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教育工会(社区)直属党支部,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教育工会(社区)直属党支部,2022年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实施方案3篇
【篇一】教育工会(社区)直属党支部,2022年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
在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中,我市按照 三在一平台 的制度设计,创新渠道载体,,以党支部为单元,全面推行了主题党日制度,深化了学习教育效果,推进了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取得了积极成效。为了更好总结运用和规范完善主题党日活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省委《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市委 抓实基层支部30条基本规范 以及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特神,深入落实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基层组织力为重点,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使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美丽新临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活动要求 主题党日活动必须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注重时代性,结合落实 三会一课 、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定查评 等基本制度,经常性地开展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信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强化分类指导,激发基层活力,坚持常抓不懈,让党员养成参加组织生活的习惯和自觉,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影响力。 (一)主题设计。要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结合,综合考虑,统分结合,科学设定主题党日活动的主题。要紧扣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本地本部门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紧扣党支部工作品牌和特色载体,紧扣党员队伍特点和需求,灵活创设活动主题。每年年初,县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要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和重大时间节点,在谋划全年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时,对活动主题作出预安排。落实中,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基层党支部根据实际进一步明确每月活动主题。基层党委要加强指导把关,确保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做到不偏、不空、不虚。 (二)时间安排。党支部一般确定每月1日或者15日为活动日,基层党委和党支部也可以结合各自实际,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活动日,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主题党日活动时间安排要统筹整体部署、体现行业特点、符合基层实际。农村(社区)党组织按照县(市、区)或乡镇(街道)党委要求开展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处理好工学矛盾,合理安排活动时间。每年 七一 等重大节庆日期间,要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性的主题党日活动。 (三)参加对象。主题党日活动应覆盖支部全体党员,也可根据活动主题,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包联干部、群众代表等参加,并积极接纳外来流动党员参加。农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党建指导员等要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发挥好 头雁 效应。尽可能吸收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参加。 (四)组织方式。以党支部为基本单元开展活动。也可根据活动主题和工作需要,创新形式,组织开展。业务联系紧密、有帮带关系的,可以组织多个党支部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结对共办等形式联合开展;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分组开展;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车间班组、服务窗口等一线工作任务较重的,可以因需施策、因地制宜,创新方式方法灵活开展。 三、活动内容 主题党日活动一般包括开展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联系服务群众等内容。不同领域党支部要根据活动主题,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切实增强主题党日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使主题党日成为党员学习日、党员议事日、党员奉献日。 (一)开展组织生活 1.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和本党支部的决议。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引深拓展 三会一课 制度,讨论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监督、落实 定查评 工作法等党支部建设相关事宜。 4.按照规定组织党员集中交纳党费 5.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二)进行民主议事 6.讨论决定或参与决定本单位重大事项,团结和组织党员、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 7.报告支部工作,讨论支部工作计划,研究支部建设的重要问题。 8.按照规定进行党务公开。 (三)联系服务群众 9.密切联系群众,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公开承诺、民事代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活动,组织党员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10.加强党内激励关爱帮扶,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11.紧紧围绕中心大局,用好 党员先锋行 党员在行动 等实践载体,引导党员积极投身 345 战略等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任务。 各领域各行业党支部要紧扣活动主题,创新形式载体,通过邀请党员领导于部、优秀党组织书记、先进典型等为党员讲党课,组织党员到党员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实践教育基地、扶贫联系点、党建示范点等进行现场教学,开展重温誓词、诵读党章、廉政教育、技能比武、建言献策等活动,着力提升主题党日活动的效果。充分发挥临汾党建网、智慧党建APP、党员先锋号、党员微信群、远程教育平台作用,组织党员参加网上学习、开展 微党课 等。 四、活动程序 要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对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和过程监管,,实行报备制和预告制,做到全程纪实、痕迹管理,具体要遵照以下主要环节,规范组织实施。 (一)制定方案。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预安排的主题,研究制定当月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主题、活动形式、参加范围、具体安排等,一般在活动前的支部委员会上研究确定,报上级党组织。 (二)报备确定。