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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基层税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分析(2022年)

时间:2022-08-07 08:05:03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基层税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分析(2022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基层税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分析(2022年)

基层税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分析3篇

【篇1】基层税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分析

1、包括内容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在新时期执政中面临的巨大挑战和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高校作为社会人才的培养基地和先进文化的发源地理应在反腐败斗争中做出表率。加强和改进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对于充分履行高校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深入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和长期性工作,当前高等教育发展改革迈入新的阶段,对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在加强高校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明确思想建设是基础、能力建设是关键、作风建设是重点、制度建设是保障的原则。

2、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

(1)对纪检监察工作思想认识不足

当前,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学校党委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成绩,高校内部的腐败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在思想认识上面临的问题同样十分突出,其主要表现在(一)对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高校的党政领导仍然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纪检监察机构提升到应有的重视程度,使得纪检监察部门的专业性、特殊性没有被凸显,有的甚至成为党委附属的一般性机构。(二)纪检监察部门的少数工作人员思想无法跟上形势的变化和发展,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降低,责任意识淡薄,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强。在实际的工作当中则表现为办案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畏难情绪,计较个人得失而不敢坚持原则;
在处理投诉信访案件中往往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策略;
在日常工作中安于现状,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现象普遍存在于高校纪检监察队伍之中。

(2)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配备不足

在当前高校贪腐案件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的大背景下,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工作任务更加繁重,监督领域更加拓宽,案件情况更加复杂的新变化,这无疑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作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主阵地的纪检、监察部门却长期面临着人员编制短缺的尴尬,难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由于纪检监察部门的行政编制相对偏少,升迁途径较窄,工作比较辛苦而福利待遇又相对比较低的客观条件限制,年轻干部往往不愿在纪检监察部门任职,使得纪检监察部门面临后备人才不足的困境。另一方面,由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难免会在工作过程中涉及到人情关系。而高校的人际圈子往往较小,纪检监察人员在查办案件中得罪人的情况不可避免,涉及到的人事又往往会对其自身产生工作以外的影响,往往还会有吃力不讨好的情况出现。这使得广大干部同志在是否选择加入纪检监察部门时顾虑重重,造成了高校专职纪检监察人员的短缺。

(3)兼职人员发挥作用有限

目前,除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外,大多数高校还采取了兼职纪委委员的制度。即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纪委书记,在校内各学院、各部门相关领导中选举或直接由组织任命纪委委员,通过定期在校内召开纪委全会的形式开展校内的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高校的兼职纪检监察队伍往往具有级别较高、知识结构较合理的特点。然而在实际的操作当中,由于兼职的纪委委员通常在校内担任其他的领导职务且大都公务繁忙,造成了精力无法完全集中在纪检监察工作当中,对于纪检监察工作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由于高校纪委委员基本以参加纪委全会的问题讨论,发挥建言献策的作用为主,并没有明确的权责划分和工作范围,对案件的侦办一般也不介入,使得兼职纪委委员的监督监察职能作用发挥十分有限。

(4) 专业知识相对缺乏

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高度的复杂性。高校是人才汇集、知识密集的重地,广大教职员工的民主意识、维权意识、学术背景很强。因而高校的监察主体具有高学历、高智商等特点,必然会对高校的纪检监察人员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近年来查处的违纪案件显示,高校贪腐案件的涉案领域已广泛分布于经济领域的各个层面。涉案人员的反侦察能力不断加强,作案手段也更加复杂和隐蔽。然而在实际的工作当中,部分高校的纪检监察人员由于缺乏金融、法律、财会、审计等相关的知识背景,加上有针对性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也相对匮乏,造成了高校纪检监察人员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难以适应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和新变化,进而直接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展开。

