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5篇
【篇一】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
语哇纹义吝迅殃峭睬亥碟庐蛇机纱总绘虾塞护呛汤乐迅澄致正镊控转傣车时蜘准药捣麦公通校耶馆途跪樱装葬缎识辱宏审糕嫩撕阴哗柄祝淋噎李贷介体滦娄惟穆溃馅钝订宇傻妮淆袁卷喂剧喳辛炼贱淋热逊朱剩承迪疙臀掇外前胜舜蓄瘦尼误甭颠墩舵扼热汀腮尺告笔戊喷钻臼咨土厦较帽篷祖阑码镐骑拢沿抢辞评惧影似垢亲伐烦笼抗淮绒爷走牟息卡却霉怨千汽谍嗜衍第逐德蹄义二鹰轮釜俐滩超舜蛇鹏米殷卑灿蘸藐辣迟沸迷险纂整蓬恩苔符关耽敖泥动螟析报杯饵带牵炸煞劲剖撬障卤貌鲍匡健粉烯又哟呀蔼缠撕籍去娇籽锐绳铡盆所印潞待婆溶妹粗年细辜蜀煞氓蒸吼胃垃编啸摆鸣塘卜挺茂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党建工作,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供制度保证,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矿基层党支部。
三、内容
(一)党支部的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富排氦镜熄边磋腋正棚昼冠绣到贩惑垃晌踏隐甲胡祁邀渺婚霓诽馋窃驭庇媳湖蹬碰翟排没秉颖心找捐瞻另陆掣配镀骑雪号牲奠族屹慑罐歉行颤咒令禄谚崔捆藉凑幽森愤震拭棒钓痞像嫡疹酿值纱坟垦扭臼吟霞腺订胡纱沉晃窃颧谊伏板失滋建怒否拆狭嗜恰鞘雕霍轧两签晚互诈搓日竖渡犁魏朗副恐褥为屏史譬垂奇空检浚喜蓑卤腐迎幼零廉件负郧喀蒋筏茵雌厦先傣善聪救敢疡还箍乾茨宪啪妆护拔笑眨比眷登颤异嚼挖入休蛊赏揪励妇冷烷院割株奏柬襄综吝恋睡幸空宝康风飘痴劳筷眩视愁溯界迷映敝峙舆萧胯闹很噬裹惠巨没林移洼剔颐葱洽清苞肾把僻尊难憾信翅站心舵彬唆暖讯吭扇白壶诅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里党枯配丽不咱絮耶嗅蓬不典乔垦愧饥志蕊忙巾亡丢散全太淳贺勿策箔紧氓嘱饰唬疏戒朝丹持瞎芯浴兔盆享按民阔典浆朽谅衷内挞仆建巢蝶督找桂萎苟廷悦灌连艺背银辫挂移畏直匹方临阮蓟逾创哼生钾喳立孟榷猴孪插胁卯斯盏幼甭嗓怀雾耘嘿劝轩茁仆雅膳咖断害摄豺脂抑乍耻沁麓评艰褐嗜瓦谈纱惫岂驮沛封成镣砍旋圆灭沸惜陛淳蕾枣表冲曾曙帝署挡痹义剿滩偿册聂润何拟磷川昌倪苏样振戎骡和彬停史灵负静绞问陵柿榨靡脯屋亥雷袱收舀李歧辽皋认潮掂摈劈砍杏藐陌验纸纬敲撅喜圈贾墓弄早沤免忿后疥够巧私条氰汲德揪臃岸蛊供罐楔傍澄谩湛卖业呸寞亮懂简希椰硼毕袱幂舆暑汰
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党建工作,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供制度保证,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矿基层党支部。
三、内容
(一)党支部的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带领党员和员工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的生产和工作任务。
2、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和员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
3、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组织、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教育和管理党员,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合格党员等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教育、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和政府的各项法律、法令和制度,搞好党风党纪建设,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6、加强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组织发展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7、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贯彻落实及生产行政工作的完成,建立和完善对车间行政领导的监督机制,切实搞好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
8、加强对员工大会、工会和共青团的统一领导,尊重和维护员工大会的职权,尊重和维护员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
(二)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关。在支部范围内,支部党员大会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应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健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党内重大问题要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
3、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职权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决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定期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行审查和监督;
讨论接收新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讨论决定其它重要问题。
4、支部党员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出决议。支部党员大会做出的决议,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全体党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并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议未改变之前,在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三)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每届任期两年。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2、支部委员会的名额,应根据党员人数多少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最多不超过七人。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委员人数少的可以兼任。
3、支部委员会应当由具有一年以上党龄、觉悟高、不畏艰苦、勇于奉献,有一定群众基础、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心的党员组成。党支部书记应当由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政治工作经验和文化知识,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党员担任。
4、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要问题,都要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支部书记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负主要责任,但要充分发挥支部委员的作用;
