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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政策宣传六进活动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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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政策宣传六进活动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关于医保政策宣传六进活动实施方案5篇

【篇一】关于医保政策宣传六进活动实施方案

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

  【篇一】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司法通〔2006〕48号)精神,顺利完成我厅“六五”普法任务,结合我厅实际,特制定我厅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以下简称“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人社依法行政,为实现我区人社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是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人社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

  三是重点学习宣传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工作大局,针对人社系统的热点、敏感问题和百姓需求开展法制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公务员管理等法律法规,培养人们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意识与行为习惯,自觉运用法律合理反映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是要大力开展人社法治文化建设。鼓励全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力求创作出反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机关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一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活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开办领导干部法律讲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培训班、普法考试等形式,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各处室(单位)结合办公会、处务会、支部会等形式,安排有关依法行政文件和人社政策法规的集中专题学习。二是认真抓好机关公务员的学法活动。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机关公务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引导全区人社干部职工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法规知识。认真组织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续职考试培训工作,增强广大公务员的行政执法意识,提高他们的依法行政能力。

  (二)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我厅驻村干部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作用,通过印发资料、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切实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送到人民群众手中。各单位要利用下基层接触群众的机会,积极宣传与本部门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相关政策法规。

  (三)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平安社区建设。结合本单位职责,积极组织人员开展“法律(政策)进社区”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公益性普法教育活动。重点宣传普及与社区居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认真解答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在为居民解疑释感、排忧解难的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

  (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利用学校良好的师资,大力开展对高校学生特别是即将毕业走向社会的高校毕业在就业、社会保险、公务员管理、人才等有关方面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引导高校学生养成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好习惯。

  (五)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各部门结合业务实际,积极利用深入企业的机会,加强对企业广大职工的社会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业务交流会等形式,积极抓好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劳资人员、农民工等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六)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提高各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通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各单位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各单位应通过公示牌、宣传栏等形式,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尤其是在公共活动场所以及人员流动密集的地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开展法制宣传。有条件的单位要向公众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我厅“法律六进”活动是“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作步骤和安排要与“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同步,自2011年开始,到2015年结束。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狠抓落实,做到部署及时、措施到位、收效明显。

  四、活动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律六进”活动,使“法律六进”活动成为“六五”普法期间引导和促进公民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的重要载体。要安排落实好“法律六进”活动的专项经费,切实保障“法律六进”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各部门要加强对“法律六进”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落实分工负责和各项保证措施。要不断总结、推广“法律六进”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确保“六五”普法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法律六进”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法律六进”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吸引更多的机关、村(居)委会、学校、企业、单位和公民参与到活动中来,创造有利于“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深入的舆论氛围。

  【篇二】

  为贯彻落实辖区“五五”普法规划,按照上街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要求,在辖区内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简称“法律六进”活动),现就该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辖区“五五”普法规划和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教育公民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辖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导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

  1、要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2、要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治安方面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努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

  3、要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4、要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创造体现时代特色的法治文化,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三、主要内容

  (一)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1、适用范围及对象:办事处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纳入公务员序列的事业单位人员。

  2、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理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和谐社会理论,宪法、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与机关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参考教材:全国五五普法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郑州市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理论学习参考》等。

  3、方式方法

  (1)继续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以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

  (2)加强机关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概念。

  (3)加强公务员学法制度建设,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工作,逐步实现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

  (4)积极参加全省评选100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建立100个“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双百”工程活动,在全辖区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和学法用法示范单位评选活。

  4、活动目标

  (1)办事处各科室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参学率达到100%,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做到带头学法用法。

  (2)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法制观念、法律素质显著增强,实现三个提高一个具备:即各级领导干部普遍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公职人员普遍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和水平,社会组织普遍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普遍具备履行职务所需要的职业法律知识和职业法律素质。

  (3)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集体或个人重大违法犯罪案件。

  (二)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适用范围及对象:农村干部、农民、外出务工的农民。

  2、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

  宪法、刑法、民法、物权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农业法、农村合作医疗章程等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参考教材:全国五五普法教材《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全省五五普法教材《农民法律知识简明读本》和《农村党员干部法律知识问答》、《农民进城务工法律知识问答》等。

  3、方式方法

  (1)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投入 , 达到“五个一”,即建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法律学习室(农民夜校),每个村民小组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户家庭每年新增一本法律学习书籍。