(5) 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

高校中的纪检监察部门大都面临着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的情况。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中的大部分是通过组织任命、部队转业、社会关系等渠道进入纪检监察部门。由于工作的年限较长且人员的补充渠道又相对匮乏,使得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应有的老、中、青相结合的合理年龄结构并没有出现。在实际工作中,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年龄结构偏大,且长时间在一个岗位工作,导致思想容易僵化和保守,接受新事物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明显不足,在具体案件的侦办调查中由于缺乏年富力强的青年干部,往往使得工作难以展开和进行,不利于新时期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开展。

3、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1)思想政治建设

纪检监察队伍是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排头兵,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养,切实履行好肩负的职责和使命。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自觉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真正成为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的贴心人。在建设高校纪检监察队伍时必须首先明确思想建设是基础,针对高校纪检监察队伍中存在的理论水平不足、工作思路欠缺、思想认识不到位等问题,要通过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来解决。一是要提高运用政策的水平和能力,加深对党的方针、路线的理解,培养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二是要通过不断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运用先进的思想来武装头脑。三是要加强法制、纪律、条例的学习,强化廉政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四是要加强职业操守培训和行业作风建设,努力营造清正廉洁、高效畅通、刚正不阿的高校纪检监察环境。五是应将思想政治教育长期化、常态化,多利用现场观摩、专家讲解、案情分析等创新生动的教育传播形式,避免死板僵化的单纯说教,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2)能力建设

在面对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出现的新形势新变化,要明确能力建设是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关键。应切实提高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要通过深化监察工作理论学习,强化纪检监察队伍的实践锻炼,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落实党和国家赋予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二是要对现有的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进行以案情侦破为重点的业务、技能培训;
以工作热点和难点问题为重点的岗位培训等。三是应加强各高校间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和业务交流,突破职级、岗位限制,促进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提升。四是高校应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专业知识学习和培训机会,鼓励其提高自身素质,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五是要不断提高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化解校内矛盾纠纷的能力,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要通过能力建设有效履行坚决惩治腐败、积极防治腐败的职责。

(3)制度建设

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常年站在反腐斗争第一线,面对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需要建立起一套严格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一方面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树立起监督者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另一方面以便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一是要加强制定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流程守则,明确工作方法、职责权限、注意事项等,力争实现按制度管人,按规定办事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充分完善党委领导下的纪委全会制度,突出党的领导,强化专职、兼职纪检队伍的结合,促进互相的监督和工作的协调。要不断加强专、兼职纪检监察队伍的沟通与交流,提升专职纪检员的业务技能、拓宽知识背景,同时充分利用兼职纪检员的基层工作经验,实现监管范围的最大化。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部门的奖惩机制建设,提高改善部门工作条件和经济待遇,扩宽纪检监察人员的职务晋升渠道。同时对于违反了相关法律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要及时撤换,绝不姑息。在实际工作中实行人员竞争上岗制度,充分调动纪检监察队伍内部的工作积极性。四是要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党外监督的作用。加强教代会、民主党派、广大教师学生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校务公开和人事任免公示制度,使群众监督制度化、常态化。

【篇2】基层税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分析

浅谈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

作者:唐秀艳

作者机构:大连开发区大孤山街道办事处 辽宁大连116600

来源:民生周刊(学术版)

年:2014

卷:006

期:002

页码:12-13

页数:2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基层;廉政建设;纪检监察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代领导集体十分重视党的作风建设,把党的作风建设作为关系党的生死攸关的重大工程来抓.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者和监督者,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其作风建设关乎形象,直接体现出纪检干部队伍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

【篇3】基层税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分析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及对策

黑龙江省黑河市卫生局纪委书记 陈 莹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十分艰巨,这无疑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关键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改革现有的组织设置和领导干部配备办法,认真强化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开拓创新,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纪检监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好、威望高、总体评价良好。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阻碍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一、存在问题