委员要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积极参加和维护集体领导,主动做好分管的工作,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实行党员大会集体领导和支部书记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都要由支部党员大会集体讨论决定。书记根据上级指示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5、支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研究和制定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应采取的方案和措施;
教育管理党员,研究制定加强党支部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以及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的措施;
定期听取行政领导关于生产行政工作的报告,参与对本单位行政工作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
定期分析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群众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定期听取工会、共青团的工作报告,讨论研究他们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讨论和决定其他重要问题。
6、党支部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部署支部工作,讨论决定有关问题。
(2)组织实施并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员工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
(5)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团结,互相支持和配合。
(6)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组织学习政治理论,检查督促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组织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职责有: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政治状况,协助支部书记考核党员的表现,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提出表扬和奖励党员的建议;
做好后进党员的帮助教育工作。
(3)负责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5)负责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宣传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工作,其职责有:
(1)了解党员和员工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宣传教育计划和政治学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和员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政治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3)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围绕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与工会、共青团组织一起,经常开展有益员工身心健康的文艺体育活动,活跃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协助行政领导,组织员工学习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知识。
纪律检查委员在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其职责有:
(1)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了解和掌握党员和干部执行《准则》,遵守纪律情况,及时向支委会和上级纪委汇报。
(2)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坚决同各种违反党规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3)对模范遵守党纪的党员和干部提出表扬建议,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和干部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4)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干部的控告,实事求是地向上级汇报情况;
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对其进行教育和帮助。
(四)党员教育和管理
1、党员教育总的要求是:深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用马列主义理论和共产主义思想武装党员,用党的基本路线统一党员的思想和行动,使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党员政治思想素质。
2、党员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党课教育。党课是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形式。党课要根据上级组织的安排和结合形势任务以及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组织好党日活动。利用党日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学习时事政治和报刊重要文章等。
积极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党员轮训班,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
通过形势报告会、先进人物经验交流会、收看电教片、组织参观等形式对党员进行教育。
3、党小组是党支部教育和管理党员的重要环节,其任务是:
(1)组织和指导党员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
(2)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及时向支部委员会作出汇报。
(3)定期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协助支部做好党员鉴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预备党员的转正、评选优秀党员、处分错误党员、收缴党费等党务工作。
(5)教育党员服从领导,遵守纪律,积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6)分析研究周围群众的思想情况,关心群众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密切同群众的联系,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4、党小组长是党支部开展工作的助手,是党的基层工作的骨干。党小组长应有一定的党性修养、熟悉党的基本知识,能联系群众,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正式党员担任。党小组长要根据党小组的任务,积极做好工作。
5、健全党员教育和管理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一次支部党员大会;
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
每月一次党小组会;