  (2)开展“法律五进乡村”活动和“一村一师(律师)”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较大规模的送法下乡宣传活动,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每季度要参加一次农村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活动,每位村民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有组织的法律知识学习教育。

  (3)“五五”普法期间,对农村党员干部分期、分批进行集中教育培训,每年集中培训率达到20%。

  (4)开展农村学法考核测验活动,检验农村学法效果,组织农村党员干部进行书面测验、案例讨论分析、法律知识竞赛、学法演讲比赛等,以激发广大农民学法热情。

  (5)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针对普遍性问题,集中进行农村法纪教育整顿活动。

  (6)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要规划建设农村法治文化景观景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基层法治文化活动,组织专业和业余文艺团体为农民演出法制文艺节目。

  (7)利用现代宣传工具向农民进行法制教育,区广播电视台开办学法专栏,引导农民收听收看中央、省、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的法制节目。

  (8)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把法律进乡村活动与依法治村相结合,依法解决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4、基本目标

  (1)辖区农村初步形成学法用法的氛围,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兴趣逐渐增强。

  (2)农民群众普遍了解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了解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树立基本的法制观念,每户家庭有一名法律明白人。

  (3)农村基层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较好地树立以宪法意识为核心的法律意识,逐渐学会依法管理农村各项事务,依法解决农村的矛盾问题。

  (4)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农村各项事物逐渐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农民的各种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护,农村法治环境不断优化,保持农村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三)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法治社区建设

  1、适用范围及对象:社区管理人员、社区居民、社区流动人口、社区单位。

  2、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

  宪法、刑法、民法、物权法、婚姻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参考教材:全国五五普法教材《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等。

  3、方式方法

  (1)加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达到五个一,即: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工作站(设在调解委员会)、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法制学习室(社区居民学校)、每个居民家庭每年新增一本法律学习书籍。

  (2)抓好社区干部、社区管理人员带头学法,对社区干部进行法律知识集中培训,社区干部、管理人员坚持每季度集体学法制度。

  (3)开展有组织的社区居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办事处每季度、社区每半年举行一次公益性法制讲座或社区论坛,社区每年组织一次社区居民法律知识学习测验答题活动,适时举办社区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演讲比赛等。

  (4)加强城市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1支志愿者队伍,人数不少于3人;鼓励并支持志愿者经常深入社区,结合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为居民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5)开展社区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和法律服务人员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6)加强社区法治文化建设,建立1个普法广场和1个普法长廊等融标志性、艺术性为一体的固定性普法设施,逐步建立一些社区法治文化景观景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法治文化活动。

  (7)加强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组织闲散青少年进行集中法律知识学习,组织好中小学生暑假、寒假期间的课外法制教育活动。

  (8)协调抓好社区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9)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推进社区依法治理,把社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4、基本目标

  (1)辖区各社区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增强,普遍了解和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

  (2)社区干部、管理人员做到带头学法用法,逐步学会依法管理社区事务、依法处理社区出现的矛盾和纠纷。

  (3)社区居民家庭家家都有法律明白人,居民家庭成员依法办事的能力普遍提高。

  (4)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全面加强,7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城区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促进和保障城区的和谐稳定发展。

  (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

  1、适用范围及对象:辖区内在校学生、教师、员工。

  2、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

  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物权法等。参考教材:全国五五普法教材《五五普法公民读本》,全国青少年学法教材《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等。

  3、方式方法

  (1)要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应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2)要发挥好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采用有效措施确实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落实。

  (3)要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各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依托家庭、社区、村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4)要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形成一定宣传教育规模。

  4、基本目标

  (1)辖区内学校形成学习法律知识的氛围,引导广大学生树立起尊重法制、学习法律的兴趣。

  (2)中小学生受到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守法习惯。

  (3)大中专学生学习掌握法律基础理论知识,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基本具备现代社会必需的法律素质。

  (4)学校教师、员工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做到依法执教育人。

  (5)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违法犯罪现象减少。

  (五)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1、适用范围及对象:辖区内各类企业、企业领导层、经营管理人员、职工及农民工。

  2、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

  宪法、刑法、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工会法、产品质量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参考教材:全国五五普法教材《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农民进城务工法律知识问答》等。

  3、方式方法

  (1)建立健全企业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各个企业要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建立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法制度(每半年1次);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参加全区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考试活动;对企业职工每年进行一次有组织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参加全区年度法律知识学习测验答题活动。

