GDP,显然没有国内净产值NDP的概念理想,后者扣除了GDP资产折旧部分,更能反映国民实际财富的增加。频繁翻修的马路,短命的建筑,人家一百多年的建筑寿命,我们只有四十年!扣除了折旧,GDP实际会缩水。且实物财富在流通领域的过早退出,只有靠增加货币的发行来弥补。这样的GDP可能掩盖“滞”的发生,若是一旦出现了“滞”,那则不是一年半年能解决的事,中国经济将不堪设想!

  论文在线::s://

【篇2】浅谈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的成因

【摘要】本文在分析解决我国当前收入差距以及分配不公问题的迫切性、总体估价近年来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之后,着重从税法调节、公务员工资、垄断性行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应注意研究的问题,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收入分配协调平衡机制。

  【关键词】收入分配税收调节体制改革社会保障

  收入分配问题是当前社会各界最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对收入分配领域一些重要问题的认识和判断却存在明显分歧。由于依据不同的判断会形成不同的政策思路并会产生不同的政策效果,因此,有必要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个人的思考。

  一、关于解决收入差距及分配矛盾的迫切性

  改革开放以来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并且一直存在很多矛盾和问题是公认的事实。但目前问题究竟严重到何种程度,社会上也有明显不同的判断。一种判断认为有问题,但并非很严重,收入差距状况及有关矛盾还处于社会可承受能力之内,鉴于部分行业仍存在的平均主义,收入差距再拉大一些也没有关系;
另一种相反的观点认为,目前的问题已经相当严重,虽然说还没有引起激烈的社会冲突,但至少已经到了可承受力的边缘。笔者认为,我国目前的收入分配状况是,大范围的收入差距拉大与部分行业内部的平均主义并存。但从宏观角度分析,收入差距及分配方面的问题已成为当前的主要问题,解决好这一问题,对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来说更加迫切。

  从我国客观的收入差距状况看,目前得到社会各界基本认同的基尼系数(城乡合计)测算结果大概在左右。考虑到农民收入与城市收入的不可比性以及对高收入和非法收入的严重统计偏差,实际差距会更大。左右甚至事实更高的基尼系数,表明中国的收入差距状况已经超过了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按照国际上公认的经验性结果,基尼系数超过就很容易引发

动了广大社会成员的积极性;
而最突出的问题,在于新的、适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分配体制和分配格局还远没有形成,并因此导致了一系列经济和社会矛盾。换句话说,比较成功地完成了对旧体制的“破除”过程,但却没有有效建立新体制。

  应该说,自改革开放以来,对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大思路抑或所确立的改革目标一直是比较清晰的:围绕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在初次分配领域,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在规范市场秩序、打击非法收入、建立平等竞争机制的基础上鼓励人们合法致富并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各种要素参与分配,以充分调动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促进增长;
在再分配领域,则强调政府的再分配职能,对高收入进行调节并通过转移支付保护低收入,以促进社会公平,维持社会稳定。可以说,这些改革的基本思路早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识,是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

  尽管改革的大思路一直很清晰,但具体的制度建设却明显滞后。其中既有具体政策设计的问题,也有改革政策落实与贯彻的问题。其中,最核心的问题体现为政府职能和行为的改革与调整进展缓慢。

  一是行政力量该退出的没有退出,该市场化的没有充分市场化。迄今为止,各种权力因素仍然对资源配置及市场分配过程以大量的、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进行不应有的干预,在不少领域甚至还在不断强化。人为分割市场、维护或制造垄断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寻租、设租等问题可以说比比皆是。权力因素迟迟不能让位于市场机制,有旧体制的行为惯性,更多的则是一些地方、部门甚至个人的主动行为,因为干预市场的结果能够给小群体以及个人带来直接经济利益。对此,应通过全面的体制改革加以遏制。但从客观的情况看,有关改革进展一直非常缓慢。部门、地方利益膨胀甚至固化问题日趋突出,甚至成为改革的异己力量,致使很多改革无法有效推进。在不少领域,权力在很大程度上甚至已经成为“分配要素”。在此背景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分配规则显然难以有效确立。

  二是该强化的政府职能没有强化。初次分配应当依靠市场,但政府必须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但从实际的情况看,这一职能不仅没有强化,还出现了严重弱化。不仅各种权力因素还在干预市场,并直接对市场秩序形成了破坏,很多更基本的政府职能也都未能有效体现。目前诸如走私贩私、巧取豪夺、制假造假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猖獗已充分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

  总之,适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分配体制未能有效确立的核心在于政府职能与行为的改革进展缓慢。必须进一步加快改革。否则,积重难返,很有可能陷入比较可怕的“制度锁定”在制度变迁理论中,我们通常把某个具有自我强化机制的超稳定低效制度组织称为制度锁定-状态:人们普遍对现实状况不满,却又普遍遵从各种不合理的行为规则,以致于没有人也不可能有效实施制度创新,整个社会陷入无序状态。

  三、关于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分析

  税收作为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在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方面有一定作用,在发达国家,征收高额个人累进所得税被称为“缩小居民贫富差距”的“良税”。然而,由于我国现行税制的缺陷,使其调节收入分配的效果大打折扣。首先,计征模式落后,所得税漏失严重。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课征和代扣代缴为主的制度。从便于征管的角度看,这一设计无疑是较好的选择,但因分类课征不能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实践中必然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纳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多纳税的现象;
代扣代缴对收入透明度较高的工薪阶层简便有效,而对主要靠隐形收入的高收入阶层却“力不从心”,漏征率很高。这两方面因素合在一起,税收便呈现出“逆调节”的特征。譬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资料,××年我国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中,是由工薪阶层缴纳的,而占有社会财富绝大部分的高收入者所缴不足。其次,“个税”起征点设计未能体现其基本功能。基于财税一般原理,税收起征点的定位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着该种税收的功能指向,就“个税”而言,起征点按低标准设计,可使该税种成为“大众税”,按高标准设计,则成为“富人税”。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与社会保障条件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在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的背景下,“个税”功能指向理当定位于中等偏上收入阶层,需要一个最佳的平衡的点,保证富人更努力的工作,穷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月日,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提交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的主要内容涉及两项:一是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元提高到元;
二是高收入者要实行纳税申报。月日,全国人大三个专门的委员会发出公告,就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首次举行听证会。对此,社会各界在表示赞赏的同时,也纷纷表露出对一些问题的看法。

  首先,《草案》确定元的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值得商榷。在我国,有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有欠发达的中部省份,也有条件艰苦、经济落后的西部贫困地区,法律中明确规定元的标准,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是否科学地考虑到不同地区经济收入水平、社会平均消费水平的差异性。退一步讲,即使目前的标准是合理的,那么年、年后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后,还是不是适合?作为一部法律,如果缺乏一定时期内的可行性,将很难起到它应有的调整规范的作用。

  其次,《草案》确定自行申报的“高收入”缺乏界定标准。目前,我国现金交易普遍,隐性收入极多,税务部门根本无法掌握个人收入和财产状况的准确资料,特别是那些明星、律师等自由职业者,其监控的难度将会更大。

  根据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在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高收入”标准的界定上,应建立起与一定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相协调的、动态的和科学的标准界定体系。比如,可按照不同地区收入水平、消费水平与全国收入水平、消费水平的比例,制定出不同的系数,形成一套科学的计算公式。根据公式计算出的一个地区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高收入”标准,报全国人大备案后执行。

  四、关于国有部门收入分配的主要矛盾

  年代中期以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的主要矛盾是计划分配体制造成的平均主义,对此,社会各界都没有异议。