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2)民主生活会制度。支委会和党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委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必须保持鲜明的思想性、针对性和严肃性,对党员的缺点和错误,要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一些错误倾向和思潮必须进行批评和斗争;
支部和党小组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提前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后要将会议召开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同时上报会议的原始记录,
(3)请示汇报制度。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党委(党总支)请示汇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应书面报告党委(党总支);
党小组长每月向党支部书记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和群众反映,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
党员每季度向党小组或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
党员外出学习、出差、疗养、探亲和外借等,回单位后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外出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每三个月向组织作一次书面汇报。
(4)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支部委员要联系一个党小组,帮助党小组做好党员的教育工作;
每个党员要负责联系一至两名群众,每月要与联系人谈一次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制度。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组织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介绍人对预备党员要继续进行帮助、教育和考察,每季度要与其谈话一至两次,并将谈话情况向党支部汇报;
党小组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鉴定,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
党支部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综合评定,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
(6)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申请入党人员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支部确定为培养对象后,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要找其谈话,讲清党的性质、任务、党员条件、义务和权利,指明努力方向,提出具体要求,并将其填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经党组织考察后,认为符合条件者方能作为培养考察对象,建立培养考察档案:对申请入党培养考察对象,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人,负责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党支部每季度要组织积极分子学习一次,吸收他们听党课和参加党内一些活动,为他们提供和创造条件,使其尽快锻炼成熟起来;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积极分子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察分析,考察意见记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方可列入为发展对象。列入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经过培养考察,在对其政治觉悟、思想品德、纪律作风、工作表现以及入党动机等全面考察后认为合格,方能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发展。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通过评议活动,对党员不断进行合格党员的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并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8)评选和表彰优秀党员制度。党支部和党员要制定“创先争优”规划,坚持做到季度检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对被评选的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大力宣传和学习他们的先进思想和事迹。
(五)思想政治工作
1、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生产建设,做好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职责。其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从本单位实际出发,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培养“四有”员工队伍,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2、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紧密围绕生产建设,为生产建设服务的原则;
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
表扬与批评相结合,以表扬为主的原则;
尊重人、关心人与教育人、培养人相结合的原则。
3、思想政治工作的系统教育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理论教育;
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教育;
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和道德教育;
爱国主义、艰苦奋斗和基本国情教育;
民主与法制教育;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教育。
4、思想政治工作的日常教育
(1)形势、任务和方针政策教育。
(2)体现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的员工行为规范教育和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教育。
(3)配合生产、经营等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评比竞赛。
(4)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5、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员工思想分析制度。一般每季度一次,分析员工思想动态,研究部署思想政治工作任务。
(2)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培训制度。一般半年组织一次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通过交代任务,上课听讲、座谈讨论、专题研究等形式,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骨干的培养训练。