  (2)加强对企业领导层的法制培训。

  (3)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建立职工法制学习室或园地,在个体经营者集中的市场联合建立职工法制教育阵地,为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配备必要的法律学习书籍。

  (4)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五五期间,国有大中型企业、大中型私营企业都建立起法律顾问制度。

  (5)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常年使用农民工的企业普遍达到“五个一”要求:每个用工单位有一个法制宣传教育兼管机构,每个农民工有一本法律学习书籍(参考书《农民进城务工法律知识问答》),每个用工单位每年度为农民工集中讲一次法制课,每个农民工每年参加一次法律知识书面答题活动,每个用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法律知识学习活动。

  (6)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企业职工法制文艺演出、法制书画展览、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漫画、法制宣传橱窗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

  (7)加强企业职工及农民工维权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8)开展“依法治企”、“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教育活动和“争创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推进企业民主法制建设。

  4、基本目标

  (1)辖区各类企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得到普遍重视和加强。

  (2)企业领导层和经营管理人员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高。

  (3)企业职工及农民工的法制观念普遍增强,依法参与企业管理、依法表达诉求的能力显著提高。

  (4)企业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基本纳入法治化轨道,职工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80%以上的企业达到“诚信守法企业”标准。

  (六)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1、适用范围及对象:辖区内科学研究机构、公益性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未能涵盖的单位、单位管理人员、科学技术研究人员、医疗卫生人员、服务人员及职工。

  2、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

  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物权法及与本单位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参考教材:全国五五普法教材《五五普法公民读本》、《医疗卫生人员法律必读》等。

  3、方式方法

  (1)规范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六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学习、有考试考核。

  (2)建立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每半年要集体学习法律知识1次。

  (3)采取上法制课、法制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单位职工学习法律知识,并积极参加全区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考试测验活动。

  (4)公共服务单位要结合服务工作,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公园、车站等管理单位在人员流动密集地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设施。

  (5)组织丰富多彩的单位法治文化活动,让群众享受法治氛围,感悟法治文化,培养法律信仰。

  (6)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积极参加全省“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单位民主法制建设,把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4、基本目标

  (1)各个单位形成学法用法的氛围,普遍建立法律知识学习考试考核制度。

  (2)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带头学法用法,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显著提高。

  (3)科技人员及广大职工掌握了解一定的法律知识,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普遍增强。

  (4)各个单位的民主法制建设普遍得到加强,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显著提高,五五期间,30%以上的单位达到全省“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标准。

  四、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

  (一)“法律六进”活动为期五年,与“五五”普法同步进行,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五五”普法工作成效的检验。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全面部署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制定本部门“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

  (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法律六进”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取得的实效,努力营造有利于“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深入的舆论氛围。

【篇二】关于医保政策宣传六进活动实施方案

城西镇法律“六进”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进一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根据湘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

主题的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增强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
引导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促进我镇“争先崛起、跨越发展”、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顺利实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总体要求

  “法律六进”活动的总体要求:一是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二是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治安、关系民生等方面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努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三是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创造

符合我乡乡情、具有时代特色的法治文化,为推进大水井乡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职责任务

  (一)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全镇广大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依法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继续推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考核制度,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或工作计

划。要建立公务员法制培训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与本职工作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

 (二)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贴近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出发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投入,镇上要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确定一名专(兼)职辅导员,每个村(居)委会建立一个规范化调解室,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自然建村建立一个法制宣传中心户,每户培养一个法律明白人。要积极组织送法下乡、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增强农民依法办事的意识和遵纪守法的习惯,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要着重抓好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调解员、法制宣传骨干、法律明白人的法律培训工作,分级抓落实,一级促一级,确保培训工作任务完成。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坚持

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

   (三)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要积极探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丰富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形式,逐步实现“五个一”(即每个社区应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要加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并支持志愿者经常深入社区,结合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组织引导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坚持居民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全面推行居务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政

务、社会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选择权。

   (四)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充分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落实。要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要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依托家庭、社区、村落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要强化中小学法制教育师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积极

开展“送法进万家”和青少年法制文艺演出等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主题活动。

   (五)深入“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城信经营。各类企业要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要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宣传栏、图书阅览室、等多种宣传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组织相关单位及有关人员通过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主题活动,深入企业宣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与职工和农民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为职工和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救助,不断提高职工和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要大力宣传与市场经济

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保护市场主体权利、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法律法规。

