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打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简报(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打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简报6篇
【篇一】2022打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简报
安徽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工 作 简 报
(135)
安徽省打击非法行医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8月1日
阜阳市卫生、公安部门联合打击“假医生”
7月4日,接群众举报:一医托骗取受害人1000余元。阜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协同颖州区卫生局,在颖州区公安分局全力配合下,对位于阜信大街鼓楼医院正对面一幢居民楼三楼的行医点进行了调查。此次活动邀请了市广播电台记者参加。
经查,该行医点是一套居民住宅,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十分简陋,客厅内仅摆有一张桌子,屋内自称为李涛的坐诊医生无任何行医资质,也提供不出任何身份证明;
在其它的一个房间内货架和地上用方便袋凌乱的摆放著数十种中草药。现场查获李涛开具的222张处方(2006年5月25日-7月4日),累计金额高达63497元。
卫生执法人员对其中中草药品、处方和诊疗器械进行了证据登记保存。因该案涉及金额较大,涉嫌诈骗,目前已将该案当事人移交颖州公安分局城区刑警中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阜阳市打非医办)
六安市督查叶集试验区、寿县、霍邱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6月21日,六安市卫生局副局长率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一行5人,对叶集改革试验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组听取了该实验区计划生育卫生局今年以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汇报,查阅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文件资料、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和签订的打非医责任状。随后,督查组冒着高温酷暑随机抽查了6户医疗机构。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对叶集试验区打非医工作取得的成绩,尤其对该区在卫生监督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对辖区内70个行政村和5个社区的打非医所作的大量工作给予了肯定;
同时对下一步打非医工作提出了要求;
对降低标准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问题,提出了纠正意见。
7月12-13日,督查组对寿县、霍邱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为两县打击非法行医督办案件的查处、对个体非法诊所取缔的力度和效果、目前医疗市场无证行医现状和防止反弹的长效机制的建立等情况。
督查采用暗访,听取汇报和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形式,结果表明两县打击非法行医总体状况良好,特别是寿县开展的“飓风行动”和霍邱县开展的 “假日行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省、市督办案件均能如期落实到位。同时也发现一些问题,如少数非法诊所转入“地下”从事诊疗活动,方法更加隐蔽,给查处工作带来难度;
执法经费严重不足,影响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社区卫生服务未能建立完善,老百姓看病难度增加;
有证诊室执业注册登记不规范等问题。
最后,督查组组长、市卫生局副局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防止出现反弹现象;
二、改变打击方式;
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严格规范审批程序;
四、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尽快建立农村卫生监督体系;
五、加强舆论宣传和信息沟通。
(六安市打非医办)
【篇二】2022打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简报
关于印发“三打击二整治”专项行动
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寻办字[2012]42号)精神及县分管领导的指示,现将《全县深入开展“三打击二整治”专项行动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全县深入开展“三打击二整治”专项行动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寻办字[2012]42号)精神,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集中整治重点行业场所经营秩序,保障全县人民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三打击二整治”为重点,依法打击整治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争在7月中旬前实现食品安全形势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重点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保障全县人民食品安全。
(一)打击销售、使用地沟油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以及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
(二)打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
(三)集中整治重点行业场所经营秩序。在打击上述二类违法犯罪的同时,集中整治餐饮服务等重点行业场所经营秩序,加强和规范上述场所的管理。
三、具体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为今年4月1日至7月1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
各乡镇及有关单位组织人员深入餐饮酒店等重点行业场所等重点部位和行业,掌握情况,摸排案件线索,确定一批打击整顿重点。同时,通过媒体报道、张贴公告、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宣传宽严相济的法律政策,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提供线索、敦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二)打击整顿阶段(4月21日至6月15日)
在排查摸底基础上,各乡镇及有关单位根据本地食品安全形势特点及突出问题,部署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对团伙、流窜、系列案件,开展专案侦办;
对案情特别重大,或跨地区重大复杂案件,以及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对跨区域、跨层级,或涉及宽、影响广、阻力大,当地难以处理的重大案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协调处理。对重点行业场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整顿违规经营行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涉案人员和单位,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总结巩固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扩大打击整治成果,建立健全责任机制、防控机制、监管机制、联运机制等,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为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全县深入开展“三打击二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成立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刘元春副县长任组长,各乡镇及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同时,抽调食药监、公安、卫生、质监、工商、商务、农粮、城管局的精干力量组织整治工作组,工作组人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集中到县食药局办公,狠抓职能范围内的打击整治工作。