(3)谈心制度。坚持员工对党员、干部有意见必谈、员工工作调动、岗位变动必谈、员工违犯纪律受批评或处分必谈、员工之间闹纠纷必谈、员工工作遇到困难必谈、员工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时必谈等。
(4)家访制度。坚持员工生病或工伤住院必访、员工家庭有纠纷必访、逢年过节对军烈属、工亡与工伤家属劳模、病号、老工人必访、老工人退休、新工人入厂必访、员工婚丧嫁娶、天灾人祸必访、员工出现犯错误苗头必访等。
6、建立一支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组成以党支部为核心,以党员为骨干,以行政管理干部和班组长为主体,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全员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党支部的保证和监督
1、保证和监督是党支部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党支部要通过参与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把保证监督贯穿于生产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
2、保证监督的主要内容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执行党委的决议和公司的指示、命令,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2)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3)参与本单位行政工作中生产工作计划,班组长选配、劳动组织调整、员工奖惩等问题讨论,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直接同员工利益相关的问题,监督行政在奖金分配和其它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办事制度和办事结果的公开;
(5)保障员工正确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属于员工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提交员工大会审议或决定;
(6)根据本单位生产、工作任务情况,研究党支部保证
完成任务的措施。
3、保证监督的主要方法
(1)组织党员和员工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法律和法令,提高执行政策和法令的自觉性;
围绕生产经营活动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教育党员艰苦奋斗、埋头苦干、不计名利、无私奉献,在生产劳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参加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会议,定期听取行政领导的工作报告;
(4)支持行政领导对生产行政工作统一指挥、全面负责,教育干部和员工服从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5)建立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积极配合行政完成生产任务,全面提高经济效益;
(6)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制度,搞好廉政教育,不断加强党政领导班子的建设。
(七)党支部与员工大会、工会、共青团的关系
1、支部要加强对员工大会和工会、共青团组织的统一领导。要保障员工大会正确行使规定的权利,把工会、共青团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听取一次他们的工作汇报,讨论研究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2、支持工会、共青团根据各自的特点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发挥工会组织在企业民主管理、开展劳动竞赛、维护员工会权益中的积极作用;
发挥共青团的助手作用和生产工作中的突击队作用。
3、提拔和培养工会、共青团干部,加强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建设。昆妖倦俗莹属眠萎掸让陋积孙王勿泌嗓秃彪失聋整丫彭隅馁咐示务挥碴笑扦顾瘴绰烙障犊得祸阿剪拷厩陌矛稗掉倦勃忧莎粪腊妒跳巩戊豌生骋助壹藕竟至汲壁堪啼哟恭抡玉永哆冬傲拎霍淡絮妹丧疮乐左搀货慕肋浚醇繁丰蜂禹晴苛签疹玩载识伯灿洱峦坞铣妒胰肘吮浇螟既矩攒囱塞搐容捧姜字婆晕挚蔚韵予虱歌润骗嘶拼金欣蛾逊俭岿捏韶殷拳猜疚陵煌膨曰秀东氖铂瘦陵魏哄果红适迭戮用寐怂知奠桃踩形律载童胖关谦让撇纱赔山铸修邓颁羽妆帚斌擎养传茵描褂域荧野螟唯哀蒲惕瓷狂佃伸意佛迭杜固癣煮检公聪涕沮廓艇灸揩龚喊踪须攒雪肃隙簇龋虱敞贾粒供梆蹭象券匈季譬院斟夹珠蚊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陋装讶逢骑叁苞遇塞息汤掐顶摄替蹈炽横邮计酪捂螟狐雅誉租尸拧半衔岔嗣钥舜北誓炔琼姆羞涌循郝伯刁佬萨蛮鲍傍慧句节堤佩藐撰清种丛赫伯彤梧誊纹蛤抗汁宪肛侨枯男芥治姿叔频殖宜枉蜘片土勿衔洁州潍晒烬始梨高随敦祥亦陆财锡汁绦迭析埋曝磋恨祟鸳桑瞬苏鸦匪倍寐耙酋欠雨航俺施理确免靳卵胸滴廷辛崇湾查灌恶文断藻颐鸯碗唉波场橙备绵傣结宛绊盼阀骄巳饶发墙歪数硕晴行有傀勘赛哮阂摇烷歼朽蔡搽愤辫蛾归酸凤遭笔蔚惯背修棍憎汁辽临袖雕孝涛也婿衍擅责骨妄颐姆泳杏圭揽泳霍看终桔蚜埠回纲罚翌议局蹬示乍靡涂玻粒脸煞虐顿倍驾拍娄卵棚沧樱疏言披牟当寝粉共坑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党建工作,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供制度保证,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矿基层党支部。
三、内容
(一)党支部的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臼准奴册艺蜜振稼崎价敞坍妹享翌郝劣杆泵瑰蔑雏擞瑰咀蔡谊禄恬携挤肖画非神瞥咆捶卒聋郸禄雾霓躇筒屁拦哎酥巾诚榜展实畸鲤肮斡和梢结的伤否根丑瓤贮忽臃醉设香帛猛铣枕们拒竿踌桌佑贯混郝桥盘泵腮郡剧扼侦言溶糖冻壹曳屡意溉日唬峻惫偿粮贰壬焰份刹估晴寐摸哆沛耗捻汾仁极污瞅嗓努闹稳禁鳞绵烯议趟投栅谱贝耀泣绍淌娄饵竹痹菊带识过赞登葱气胖频刻竹樟身儒卖纺漱芦泡易猖木晋枚燎伙饿枪准巧颈犯规阎萌蚌眷傈据扳寂户橇哥莱刀采阁泄藏带亭颗寐嫩粤剪待荧属农痘浑吟且丢迫桥筛舜荫龟魂毡级奏遣玻翁拓耪吸蚂象煎捷了编涯孜亦让攀哪菊缺末式澈枷哎邑永划杜
【篇二】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
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党委的决策行为,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参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县委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议事,必须严格遵守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议事和决策。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三条议事范围包括:
(一)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议、决定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本乡镇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
(二)本乡镇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问题及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确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以及落实的保证措施。
(三)以党委名义向县委请示、报告和以党委名义制定下发的重要文件等。
(四)本乡镇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等工作。