  (六)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镇各单位要积极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五有 :即有组织、有计划、有经费、有教材、有考核”。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积极开展单位职工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增强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要积极创新形式,通过

公示牌、宣传册、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工作安排和活动要求

   各村(居)委会、乡直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全面部署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情况,于每年10月底前报乡普法办,准备年

底迎接上级检查、验收。本活动自2009年3月开始,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3月,全镇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法律六进”活动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重大问题。要安排落实相关经费,切实保障活动的正常开展。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将活动实施方案及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有关情况报送镇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4月至2010年,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抓好工作布置,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2009年起,并将各单位各部门

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项检查验收工作,并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同时,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列

入“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

                        

                       

                        二○○九年三月十日

 

【篇三】关于医保政策宣传六进活动实施方案

XX镇2009年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镇“五五”普法规划,推动全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泸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第五个五年规划》精神和《XX镇“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以下简称“法律六进”活动),为使这项工作在我乡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镇制定的《规划》,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
引导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谐相处;
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依法治镇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XX”、“法治XX”、“平安XX”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是要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是要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治安方面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努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

    三是要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是要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创建符合我镇镇情、体现时代特色和民族特点的法治文化。

    五是在“法律六进”工作中,要与法治示范镇创建工作相结合,积极创建法治示范乡村,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建立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开展争创诚信企业和依法办事示范单位活动,继续建设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基地。

    六是要大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依法治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主要内容:

    (一)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突出落实6项措施:一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教活动,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二是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建设。继续认真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考试、学法档案等各项配套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要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逐步实现机关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三要加强学法阵地建设。依托各单位学习园地,进一步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工作,为公务员学法提供便利机会和条件。四是开展创优评比活动。各单位要按照镇法建办的统一部署,制定创建活动方案,确定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努力开展创建工作,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五要积极开展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制宣传工作。整合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普法,参与并支持全镇性的法制宣传大型活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送法下乡活动,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六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加大对各级机关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严格考核,促进各级机关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二)开展“法律进乡村”,主要是对镇、村的干部和村民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教育。提高广大农民法律素质,加快农村民主法治进程,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继续实施“三个一”工程,即镇开辟一个面向农民的普法专题节目,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要建立一个法律图书橱,每个村民小组要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普遍培训村“两委”负责人,积极培养农村普法骨干。

    (三)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社区居委会要切实肩负起对辖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要认真总结“法律进社区”的经验,积极探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逐步实现“六个一”:即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推进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要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的行为习惯。广大教师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做到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二要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各学校每学期要举办四次以上的法制讲座,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三要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建立家庭、学校、社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在召开家长会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依托家庭、社区、村落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加强交流,互通信息,掌握青少年社会活动动态,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四要依托公安、司法机关和团委等社会团体,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巩固和发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实行规范管理,努力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五要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师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六要抓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落实,通过在全镇青少年学生中开展“以案说法”活动等形式,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警示教育活动。每个学校要创建一个“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

    (五)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推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重点落实五项工作:一是各类企业要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中心组学法制度,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学法档案管理制度等。镇法建办将举办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系。二是加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三是加强职工学法阵地建设。四是要积极支持并鼓励企业自行组织或与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联合,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工作,为社会普法作出贡献。五是大力开展依法治理,各大中型企业都应聘请法律顾问,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坚持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及监督机制,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纳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之中,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企业职代会要及时听取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报告,推行厂务公开,加强合同管理。为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供保证。

    (六)广泛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具体落实六项工作:一要积极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二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继续认真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坚持在领导干部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中心组学法每年2次以上、法制讲座,建立学法档案,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各单位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三要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考试,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四是各单位应通过公示牌、宣传册、开放日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五要做好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制宣传工作,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密集的地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公益性法制广告。六要大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提高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联系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法律六进”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律六进”活动,按照本方案精神,加强领导,落实措施,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尤其是在做好自身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开展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制宣传工作,提高社会效益,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要灵活多样,生动活泼,求真务实,注重实效,使“法律六进”活动成为我镇“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期间,引导和促进公民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推进依法治镇进程的重要载体。

    (三)各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法律六进”活动的工作指导,落实好“法律六进”活动的经费;
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勤奋工作,勇于奉献,确保“法律六进”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注重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协调好法制音像、书刊、宣传画等资料的订购,不断推动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治文化的创新。