【篇3】浅谈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的成因

如何看待和解决分配造成的不公平问题
作者:胡素萍
来源:《管理观察》2010年第29期

        我国目前的分配不公平现象集中表现在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不公平、区域之间的不公平、城乡之间的不公平、行业包括企业、事业、政府机关之间的不公平等几个主要方面。纵观这些不公平现象,可以说基本都是分配本身造成的。

        一、从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不公平来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但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却明显滞后于经济增长速度,可谓典型的繁荣不富裕,有增长无发展。

        一般来说,城乡居民的生活富裕程度主要要取决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两个因素。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毋庸置疑,所以富裕程度低的原因主要是收入分配问题。

        分配与居民富裕程度,一是看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再是看居民收入差距。从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来看,居民收入明显偏低。我国工资总额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已从上世纪90年代初的15%降至现在的10%左右。财政收入也远远大于工资总额,2007年我国财政收入达5.1万亿人民币,工资总额仅2.8万亿。2007年政府、企业、居民三者收入增幅与GDP增幅的比值分别是:政府税收比GDP增幅高出20个百分点;企业实现利润比GDP增幅高出25.3个百分点,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仅高于GDP增幅0.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幅甚至低于GDP增幅1.9个百分点。在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下降的同时,个人所得税收却有65%来自工薪所得,工薪收入阶层成了绝对纳税主体,出现了“税收侵蚀工资”的现象。政府收入的高增长必然伴随着企业和居民收入的低增长,特别是农村居民收入的超低增长,直接造成我国目前超过75%的资产为政府拥有。

        二、从区域之间的不公平来看

        我国东富西贫、沿海富内地贫早已被公认。改革开放以来,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经济圈和其他地区的发展水平差距进一步加大。这种状况有历史的原因,地理位置的原因,不能通过分配有效的保障区域公平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反观近邻越南,近几年减少贫困人口绝对数小于我国,但脱贫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则高于我国。1988年越南贫困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5%,2006年下降至17.2%。贫困发生率下降的幅度或速度相当于中国的3倍。主要原因就是越南通过强有力的公共支出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保证了一种有利于弱势群体的增长方式,在保证效率时有效的兼顾了公平,使经济增长并没有带来收入差距的扩大。在越南,湄公河三角洲发达地区是中央预算的净贡献者,而贫困人口最多的北部山区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最大的获益地区。政府通过推行针对贫穷公社的“135"计划项目,向这些地区提供包括村庄电气化、道路、学校、卫生所、小规模灌溉、集市、清洁水等基本设施,最大限度的缩小了区域之间的不公平。

【篇4】浅谈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的成因

社会分配不公平的原因探究

 一、垄断生产资料——资本主义剥削的产生

  当轰隆隆的历史车轮驶入现代社会的时候,电脑、汽车、温文尔雅的教养都成了现代人们享受的东西。但是回头一看,人类历史上却充满了压迫和剥削,这是无产阶级革命者眼光中的人类发展史。历史上奴隶、农民、工人拼命的工作,却总不能摆脱贫穷;
奴隶主、地主、资本家不劳动却能享受富裕的生活。这是为什么?

  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找到了它的答案!马克思把生产的过程分成了生产资料和劳动两个要素进行深入研究。

  马克思发现生产资料处于劳动的上游,垄断的生产资料可以剥削劳动。奴隶主剥削奴隶,地主剥削农民,资本家剥削工人,都是生产资料剥削劳动。马克思又认为生产资料只是转移商品价值,本身并不创造价值,只有劳动才创造商品价值。因此,奴隶主、地主、资本家都是不劳而获。

  资产阶级理论家并不同意这一点。他们说,劳动包含在商品里面,我们同意。我购进的生产资料也包含了我以前的劳动(实际可能是他以前剥削别人的劳动),我投入了5个劳动,你投入了3个劳动,商品销售时卖了10个劳动的钱(他们是按边际产品计算的价格),你说我那5个劳动仅是价值转移算白干!我们不能接受,要赚都赚,要赔都赔。资产阶级理论家坚持用生产要素的边际产品去分配。无产阶级讲,根本没有10个劳动,原来5个劳动,现在投入3个劳动,就是8个劳动,当然你只能得到你原来的5个劳动。资本家又反驳说:新产品产生了新的使用价值,原来的使用价值已经失去,它们本来就不可比,不能是原来使用价值的简单叠加,新的使用价值创造了新的价值,同样是劳动,可为什么说我那5个劳动不能创造价值呢?

  关于分配的问题,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达不成协议,无产阶级退了一步。就按你们的边际产品讲,你们也对我们进行了剥削!无产阶级讲了这样一个道理:

  我们发现劳动这个生产要素的供需平衡点可能没有移动(以下内容参见文献[3]),劳动要素价格下降时,劳动要素就使用了较低的边际产品,你们的图形上劳动丢失了一个长方形面积,上面生产资料除了原来三角形又加上了一个长方形。因此,生产资料对劳动形成了剥削!

  无产阶级讲的道理是正确的,因为事实上资产阶级越来越富,工人越来越穷,历史上资本家常常延长工人劳动时间。

  现在,让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观点,继续做出剥削的判断:不但垄断生产资料可以产生剥削,任何垄断的生产要素都可能在市场上获得巨大的利益,甚至产生剥削。我们下面将要继续论述这一点。但是,对资产阶级提出新增加了价值,我们也不能忽略,如果由于人类技术进步等因素,确实带来了这样的东西?那么资本与劳动应该去公平分配它!

  二、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垄断、特权与剥削

  当计划经济在中国暂时画上句号,我们社会主义中国就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市场经济建设。当然在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事业中,也会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问题,我们就用我们的放大镜去研究这些企业细胞,希望这些问题的发现,能够使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兴旺发达。

  案例一:一个私营野山鸡厂。

  小张经过多年的研究与探讨,掌握了饲养野山鸡的技术,雇佣5名工人,小张的野山鸡厂年获利1 000万元。小张怎么分配这1 000万财富?

  首先,这1 000万是谁创造的?全部由工人创造当然不对!全部由小张创造也不对!

  我们现在开始这道题的解题思路:按必要劳动时间考虑分配,确定劳动对象是山鸡。首先将自己的生产资料饲料等(也是小张以前的劳动所得)投入到山鸡这个商品里,然后小张将自己多年的知识获得的劳动成果也转移到山鸡这个商品里面,这个商品最后交到工人手里后,经过工人的劳动生产出了价值1 000万的成品山鸡。这样简单抽象的概括大家都还能接受。

  关于剥削的分析:按生产要素边际产品考虑分配,工人每人可得2万元,共得10万,小张得990万元,其中养山鸡技术边际效益产品500万元,工厂投入饲料等生产资料后应得边际效益产品490万元。如果工人没有得到自己的边际产品,或者5个工人干了6个人的活,那么小张这个资本家剥削了工人。如果小张不是将技术投入自己的山鸡厂而是投入小李的山鸡厂,并且小张执意得到510万元,在工人工资不变时,小李工厂收益小于自己的边际产品,那么小张这个雇佣者就剥削了资本家。对于小张这个既可以剥削工人,又可以剥削资本家的家伙,我们认为原因是他掌握了一项垄断的或稀缺的技术资源,这是垄断产生的剥削问题。

  案例二:社会生产中的剥削。

  某包工头(包工头即企业主:自己投资有铲车、汽车等工程机械,又雇佣有工人)承包一段公路建设工程,工程由各个施工方或个人逐级转包,包工头接到工程时已经是第四次转包。这个案例中,包工头的企业没有利润,利润被各个没有劳动的承包商剥削,各个承包商垄断了整个工程的交易,剥削因此产生,这也是垄断原因。