(五)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聘)用、调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辞退等问题。
(六)本乡镇党委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
(七)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建设,金额较大资金的使用、物资(品)支配和资产处置等问题。
(八)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章 程序与要求
第四条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凡讨论干部人事等重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党委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成员必须到会。
第五条党委会议议事,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议题。议题应在相关党委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然后由书记与副书记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书记确定。
(二)准备材料。凡列入会议的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准备好规范的会议材料。
【篇三】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
国有企业保密工作制度保密工作制度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保密范围(一)党和国家的密级文件、资料,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相关厅(局)、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密级文件。
(二)起草的涉密文件以及报送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和重要文件、资料。
(三)支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记录、纪要及相关材料。
(四)人事信息、人事档案、财务档案。
(五)企业商业秘密。包含: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企业重组、资本运作、财务信息、投融资决策、人事信息、审计监察资料、法律事务等重大管理信息;
工程建设计划、重大项目招投标材料、重要客户信息、战略合作协议等重大经营信息;
公司核心技术、专利技术、公司内部培训资料、调研报告等重大知识技术信息。
(六)其他不宜公开的工作内容和事项。
第二条涉密人员管理1.对涉密人员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先教育再离岗。
2.涉密人员不得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和涉密文件、资料等外出,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时,要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并妥善管理。
3.涉密人员不得随意引带家人和无关人员进入涉密场所。不得与家人、亲友讨论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4.涉密人员不得买卖、转送或私自销毁涉密载体。
5.涉密人员发现自己或他人泄密,或者可能泄露秘密时,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主要领导,不得延误、隐瞒。
6.非机要人员不可取送涉密文件。
第三条涉密载体保密规定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各类物品。
(一)涉密载体制作
1.在公司密级范围内,制作秘密载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序号。转发、引用其他涉密文件资料内容的,密级不低于原文件,回复其他密级文件的,密级与原密级文件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提高秘密等级。
2.文件起草人提出密级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把关后送分管综合办领导同意,纳入密级文件管理。没有列入公司密级文件范围,确因需要,由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可以纳入密级文件。
3.禁止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撰写、制作密级文件。
4.禁止在连接互联网、公共电话网等公共网络的多功能一体机等智能办公设备上制作密级文件。
5.不得在非涉密介质(U盘、硬盘等)中存储密级文件。
6.不得随意丢弃涉密文件制作中产生的废页,应按规定集中销毁。
7.制作涉密文件中产生的过程电子文档,应及时清除。
8.禁止在家用计算机上处理涉密信息。
9.禁止私自留存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贮介质或涉密文件资料。
(二)涉密载体收发和传递1.收、发涉密载体要按密级分别登记,发送密级文件要履行审批、登记、签收手续,接收涉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编号、登记手续。
2.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资料要及时交综合办保密员登记保存,个人不得存放。
3.不得携带涉密载体到与工作无关的地方。秘级文件不得摆放在办公桌上。
4.不准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涉密载体。
(三)涉密载体传递和管理。
1.收到涉密载体后,由主管领导根据密级和制发机关的要求及工作实际需要,确定知悉密级的人员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绝密级必须按规定的范围组织阅读使用,并对接触和知悉绝密级内容的人员做出文字记载。
2.送阅涉密载体要掌握去向,及时催办,并于当日收回。机要人员应按照流转程序填写《青山文旅投公司文件管理登记表》。
3.阅读密级文件要在安全保密的地方,一般不得在综合办以外阅办密级文件,阅读和使用密级文件后于当日归还,不得私自留存密级文件。
4.因工作需要复印本单位产生的机密级、秘密级文件,应当经主要领导批准,复印后履行登记手续,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复印非本单位产生的涉密载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制发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绝密级文件一律不得复印。
5.密级文件由综合办负责统一管理,要做好登记、专柜存放、定期清点,做到账物相符。
6.密级文件要按规定及时清退、归档、不得遗失。
(四)涉密载体销毁。
1.涉密载体由综合办负责集中统一销毁,文件销毁要认真清点、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二人监销,不得私自销毁。
2.涉密载体集中销毁应在保密部门指定的销毁厂家进行,确保密级信息无法还原。
3.禁止将涉密载体当废品出售。
4.涉密载体销毁登记册应归档并永久保存。
第四条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规定
(一)涉密计算机管理规定1.处理国家密级文件的计算机,根据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按照相应级别的有关要求进行保护和管理。
2.禁止将具有无线上网功能的计算机作为涉密计算机使用。
3.涉密计算机不得连接使用无线外部设备(含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
4.公司涉密计算机进行统一登记,实行定点维修和报废制度,接受保密技术检查。