    (四)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法律六进”活动的主要内容已列入全镇“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体目标考核体系,采取量化考核办法与阶段性考核和总体评估验收同步进行检查考核。法建办将适时加强指导和进行专项抽查。各单位要做好自查工作,督促检查所辖地区、所属部门和单位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五五”普法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对活动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

    (五)充分发挥宣传力度,加大宣传“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度。要及时宣传“法律六进”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创造有利于“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深入的舆论氛围。

    各村委、各单位要把制定“法律六进”活动的方案(计划)及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有关情况及时报送镇法建办,镇法建办将随时通报各村、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篇四】关于医保政策宣传六进活动实施方案

人口计生政策专项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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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人口计生政策专项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人口计生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根据市人口计生委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口计生政策专项宣传活动,其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计生国策心系群众,优惠政策情暖民心。

二、活动时间

2014年4月至6月。

三、宣传内容

重点宣传现行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免费技术服务政策、避孕节育药具免费发放政策等方面内容。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县人口计生委成立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宣传和政法工作的副主任为副组长,宣技科和政法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宣技科负责。各级各部门要将专项活动摆在重要的位置来抓,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牵头领导和工作力量,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落实到位。

拓展活动载体。要充分利用广播、手机短信、报纸、网络、标语、宣传栏、人口文化墙、电子显示屏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各单位办宣传栏或黑板报不得少于2期,书写固定宣传标语不得少于2条。各乡镇要通过开展“计生赶场”、出动宣传服务车巡回宣讲、文艺演出、有奖竞答等活动,形成强大的声势;
要通过院坝会宣讲、入户发送宣传品、成立宣讲小分队进村入户等形式,深入基层,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宣讲人口计生政策。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人口计生政策进机关、进厂矿、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居,确保专项宣传活动覆盖到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区。

抓好工作结合。在开展人口计生政策专项宣传活动中,要注重渗透融入,与创先争优活动、学雷锋活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法治政府宣传月活动以及其他主题宣传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更高层面和更广领域构筑宣传服务平台。特别是要将宣传活动融入春季宣传服务活动、“中老年健康知识教育讲座”、“青春期健康知识讲座进校园”等活动之中,增加宣传效果,提高专项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注重活动实效。要围绕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开展专项宣传活动,确保活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各乡镇要通过发放现场问卷、开展抽样调查等方式,认真汇总分析群众政策知晓率,科学评估活动效果。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将书面总结和活动报表于7月2日前报送至县人口计生委宣技科。。县人口计生委将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1.人口计生政策专项宣传活动统计表

2.政策宣传参考内容

附件1:

人口计生政策专项宣传活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领导带头宣传情况

发表署名文章

发表电视或广播讲话

接受专题采访

姓名

职务

篇 名

刊发媒体

姓名

职务

刊发媒体

姓名

职务

刊播媒体

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情况

参加媒体

刊播稿件(篇、条)

专项宣传启动仪式、区县级街头宣传咨询活动、文艺演出宣传情况

时 间

地 点

活动主题

参加人数

“人口计生政策”进机关活动情况

参加宣讲

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

受众人数

进村入户宣讲情况

组织宣讲小分队

参加宣讲

受众人数

环境宣传情况

标语

宣传栏

组织宣传车

宣传品发放情况

发放宣传挂图

发放宣传折页

发放其他宣传品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件2:

政策宣传参考内容

一、重庆市现行生育政策

二、《生育服务证》的办理

三、《再生育服务证》的办理

四、《再生育服务证》的有效期

《再生育服务证》的有效期为1年, 在有效使用期内未生育的,持证人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凭有效孕情检查证明到原申请《再生育服务证》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提出延期申请并交回《再生育服务证》,延期申请经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重新发给《再生育服务证》。

持证人在规定有效期内未生育的,可延期两次。经两次延期仍未生育的,持证者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重新申请《再生育服务证》,原《再生育服务证》作废并由发证机关收回销毁。

五、“独生子女”的认定

目前《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所指的“独生子女”是指独生子或独生女,无同胞兄弟姐妹,或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收养的兄弟姐妹。

在办理再生育手续时,下列情况也可以按照“独生子女”对待:

1.本人为依法收养,且无证据表明有其他兄弟姊妹的。

2.其父母曾依法生育二个以上子女,因子女死亡现只存活本人一个的。

3.本人原为独生子女,其父母再婚后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4.其父母曾依法生育二个以上子女,再婚后因子女死亡现存活本人一个,且其父母再婚后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领取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夫妻双方持所需材料共同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依法登记结婚;
2.本市户籍;
3.夫妻双方依法生育1个子女,没有违法生育;
4.夫妻女方未满49周岁。

