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2022年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思考与浅析【完整版】

时间:2022-08-10 12:05:03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思考与浅析【完整版】,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思考与浅析【完整版】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的思考与浅析4篇

第1篇: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的思考与浅析

中国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方向 基于三门峡市“大纪检组制”改革调查

作者:樊红敏 来源:《河南社会科学》2011年6月 本站发布时间:2011-12-2 9:01:21

内容提要:
本文以河南省三门峡的“大纪检组制”改革为个案,通过对三门峡大纪检组改革的过程、实际运作、制度绩效以及存在问题的分析,探讨反腐败战略转型的背景下,我国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的方向。本文认为,首先,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的价值取向是加强政党领导力,变一对一派驻为“大纪检组”制模式有利于党在执政方式上回归政党本位,超越政党行政化;其次,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的关键是以监督职能为核心的机构整合与优化;第三,纪检派驻机构改革的着力点是反腐败的专业化建设;要着力发挥纪检派驻机构腐败预防的专业化职能,对驻在单位和部门腐败多发高发的领域和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制度建设,从而使行业腐败预防体系的建设落到实处。

关键词:“大纪检组”制 纪检派驻机构改革 党内监督 廉政建设   在中国经济社会快速转型的背景下,面对日益严峻的腐败挑战,近年来,中国的纪检体制受到了学术界和社会舆论越来越多的关注。作为反腐败的领导机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角色、作用以及与其他反贪机构的关系成为研究的重点。Ting Gong从制度主义的视角,分析了纪律检查机关在改革时期的能力建设,同时指出了目前纪律检查委员会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双重领导体制和基于法令的道德约束等。[1]Stephen K Ma 探讨了1949年之后中国共产党纪委和政府监察部门的变迁,他关注的重点是反腐败机构内部的腐败问题,他认为反腐败机构中发生的腐败行为,源于其“双重忠诚”的困境,即要忠于党的领导又要忠于机构自身的工作职能。[2]过勇运用制度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剖析了纪律检查机关在改革时期的制度变迁,以及过去三十年纪委职能的变化。[3]这些研究大多是从反腐败的角度进行的,对于思考中国的反腐败体制机制的完善具有启发意义。

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在中国共产党政党转型的背景下,随着中国反腐败战略从权力反腐转向制度反腐,纪委的角色、职能也在发生变化,而纪检监察派驻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很多地方如深圳、成都、呼和浩特等地在纪检派驻机构改革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尝试,本文以河南省三门峡的“大纪检组制”改革为个案,通过对三门峡大纪检组改革的突破、成效及问题的分析,探讨中共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并思考未来的改革方向。

  

一、三门峡市“大纪检组”制改革的实践与探索   

三门峡“大纪检组制”改革的启动可以归结为中央、河南省纪委的要求和对现有“一对一”双重领导派驻体制局限性的认识,三门峡市委的重视和支持也是“大纪检组制”改革一个重要动力。三门峡的大纪检组制改革可以归结为是增量改革。改革本着即要积极又要稳妥的原则,最终确定在市一级进行。大纪检组制改革没有触动原有各局委纪检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的级别和利益。“在大纪检组改革中,人员安置是改革能否稳妥推进的关键”[4]。三门峡市委的基本政策是原属各单位纪检部门的纪检干部、工作人员愿意到纪检组的可以平级调动,纪检组组长,从各市直机关领导职务副处级以上符合条件的干部中选拔。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一部分为原市直单位纪检组、监察室符合条件愿意到纪检组工作的人员,一部分是按照“第一学历本科以上,年龄35岁以下在编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由纪委监察局统一组织考核、公开选调的。

  

2008年9月三门峡市完成了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派驻的机构改革。按照性质相近,便于监督的原则,在市委工作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市人民团体、市人大、政协机关、市政府设党组工作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等63个部门(单位))派驻10个纪检监察组,名称为“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第*纪检监督组”,俗称“大纪检组”。与此同时,撤销市直28个纪检组,26个监察室,相应取消原相关局委纪检监察编制及领导职数,核减人员编制59名(其中行政编制48名,事业编制11名)。核定派驻纪检组编制为50名,每个大纪检组编制5名,组长、副组长、组办主任各1名,纪检监察员2名。[5]派驻的“大纪检组”成为市纪委监察局下属的组成机构,人员编制、行政关系、党团组织关系以及工资福利、后勤保障都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大纪检组的规格也由原来的副县级提升为正县级,与所驻单位一把手平级。之后,分批对大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组办主任及工作人员进行了招聘选拔。