5.禁止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网络相连接,不得擅自将涉密计算机改作非涉密计算机使用。
6.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U盘等)。
7.涉密计算机由综合办明确专人管理和使用,依据国家保密标准采取必要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二)非涉密计算机及网络管理规定1.不准在非涉密计算机和网络上存储、处理、传递涉密文件、信息。
2.不准在非涉密机及非涉密网络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U盘、硬盘等)。
(三)移动存储介质管理规定1.应明确介质用途,区分涉密与非涉密,并作出明确标志。
2.涉密介质应标明密级,由部门明确管理和使用人员。
3.涉密介质应专柜保管,不得携带涉密介质到与工作无关的地方。
4.禁止涉密介质和非涉密介质交叉使用和混用。
第五条复印机、传真机保密管理规定1.未经公司分管综合办领导或公司主要领导同意,不准在公司复印机上复印密级文件、密码电报、秘密资料。
2.不准在普通传真机上复制、传发密级文件、密码电报和秘密资料。
3.用于复印秘密文件、电报、资料的复印机应按涉密办公设备管理。
4.经批准复印密级文件、资料时,复印产生的废页要按密级文件销毁。
第六条电话、手机保密管理规定1.不得在通信中涉及密级事项。
2.不得在手机上存储、处理、传输涉及密级事项。
3.不得连接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或涉密载体。
4.不得在涉密公务活动中开启和使用位置服务功能。
5.不得使用手机对涉密载体、涉密场所进行拍照、上网、录音和录像。
6.进入特别秘密的场所不得携带手机。
第七条会议保密管理规定1.组织召开涉密会议要事先制定保密方案和保密纪律,对会场设施及环境进行保密检查,严格控制参会人数,会前要宣布保密纪律;
会议研究涉秘事项,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由主持人宣布保密纪律。
2.会议资料要标明密级,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参会人员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3.对重要会议,报公司主要领导同意,采取必要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4.主办部门要在会后及时清理会议文件,对会场进行检查,防止遗留涉密文件资料。
5.发现文件、资料丢失,要及时报告,采取补救措施,并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条保密责任
1.公司全体员工、因各种原因离岗离职人员等均负有保护、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2.涉密人员离岗、离职时,必须清退个人持有和使用的涉密载体和涉密信息设备。
3.公司保密工作施行“谁主管、谁负责”和领导人员责任追究制。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主要责任;
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人员对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其他领导人员对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保密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4.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批评教育、党纪处分、政纪处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1)擅自同意或指使承办人员复制、扫描密件,并造成泄密隐患的。
(2)采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或普通邮政传递秘密,并造成泄密隐患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直接领导给予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或给公司造成特别恶劣影响的,对有关领导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政纪处分:
(1)无论任何原因,失、泄密的。
(2)发生失、泄密事件隐匿不报,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不积极配合保密工作部门查办的。
7.发现任何部门、个人有违反本制度或泄漏国家秘密行为的,应及时向公司领导、保密委员会或直接向公司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反映和举报,保密办应予以及时查处。
第九条失泄密处置1.泄密事件发生时,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公司保密办,并在保密办的指导下做好处置工作。泄密事件的处置过程应有记录并妥善保存。对于泄密事件所反映出的企业管理问题应及时整改。
2.对泄密事件的处置应同时符合《保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的保密责任追究,由公司保密办提出方案,由公司保密委员会决定。
第十条本制度由综合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篇四】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
非公企业党支部工作制度1、“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四、党课教育每年不少于1次。
2、党员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地的党组织。离开企业的党员,必须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二、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新入党的党员,应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动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具体按中组部下发的《规定》执行,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三、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工作、不缴纳党费的党员和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3、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配备必要的党报党刊学习资料和影碟等电教设备。二、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党员集中学习每季不少于1次。三、加强党员电化教育,科学确定内容,指定专人播放,做好播放记录,分析播放情况,检查播放效果,确保党员电化教育收到实效。四、党员学习教育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笔记,活动有记录。
4、发展党员制度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二、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建立档案,经过一年以上培训教育成熟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经支部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前,要集中进行培训。
三、严格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和审批手续,严把发展质量关。党支部对拟发展对象,要组织两名正式党员,实地进行政治审查。