离婚、丧偶和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终止妊娠,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也可以在本市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3.申请人1寸近照两张;
4.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民委员会意见;
5.婚育情况书面声明。

七、《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补领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向原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机关提出补领申请。

所需材料:1.曾经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据材料;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1寸近照两张。

八、实行计划生育可以享受的假期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相关的假期有:

1.婚产假。《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二十个工作日。增加的婚假、产假视为工作时间。

2.哺乳假。《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不低于休假前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3.手术假。《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节育手术假期视为工作时间。

4.护理假。《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节育手术住院期间确需护理的,根据手术单位建议,给其配偶护理假,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政策

一、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

服务对象

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

服务范围

1.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咨询;

2.提供避孕药具及相关的指导、咨询、随访;

3.对已经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提供相关的咨询、随访。

定点服务机构

各区县生殖健康服务中心、乡镇生殖健康服务站或人口计生部门公布的其他定点医疗保健机构。

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服务对象

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育龄夫妻。

服务项目

1.孕情、环情监测;

2.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3.人工流产术、引产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4.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5.放置、取出皮下埋置剂;

6.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定点服务机构

各区县生殖健康服务中心、乡镇生殖健康服务站或人口计生部门公布的其他定点医疗保健机构。

服务流程

由政府财政负担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的人员,在接受服务前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或生殖健康服务站领取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卡等凭证,再到人口计生部门指定的定点服务机构接受服务。

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服务对象

符合生育政策准备怀孕的夫妇。

服务内容

每孩次享受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优生咨询指导。

检查项目

1.实验室检查9项:

阴道分泌物白带常规检查、淋球菌检测、沙眼衣原体检测;
血液常规检验;

尿液常规检验;
血型;
血清葡萄糖测定;
肝功能检测;
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检测;
肾功能检测;
甲状腺功能检测。

2.病毒筛查4项:梅毒螺旋体筛查;
风疹病毒IgG抗体测定;
巨细胞病毒IgM抗体和IgG抗体测定;
弓形体IgM和IgG抗体测定。

3.影像学检查1次:妇科超声常规检查。

服务机构

市、区县、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人口计生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

服务流程

准备怀孕的夫妇凭双方身份证在婚姻登记处、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或技术服务机构领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卡》,到区县、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人口计生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检查。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申请条件及扶助标准

1.本人为本辖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子女。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过子女,现存活1个子女或者2个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扶助标准: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申请人提供材料

申请人据实填写《重庆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一式二份,并提供下列资料:

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及配偶的户口簿复印件。

本人的结婚证复印件。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提交《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

特殊情形的其他说明材料。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申请条件及扶助标准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具有本市户籍;

3.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方年满49周岁。

扶助标准: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2760元;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3120元。

申请人提供材料

申请人应据实填写《重庆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一式二份,并提供下列资料:

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及配偶的户口簿复印件。

本人的结婚证复印件。

无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死亡证明。

子女三级以上残疾的,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提交《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

特殊情形的其他说明材料。

三、重庆市农村独生子女四级以下残疾家庭扶助制度

申请条件及扶助标准

1.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3.本人及配偶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且依法鉴定为四级以下残疾,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4.配偶中女方年满49周岁,年龄在60周岁以下。

扶助标准:农村独生子女四级以下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2760元,年满60周岁转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扶助金标准不变。

申请人提供材料

申请人应据实填写《重庆市农村独生子女残疾家庭扶助对象申报表》一式二份,并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及配偶的户口簿复印件。

(3)本人的结婚证复印件。

(4)子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

四、重庆市农村独生女报考市属院校照顾录取政策

申请条件及照顾政策

1.本人及其父母均为重庆市农业户口;

2.本人为独生女;

3.本人的父母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在生育该女时没有其他子女,生育该女后又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农村独生女报考市属院校在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5分以内视为达线。

申请人提供材料

申请人应据实填写《重庆市农村独生女照顾加分申报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下列资料:

(1)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复印件。

(3)父母所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

(4)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

(5)就读学校开具的载有本人系当年高考考生和报名号的证明等。

如对象情况复杂,应出具相关的情况证明。

五、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贴

条件和对象

享受国家和重庆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的对象及其子女;
享受国家和重庆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本人。