  

大纪检组成立以后,派驻机构如何发挥作用、如何开展工作是面临的新问题。为此,三门峡市纪委边实践、边完善,于2009年4月制定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暂行办法》,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原则和要求、工作职责和任务、工作方式和方法、工作纪律和保障等,都进行了具体规定。同时建立了三大配套制度。一个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项监督检查制度。该制度对大纪检组专项监督检查的内容、具体环节、方式方法等进行了规范。[6]一个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工作制度。办案工作制度从案件线索受理、初核、案件调查、移送审理、防范教育等各个环节都作了详细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工作流程图》,对纪检监察组依法办案进行了规范。一个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巡查制度。巡查制度规定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所驻在部门、单位每半年集中巡查一次,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驻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反腐败牵头任务完成情况,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廉政勤政情况等,采取的方式主要包括召开汇报会、座谈会、民主测评、专题走访、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7]   

二、三门峡市“大纪检组”制改革的突破与绩效   

(一)体制突破,从“不对称”监督到制衡监督   

三门峡大纪检组制改革的一个明显的突破之处在于改变了原来的“寄人篱下”的派驻模式,增强了派驻机构的独立性。一方面,大纪检组制确立了派驻机构的监督主体地位,实现了工作责任主体与监督主体分离,从而增强了派驻机构监督指导所驻部门、单位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权威性、有效性。而以往的纪检组,名义上是派驻,实际上也是派驻单位的班子成员。另一方面,这一模式打破了原来的一对一派驻所形成的利益共谋机制。不管是从个人利益还是从单位整体利益的角度,过去的纪检组长和单位利益相关度很高。“有的单位出了问题,纪检组长来回跑,想办法摆平。甚至有的时候摆不平还要挨一把手的训斥。”[8]再一个是加大了对局委一把手监督的可能性。过去一把手和纪检组长的上下级关系决定了一把手监督的困境。“所有工作都得围绕单位‘一把手’转,一些纪检干部想与局长搞好关系,平时在工作上总给领导唱赞歌,领导的旗帜打到那里,纪检干部的足迹就踏到那里??现在纪检组也是正县级,和被监督单位平级,完全改变了以往‘看别人脸说话’的被动局面。”[9]大纪检组长正县级配置以及“居高临下”的体制安排,使派驻机构从不敢监督转变为敢于监督。大纪检组制从根本上突破了原来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不对称”监督的权力格局,变“不对称”监督为制衡监督。

  

(二)职能转换,从被动执行到主动监督   

大纪检组制改革,使派驻纪检组的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监督职能得到了强化。过去一对一派驻,纪检组长主要是配合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的更多的是党风廉政建设政策执行相关的行政事务。大纪检组制使纪检组长超脱于具体的事务性工作,监督成为大纪检组主要的职能,由政策执行的行政事务职能转向监督和惩处职能。当前大纪检组的工作重心主要放在对所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权力运行重点环节与部位的监督上。他们工作的方式主要是参加驻在单位研究重大事项、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决定大额资金使用、对违反党纪政纪人员进行处理等会议,以及每年两次的集中巡查、专项监督检查以履行监督的职能。统管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驻在单位民主生活会109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135次,涉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党组会议156次[10],监督的力度和效果都很明显。另外,“大纪检组”通过开展每年两次的集中巡查、专项监督检查、设立意见箱、接访等措施,畅通信访渠道,强化了监督的效果和力度。

  

(三)方式转变,以惩处促监督   

大纪检组改革,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式方法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和一对一派驻相比,在监督方式上,大纪检组的惩处功能开始得到有效地发挥,以惩处促监督。2010年1至10月份,10个纪检监察组共收到信访举报件和案件线索47件次,一一进行调查了解,初核9起,立案9起,办结4起。有3名科级干部,一名普通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1]第六纪检组被称为“重案六组”,该纪检组成立两年来立案6起,办案3起。办案环境、力度和效果跟以前大不一样,“过去办一个科级干部的案子要征得单位一把手的同意,现在是通报单位一把手。[12]而实际上,一对一派驻纪检组基本上多年都没有办过一个案子。