  案例三:社会生产中其他的垄断因素。

  1.北京的房价与河南省的房价虽然有了1倍以上的差别,显然劳动与生产工具都不占主要因素,建筑工人与称“企业主”的建筑商也别想多得1倍的收益。土地这个不凝结任何劳动的要素,却占了主要份额,但是不能因此认为马克思按劳分配失灵。因为马克思说过,“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本来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因此,北京土地这个来源于自然界的要素,也可以是财富的源泉。就像你在荒郊野外采集到了一块宝石,自然界的资源合理地成为你的财富。我们这里举出这个例子,不是让你低着头去郊外找宝石,是在说明土地这个并不属于劳动创造的要素也可以变成巨大的财富。更甚至对这个要素的垄断经营和买卖,也可以把企业主大量的剩余价值(利润)转移干净。这个例子还是在证明任何垄断的生产要素都可以获得巨大利益,甚至产生剥削。

  2.城市菜贩子剥削与被剥削的例子,也可以对这个问题再加以证明。在没有公平交易平台的情况下,菜贩子可能对菜农形成不公平交易,对菜农进行剥削,因为菜农进城卖菜会受到城管的限制,菜农只能把菜卖给菜贩子,这是菜贩子对菜市场的垄断。进一步分析,如果我们把菜贩子作为一个私营企业进行研究,我们发现,菜贩子在购买菜农的劳动成果时,少支付了菜农的工钱,但是菜贩子不能因此而成为富翁,他(她)还要另外购买一些市场经营权、市场管理费等生产要素。而能够在市场上平稳、持续经营这个生产要素的支出,也可能使菜贩子的“私营企业”没有利润可赚。因此,菜贩子也会受到垄断的剥削!

  以上各个事例告诉我们,剥削的事情变得复杂起来,剥削就是强占了别人的劳动成果,垄断因素不但可以剥削工人,甚至也能剥削企业。我们不但要消灭像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对生产资料的垄断,即资本主义的剥削方式,也要消灭社会生产中各种垄断方式而产生的剥削。

 三、利润从哪里来的争论

  解题后总结,上面案例基本是这样的事实:按照劳动、生产资料两个要素划分,大部分情况是企业主先将自己的生产资料(企业主以前的劳动成果)转移到商品里,如养鸡场老板的饲料、修路包工头的建筑材料等,然后投入工人(或许还有企业主)劳动以后变成了成品。这些生产资料和劳动的依次投入,就像我们工厂生产的流水线。

  资本主义是这样阐述它的财富增值理论:资本家说,新的使用价值不是原来成本价值的叠加,又创造了价值。即A产品可以用5个劳动交换,A的边际产品就值5个劳动,而新发明的B产品可以替代A产品的使用价值,而B产品包括工人和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总共投入两个劳动,而社会却认可B产品与A产品有一样价值,它的边际产品也就值5个劳动,那么多出的3个劳动决不是商品交易过程中欺诈产生的,应认为是B产品生产过程中各种劳动创造的。社会主义者并不赞成这个观点,它继续不认可这3个多余的劳动。

  我们再次理清这样的分歧。资本主义认为B产品的价值是由B产品的供需平衡决定的,市场认可B产品多少钱它就值多少,它的价值与投入的劳动成本没有必然关系,他们认为价值决定劳动,所以B值5个劳动,利润来源于市场价值与成本。无产阶级坚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认为B产品的价值等于劳动成本,B产品投入两个劳动就值两个劳动,他们认为劳动决定价值,不能以市场价格判断它的真实价值,利润来源于工人活劳动的转移。

  关于B产品到底值多少钱?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不会停止争论,但是他们都同意: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观点。客观讲,边际理论、劳动价值理论也是能够一致的,因为他们都强调了投入者平等的受益权益,这样的基础即使存在社会技术进步带来的利益,也是能够接受共同分享。但事实是资本主义环境下却失去了资本、劳动二要素的平等权,且资本主义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对劳动的剥削。

  四、分配与国家干预分配

  我们还是把生产过程财富分配的问题再放下来,让社会主义的理论家和资本主义的理论家继续去争辩剥削的问题。我们换个话题来讨论,我们用望远镜去瞄准国家整个的宏观财富分配,为此,我们再来找一些话题:有钱人打算做什么?他们会不会破坏我们生活?税收的责任更应该让谁承担?国家的财政支出会不会让钱流向富人?

  由于中国有钱人太有钱了,且没有更多消费需求;
而穷人急需消费却没有钱。这个问题已经很严重了,并且我们还在担心它是否还会加剧?

  银行里存了较多钱的人们开始投资买房,他们并不需要住房,只是希望投资实现他们的资产保值,因此拉动了房价。这是我们对房价升高的一种推测,没有过多的证据证明它,只是因为过多的交易货币,会抬高任何一种有利可图的商品。炒房使房价升高,国民不愿意了,中央不满意了,最后,板子不明不白地打到地方政府和房产开发商的屁股上,因为人们普遍认为是他们炒卖地皮抬高了房价。实际上客观讲,房价升高的真正原因决不是土地价高,而土地价高的真正原因却是房价高涨。如果不是土地推高了房价,那么这一切的麻烦都将指向居民过多的存款,指向这些存款盲目的投资!中国国民的投资渠道已经严重匮乏,中国的民营企业不死不活,人们不愿意去投资它们,而多余的资金也不知投向何处?投资房产似乎是一个恰当的选择,人们已经越来越愿意脱离实体经济,温州8 000亿资金脱离实体经济的事情已经发生。这就是中国企业生态与国民心态的真实画像。

  关于财富再分配的问题,我们先从奥肯漏桶谈起。奥肯漏桶规律是一个著名的规律,简单地说,就是当把富人的财富装到漏的桶里,提给穷人时,一部分会漏掉。意思是当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时,会影响社会的效率,减少社会生产总值,这是经济学家奥肯给社会的提示。因此,在国家进行财富再分配时要充分考虑负作用最小。国家调节财富分配的主要手段是税收,我们也希望中国税收还能够调节投资、稳定房价,解决我们上面提到的房价飞涨。为此我们需要对一些税种做一点分析或评价。

  盐税:中国古代及旧社会都使用盐税,实际就是人头税。由于每个人都需要吃盐,每个人身上赚1元钱,全国10亿人,就是10个亿。古时的中国实行盐铁专营,为政府募集钱财。以前,山区的农民上山打一天柴,可以换到2两盐,够一家4~5口人,吃4~5天。当然这在现代中国是被废弃的,中国政府决不会再以此作为收入,盐税不能均衡社会财富。

  个人所得税:这是各国政府都普遍采用的税种,更是资本主义国家最主要的税种。美国使用最成功,他们甚至在探讨取消企业税收,全部并入个人所得税。日本也下了很大工夫,建立了税理士制度,为个人所得税的使用奠定了基础。事实上,真正搞清楚个人收入与个人财富决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也是个人所得税制度真正成功的关键。美国、日本等国家如果不如实申报个人收入就不敢报侥幸!他们国家基本上能够掌握国民个人收入的真实情况,并对富人进行高额征税,若有人不如实申报被查处将给予重罚。美国人把人均食物消费的3倍作为贫困线,对于低于贫困线的家庭实行负所得税,政府给予不同数额的补贴,使其所有困难家庭都达到最低标准。

  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并不成功,在中国如果国民不如实申报,你很难有充分的理由对他们进行处罚,因为我们不具备搞清楚他们收入的科学根据。中国对于补助的困难家庭则采取了相同低保标准,没有根据家庭收入具体情况,考虑多少差别。

  个人所得税的特点,限制了富人获得财富,补贴了穷人收入,实现了社会基本均衡。如果个人所得税在中国不能真正实施,那么贫富差别的严峻问题,就不会得到根本改变。

  增值税:增值税是产品比例税(如17%),虽然由企业逐级交纳,但是由于企业的所有收入都是来源于商品成本销售差价,因此企业承担的增值税及企业的利润等最终都是通过较高商品价格,由消费者承担。这样,你即使购到某个成本价,也一样交了成本17%税。并且,增值税有这样一个表现:消费了商品就是交纳了税收,而把钱存到银行不消费就不用交纳增值税。这样你就可以看到,增值税能降低消费者的财富!富人80%的财富存起来不消费就不用交增值税;
而穷人不存款全都消费,增值税就会对穷人所有财富有影响。另外,由于“不富人”太多,实际上总的“不富人”消费量大于富人,因此增值税“不富的人”总体贡献更大,这一点与个税正好相反,国外个税主要依靠富裕人。

  增值税是中国最主要税种,它虽然也是消费类税,增加了穷人负担,但它比盐税好的多,因为富人的人均消费更大。上面我们知道了,中国财政收入来源与美国有很大差距,但我们不能因此丧失信心!而要正视它!