补贴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及其子女,个人参合资金由市级财政全额补贴;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个人参合资金,市级财政补贴80%。

六、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增发养老金

申请条件和增发标准

1.参加了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条件;

2.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

增发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领取养老金时,每人每月增发10元。

申请人提供材料

申请人据实填写《重庆市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增发基本养老金资格确认表》一式二份,并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及配偶的户口簿复印件。

3.本人的结婚证复印件。

4.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提交《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

5.特殊情形的其他说明材料。

计划生育避孕节育药具免费发放政策

一、国家计划生育药具政策

国家自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以来,一直坚持向广大已婚育

龄群众提供免费避孕药具。

二、国家免费药具的发放对象

凡是需要使用药具进行避孕的已婚育龄夫妇都可以领取免费避孕药具。

免费药具服务对象:

1.不宜或暂不宜做绝育手术者。

2.新婚自愿晚育要求使用药具避孕者。

3.批准生育二孩后,暂不想生育,要求使用药具避孕者。

4.产后42天到落实长效避孕措施之前者。

5.输精管绝育术后半年内者。

6.未落实避孕措施的探亲者。

7.开展知情选择的地方自己选择用药具避孕者。

三、国家免费避孕药具产品的领取渠道

凡需要免费药具进行避孕的育龄夫妇可到当地村、乡镇人口计生办、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县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机关、超市、医院等免费发放网点进行领取。

四、国家免费避孕药具种类

口服及注射针剂

1.短效避孕药;

2.速效口服避孕药;

3.辅助药;

4.避孕注射液。

外用杀精剂

皮下埋植剂

宫内节育器

避孕套

纳米银隐形避孕套

五、国家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的标准量

1.长效针:13支/人/年

2.短效药:13板/人/年

3.速效药:2板/人/年

4.外用药:120张/人/年

5.避孕套:120只/人/年

六、国家免费药具咨询服务热线4001112356

重庆市免费药具咨询服务电话8679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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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关于医保政策宣传六进活动实施方案

镇“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作者:卜范慧 原创投稿 根据上级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我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以下简称“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全镇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的观念;
引导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加快依法治镇进程,为我镇“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新的跨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总体要求:一是要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二是要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科学发展、和谐创业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努力服务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三是要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要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创造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时代特色的法治文化,为深入推进依法治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1、六家子镇党委政府机关要采取各项措施,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强化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LcaLhoSt 2、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

3、加强机关公务员学法制度建设,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培训中所占的比重,逐步实现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继续坚持全镇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4、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对我镇机关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使机关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5、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创建评比活动,以创建评比活动为载体推进机关学法用法工作。

(二)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在继续实施送法下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每个村建立一支专(兼)职法制宣传员队伍,每个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或一个法制宣传栏。镇属各部门要加大向农村赠送普法资料的力度,结合实际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2、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村法制宣传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我镇每年都要对农村法制宣传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要普遍轮训农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对新任村“两委”干部及时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3、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组织专业文艺团体、群众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农村田间、地头,演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法律知识。推广“旁听式”调解法,选择典型案件,组织村民旁听,并结合案件调解,向村民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

4、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进一步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每年定期开展针对农民群众的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对贫困弱势的村民提供法律帮助。

5、进一步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农村行政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依法治理水平。要不断促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管理工作规范化,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形成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

(三)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 1、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2、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 ”。

3、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师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实现95%以上的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好“优秀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评选活动。

4、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依托家庭、村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四)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各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 1、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

2、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各单位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

3、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考核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律 六进”活动,采取量化目标考核,完善奖惩激励机制,使“法律六进”活动成为“六五”普法期间引导和促进公民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载体。要安排落实好“法律六进”活动的专项经费,切实保障“法律六进”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发挥职能,精心指导 镇党政办公室、司法所和综治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法律六进”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落实分工负责和各项保证措施。要注重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推动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治文化的创新。要注重发挥好普法讲师团、基层法制宣传员、法制宣传志愿者在“法律六进”活动中的作用,探索完善激励机制,确保普法讲师团、基层法制宣传员、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要不断总结、推广“法律六进”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六五”普法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加大力度,做好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媒介,及时宣传“法律六进”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吸引更多的机关、乡村、学校、单位和公民参与到活动中来,创造有利于“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深入的舆论氛围。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镇司法所,以便了解掌握全镇“法律六进”活动的进展情况,更好地推动全镇普法工作。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展情况,镇普法办将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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