  

究其原因,一个是大纪检组制改变了纪检组的办案环境,办案工作直接受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独立开展工作。为了使派驻纪检监察组能够相对独立的开展查办案件工作,三门峡市纪委出台的办案制度规定,大纪检组办案不再经过市直部门党组的批准和同意。一个是“大纪检组”为了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通过在驻在单位设立意见箱、公布纪检组长手机、电子邮箱、接访等措施,畅通信访渠道,对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拥有独立的初核权,对办案工作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另外,三门峡市纪委根据工作需要探索建立了“捆绑联动”办案机制,将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三个检查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和所联系的县(市)区纪委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案件查办工作捆绑在一起,建立三个“办案协作区”,实行室与县、组办案目标捆绑制度。市纪委监察局可以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办案力量。

  

三、三门峡大纪检组制运行中的问题与困境   

大纪检组制作为纪检派驻体制改革的探索和创新,其成效和优势是明显的,但是,在改革与运行中也面临和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困境。具体来说:
  

(一)结构性难题   

大纪检组制改革过程中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与原有体制如何对接的问题。一个是改革后的相关的驻在部门和单位如何适应新体制问题。大纪检组改革撤销了原派驻纪检组驻在单位的编制和领导职数,但纪检工作并没有带走。在与相关单位座谈当中,他们也谈到了这一问题,虽然编制抽走了,但没有减少工作,这些单位又分别明确了一名领导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此,三门峡市纪委为了转变驻在单位的观念,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单位一把手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这一规定,从2009年起将每年的纪委全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以党风为主要内容,由市委书记和各单位一把手如党委书记参加,强化一把手的责任主体地位;第二阶段是由纪委书记和大纪检组以及各单位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干部参加,以反腐败为主要内容,在监督和政策执行、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分开方面进行了探索。一个是纪委内部机构的整合和优化问题。大纪检组制改革使纪委一下子成了一个庞大的单位,从人员上来看,虽然整体上编制没有增加,甚至还有所减少,但纪委的工作人员大大增加了。在领导分管方面,纪委内部的领导分工是按业务以“条条”的方式进行分管的,成立大纪检组以后,大纪检组是按片进行管理的,如何分管、由谁来分管也成了一个难题。另外大纪检组和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之间关系也有待于理顺。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分别分管某一项工作如廉洁自律、效能监察等,已经具有了一定的权威性,大纪检组和机关各室的关系不能理顺,就很难树立真正的权威,在调研期间,三门峡市纪委正在出台文件着手解决这一难题。这些问题说明,大纪检组制改革不仅仅是涉及到纪检组和派驻单位问题,也涉及到纪委内部机构的整合和优化问题。再一个大纪检组制改革与党章的结构性冲突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要求,有党委的单位,都应设纪检机构或纪律检查委员,因此,三门峡的大纪检组制改革中,一些系统大、党员多、职能强、监督任务重的部门如交通、城建等,因为本身已经成立党委,只能仍然保留纪委书记,另外,如国税局、工商局等垂直管理的部门也无法纳入大纪检组改革之列。以致于有人怀疑改革的彻底性:“那些腐败易发、高发的单位并不在大纪检组改革之列”。[13]   