  社保金:职工按工资比例交纳,用于职工养老等。美国称工薪税,是美国第二大税源。

  公有制企业收益:公有制企业的垄断经营问题,很多人认为,垄断的公有制企业不应该以效益为目的。因为,这些公有制企业从社会赚取财富,就会提高社会经营成本,不管上缴了多少税收,但最后总是要返还给社会,这样来回折腾,是一个无效率的过程。并且还要考虑这些公有制企业是怎么赚钱?赚了谁的钱?谁受益了?还要考虑这些垄断企业无效率的行为,会不会降低社会的生产效率?当然,国家需要资金,贫困地区需要资金,但依靠公有制企业盈利的方法是否恰当,也要靠实践再检验。

  以上叙述了政府收入几个主要来源,当然还有其他税收及预算外收入等等。在政府取得了税收以后,接下来就涉及财政支出。

  一种可能的假设这样描述:占30%GDP的财政收入相对 “固定”的流向,逐渐富裕了一部分群体,有与政府联系密切的建筑商、政府消费供应商等等,关键的政府职员也会受益。这种假设真伪不须考证,事实是中国已经出现严重的贫富分化。且有一部分富裕群体的人一不消费,二不经营实业,并在银行造成很大储蓄。而企业年年纳税后,不能实现资本积累,仍然是资金短缺,贷款困难。也就是说,在银行里,中国再分配以后企业扩大经营的钱会变成储蓄的钱!

 如果这个问题一直如此,那么,“滞胀”也会在中国发生。“滞胀”就是经济停滞、失业或隐性失业及通货膨胀同时发生,它是资本主义国家,通过国家不恰当干预社会经济产生的不良后果。中国经济的“超速”发展掩盖了“滞”的预期。个别地区常常公布较高GDP速度,但是人们总在怀疑他们的GDP真实性,因为各地的GDP汇总与国家发布的GDP严重不一致。再者,也没有见到他们公布该地区在劳动力基本就业情况下的潜在GDP,因此对该地区的实际GDP与潜在GDP的缺口更是一筹莫展,在此情况下人们更无法对该地区经济向好做出判断?另外,国内生产总值GDP,显然没有国内净产值NDP的概念理想,后者扣除了GDP资产折旧部分,更能反映国民实际财富的增加。频繁翻修的马路,短命的建筑,人家一百多年的建筑寿命,我们只有四十年!扣除了折旧,GDP实际会缩水。且实物财富在流通领域的过早退出,只有靠增加货币的发行来弥补。这样的GDP可能掩盖“滞”的发生,若是一旦出现了“滞”,那则不是一年半年能解决的事,中国经济将不堪设想!

  如果我们的税收不能调节贫富差别,不能引导投资、消费,我们的税收就不能算是成功。如果我们牺牲的生产性资金没有带来最理想的效果,我们的财政干预也不能算是成功。

  五、剥削是由于垄断资本而不是资本

  我们带着客观的观点,对中国经济进行了近距离远距离的观察,我们没有对中国经济进行脱离实际的赞美,反而透露更多忧虑!下面我们还要进行本文最后一个观点阐述。

  对于剥削的观点,我们仍要加以强调。垄断产生剥削,我们举了土地、工程承包等例子。对于资本主义的剥削,我们也解释为资本的垄断而不是资本,同样可以用垄断解释人类社会产生以来的各种资本剥削。文中还认为对穷人过多的税收也是对穷人生存权的剥削。

  有人认为,中国宪法中不能出现保护私有企业的生产资料财产权的条款。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消灭私营企业,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是建立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目标。因此出现这些条款,就是认可这些剥削因素的存在,会导致中国宪法中出现尴尬现象。那么具体的情况,是否真的是这样呢?

  认真考察企业的生产方式是很必要的,让我们再来看商品是怎样生产出来的。企业主(或国家)先将自己的财产转化为生产资料,然后再将工人及自己的劳动投入到生产资料中。生产资料与劳动的融合,这是私人企业,也是任何所有制企业,任何历史阶段,任何复杂商品生产的基本形态,共产主义生产也不例外。

  马克思这样描述共产主义的生产:“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取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这一段话,马克思二次描述了他的共产主义生产方式——个人所有制,一个地方他以“否定的否定”,肯定了“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另一个地方他讲以生产资料公有制方式建立“靠劳动本身生产的”个人所有制。因此,劳动成果的私有也是共产主义的分配模式,而生活资料、生产资料的按需分配实际上也可以理解为按需供给。

  马克思反对剥削的思想,成为马克思公平思想的基础。建立没有剥削的“个人劳动财产私有制”也是马克思主义理想社会的目标。

  个人生产资料应该不应该得到保护?首先,生产资料也是个人的劳动成果,保护个人财产权中排除生产资料,就是不保护个人劳动,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否定,不是维护!其次,生产资料是否产生剥削,与生产方式有很大关系。生产资料本身作为物的东西它不会产生剥削,只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占取,垄断生产资料后的占取才产生剥削;
社会主义人人平等合作生产,公有制的生产资料及个人的生产资料都不会对个人劳动产生剥削。因此,我们宪法中应该是:不保护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不是不保护生产资料的财产权。

  保护生产资料与发展公有制主体经济并不矛盾!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与生产资料平等的关系,能够从根本上消灭生产资料对劳动的剥削。个体经济与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保护生产资料是对马克思“个人劳动财产私有制”的坚持,而不是篡改!且生产资料或资本能为我们创造财富,形成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技术、文化积累,而这种积累又是现代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因此,保护它们才能真正为中国打开那扇通向富裕、强大的财富之门!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5.

  [3]张劲.生产要素是不是得到了它应有的份额[J].经济研究导刊,2011,(16).

  [4]王锴.中国宪法中财产权的理论基础[J].当代法学,2005,(1).