(二)部门联运,形成合力。县、乡两级联动配合,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形成打击整治的工作合力。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主管责任,加强行业监管,整治行业经营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政法机关处理。要加大宣传力度,适时适度开展宣传,同时高度关注和引导网络舆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综合施策,务求实效。着力侦破一批侵害群众利益、扰乱行业秩序、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案件。注重把握政策,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孤立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注重综合整治,全面规范行业场所经营秩序,压缩违法犯罪的空间。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却未及时处理的重大敏感案件。对不如实报告情况、工作不到位等酿成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或涉稳事件的,严格倒查责任。对消极应对整治工作的成员单位及抽调人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直接把情况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汇报。
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和开展整治工作情况,于6月15日前报县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监科,联系人:潘惠芳;
联系电话:2851909,电子邮箱:xw6613@sina.com)。专项行动实施的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应随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全县深入开展“三打击二整治”专项行动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全县深入开展“三打击二整治”专项行动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元春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古春林 县食药监局局长
成 员:孙贵发 县公安局副局长
袁 彤 县卫生局副局长
古向锋 县质检局纪检组长
刘 琳 县农粮局副局长
袁志强 县工商局副局长
凌坤松 县商务局副局长
曹 勇 县城管局副局长
古 浩 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各乡(镇)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药监局,由古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篇三】2022打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简报
打击黑恶势力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全会和省、市政法会议、区委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坚持“主动早动、打早打小、部门联动”的方针,有效打击地方黑恶势力,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打击黑恶势力”专项行动,有效遏制“涉黑涉恶”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并有效防范黑恶势力犯罪在我区发生、发展和蔓延,确保全区社会稳定,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更加安全。
三、打击重点
严厉打击煽动群众闹事,冲击党政机关扰乱正常办公秩序、攻击他人人身安全的各种黑恶势力;
坚决打击操纵农村选举、把持农村事务管理、插手农村政权的黑恶势力;
依法打击在交通运输、开山采石、集市贸易、娱乐场所、征地拆迁、土地鱼塘承包、工程建设等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各种形式的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控资源、强护地盘、强霸市场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政法各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通告》,敦促违法犯罪分子,主动向政法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宣传部等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打击黑恶势力”工作,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提供犯罪线索,全力配合“打击黑恶势力”专项行动。
(二)调查摸底阶段。政法各部门成立联合调查小组,要通过侦办案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对黑恶势力经营或经常涉足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进行明查暗访、深入重点区域调查走访、倾听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等途径,广泛搜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情况,并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搜集、固定证据。
(三)打击处理阶段。根据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开展集中打击和缉捕行动,集中抓捕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使专项斗争形成高潮。对影响大、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案件,将实行挂牌督办制度。政法各部门必须统一执法思想,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把严打方针落实到位,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的合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检查验收阶段。区“打黑办”抽调人员,派出工作组,对政法各部门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检查验收。此阶段,政法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形成打黑除恶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打黑除恶战果。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明确职责。
成立区深入开展“打击黑恶势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政法各部门、纪检监察、宣传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负责具体工作(领导小组附后)。
各部门主要职责:
政法委:负责政法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公安分局:发挥主力军作用,按照“内外结合、公秘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侦查工作,努力获取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证据。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抽调精兵强将,组织专案组,坚持专案专办。必要时,可采取封闭办案、异地关押、异地审讯的办法。在掌握确凿证据开展抓捕行动时,要精心组织,统一行动,力争一网打尽。
纪委、监察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深追细查,注意发现黑恶势力的“黑后台”、“保护伞”。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与政法机关的联系,支持公安政法干警办案,防止他们受到不法陷害。