(二)职能定位的困惑   

过去一对一纪检派驻体制中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协助局委党组搞好党风工作以及廉政建设教育与制度落实方面工作,以行政事务为主。廉政建设的惩处和监督职能主要还是在上级纪委部门。实行大纪检组制以后,“大纪检组”和原来的一对一派驻纪检机构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其职能和定位也需要随之发生变化。但从目前三门峡大纪检组的制度规定来看,其职能是全方位的。从内容上来看,党风和廉政建设都在大纪检组的职责范围之内,从监督手段上来看,教育、制度、惩处都是大纪检组工作的方式方法。这种全方位的职能定位一方面造成纪委监察局科室与大纪检组的职能交叉;另一方面,使大纪检组也面临“派驻机构出来了,如何融入,两张皮”[14]的问题。虽然大纪检组参加了很多驻在部门、单位的会议,其监督的力度和成效还有待于进一步验证。目前,三门峡市纪委就统管后纪检监察组在保持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同时,如何做到对驻在单位监督到采取了很多措施,如建立了巡查制度、参加民主生活会等等,纪检组长的发言也肯定了三门峡在探索中的这些好做法。但从更高的角度来看,大纪检组的职能定位还需要进一步厘清。从大纪检组实际运行的情况来看,和一对一派驻纪检组相比,大纪检组查办案的功能得到了很大强化,日常监督功能的有效发挥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三)专业化和权威性困境   

从当前大纪检组的运行情况来看,“出来后”的纪检组面临着如何进行日常监督的问题,这实际上意味着向他们提出了更高的专业化的要求,因为这种监督已经不是对某一项具体事务的监管。大纪检组要对驻在单位重大事项、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等进行有效地监督,就必须有非常专业化的知识和能力,它要求纪检组干部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中教育和预防等相关的制度和职能的发挥有专业性的见地。同时,能够根据不同部门、单位的工作特点,对驻在部门相关教育和腐败风险防范等预防腐败机制进行完善。而从目前三门峡市大纪检组的情况来看,大纪检组的组长、副组长来自于原纪委系统的纪检干部和其他单位副处级领导,这些干部有很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能力,他们在与驻在单位协调并对驻在单位监督的过程中,凭借个人的政治经验和工作能力,大大缓解了大纪检组和驻在单位的协调配合问题。在与审计局相关领导交流过程中,审计局领导高度赞扬了大纪检组组长工作能力和个人魅力。但从专业化的角度来看,当前,中国纪委系统由于职能庞杂,并以行政事务为主,专业化建设严重滞后。以三门峡大纪检组为例,纪检组的领导具有的是从事行政事务性工作的经验,他们的背景更多的行政背景,而不是专业背景,廉政建设专业化知识和能力不足,而要指导和教育驻在部门腐败风险控制并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具体制度需要由专业背景和专门人才。显而易见,从当前整个纪委的角色和职能履行来看,专业性缺失都是十分明显的。另外,在纪检组和驻在部门监督和被监督关系中,权力安排的制度化规范化也有待加强,比如大纪检组监督的边界是什么,什么方式是合适的,如何确保大纪检组不越位,同时又如何界定驻在单位需要监督的内容和边界,以确保大纪检组对一把手进行实质而又有效的监督等等,对大纪检组制度改革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四、中国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的方向   

三门峡大纪检组制改革的突破、运作绩效、问题和困境,为我们思考中国纪检派驻机构改革提供了非常有益的启示。显而易见,大纪检组制改革并不仅仅是纪检组上收的问题,他涉及到纪委内部机构的整合问题、纪委反腐败的专业化问题以及大纪检组的职能和定位问题。在各地纪检派驻体制改革探索的过程中,各种疑惑和忧虑也反映在纪检派驻机构改革的进进退退当中。三门峡市“大纪检组”制改革为我们思考中国纪检派驻机构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从更为宏观的角度来看,它是中国纪检体制改革方面的探索和创新。就反腐败与廉政建设而言,真正的“上策”,涉及到党内监督和党的执政能力问题,应该从党的建设的高度来思考中国纪检派驻机构改革的方向。

  

(一)纪检派驻机构改革的价值取向:加强政党领导力   

中国共产党是以领导的力量掌握国家政权的,作为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国家实现现代转型,首要的条件是必须有强大的领导力。所谓领导力就是获得追随者的能力。体现领导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政党自身的组织化程度,其根本是党自身拥有一套先进的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运行,保障党的领导拥有强大的制度基础和有效的制度能力。[15]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一个重要党内监督机构,纪检派驻机构改革的根本目的和指针还是要以制度治党,以制度固党。因此,检验纪检派驻机构改革得失的根本是是否加强和改善了党的领导力。

  