【篇5】浅谈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的成因

本刊特稿 《冶 陵譬统;
-K)2ol1年第5期 
影响我国收入分配不公平的着千产权制度问题研究 
安体富 蒋
震2 
(1.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100872;
2.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 100836) 
产权制度性缺陷是引起收入分配不公的根本性 地市场上进行交易。即使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利 原因,本文将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国有资本产权制 度和矿产资源产权制度的角度来研究这个问题。 


我国现行若干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我国城市化过程中,农村土地问题是一个核心。 
在农村土地不断增值过程中,土地价值增值部分由谁 分享,成为各主体收入水平的决定因素。然而,现行农 村土地产权制度使得农民没有充分分享城市化过程 中的土地价值增值。 
1.农村土地产权比较模糊。我国《宪法》和其他相 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产权归集体所有,但我国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包括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村农民集体 
经济组织 村内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等三个层次,现 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属于何种层次集体组 织,农村土地缺乏一个明确的“人格化代表”行使所有 权,实际行使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可能是乡镇干部, 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难以得到保障。这导致 农民土地在征用过程中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一方 面,我国现在对失地农民土地征用补偿的依据是土地 作为农业用地的价值,而并不承认土地用作非农业用 
途的价值,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大大低于市场价值,无 法保证失地农民获得可持续的、足够的补偿。另一方 
面,地方政府之间面临着激烈竞争,为了招商引资和政 绩需要,很多地方政府以低补偿价格征用农村集体土 地,将其转化成国有土地,然后,利用“招、拍、挂”的方 式将土地使用权高价转让用于各种非农业开发,获得 
巨额土地出让金收入。 2.农村土地产权权能缺失。我国法律规定,农民 仅可以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无法行使收益权和处置 权。我国农村土地只能通过国家征收或征用的方式实 
现流转,这对农民土地经营行为的抑制效应极大,农民 无法通过将土地投入市场活动而从中获益,农民不能 擅自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出租和抵押,更不能在土 
收稿日期:2011—09—12 
用强大的行政权力经常对农民土地进行征用,造成农 民土地使用权经常转换,严重损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稳定性,导致农民的生产经营始终处于小规模,无法实 
现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 
表1经济欠发达B县各利益集团耕地农转非 
收益分配表(单位:元/%) 
类别 
农民及村 县级政府 县级以上 政府所得 
总计 
集体 政府 合计 
绝对额 34464.12 56202.7 16482.5 72685.2 1O7149.38 相对额 
32.17 
52.45 
l5_38 
67.83 
1oo 
注:资料来源于吕彦斌、王富河:《落后地区土地征用利 
益分配一以B县为例》,《中国农村经济》,2004年第2 期;
本资料转引自安体富、窦欣:《我国土地出让金:现 
状、问题及政策建议》,《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 
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 
以上问题,集中表现为如何认识农村土地出让金 的性质、实质及其正确处理问题。在目前我国农村土 
地市场化过程中,农村集体土地事实上经历了两次“出 售”环节:第一次“出售”是政府将土地从农民手中征 用,使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其代价是给予农民以 

定量的补偿金,但究其实质就是售价,而且“价格”非 
常低,农民只获得少量补偿;
第二次“出售”是政府将土 地使用权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给开发商,“价格”非 
常高,以土地出让金的形式获取土地市场价值。第二 次“出售”的价格往往比第一次“出售”价格高数十倍甚 至上百倍,两次价格之间存在着巨大的价格差,本文将 其称之为“农村土地价格差”,这是类似于计划经济时 
期的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概念。区别只在于:过去是 “产品”剪刀差;
现在则是“土地(生产资料)”剪刀差,而 后者比前者要严重得多。根据经济学基本理论,所有 
权决定收入分配权,既然农村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土 地出让金即农村土地第二次“出售”的价格,其收入应 全部归农民集体所有,政府无权以土地出让金形式取 

3一 

《饲陡 统 教)2ol1年第5期 
得哪怕是一分一厘的收入,当然政府可以、也只能用税 收的形式(商品税、所得税等)参与其中的分配。然而, 由于目前政府控制了土地一级市场,使得这部分农民 收入转化为政府收入,它通过巨大的农村土地价格差 对农民进行剥夺,农民为此作出了巨大的牺牲,改革开 放以来,农民提供了一亿几千万亩耕地(比日本全国耕 
地总计还多),这是促成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基本条 件,例如,国家以低价征用农民土地进行基本建设,节 
约了投资,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如国外修建高速公 路,土地费用要占总投资的40%以上,而我国还不到 
5%。①另外,从表1中可以看出,在农村土地转让收益 分配中,政府占68%,农民占32%。农村土地价格差的 存在也是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向政府倾斜的重要原因。 土地出让金应该全部返还给农民集体,用于保障农民 
的生存和发展。 
(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分配制度 
1.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本质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是国有资本在日常经营、转让、 
清算等活动中形成的收入,是国家凭借国有资本所有 者的身份取得所有权收入,本质上应该归全民所有,人 民群众应该享有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我国的国有资本 体现了全民所有制,由国家(政府)代表全民行使所有 权,那么任何国有资本的经营、转让和清算都应该体现 全民的意志,国有资本获得的经营盈余就应该归全民 所有。 、 
2.我国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分配制度存在的主要 
问题 
(1)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过低。 
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曾经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改革开放初期,财政收入中来自税收和国营企业的利 润上缴,大体各占一半。后来,随着对国有企业开征所 得税,利润上缴比例有所下降。1994年进行财政体制 和税收制度改革时,由于当时国有企业大量亏损,暂时 规定国有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不再上缴财政,但 这并不意味着国企利润不应该上缴。直到13年后的 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的意见》,明确提出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才恢复了 
部分中央国有企业的利润上缴,但比例很低,分为三档 上缴财政部。其中,石油石化、电信、煤炭、电力、烟草五 
个行业的上缴标准为税后利润的10%;
科研院所和军 工企业3年内暂时不上缴;
其余央企均按照5%的标 准上缴利润。从2011起,上缴比例有所提高,但十分 
有限。近些年来,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和政府的大量 一 一 
投资,其利润大幅度增长。2009年国有企业实现利润 1-3万亿元,2010年实现利润近2万亿元,同比增长 
37.9%,相当于当年全国税收收入的27.1%,财政收入 的23.9%,但该年上缴利润收入仅440亿元,占实现利 润的2.2%,相当于全国税收收入的0.6%。显然,这种 
极低的上缴比例同国有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和政府 
对其投资相比,是极其不相称的。 
(2)国有企业利润的使用方向存在偏差。 
2007年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时,政府有关文 件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资本性支出。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 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以及国家战略、安全 
等需要,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第二、费用性支出。用于 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等方面的费用支出。第三、其 
他支出。具体支出范围依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不 同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任务,统筹安排确定。 
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等项支出。上述规定,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政府公共预算支出割裂开 
来,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基本处于“封闭运行”状 态,从而,把国有企业经营成果全民共享的基本准则, 
排除在外。 
(3)国有企业高管和职工的薪金、工资及福利水平 的确定存在问题。. 
目前,这些支出标准是由企业高管自行确定,由此 造成这些企业的高工薪、高福利弊端,这与国有企业的 全民所有制性质不相称。应当由国资委会同财政部、发 
改委和人保部等部门提出建议,由代表全民的全国人 大或人大常委会审定。 
(三)矿产资源产权制度 
1.我国现行矿产资源产权制度的主要内容 矿产资源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是工 业化的重要物质和保障。我国现行矿产资源产权制度 
也存在较多问题,成为引起收入分配差距的根源之一。 
政府与矿产资源开采方之间存在三种利益关系: 一
是政府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向开采方转让使用权 而收取租金;
二是政府作为行政管理者向开采方收取 
税收;
三是政府作为服务提供者向开采方收费。现行 矿产资源的租、税、费制度体现了上述内容。 
(1)矿产资源补偿费。根据国务院《矿产资源补偿 费征收管理规定》,我国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是为了“维 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财产权益”,它本质上是由国家作 为矿产资源所有者向取得开采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 
租金,它按照矿产资源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根据 