组织部:配合政法部门做好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打击处理工作。
宣传部:负责打击黑恶势力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
检察院:坚持特事特办,提前介入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涉黑涉恶案件,为打击处理黑恶犯罪分子做好诉前准备工作。同时,要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严把案件质量关。
法院:根据法律法规,按照“从严、从重、从快”的原则惩处黑恶犯罪分子。
司法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同时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刑事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配合政法机关做好打击黑恶势力专项行动的属地工作。
(二)侦查破案、打击处理。
区政法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有力度、见成效的行动,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力争破获一批案件、打掉一批团伙、摧毁一批犯罪窝点,达到治理一个点、稳定一大片的目的,增强专项行动的实效性。
(三)完善机制、总结经验。
进一步建立完善“打击黑恶势力”长效工作机制,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平安创建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政法各部门具体抓的“打击黑恶势力”工作责任制,落实“打黑除恶”保障措施,对“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的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认真总结推广。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
深入开展“打击黑恶势力”专项行动,是有效遏制黑恶势力犯罪发展蔓延,是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秩序的客观要求。区政法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开展“打击黑恶势力”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力量,周密安排部署,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统一执法思想,强化工作措施。
区政法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始终坚持“严打”方针,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紧紧抓住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社会影响大的重点案件,组织精兵强将,及时侦破一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政法机关主要领导要直接组织开展好“打击黑恶势力”专项行动,对工作中存在阻力、处理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要亲自组织研究,及时协调解决。
(三)加强工作协作,形成打击合力。
要建立健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各有关单位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打击合力。要把“打击黑恶势力”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深挖彻查、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及时做好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等违法违纪问题,严密防范“黑恶势力”以恶涉政。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加强工作配合和组织协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排除干扰和阻力,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利用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加强督查指导,落实工作责任。
在专项行动中,由区委政法委牵头,抽调骨干人员组成督查组,对相关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情况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督查。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群众满意的地方,要通报表扬;
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地方,要通报批评。区政法各部门也要成立督查组,加强对本系统工作的督查。专项斗争期间,发生重特大“涉黑涉恶”案件,不能及时侦破处置、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以及弄虚作假、立案不实、骗取成绩的,取消其年度考核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篇四】2022打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简报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根据《xx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部署,我市医保、人社、卫健、社保经办等部门迅速行动,
一、主要做法。
1、广泛宣传动员 营造舆论氛围
制订并印发了《xx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动员全市33家定点医疗机构和76家定点药店积极参与专项治理行动;
x月xx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安排,召开了专项治理集中宣传和动员咨询大会,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2、加强沟通协调 顺利推进工作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交接,医保局成立后多次积极主动与人社及社保经办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建立了有效联系机制,并商定了下一步行动计划,为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工作进程。
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xx人社局和社保经办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对辖区内18家定点医疗机构和6家定点药店进行了检查和抽查,查出定点医疗机构存在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轻病住院;
二是检查检验项目不合理;
三是中医理疗收费混乱;
四是有收费无检查报告;
五是多收床位费、护理费、诊查费;
六是应收医保基金结算款项、自付费用款项记账方式不统一,记录不清、结算项目不详。定点药店暂未查出有违规现象。
xx市人社局根据《云浮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通用协议(2017版)》有关规定,对存在问题的6家定点医疗机构作出限期一个月完成整改,并对挂床住院、轻病住院等违规费用由市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协议的有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并处罚金的决定。截止xxxx年x月底,已全部整改完成,共追回医保基金19686.88元,罚款39373.76元。
篇二
根据XX市医疗保障局张医保字〔2020〕23号《关于印发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X市医疗保障局及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引发的张医保字〔2020〕30号《关于印发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我XX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联合医院、卫计局等相关部门对XX管理区医药机构进行专项行动检查;并由市医保局李文科长带领的第一督查组对我区医院进行检查。现将具体内容汇报总结如下:
一、药店:
我区共有六家定点药店,具体检查问题如下:
1、华佗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有摆放电热宝等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2、德仁堂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有摆放化妆品等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3、百康(海源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有摆放化妆品、电饭锅等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处方药时没有留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4、察哈尔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未摆放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未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5、润佳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未摆放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未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6、百康(XX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未摆放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未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未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二、医院:
1、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医护人员名单、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无问题,有变更的事项也及时变更,已建立医保规章制度,医保办有专职人员管理,医院的HIS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协议情况已落实,医疗机构的审批、校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医院具有卫生计生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许可证
2、大型设备上岗人员存在无技术合格证,超范围执业情况。
3、不存在故意放宽收住院标准,不存在冒名顶替、挂卡住院、分解住院、延长住院时间、无指征住院等违规行为
4、抽查xxxx年病历10份,未按时上交病例,同时病例中存在治疗未登记、无指征用药、未签署知情同意书,重复用药、检查报告单缺失等问题,已约谈相关医护人员,并限期整改
5、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不存在重复收费,无分解或私立项目收费,没有串换诊疗项目或药品等违规行为。
6、一日清单签字制度正在整改中,已限期整改。
7、门诊处方无问题。
8、因我区医院无外科执业医师,未开展外科及手术诊疗服务,故不存在高值耗材
9、随机抽查3种药品,进销存数目相符,随货通行,两票齐全。
医保基金是参保人的救命钱、保命钱,直接关系民生。。我们应当始终保持“高标准、高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把这项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强化监管,压实责任,净化环境,堵塞漏铜,切实把案件插板好,形成真色,营造“不敢骗、不想骗、偏可耻”的氛围,为医保基金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篇三
为落实灵山县医疗保障局、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灵山县2019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由企业负责人牵头,组织了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文件,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员工,保证文件精神的落实。并及时组织人员对本药店履行医保服务协议工作情况进行自检自查。通过自查发现有做得好的一方面,也有不足之处。
做得好的方面:
1.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管理规范》〔GSP〕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药店制定有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在药品的采购、验收、陈列养护、销售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经营管理规范运作,严把质量关,杜绝销售假劣药品。本店从未出现过因药品质量问题被药监部门查处立案的情形;
2. 店堂醒目处悬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牌子,悬挂相关管理制度,设立医保意见簿,公布医保监督电话。多次组织员工学习医保政策,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
3. 严格按照医保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医保刷卡操作。药店配备有医保刷卡电脑,专机操作,医保刷卡人员均经过操作流程培训学习、考核。刷卡人员认真核对医保卡,做到不冒名配药、不超量配药,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不正之风;
4.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提交报送结算报表。药店配备专人对医保信息数据进行更新、录入,定期维护医保信息系统,按时报送结算报表。
存在的不足之处:
1.个别员工电脑操作不熟练,上机操作时间较慢;
2.店员对相关配套政策领会不全面,理解不到位,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的力度不够;
3.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尤其对刚进店不久的新特药品性能功效了解不够。
今后工作整改措施:
1.组织员工对电脑软件的使用熟练操作训练;
2.提高服务质量,熟悉药品的性能,正确向顾客介绍医保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更好地发挥参谋顾问作用;
3.加强学习医保政策,及时并正确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
最后,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对我们药店日常工作给予进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xxxx大药房
xxxx年x月xx日
【篇五】2022打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简报
2012年打击无证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医疗市场清理整顿成果,防止无证行医回潮,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按照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结合《2012年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11〕69号)精神,深入开展打击无证行医系列行动,巩固成果,防止反弹,严厉打击无证行医,保持高压态势,维护医疗市场秩序。探索建立黑诊所曝光制度,提示群众安全就医。
二、 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牙科诊所” 等黑诊所。对查处过的、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督办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诊所进行重点检查。
(二)严厉打击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特别要加强对新建居民区、早市、夜市、集贸市场等人流物流集中地点的无证行医打击力度。
(三)严厉打击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四)严厉打击药店内设非法坐堂行医行为及内设静点病床,开展非法静点行为。