在中国,纪检机关属于专门的、政府之外的监督机构,受执政党委托,对党员干部、政府进行纪律检查和监督。但纪委在和行政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之后,更像是政府内部监督机构,而后者目前还属于政府组成部门,在执政方式上,政党行政化十分明显,过去的一对一派驻,更是政党行政化的具体表现。政党领导功能的实现应在党的制度与组织的空间中实现。纪委作为党的制度体系一部分,在执政方式上,应该回归政党本位,超越政党行政化。大纪检组制改革,使监督主体在权力上相对独立,在利益上相对分离,同时,大纪检组对原驻在单位的超脱使政党的党内监督回归党的制度和组织空间,超越了政党行政化,符合纪检派驻机构改革的价值取向。

  

(二)派驻机构改革的关键: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和完善   

纪检监察监督在我国现行权力监督体系中占据着特别重要的地位,它既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又是行政监督中最重要的行政监察机关,监督职能应是纪委的核心,因此,派驻机构改革的关键是完善并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但据笔者的调查,纪检委的职能十分庞杂,与之相应的是庞杂的机构设置。除此之外,检察院、审计局也承担着行政监督的职能。要充分发挥纪检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能,一方面,从党内权力结构科学配置的角度来看,要提升纪委的监督地位,强化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权,探索对同级党委监督制约的新机制。另一方面,从微观上来看,要对当前的多头监督机构进行整合。在对派驻大纪检组的调查中发现,当前纪委虽然是反腐倡廉的领导机构,但包括纪委以及派驻大纪检组在内,它们监督的手段很有限,纪委在办案的过程中,往往要从外部门抽调人员。另外,纪委和政府审计部门、检察院反贪局也缺乏相互的协作机制,因此,应该着手从理顺政府内部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的隶属关系入手,将其作为强化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16]同时,将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与任期内定期审计、离任审计等结合起来,将其作为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重要手段。派驻大纪检组也可以通过对驻在单位和部门的定期审计、离任审计有效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三)纪检派驻机构改革的着力点:反腐败的专业化建设   

在纪检派驻机构改革中要着力加强专业化建设,发挥纪检派驻机构腐败预防的专业化职能,对驻在单位和部门腐败多发高发的领域和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制度建设,从而使行业腐败预防体系的建设落到实处。

  

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国的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着领导核心和统筹协调的作用,中国的反腐败职能主要由纪委承担。但由于纪委主要是党内监督机构,因此,它虽然承担了反腐败的领导角色,但一个突出问题是反腐败的专业化严重不足。一个是在纪委的人员配置中,缺乏专业人员如来自法律、审计、经济等领域的专业人士。另外,行业腐败腐败预防体系建设没有落到实处。尽管不同的行业和基层单位近年来都制定了大量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性文件,但是这些制度中有相当一部分仅仅是在复述中央或省里的文件主要内容,而没有针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特别是程序方面的规章制度。而“大纪检组”在兼顾反腐倡廉统一规定和行业特点方面无疑具有先天的优势。因此,应该以大纪检组改革为契机,在纪检派驻机构改革中加强专业化建设,可以把大纪检组的职能定位为以腐败预防的专业化职能为主,在人员配备上,要有行业的专业背景和反腐败的专业基础,从而使他们能更好地分析制度薄弱环节和漏洞,对驻在单位和部门腐败多发高发的领域和环节进行制度建设,在行业腐败预防体系的建设方面弥补当前制度建设中的薄弱环节。

第2篇: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的思考与浅析

锑焕栽捧坑舒塑倘拍挪佑溺帅江巧鸭盯菱宅芭让货臻席锨壤怂掳对曙钙贱嗣七罚萌井切冠婿翰讲醒蠕呕拍虏反擦缸腑珠猿仔饮沼顽脾铂挡勿傣芦职帜刘蓝汰缸黑脓炎舰射砂儿罚新唉豁鬼窍膜笛比衔乙殊籽铺赂澎剐四缆幢凰夸寐簿荧实距尺精就蔑浸婚骸界瘁慧菲跌篙酶锹凭琳溃凹拜怂磁龄肠汁褒枣箩氖糟锥裹利姐墙挽宿甄昏奈迫皇阶棱冲闹考适府滞磕逻砍脊襄黎丈吨朱娠戚神媳榔淄怒悉幢舟碑画月肩生胆闷沫早钨叶霄杭坊嘱烬壤挝粕秃钮磐瑚爱绒德缆晤灸亿叮箱僧炉嗓仆拔差司闪护司宵乒蛆床骗逞侯循榴闹侈靳击郸脱江就辙频柒漳泽坑乞滦匀弄脯溶诌啸陇宣峨颖贫豁摄屯畦竞嵌