《锏陵;
浇;
籁]}2011年第5期 
不同矿种,采取0.5%~4%的差别比例费率。 石化、中石油和国家电网分列前三名,营业收入分别为 1.969万亿、1.721万亿和1.529万亿元。五百强企业共 
(2)矿区使用费。它是针对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中 外合作企业和开采陆上石油的中外合作企业为收取对 象的一种矿产资源租金,现行海洋石油矿区使用费归 属于中央政府,陆地石油矿区使用费归属于地方政府。 它按照每个油、气田日历年产量,对起征点之上的部分 实行1%一12.5%的超额累进费率。 
(3)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根据《探矿权采 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 是指国家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 采矿权人,按规定向其收取的使用费;
探矿权采矿权价 款是指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出让 给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按规定向其收取的价款。 
(4)资源税。它是以七大类矿产资源产品为课税对 
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而征收的一种税,适用幅度 
定额税率。 
除此之外,矿产资源开采企业还要交纳石油特别 收益金、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费等中央政府 行政性收费,以及各地区设立的行政性收费项目。 
2.我国现行矿产资源产权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国矿产资源补偿不足,无法保障国家作为矿 产资源所有权的利益。我国矿产资源开发中,国家作为 
矿产资源所有者的权益没有得到充分补偿,矿产资源 
补偿费征收比率只有0.5%—_4%。而据有关学者研究 
②,
国外很多国家的矿产资源权利金费率都保持在2% 一
8%之间,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率一般为10% 一
16%。过低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率水平无法让国家得 到相应的矿产资源收益,也让地方政府丧失了通过矿 
产资源补偿收益增强自身财力的机会。 、 
(2)资源税实行定额税率,没有覆盖到所有再生和 不可再生资源,导致该税税负水平过低,无法充分调节 资源生产企业因资源所在地的禀赋条件和地理位置差 
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2009年,全国各地区资源税收 入总额为338.24亿元,仅占到当年全国税收收入总额 68518.3亿元的O.49%,还不足1%。 
(3)现行矿产资源开采的大部分利益都以低价形 式转让给垄断性国有企业。现行矿产资源租税费制度 造成矿产资源价格无法反映其真实成本,很多垄断性 国有企业都享受着国家给予的低土地价格和矿产资 
源价格,随之产生了庞大利润。可以说,本应该属于全 民所有的矿产资源收益转化成一部分企业的高利润。 2011年9月4日,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 
联合发布了2010年中国企业五百强的评选结果,中 
实现净利润15029.4亿元,其中石油、天然气开采及生 产业利润高达1 129亿元,占到全部利润的7.5%。 
总之,我国矿产资源产权制度没有充分体现对所 有者利益的保护,所有权收益补偿标准较低,企业和个 人在获得矿产资源开采权之后,迅速获得超额开采收 益,形成“暴利”,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收入变相转化成 矿产资源开采者和部分垄断性国有企业的超额利润。 
二、产权制度不完善导致的后果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不完善的后果 
1.造成理论上的混乱 
根据产权理论和市场经济理论,产权,包括所有 权、使用权、转让权和收益权,而所有权是最根本的,它 
决定了收益权和其他权限。另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产权是可以进入市场的,通过市场交易进行产权的买 
卖和转让。按理说,国家(政府)作为政权机构和行政管 理者,无权参加农村集体土地的买卖和直接参与其产 权收益的分配。但在目前我国的情况下,由于国家垄 断了土地市场,农村土地不能直接进入市场,实质上, 是国家在进行农村集体土地的买卖和转让,这显然与 产权理论和市场经济理论相违背。如果政府为了“公共 
利益”的需要,可以征用农村土地,但原则上应该按市 场价格给予补偿,而不能用极低的价格亏待农民,因为 “公共利益”是政府为向全民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而举办的事业,它由全民享用,就应该由纳税人缴纳的 税金来支付,有什么理由让处于弱势群体的农民作出 牺牲呢?更何况大量被征用的农地不是用于“公共利 益”,而是被转卖给开发商,从中获取巨额的土地出让 
金收入,这显然是不应该和不合理的。在这方面,极度 注重私有财产保护的香港,为内地做出了表率。在香港 高铁的征地过程中,对于收回菜园村的27公顷土地, 
政府高官曾多次对话,最后只得推出高达8600万元 的“天价”赔偿终极方案,合格住户都可获60万港元的 
特惠津贴,较原先的13万元高了近4倍 
2.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 
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1985年城镇居民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 比值为1.86:1,2009年这一比值达到了3.33:1,为改革 
开放以来的最高值。如果考虑到实际购买力和享受政 
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的不同,这一比值实际是5:1, 
甚至是6:1。 
城乡差距是造成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过高的最主要 

5一 

《棚陵譬院譬籁)2o11年第5期 
来源。分城乡来看,居民收入差距并不算高。2008年,城 镇居民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低收入户的5.7倍, 农村高收入户人均纯收入是低收入户的7.5倍,而城镇 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则是农村低收入户人均纯收 
入的23.1倍。另外,从衡量收入的基尼系数来看,农村 和城镇各自的基尼系数虽然近些年来有所上升,但都 低于国际警戒线OA的水平(2007年农村为0.38,城镇 为0.36),也低于全国的基尼系数0A7(2008年)。根据 收入差距贡献分解,城乡收入差距对全国收入差距的 贡献率约为48%。可见,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偏高,很大 
程度上反映的是城乡收入差距问题。④ 
3.加大了解决三农问题的难度 
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解决好农 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 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且提出,要“建立以 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 体化新格局”。 
“三农”问题、城乡差距,在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都 曾存在过,但象我国如此之严重却不多见。通常,在工 业化初期,要求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援城市,但在工 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就应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 援农材。但在我国长期以来,实际执行的是一条对农村 “多取少予”的政策。据有关统计,1952—1978年,我国 
工业化汲取农业剩余总量合计为4464.7亿元,占同期 国民收入积累额的42.3%。汲取的方式,主要采取工农 
业产品“差刀差”的方式,平均占汲取总量的80%左 
右,农业税和收费占20%左右。改革开放以来,对农村 的“多取少予”政策事实上仍一直存在。据统计,从 1979年到1994年通过“工农业产品剪刀差”,从农业 部门抽取了15000亿元人民币;
还通过提供不需教 
育、不需养老的廉价劳动力和圈地运动,给城市提供了 14万亿人民币。长期的制度性歧视,城乡差距不断拉 大,农民陷入群体性的贫困之中。⑤ 
国外衡量政府与农民的关系用“生产者补贴 (PSE)”这一指标,它表示政府从每100元农业生产者 
价值中抽取或补贴的资源数量:正值表示为补贴,负值 
表示为抽取,零值表示为平衡。我国80—9O年代,PSE 值一直是负值(抽取),例如,1986年发达国家PSE平 
均为51%,发展中国家平均为6%,其中,印度为14%, 即都为正值(补贴),而我国为一38.5%,1993年为一 24.1%。进入新世纪以来,政府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 但相对每年政府从农村汲取上万亿元的土地出让金 来看,政府对农民恐怕仍然是汲取大于补贴,这些年来 

6一 
城乡差距不是缩小,而是继续在扩大就是证明。农村土 
地是农民的基本或唯一财产,是农民生存和发展的命 根子。本来,随着这些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土地在 大幅度升值,如果把这种升值的好处全部或大部分归 
还给农民,则会大大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可以建立 
起“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但我国目前实行 的农村土地出让金制度,则与此背道而驰,它加大了解 
决三农问题的难度。 
4.扭曲了地方政府行为 
目前我国财政体制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地方财政、 
特别是基层政府财政相当困难,地方税制不完善,缺乏 主体税种,在此情况下,地方政府靠卖地、借债和乱收 费来维持,其中,卖地取得土地出让金收入是主要手 段。表2,反映出2003—2008年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土 
地出让金收入相当于财政收入比重情况,其中,东部地 区土地出让金收入总额较大,平均约占地方财政收入 的51.47%,浙江88.14%、天津70.11%。2010年全国土 地出让金收入2.9万亿元,相当于地方本级财政收入 的80.3%,这表明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金依赖的严重 
程度。而土地不是无限的,不具有可持续性。可见,目前 地方政府行为被严重扭曲。 
表2 2003--2008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土地出让金 
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情况 
东部 出让金收入/ 中部 出让金收入, 西部 出让金收入/ 
财政收入 财政收入 财政收入 
北京 
34.54% 
山西 
16.OO% 
重庆 
63.43% 
天津 7O.11% 吉林 30.84% 四川 75.52% 河北 40.15% 黑龙江 16.75% 贵州 24.26% 上海 26.6O% 安徽 74.8O% 云南 26.85% 江苏 
68.46% 
江西 
48.83% 
西藏 
27.62% 
浙江 
88.14% 
河南 
28.Jzl% 
陕西 
33.55% 
辽宁 49.54% 湖北 54.16% 甘肃 20.19% 
福建 66.00% 湖南 43.26% 青海 5.84% 广东 
25.22% 
宁夏 
43.33% 
海南 47.93% 新疆 l7.58% 山东 
49.49% 
广西 37.71% 内蒙古 
20.75% 东部 
平均 
51.47% 
中部 
平均 
39.17% 
西部 
平均 
33.05% 
数据来源:根据2004--2009年《中国国土资源统计年 
鉴》,2004--2009年《中国统计年鉴》相关数据计算所得 
5.影响社会稳定 
除了经济影响之外,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也有 着显著的社会影响。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的群体性事 件已经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威胁。政府利用行政权力 