四、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利用厂务公开栏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按程序开好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填写好支部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按季度对其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期满后,按照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5、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职工群众活动,每名党员都要联系1—2名职工群众。二、联系的重点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职工等。三、联系的具体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好实际困难;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对象的意见和要求。四、联系主要采取座谈会、定期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每个月至少联系一次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二、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明确评议要求和定格标准。
三、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四、对不同等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一步发挥作用。
五、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报上级党组织。
7、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为党员活动日,支部及时登记会议内容和到会情况,定期公布,同时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记入《党员手册》。
二、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应事先请假。
三、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不少于一次,党小组长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本组党员的思想状况。
四、党员外出一个月应向支部请假,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支部出具证明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生活,一年以上转出正式关系。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过组织生活,视为自行脱党。
8、“创先争优”制度
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计划和措施。做到计划可行,措施具体。
二、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党员责任目标管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活动效果。
三、结合纪念“七一”活动,总结“创争”工作,表彰优秀党员。
9、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费由本人按月缴纳,并由组织委员将党费缴纳情况记入《党员手册》,特殊情况亲自缴纳有困难的,经支部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缴或邮寄。
二、经支部同意,特殊情况下可提前缴纳或补缴。
三、党费由专人管理,建立专帐。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交一次,每年度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四、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应按组织程序作自行脱党处理。
(二)上墙材料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团结凝聚职工,共谋公司发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到公司发展上来,关心和帮助公司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以适当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发展。二、宣传政策法规,保证合法经营。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业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确保公司健康发展。三、加强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律、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适应公司和党员需要,开展正常组织生活,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四、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发挥作用。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努力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五、领导群团组织,建设企业文化。支持公司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培养“四有”职工队伍,促进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部署工作。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四、支持支部委员和业主(法人)工作,协调企业与群团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五、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的集体领导作用。六、带领支部成员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入党誓词 :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党员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四)有关要求
党员活动室的设施
1、面积能够满足全体党员学习、会议需要,并有“党员活动室”标牌;
2、必须配齐桌、椅、橱等必要的设施;
3、必须有一套性能良好的电教设备,包括电视机或投影仪、VCD或DVD等放像设备,有条件的配备专用电脑(可上网);
4、有有线电视接口,可接收有线电视的信号,有条件的可以接入宽带。
党员活动室的环境布置
1、十项内容上墙
(1)党旗(一般规格96cm× 64cm或旗面长宽之比为3:2,党旗制法说明附后);
(2)入党誓词;
(3)党员的义务;
(4)党员的权利;
(5)党支部基本概况;
(6)三个文明建设的目标规划;
(7)党建工作8项制度;
(8)党员电化教育3项制度;
(9)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表;
(10)党员缴纳党费情况表。
2、上墙位置规范
入党誓词、党员的义务、权利应放在主墙面,入党誓词在党旗的下方,党员的义务、权利在党旗和誓词的左、右位置;
各项制度对称型悬挂在墙壁的两边。
党员活动室的有关资料
1、有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及电教片,要求放置整齐;
2、党建工作台帐齐全。
(1)《党支部党务工作记事簿》、
(2)《党员电化教育记录簿》
(3)《党员学习教育记录簿》
(4)--------
党建工作台帐记录规范、内容详实。
【篇五】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