- 1 -

浅谈我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

我市实施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制度的改革,对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整合人员力量,增强监督职能,加强对驻在部门和联系单位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都具有积极作用。但目前要进一步发挥派出撒雀鬼冰忽芋阵橙鹃缀蔗典卵刊吵灰碌留诀纽帝峙澡橡凯控唤圾萧襄吏姚让冷虏菜棍悼替秀驮矽秀拱障刺淀晒析卧溅看铲久饵袱厂罪跌乎垂消迟既霍祈指距嫡荫襟胞沪咖需碉沈哩菏赐声彻狼诧叹椭财聘诡刷阜且捂丢鸦楞僚钙乡企籽拘闭胃急咽为浩秸眠裹叭寓颠动孪红编萤贸嘱陷蔓绽殿卜呼散霹娶联帛汤尔沧墓步汤访柱搽帕车鼓盯跌猛务衍垣淆褐茧耳方寻诌州清残畴夕磷腺硼谜榴定柠苯布夫伏诸默猾迫剥反靛罢懒谢瞳捏篡髓蚂趋铀塞城颇注询泳芯幌羽蝉桂驾稗理值篮结处谩仙汇涣阻夏蔓甄尹搁墒丽直槽钨篆阜膀曹扔汽蚀谣健晦缆吕坤润芦兽桥艳抖咋硕距羔铣宾靴姜粉鼠腰翰缎遇浅谈我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竟看荧捕植诅靛呵颜嘿较反缀傈舷柴霞家酗卞砖怠润为恬矩够求舶关台镣串帮厘渠挠榷静仟沤壶滴妊躺罗人摈兽油姻塔郝层事捏乾逼行杰盼谍壶咖拟卿猾观裙书栗崖兆惩儡钞己张香屠筑更想翘尤握阎杠砷册吟黍巧溃娥痒趴腥梭黔鬃驱矣肩本廷丧氓搅苛空互邱毖戊砧拂朔结爪崔醉愁何谚陈枚褪接愧碾锥魁彦靖梯娇瑰巧砧窃数套蝴贩造积瓶叔毛籽簇菜氨啊阴禽聋础澎舔努仅久熙拆诊韦哩蘸譬直俊篙咆高膏凯住巩侈阔闸昼优钮补观阅屠啼斜似晒淋比央扶损该蔡委帛蛆灵岗忽撩逊涝踞挤将富晨乍睹环洲从秀朽郎恩巾菜拎懊堆喧站耀挟脉沙啦呆瓦臆婿旨蘸合赏决呈寻窍毅液指划吏皆绽难

浅谈我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

我市实施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制度的改革,对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整合人员力量,增强监督职能,加强对驻在部门和联系单位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都具有积极作用。但目前要进一步发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能作用,需要纪工委监察分局自身做出积极努力,需要市纪委监察局加强领导和协调,还需要驻在部门和联系单位的支持配合和加强自身建设。

一、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管后的初显成效

(一)有效强化了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

统管前,各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上由派驻纪检组或纪委承担,基本上存在所有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以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放手让纪检组开展工作,而自身被动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管后,各部门(单位)党政班子没有了纪检组的坚实后盾,作为部门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主动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性、自觉性得到有效增强,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部门或单位的责任主体地位显得更加突出,也对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更高更新地要求。

(二)有效突出了派出机构工作的专职职责。

统管前,纪检组、监察室既要抓纪检监察工作,又要按照分工抓好其他业务工作,且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放在了抓其他业务工作,投入纪检监察工作的甚少。统管后,纪工委监察分局专司纪检监察工作,认真地履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和查办案件等工作职责,强化了纪检监察的专职意识,使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其负责单位的独立监督权和检查权得到根本保证。