(五)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黑诊所曝光制度,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定期曝光查处的黑诊所。每季度曝光一次查处的黑诊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4日—6月13日)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二)集中整治(6月14日-10月15日)
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迎检、总结(10月16日-10月31日)
准备迎检,做好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民生工程,认真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落在实处。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作用,加大乡镇、农村无证行医的查处力度,准确、高效查处。
(二)要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依托当地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领导机构的组织领导,与公安机关加强配合,形成有效合力,对于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符合移交公安机关条件的案件,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进行移交,严惩犯罪分子,绝不以罚代刑。
(三)要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将专项整治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曝光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篇六】2022打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简报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报送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情况文件的通知》(昭安委明电〔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近一年时间的通力协作和艰苦努力,此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拟制方案密切协作。领导挂帅,组织保障XX年是安全隐患治理年。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了扎实有力的措施,毫不松懈地加大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及时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组,由县长为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及县安委办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并指定由安监局局长负责此项日常工作,明确了“打非”目标、要求、方式等,使全县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过程中有条不紊地进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为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先后以彝政办电(XX)2号、彝政办发(XX)79号、彝政办通(XX)89号等文件下发,并由县安委办制定下发《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乡(镇)也结合实际制订了相应的《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年初,县政府专题召开了全县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动员会,分管领导杨副县长亲自作动员讲话和工作安排,强调“打非”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
二是将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
三是将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年初抗冰救灾和抗震救灾工作相结合。要求“打非”专项行动期间,县安委办要组织强有力的督察工作组,对各乡镇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巡回督促、检查、指导和帮助;
各乡镇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乡(镇)长亲自挂帅,带领工作组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打击。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积极性,让广大群众知晓非法违法行为的非法性和危害性。设立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查实的举报人进行奖励。二、“打非”工作开展情况。打击“三无”生产。一是对烟花爆竹行业进行了打击“三无”生产工作,重点对荞山、牛街等乡(镇)存在非法制造土火炮的窝点进行了清理和打击,共取缔制造土火炮窝点5个,收缴非法经营的土火炮4万余头及半成品原材料和制造工具。二是对金属与非金属矿山进行了打击“三无”生产工作,重点打击取缔了小草坝乡金竹村等地从事非法开采铁矿的4户、奎香乡平地村等地从事非法开采砂石料3户。三是对道路交通运输行业“三无”车辆的查处打击,重点加强客运车辆、微型车、拖拉机、底速载货车辆的管理和对无牌无证车辆的清理打击,共查处打击5起。四是对水上交通进行“三无”运营进行了查处打击,重点对柳溪乡茶坊村沟口小组和洛旺乡洛旺村店子小组用竹筏载客过河的行为进行了查处打击,共计2起。打击“死灰复燃”。按照炸封关闭非法煤窑标准,炸封关闭死灰复燃的非法小煤窑221口(次);
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煤炭7起;
行政处罚42人;
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
没收违法所得293000元;
没收非法开采设备空压机4台、水泵12台、柴油发电机1台、电线数百米。有力打击了非法小煤窑死灰复燃的势头,确保全县非法煤窑开采处于“零”状态。
打击“超层越界”等生产。通过对全县从事地下开采作业的矿山进行排查,发现***县付家湾煤矿西风井有越界开采现象,聘请中介机构到实地勘查,最终认定该煤矿西风井确属越界开采,随后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打击“事故瞒报”。在事故查处过程中,洛泽河流域发电有限公司庙林电站,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在“4·04”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后不是立即报告该事故,而是采用集体事故瞒报,时间长达1天;
事故发
生后,据举报,经查实,最终对该瞒报事故进行了严肃的查处,对该企业处以100万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受到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五、下步工作。1.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关闭非法生产经营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思路,改进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进一步落实责任,克服疲劳和厌战情绪,坚持打好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持久战”,严格排查,从严监管,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处,坚决查处打击一处。3.用好法律上的处罚依据,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生产事故的发生。4.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打击有力,从源头打击控制非法违法行为的现象。5.壮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使之为推进全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的骨干力量。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