上级党组织对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备案,对照年初预安排情况、对照当前工作主题和重点任务,对实施方案提出完善意见,并派专人参加指导。 (三)公示预告。活动方案确定后,党支部对活动主题、内容、要求以及需要公布的内容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预告,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预告范围应覆盖支部全体党员,还可采取多种方式扩大预告范围,提升党员群众参与度。 (四)组织实施。主题党日活动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按照实施方案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结束时进行总结点评。活动举办场所应悬挂党旗,党员要佩戴党员徽章,确保活动庄重、严肃。党支部和党员分别做好 党员大会记录簿 、 党员纪实手册 的填写记录。 (五)总结拓展。党支部对活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不足、需要完善及跟进的举措进行小结,以适当形式报告上级党组织,并釆取有效施引深拓展活动成果,根据需要做好公告通报发布和对外宣传工作。要认真组织撰写心得,及时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留存,按要求做好智慧党建APP、党建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合的上传上报工作。 五、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县(市、区)委、直属各党(工)委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织实施,把主题党日活动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指标,作为基层党建月例会的重要内容,专题研究、分类指导,强化督查、定期考评。组织部门要做好全年活动主题的预安排,并采取随机抽查、派员参加等方式进行指导检查。基层党委要制定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做好基层支部每月活动的备案管理和指导把关,加强日常管理。党支部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纪实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活动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及重要事项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2.加强分类指导。坚持贴近基层实际,区分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建工作实际,把握不同群体党员工作和生活特点,分类施策、精准指导,在活动主题、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工作措施上提出具体要求。服务行业、窗口单位等不便于集中开展党员活动的,可采取分期分批等方式开展;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要因岗制宜,按照小型、分散、灵活原则开展。对流动党员,应尽可能组织参加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活动,确有困难的,经党支部批准,可就近参加工作或生活所在地党支部的活动,也可采取网上学习、微信交流、返乡 补课 等灵活方式参加活动。对离退体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要综合考虑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活动 3.注重活动效果。主题党日活动必须防止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 四风 问题,保证活动的严肃性。严禁以主题党日活动名义游山玩水、观光娱乐等。要注重解决问题,坚持解决党支部自身建设问题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统一。对搞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党组织,要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对不负责任、工作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要诫勉谈话;对无故缺席党日活动的党员要进行严肃教育批评。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要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评先的依据。 4.加强工作保障。各级党组织要为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创造条件,提供坚实保障。以推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党员活动室、党员服务中心、党建工作指导站等活动场所建设,建好用好各类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推动党组织活动场所共建共享。进一步加大党费保障力度,多渠道落实主题党日活动经费。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对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挖掘宣传先进典型,营造浓厚氛围。
【篇二】教育工会(社区)直属党支部,2022年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中共XX市XX区委办公室
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工委,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处,各公司,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XX市XX区委办公室
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12月28日
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党和人民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力军之一,是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一元。多年来,我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密切与居民群众关系、服务百姓、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构建和谐的民生家园和精神家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发展基层民主,强化社区自治功能,提高社区服务水平,转变社区工作作风,推进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央和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履职。依法明确社区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社区在社会动员、服务居民、协调利益关系和维护基层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坚持居民自治。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自治功能,完善自治制度,不断满足居民群众多元化需求,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
坚持规范管理。制定社区工作事项目录,建立社区工作准入机制,减轻社区行政工作负担,提高社区自我服务能力。
坚持权责一致。社区依法开展工作,各职能部门也要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做好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前,完成社区减负各项清理工作,制定社区工作清单,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通过减负使社区职责权利更加清晰,自治功能更加完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三、主要任务
清理无法律依据的工作职责,依法确定社区工作事项。社区工作事项内容分为依法履行职责主要事项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有关规定,实行清单管理,建立准入机制,对各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转嫁给社区的事项进行清理。