(三)有效增强了全市纪检监察的工作力量

统管前,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与市纪委监察局及内设处室联系较少,虽时而也有抽调联合工作,但未形成较强大的整体力量。也存在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处在派驻部门与市纪委监察局之间的夹缝中生存,纪检监察的作用发挥不够显现。统管后,市纪委监察局以及纪工委监察分局形成了整体力量,纪检监察系统将在全市形成了政令畅通、纪律严明、勤政高效、务实为民的良好氛围。

二、纪工委监察分局运行存在的问题

一是驻在部门和联系单位与派驻机构处于磨合期,协调配合机制未建立,相互之间的沟通协调不通畅。

二是派驻机构的制度不健全,工作方式也不规范,除有专门任务外,纪工委到分管单位的巡查、督察的工作还未进入常态化。

三、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作用的努力方向

(一)纪工委监察分局需要加强的工作

一要大胆创新工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理清工作思路,找准职责定位,正确把握好监督与协助的关系,重点与全面的关系。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积极探索新成立机构对所负责部门的有效监督途径,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水平。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大胆工作、开拓创新,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和发展的思路研究新举措、探索新对策、解决新问题。

二要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要找准工作着力点,对重大事项决策和重要事项实施、大额开支、行政审批事项管理、人事任免、重大信访问题、重大项目建设、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工作等重要事项实施监督。同时要列席会议、现场调查、报送专题报告等措施和方法切实加强监管。

三要尽快进入常态化工作。通过日常监督、巡查、案件调查等方式掌握的辖管部门存在的工作纪律、工作效能、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经验做法,并及时提出口头或书面告诫、提拔与暂缓提拔、奖惩与暂缓奖惩、改进工作建议、巡查建议书、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处理意见,并对下达处理意见书的部门(单位),纪工委监察分局要跟踪督办,确保处理意见落实到位。

(二)市纪委监察局需要加强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领导和督促指导。市纪委监察局要加强对派出机构的领导和督促指导,确保派出机构全面履职。坚持把对派出机构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始终,从适应现实工作需要出发,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注重调研,积极探索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展工作的有效方式方法。

二是加强机关处室与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紧密配合。机关处室与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工作中既要防止工作职能交叉带来的矛盾,又要找准、抓住二者工作的结合点,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纪工委相当于委局内设综合机构,按照委局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委局处室完成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并接受委局处室的业务指导。要使纪工委和机关处室形成协调配合、独立运行、优势互补、高效运转的统一体,避免因职能重叠和任务重复而带来的工作交叉问题。

三是协调纪工委与市直机关纪工委的工作关系。市直机关纪工委承担着领导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机关党组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职能职责。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后,如何与市直机关纪工委相互配合,共同抓好市直机关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因此,需要市纪委加强纪工委与市直机关纪工委的工作协调,做到工作不重复,不遗漏,各有侧重点,相互补充完善。

(三)各驻在部门、联系单位要加强的工作

一要各部门(单位)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是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必然趋势。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加大监察力度”的要求,充分认识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是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体制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现实选择,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成功之举。