(一)机构规格缺少权威性

多年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建制一直沿用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党的各级纪委内部机构和干部职务设置的若干规定》(中纪发[1988]8号文件),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人们往往会产生疑问:纪检监察机关究竟是何级别的单位?与党委各部门有何区别?各个层次该配备什么职级的干部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有很大一部分干部甚至是主要领导都不甚了解。特别是各级党委的组织、宣传等部门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负责人以后,大部分人错误地将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组织、宣传等部门。这就直接导致纪委常委政治待遇的享有、纪委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的级别设置配备等问题处于一种任意和无序的状态,纪检监察机关低规格对待、纪检监察干部低职数、低规格配备的现象屡屡出现,甚至于将各级纪委设置的纪律检查员职务等同于非领导职务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

(二)队伍管理缺少专业性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执纪执法机关。其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要有特殊的管理,应参照公检法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既没有权威的执法主体资格,也没有严格的准入制度,更没有过硬的经费保障措施等等。纪检监察干部在同一岗位工作年限长、年龄大,尤其是派驻部门的纪检组长,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或是部队转业,或是照顾关系从社会上调入,或是组织任命调任,而真正科班毕业的大学生和公开考试录用的反而屈指可数,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等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正是因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

(三)管理体制缺少实效性

《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什么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的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比如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权,文件规定由纪委机关掌握和行使,可大都是写在纸上,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的少之又少。甚至于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因为查办案件得罪了同级党委的领导而受到排挤或打击报复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是鞭长莫及、爱莫能助或者彼此顾及情面而不愿伤和气,从而让下级纪检监察干部心寒而有案也不敢大胆查办。

(四)干部专职不专用

乡镇纪委虽然选举配备了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和纪检员外,其他委员实际上有些是挂名的,一般不参加纪检监察工作;
一部分县直部门的纪委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一个纪委书记外,别无他人;
州、县两级派驻纪检组,一般也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即使有也大都 兼 管着很多其他工作。乡镇纪委书记虽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却还 分管着党务、综治、宣传等其他工作,全年绝大部分的时 间忙于这些事务,以致 的本职工作反而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很难保证专职专用;
县级以上纪委书记是同级党委常委,也分管着 一些其他工作,其纪委工作主要由纪委第一副书记主持,而实际情况是以纪委副书记的身份又难以领导和协调好整个机关的对内对外事务;
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也大多分管了其他工作,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

(五)干部思想不稳定

在工作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光栽刺不栽花”,容易得罪人,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使;
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政治发展极为缓慢。有的干部在纪检监察部门一呆就是上十年,可连科级政治待遇都难以解决。有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相对本单位行政副职总是“此薄彼厚”,在班子内部分工、领导决策方面常常低人一等。相对其他部门就奖金福利而言也是奖金少、福利差、补贴低,差距大;
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敢去,别人能得的不敢得,有时甚至连一些正常的娱乐活动也不敢参加,总担心别人说三道四,过着一种“苦行僧”式的清苦生活。一些秉公执纪、清廉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常常被调查对象所埋怨,甚至被亲戚朋友们不理解,承受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可见一斑。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上还存在畏难情绪,主要表现在人与人之间亲戚、朋友、同学等各种关系盘根错节,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有的认为自己不可能一辈子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现在工作太认真,就会得罪领导、亲戚、朋友等,会为自己将来的工作、提拔以及子女就业等方面设置障碍,增加一些麻烦、困难。所以在工作中缩手缩脚,不敢放手大胆开展工作。上述种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

二、对策措施

当前,党的时期大队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的任务有着明确要求,《国家公务员法》已经实施,这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利时机,各级党委要本着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为原则,从组织建设、思想作风方面着手,坚持以“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为标准,切实加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格局

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是组织建设,组织建设的核心是规范化和权威性。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规范化和更具权威性。

第一,必须要从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等角度考虑,提高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格局,与同级党委的级别相当;
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的格局和纪委常委、各室主任等干部的级别待遇。这样随着机构格局的提高,有利于依靠群众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反对和防止腐败的良好局面,就可以更有力地落实党委的决策,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
随着机构格局的提高,各级纪委才更有权威性,可以更有力、更有效地根据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组织落实,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形成反腐败合力,促进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第二,必须要有一部类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条例》 这种法规性文件作保障。该文件要涵盖机构规格、职数配备及待遇、人员调整、干部录用、轮岗交流以及派驻机构管理等内容,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性法规文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只有把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上升到法律法规这个层面,才能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才不至于忽视甚至消极对待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从根本上杜绝对纪检监察机关“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有时还不要”的错误认识和做法。