侵蚀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由于缺乏利益诉求的表达方 
式,农民很容易采取群体抗争的方式来保护自己利益。 据统计,因征地引起的农村群体性事件已占到全部农 
村群体性事件的65%@o 
(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分配制度不完善的后果 1.造成行业间收入差距拉大 
国有企业凭借行政性垄断地位获取了巨额利润, 由此导致的垄断行业收入过高成为行业间收入差距 不断扩大的重要原因。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各行业问 收入水平差异不大,最高与最低之比为1.8倍,随后呈 
逐步扩大趋势,2000年达到2.63倍。据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研究报告显示,按大行业划分看,2009年我 国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金融业工资是最低的农林牧 渔业工资的4.7倍;
按细分行业看,职工平均工资最高 的证券业是最低的畜牧业的15.93倍。如果再加上工 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更 
大。当前我国行业间的收入差距很大程度上是垄断因 
素导致的。 
2.国有企业高管的职务消费过高 
本来国企高管人员的工资收入就比普通职工高 很多。据上市公司年报分析,208家国企高管与一线职 工的收入差距,从2006年的6.72倍扩至2008年的 17.95倍:同时,对一些国企高管人员的职务消费管理 基本呈失控状态,职务消费标准非常混乱,已经成为国 企高管庞大的隐性收入。据新华网援引自半月谈网的 
有关资料⑦,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在职期间日均花 费公款超4万元:原建行老总张恩照,一次舞会便花掉 115万元:1O年之前,国家电力公司在武汉召开内部会 议,其时任总经理住6万元的特大套房,午休另有 
8000元 的总统套房。由此可见,很多国有企业高管 的职务消费难以得到控制,对收入分配秩序形成不利 影响。 
3.国有企业将大量自留利润投资于房地产、兴建 豪华楼堂馆所等非公共领域,违背国有企业的经营原 
则。2009年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外,还有 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开展了房地产业务,将 大量自留利润用于房地产开发,很多还成为“地王”。国 
有企业的这种行为违背国有企业经营也要遵循公共性 
的原则。 
(三)矿产资源产权制度不完善导致的后果 1.矿业安全问题突出,环境污染严重、资源利用效 
率低下 
文中前面部分已经分析到,我国矿产资源成本补 
《铜陵 院 籁)2021年第5期 
偿不完全,矿产资源的价格成本只包括矿产资源开采 
成本,而矿区居民的生活补偿、环境治理成本、生态恢 复成本、安全成本以及资源耗竭之后的转型成本等等 补偿标准非常低,没有弥补所有资源开采过程所产生 
的所有外部成本,导致出现滥采滥挖矿产资源的现 
象,矿产资源产出率和利用效率低,矿难层出不穷。据 
新华网有关资料显示⑧,目前,中国煤矿平均资源回收 率为30%,不足世界先进水平的一半。山西省煤炭平 均资源回采率只有40%左右,该省的乡镇煤矿回采率 仅为10%一20%,每挖1吨煤要消耗5吨一2o吨资源。 
美国、澳大利亚、德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资源回收 
率能达到80%左右,他们每挖1口屯煤只消耗1.2吨一 
1.3口屯资源o 
2.导致一部分群体“暴富”,扩大了不同群体的收 
入差距 
矿产资源产权制度的不完善成为一部分资源开 采者取得暴利的重要原因,也导致不同阶层之间的收 
入差距急剧扩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的 
资料,据估计,如果将煤炭开采过程中造成的资源、环 
境成本等都纳入煤炭生产成本,吨煤平均增加成本约 5O元;
其它部分矿种成本增加可能更多。综合估算,目 前被湮没的矿产品单位成本约在5 1oo元,总成本 达到3O0o_ 000亿元。应该说,不完全成本是目前煤 
炭行业取得暴利的最主要原因,也是“煤老板”们超常 致富的奥妙之一。 
此外,资源税率过低也是造成相关行业获取暴利 
的原因之一。 
3.拉大了区域发展差距 
尽管我国中西部地区矿产资源丰富,但由于矿产 
资源成本补偿不足,使得中西部矿产资源丰富地区并 没有将资源优势转化成财政优势,反而由于地区生态 环境恶化而背负了巨大的治理成本,生态环境的恶化 也导致地区发展环境的恶化。很多东部地区企业利用 中西部的大量资源获得巨额利润,而所付出的资源成 本是较低的。这意味着中西部地区的资源利益被源源 
不断地转移到了东部地区,东中西部地区的区域发展 差距呈现不断扩大之势。 
三、改革和完善产权制度、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政 策建议 
(一)改革和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1.明晰农村土地产权的主体。上一部分已经分析 到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主要问题在于产权主体较为模 
糊,因此,明晰产权主体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首要问 

7一 

 ̄ta,3陡譬汔譬稚)2011年第5期 
题。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应由各村民行使 各自承包土地的所有权;
属于农村内部多个农民集体 所有的土地,应由村民小组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既 
如果比例低,会影响到全局利益,而比例高又会影响到 
企业的积极性。二是要区别对待。从行业来看,垄断行 业占有国家的垄断资源,获得超额利润,上缴的比例应 该高,一般竞争行业收取的比例可以低一些,要有利于 企业在市场上公平竞争。从地区来看,东部沿海经济发 达的省份收取的比例可以高一些,西部经济欠发达地 
然农村土地产权应该归属于农民,那么土地出让金作 为农村土地进入市场的价格,其收入应该全部归属于 
农村土地所有者——农民。 
2.在完善所有权基础上,扩大农村土地所有权的 权能。承认农民对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就必须赋予其农 区比例应该低一些。总体来看,应提高收益收取比例。 从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来看,上海市和广州市 地处置权和收益权,这两项权利是土地所有权的体现, 允许农民将农地出售、抵押、出租、转包、入股等,以此 
获得市场价值补偿。 
3.创新农村土地经营组织形式,提高农民土地经 营的参与度。目前农民这个群体的文化素质差异较 大,个人在市场交易的谈判能力无法适应市场化发展 
趋势。为了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提高农村土地经 营的效益,应该设立农村土地经营组织,将股份制理念 融入其中,农民凭借自己的土地所有权入股,然后成立 
类似于企业董事会行使的所有权执行机构,依法经营 土地,所获土地收益用于农民分红,这种组织形式可以 发挥农民土地经营的规模化效益,保证农民获得稳定 的分红收入。 
4.对农村土地转让取得的收入,政府可以通过征 税(商品税、所得税等),参与分配。 
(二)不断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i.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法制化。为了提高国 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法制化,应该修订现行预算法,对国 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关系,国有资本经 营收益的使用方向、上缴比例和管理制度进行明确规 定,改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封闭运行”问题,以体 现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公共性特征。 
2.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范围。现有国 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仅包括了少数央企,金融、铁路、 交通、教育、文化、科技、农业等部门所属大部分央企未 
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应该尽快将该制度推广 到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3.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适当提高国有资 
本收益的收取比例。总体来看,目前国有资本收益收 取比例过低,这不利于遏制央企盲目投资和国企结构 
调整的需要,更不利于实现公平分配和全民共享改革 发展成果。确定上缴比例应该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 要兼顾全局与局部之间的关系。国有资本及其收益属 
全民所有,它的再投资应符合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要 求,它的收益分配应体现社会公平和全民共享的原则。 