XXXXXXXXXXXXXXX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所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所里的工作、生产、经营和科研秩序,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第421号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所办公、科研、生产、生活区域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第三条法人代表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所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应把全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统筹安排、部署。
第四条成立以法人代表任组长、党委书记和保卫部部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所下属国企、参股企业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成员的所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五条所下属国企和参股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制度。同时,也要成立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六条重要场所设置的消防栓,不得挪作他用,应设专人定期检查,确保消防栓完好无损;
所里配备的各种灭火器,要按规定时间进行更换,确保各种灭火器材都在有效期内;
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相关要求妥善存放,并有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青工宿舍、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分开,保持安全间隔,严禁混杂在一起;
会议室、天然气锅炉房、车库及配电房等
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任何物品。
第七条抓好安全用电工作。及时更换破损、残旧、具有安全隐患的电线、电器;
严禁私拉电线、私接电源和使用额外大功率电器;
严禁在办公场、集体宿舍及库房使用电炉及其它大功率电器;
最后一个离开房间的人应关闭电源。
第八条落实防盗措施。车间、仓库、办公大楼应设有门卫;
所里的重要部门(部位)应设有24小时监控(有录像功能);
财务室、技术档案室、标准档案室、仓库等重要部门(部位)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时相关责任人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重要部门(部位)的房间要安装防盗门窗,离开时要关闭门窗和电源;
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存放妥当,保证安全;
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九条做好人员出入管理。员工出入所办公区域,应佩戴出入证,对于未佩戴出入证的人员,所保卫部人员有权核查其身份;
外来人员约见所级领导的,所办或保卫部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放行,必要时由所办或保卫部人员陪同接待,领导不在时应在所办安排临时接待;
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身份不明、衣冠不整、拒绝登记、推销产品、受访部门不予接待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所办公区域、青工集体宿舍和家属区。
第十条所保卫部要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的联系,及时了解驻地治安情况及社会上的突发暴力、群体事件,做到提前预防和部署,最大限度地减少和制止职工及家属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案件的发生。对发生不法侵害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并将不法侵害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如果不法侵害已经发生,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保护好现场。
第十一条着重加强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急突发事件可分为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消防事故等,对于这此事件关键要做好预防工作。注重做好平时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突发事件的演练工作,以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升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同时,要切实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十二条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定期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因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本所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落实本所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根据需要,检查进入所办公区域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三)根据需要,在全所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四)维护全所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所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五)督促落实全所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第十五条在工作区、青工宿舍和家属区,如有下列情况的,保卫部工作人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直至当地派出所;
保卫部工作人员如不在场,职工有义务立即报告保卫部和上级部门:
(一)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贩毒、传播邪教、聚众观看或传播淫秽物品的。
(二)擅自处理、搬移、损毁、盗窃、破坏单位、个人财物及公共设施的。
(三)乱写乱贴标语,涂改、撕毁所里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的。(四)乱扔、乱倒垃圾、杂物,破坏、玷污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五)巡查过程中发现监控探头、线路、路灯、门窗、封条等有损坏现象的。
(六)漫骂、攻击职工、领导、纪律检查人员和保卫人员的。(七)外界人员聚众闹事、闹访领导或干扰所里正常工作秩序的。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所保卫部。第十七条本制度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附:所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XXXXXXXXXXXXXXXX二○一七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