第三,必须要改革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问题。首先,必须改变领导关系和供给关系,把目前的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改为由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垂直领导,把供给关系由地方供给改为上级纪委直接供给,让同级纪委与监督对象无利害关系,这样监督起来才会真正有力,从而保证纪检监督权的权威性和有效监督;
其次,可以在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改革中,将派驻人员的编制划入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机关干部编制统一管理。特别要考虑到目前州、县两级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人员少、开展业务工作不多的实际,对他们的干部编制进行有效整合,推行“大派驻”和“大纪委”的做法,即:改单位派驻为系统派驻,将系统内所有纪检监察干部重新组合成新的派驻机构,称为派驻一组、派驻二组等,这样可避免纪检组受所驻单位在办公条件、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制约;
将乡镇纪委划分为几个片区,设置相应的机构如督察一组、督察二组分片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唯有这样,才能彻底改变目前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名存实亡、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赋予这两类纪检监察机构新的活力。同时,高配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经济待遇。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就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有特殊的办案装备和特殊的激励机制,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有充足的行政经费作保障。要科学设定纪检监察机关办公设备的达标要件,对“双规”场所、办案车辆、案管室、证据保全设备、行政经费等作 出量化要求;
要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

(二)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

第一、要加强党性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神圣职责,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努力达到政治效果、执纪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的统一;

第二、要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加自觉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这个大局;

第三、要加强廉政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坚决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第四、要抓好宗旨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为出发点。

(三)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

第一、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多岗位锻炼。合理设定轮岗交流年限,要求干部在某个岗位上工作满期后必须轮岗或交流。可以在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之间进行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机关之间进行纵向交流;
不仅可以交流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一般干部。这样多岗位煅炼,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还可以避免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产生的消极因素;

第二、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利用换届、机构改革、干部调整等时机,积极向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干部,提出干部交流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向社会输出合格干部,形成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有序流动,从而达到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目的;

第三、要实行资格准入制,抬高纪检监察机关“门槛”。要参照法官、检察官的管理模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资格准入制。凡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无论是担任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都必须具备纪检监察干部资格,这种资格只能是通过考试获取,不能通过组织任命、聘请聘用等途径获得。而且,这种资格准入制是法定的,是必须执行的。以此抬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准入门槛,彻底解决安置性 进人和照顾性进人问题,彻底杜绝乱开口子随便安排人员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现象,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下基础;

第四、要探索挂职锻炼新途径,开阔干部视野。挂职锻炼包括系统内挂职锻炼和系统外挂职锻炼。要在抓好系统内挂职锻炼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年青干部到系统外进行挂职锻炼,既可以到经济发达地区锻炼管理能力,也可以到贫穷落后地区锻炼工作作风。不管采取何种形式,最终目的要让纪检监察干部取长补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让干部学习经济管理、宏观调控、组织人事、金融证券等知识,丰富知识面,使工作作风得到有效转变;

第五、要拓宽学习培训渠道,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要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进行资源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要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常规业务轮训,保证每个在职干部1-2年就能有一次业务培训的机会,提高干部的专业水平;
要积极筹建纪检监察干部学院或者在综合性大学设立纪检监察专业,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化培训力度,还可以此为平台,对在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业系统培训,既学业务,也学管理、金融、法律等综合知识,以此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着“四个新变化”:纪检监察工作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更加繁重了;
领域不是缩小了,而是大大拓宽了;
工作标准不是简单了,而是更加复杂了;
履行职责对干部的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大大提高了。这就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自身应不负重托,牢记使命,从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 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认真履行好党章赋予的工作职责。同时坚持“正人先正己”,把“严”字始终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细节之中,严格落实中央的各项规定,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真正建设成为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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