规范社区组织机构、挂牌、台账。根据社区工作清单,对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牌匾、台账进行规范清理。社区只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站三个组织机构的牌匾,其他牌匾一律取消。除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外,各职能部门不得在社区设立工作机构、专门场所和配备专职人员;
不得要求社区建立业务台账;
不得随意借调社区工作人员。
规范考核评比项目。按照XX市关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工作要求,全面梳理面向社区的各类达标、检查评比和示范创建活动项目,除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开展外,其他一律取消。各相关部门不再单独组织社区层面的考核评比活动,各街道要建立健全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标准的社区工作综合考评机制,将社区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和谐社区建设工作范畴。取消对社区的“一票否决”事项。
规范社区印章管理。社区印章是指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用途分为工作用章和为辖区居民出具证明用章。
1.工作用章使用范围:包括居民会议的决议、上报的公文、居务公开内容、单位共建协议、发放的通知、告示、档案和宣传材料等。
2.为辖区居民出具证明的范围:包括居民居住证明,居民是否在家正常死亡的证明,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子女助学、住房保障、独生子女奖励的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养犬证明等材料。
3.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需社区提供证明,属于社区职责范围,且社区能够如实掌握情况的事项,可盖章证明。
4.凡社区居民凭户口本、身份证、工作证、汽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能证明的事项,不得要求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
规范社区服务站的职责。社区服务站是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和指导下,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的窗口,是协助政府落实社区公共服务的专业机构。社区服务站要定期向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汇报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评议。
规范社区信息平台。区各职能部门、街道要规范各类业务应用系统与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共享范围、共享方式和共享标准,进一步推进数据采集、资源多方共享。鼓励街道积极研究探索,整合各项业务系统数据需求,制定统一的模块化信息采集表格,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统筹信息采集工作。
四、保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街道要高度重视社区减负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市、区关于社区减负工作要求,将其作为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专项任务,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
建立准入机制。成立区社区工作准入领导小组,由主管街道工作的区委、区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区委组织部、区社会办、区编办、区民政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各职能部门进入社区工作事项的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社会办,负责进入社区工作事项的初审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站工作清单的修改。区各职能部门拟由社区承接或配合的工作事项,应先向区社区工作准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并附市委、市政府及以上机关的文件依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街道进行研究,对申请事项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区社区工作准入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强化监督检查。将社区减负工作纳入各部门、街道工作评价考核中,区委组织部、区社会办要加强对本方案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抓好宣传教育。各部门要加大社区减负的舆论宣传力度,适时开展区、街道、社区等不同层面的教育宣传,形成长效机制。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做法,切实做好社区减负工作、提升服务效能。
附件:1.社区保留工作事项
2.社区居委会日常出具证明事项
3.社区取消工作事项
4.社区工作准入制度
<
【篇三】教育工会(社区)直属党支部,2022年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社区戒毒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和国家十一部委《关于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意见》(禁毒办通[X]5号),以及省、市关于加强社区戒毒(康复)有关意见安排,依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我区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努力,实现社区戒毒(康复)执行率、戒毒康复人员管控率和戒断巩固率逐年增长,复吸率逐年下降;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救助服务和社会保障得到落实,生活就业状况持续改善;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二、工作机制
(一)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工作机构
1.区里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等工作。
2.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行政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公安派出所、卫生、民政、司法、劳动保障等站办所负责同志为成员,组织实施本地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在乡镇、街道设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办公地点在乡镇、街道司法所,由乡镇、街道司法所所长兼任站长。
在册吸毒人员30 人以下的乡镇、街道应配备1 名专兼职人员,在册吸毒人员30 人以上的应配备2 名或2 名以上的专兼职人员,从事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主要开展禁毒宣传等社会化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理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移交衔接、签订协议、期满解除等事项,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就医援助、技能培训、就学指导、就业安置等服务。
3.村、社区成立帮教工作小组。由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服务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组成,具体开展对戒毒康复人员的帮教谈心、情况评估等工作。负责女性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工作小组应当有女性工作人员参加。
(二)规范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主要流程是公安决定、核实居所、送达移交、登记接收、签订协议、定期尿检、戒治计划、三期管理、帮教谈心、心理咨询、诊断评估、期满解除等。具体分为:
1.公安机关作出社区戒毒(康复)决定、核实戒毒(康复)人员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后,属宁江辖区的人员通知区司法局社区戒毒(康复)科,将戒毒(康复)人员送到区司法局。同时,公安机关要通知责令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所在辖区派出所,协助乡镇、街道司法所做好接收监管帮教等工作。
2.区司法局社区戒毒(康复)科对责令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身份识别,进一步核实居住地,办理登记等相关手续,录入社区戒毒管理系统,并在公安机关出具的接收回执上签字盖章。同时,通知乡镇、街道司法所做好接收准备。
3.公安机关将责令社区戒毒(康复)人员送到乡镇、街道司法所,区司法局社区戒毒(康复)科协助;
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接收,辖区公安派出所协助。
4.乡镇、街道司法所核实居住地,与戒毒康复人员签订协议,录入社区戒毒管理系统,在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报道回执上签字盖章,并通知其所在村、社区,明确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成员,落实监管帮教责任。社区戒毒期限为3 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5.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染毒程度、经历、个人特点、生活和家庭环境等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帮教制度,及时按要求对其开展帮教谈心、定期尿检、诊断评估等工作;
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建立戒毒(康复)管理档案,注重痕迹管理,实时登记报到、走访、帮教、检测等执行情况以及培训、就业等现实表现。
6.基层公安派出所要认真做好对辖区内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吸毒检测工作,乡镇、街道司法所予以协助,并做到检测结果共享。社区戒毒人员检测时间为3年至少22次,第一年每月1次,第二年每2个月1次,第三年每3个月1次;
社区康复人员检测时间为3年至少12次,第一年每2个月1次,第二年每3个月1次,第三年每6个月1次。
(三)明确各地、各相关部门责任
乡镇、街道承担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按照《禁毒法》《戒毒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健全机构,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落实办公经费,保证场所规范,标识醒目,制度上墙,备品齐全,档案薄册完善,工作正常运行。
公安机关对查获的吸毒人员严格按公安部《吸毒成瘾认定办法》,依法作出责令社区戒毒决定,向区司法局移交相关材料,做到裁决一个,移交一个。同时,将《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家属,将当事人移交区司法局。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尿液检测工作由辖区派出所承担,派出所检测不了的项目向公安一、二分局禁毒大队报告。接到区司法局报告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严重违反协议、重新吸食毒品等情形的,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对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条件的,一律予以强制隔离戒毒,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区司法局。各派出所要配合乡镇、街道司法所做好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管控工作,社区民警要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作为重要的基层基础工作内容,将社区戒毒(康复)对象纳入重点人口管理范围,并积极主动参与社区戒毒(帮教)工作。
司法部门承担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管理职责。负责基层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乡镇、街道司法所协助当地政府完成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要做好接收戒毒(康复)人员的准备,即对公安机关作出社区戒毒(康复)决定的人员,落实必送必接措施,及时与戒毒(康复)人员签订协议,做好戒毒(康复)人员法制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跟踪帮教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对戒毒(康复)人员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重新吸毒等情形的,要及时向司法局报告。要建立分类管理档案,做好人员信息维护工作,力争实现接管一个、帮教一个、感化一个、挽救一个,防止出现失控和漏管问题。
卫生部门要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治疗门诊,积极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戒毒治疗服务,发挥自愿戒毒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的作用,扩大戒治规模。
民政部门要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纳入和谐社区建设规划,列入社区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依照有关规定落实戒毒(康复)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措施。
人社部门要把戒毒(康复)人员纳入劳动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做好戒毒(康复)人员的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为他们更好的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四)加强部门联动
建立社区戒毒(康复)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由区司法局牵头确定会议召开时间和主要议题,提交分管区长,分管区长决定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通过联席会议,促动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整体合力,使各个环节有序衔接、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二)做好经费保障。区财政部门要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乡镇、街道负责保障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禁毒宣传、办公、心理咨询、档案等费用。
(三)抓好宣传示范。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向广大社区居民宣传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发动和组织他们积极支持并参与这项工作。通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社区民警和各类社会帮教力量,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鼓励引导吸毒人员主动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组织开展创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示范单位活动,要在抓好文化司法所和前进司法所两个市级试点所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三至五个区级示范所,以点带面,推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开展,以先进示范所带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全面发展。
(四)强化督导考评。区司法局要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推动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措施。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问题,做好日常检查、年度考评等工作。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