8一 
对出资企业资本性收益按净利润20%收取,深圳市按 不低于净利润30%收取。全国可以根据利润率的高低 规定一个幅度比例,比如109分一3O%。 
4.适当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使用方向。 
要坚持“资产全民所有,收益全民共享”的原则,收益 不仅可以用于社会保障,也可用于与民生有关的其他 
项目。 
(三)完善矿产资源的产权制度 
・ 
i.建立矿产资源权利金制度 
现在很多国家都建立了完善的矿产资源权利金制 度,该制度可以根据国家拥有的矿产资源所有权使国 家获得应有的财产权利。权利金是矿产资源所有者根 据其所有权向矿产资源开采者收取的租金,它是财产 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这种制度将矿产资源经济收 益在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进行了平衡,而且这种制度 
将矿产资源税、费、租之间关系进行了厘清。可以将目 
前向矿产资源开采企业收取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 权和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等合并成为所有权权利金。 
2.科学合理确定权利金的比例 
根据矿产资源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质量、有效物 质含量、不同开采条件、不同环境破坏程度、不同矿种 的市场需求状况等相应设置比例。如果矿产资源地理 
位置、开采条件、市场需求状况越好,环境破坏程度越 大,那么应该将权利金比例定一个较高比例,反之亦 然;
权利金也应该根据区域发展的不同特点确定比率, 西部地区的权利金比例可以适当降低,东中部地区的 权利金比例适当提高;
权利金制度也应该建立一套特 殊办法,对于一些具有国防、经济安全等战略意义的保 
护性矿产资源可以实行国家专营的制度,权利金实行 100%的归国家:建立权利金比例与资源利用水平相挂 钩的浮动费率制度,综合考虑矿产资源开采企业的资 源利用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对企业权利金比例进行 动态调整。 
3.建立矿产资源权利金的中央和地方分享机制, 使地方政府得到合理补偿 
. 

《们陡 院 寺j;
》2O11年第5期 
为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支持矿产资源开采 注: 
地的经济发展,应该增加地方政府权利金的分享比例, 
(D刘成军:《充分认识我国农民对改革开放的三大贡献及有关的 
除此之外,也要明确省级及以下(省、市、县)地方政府 三点建议》,载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编《热点与对策2005-2006 
的分享比例,将地区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和财政优势。 
年度财政研究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杜2006年版。 
( 2010年6月13日人民网刊登了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蔡继 
4.全面推广资源税改革 
明教授的文章《我国当前分配不公的成因和对策》,其中明确提 
现行资源税制存在征税范围窄、资源税制“绿化” 
到了这一点。 
程度低、税率设计不合理等问题,为此需要对资源税进 ③胡健:《由香港高铁迟迟不开工想到的》,人民http'Jhtm.people. 
行较大幅度的调整和改革,应在新疆等地资源税改革 coin.en/GB/4249 ̄10814691.html。 
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应尽快在全国推广。改革的 ( 余斌、陈昌盛:《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思路和政策建议》,中国发 主要内容应包括: 
展研究基金会报告。 
(1)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第一,进一步将所有不 ⑤刘尚希:《谨防乡镇机构改革落入“循环改革”陷阱》,载财政部 
可再生资源或者再生周期较长、难度较大的资源纳入 财政科研所编《热点与对策2005-2006年度财政研究报告》, 
征税范围,这包括耕地资源、滩涂资源、地热资源等;
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 
⑥资料来源:httpJ/finan ew/2O060223 34323651 
二,将我国较为稀缺的再生资源纳入征税范围。例如, 36.shtml陈锡文:农村集体使用土地不能直接进入市场。 针对当前水资源严重浪费的现实,可将水资源纳入征 ( 资料请见http://news.xinhuanet.eom/politics/2010-1 1/2 一12802 
税范围,这包括河流、湖泊、地下水、人工水库等资源;
 
4042arm 
第三,将资源供给缺乏,不宜大量消耗的绿色资源产品 ⑧请见新华网有关报道http ew8 nhu鲫eLcon nun 007一 
纳入征税范围,提高资源税制的“绿化”水平,加大资源 
O4 0/content_
6001502.htm。 
税对环境保护的力度,包括草原资源、森林资源、海洋 
资源等。 
参考文献: 
(2)提高资源税税率水平。对资源税税率的设计应 [1]安体富,窦欣.我国土地出让金: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仞.南 
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 
该考虑到筹集财政收入、调节负外部性作用和促进可 [2]陈斌.碳税对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协调的影响与效应叨.税务研 
持续发展等,并综合考虑我国的稀缺资源类型和现行 究,2010, . 
的税收征管水平。 
[3]黄然.基于公共财政视角的土地出让金研究忉.经济研究参 
(3)将现行的资源税定额税率改为比例税率与定 考,2006,(94). 
额税率相结合。对于随着经济发展阶段和产业高级化 [4]吕雁琴,李旭东,宋岭.改革现行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加快建立 
的发展,需求量不断扩大、价格不断攀升的资源品实行 
生态补偿机制叨.经济研究参考,2010,㈣. 
比例税率,包括石油、天然气、煤炭、非金属矿原矿、黑 [5]翟一达.农地征用、群体性事件和新农村建设[Es/oL】.中国乡 
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水资源等;
对于需求 村发现,http://www.e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 
102539.2007-01一l9. 
量比较稳定、价格波动不大、主要用于居民消费的资源 
[6]贾康,刘微.提高国民收入分配‘两个比重’遏制收入差距扩大 
产品实行定额税率,包括盐、海洋资源、森林资源等。 
的财税思考与建议田.财政研究,2010,(1 2). 
作者简介:安体富(1938一),男,河南沁阳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首任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高等学校晷济学学科指导委员会 
委员。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 
事.全国财政教学研究会副理事长。北京市税务学会副会长,北京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国内多家大学兼职教授。1996年入选英国剑桥传记中 心《国际名人录》。 
出版著作和教材十多部。发表论文一百多篇。主持科研课题主要有:国家教委博士点项目:《教育投资的规模、结构和效益研究》;
“九五”国家社 科项目:《税收流失及对策研究》;
“十五”国家教委重点社科项目:《国家财政“两个比重”问题研究》;
“十五”国家社科项目:《“十五”期间财政政策转 型研究》;
“十五”教育部,北京市社科项目:《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问题及对策研究》;
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税收负担与税收政策问题 研究》等。 
最近几年获奖作品主要有:《关于宏观税率与税制结构问题的思考》,获全国第三次税收学术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关于税收负担问题的研究报告》, 获全国第三次税收学术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本质》,获第三次全国优秀财政理论研究成果特别奖;
《评析台湾地区实施 的“两税合一”税制》,获全国第三次国际税收优秀成果一等奖;
《当前中国税收政策研究》,获全国第四次税收学术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当前世界减税趋 势与中国税收政策取向》,获中国财政学会第四次全国优秀财政理论研究成果特别奖等。 
2004年1月.安体富教授被我院聘请为学术顾问。 

9一 

推荐访问:成因 不公平 浅谈 浅谈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成因 浅谈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的成因 我国收入分配不公平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