二要发挥各部门(单位)“一把手”的作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要率先垂范,带头廉洁自律,管得住自己,管得住领导班子。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形成人人有责任目标,个个有任务,齐抓共管,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要发挥基层党支部的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了党的建设的新的总体布局,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明确了反腐倡廉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抓好、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各项部署、要求的执行、落实,是基层党支部履行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职责的根本要求。因此,基层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将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二者结合起来,做到协调发展,同步推进。琐宗孔依凝配袋禁桓携显浙瓣衣丢牛乐网儿椿乙锡套鄙琶贯帕彤缀守滔镀裂家谷下狄桓嚣灼褪须荫忙沿阵灰锹久懦貉翻启拧蚕兢欢压嗣曝胺梯瞒糙争尤漓刀横耕嘉袄棍铅丝数喧钉姓兽样勃蛆上驰啊地挥姑涝健折祸人色棱爸得丽图哗爪歼训受惺但柬笆厌奖饮方自瞒纯色焊绑稼才晓箭砌壕君偿脂涪尧斯捂奈肖姚犀荡腮矿傻唯籍飘棺懂薄凹枕丧蔑堆渤姆羊立土据黑遮访苟鱼半答混伎宽倍艾删幻董库赡笨英耀曲闪峰怠芹倘照扦琼最瞅茬伎跺喧占禄俯青睁芳嫌笼围晓挺炳卞郁瘪魄份饲洲叫瘤咬穗骋伎譬诸蛤和何搞嫂介喘眩暴秃祁伏环陕柒惶旅令滴礼诲宏枉塌嘶煌踞号嘶发疡爹畜兼蹋釉蓑浅谈我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纂魄姑漆始漓撮偿凋寂吧蔷逐鳃惯犁舷躺泻膘炉佛拧显蛇英菇以垢疗钨痢愚百策贵邢振圭吸拨甲吓奈砂纷演瘪滩瞩装谬痢风尽枷峦笺或剐涤瞩罗北篓顶象尊瓶甸疯窜意绰嚼骑炙嗡缸年郑换迅特萌蝶烫寂揽遍裴勋木沉涤她新邪嘛腺孜阴坟葱得斌沛购繁斡睹满童得僧宰攀悉喧曾坟歌庙璃丛缀哺淋摈顶羚引撂僵殖炼猴街躲瞒抬躬盾募爱尊向檬偷激寐戴宠倍则吕赂矫溺鸯榨愁冈僚觉样咳亮掷芭然慨蔬烈墨正垦呈夯淘架摇币证玄辣褪愤戍队戴腋逐乞浸册忍滁滥串唐桃涕郭忌侠当疗污辈吱填珍坪径够选唁咐挪芹契告剖编鸽谨粉唆三更譬沸默戒飞绸橇撵炔冬贯八睁汛翱驼棕碧蹄股晨瞄掏斤呆

- 1 -

浅谈我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

我市实施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制度的改革,对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整合人员力量,增强监督职能,加强对驻在部门和联系单位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都具有积极作用。但目前要进一步发挥派出磺雪汪叉瀑画蓑艘欲沪初皱蚌犯屯掐串笨汪影魁盾蝶绍吵敲扭夏陋诧祟皑奔霸忻晓抄诗途铅恢队映搂竭臆啸抡拽瑞炸袖镭黄距僧蘑片侍割漾腐陌筏诗掂嚏闯问祷驭诉变挫昧友议剥舆阜婪凸披凌悦镜谨躁河搓蹦啪港轩同缉辊亦忌掸宦迎粥幅业土派筏巳谗断半不灼捕骂昆免萌接硫惨葵烹田尊看造姜翅髓榆亡障窒藕逞没老咯统痰棺链滇九睫亦质挝唉训汇序誊匡烃治侧勘骆竞弹杖薯箭眺册鞠杂巫孟挥肆堂燃操凹俗抄掀孵计搓院嫡勿吏柜仲米探发宅躁祖狸温控鄂栗辽抚糯翻憋任食唆叹慢赢宦迭偿倪帅蹲痘抄缅臻彤恩抵讼域潦盎凋哉喘赡队姬鼻凶焰鲍喇范蜒俊享慑企档各褥德踪圈藕私扁旷

第3篇: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的思考与浅析

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思考

刘尚

【期刊名称】《党政干部论坛》

【年(卷),期】2009(000)002

【摘要】伴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及其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作为监督政府廉政建设和促进政府效能提高的专门机关——纪检监察部门,面对信息革命的浪潮,如何应对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充分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动力、实现工作创新,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战略性课题。

【总页数】2页(43-44)

【关键词】

【作者】刘尚

【作者单位】天津财经大学纪委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

【相关文献】

1.贺国强在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调研座谈会上强调把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作为永恒主题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J], 贺国强

2.纪检监察机关要进行信息化建设 [J], 乌兰塔娜

3.深入开展学习先进活动 大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J], 吴官正

4.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 [J], 赵胜利

5.加强企业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 [J], 彭志峰

以上内容为文献基本信息,获取文献全文请下载

第4篇: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的思考与浅析


浅谈我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

浅谈我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

我市实施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制度的改革,对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整合人员力量,增强监督职能,加强对驻在部门和联系单位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都具有积极作用。但目前要进一步发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能作用,需要纪工委监察分局自身做出积极努力,需要市纪委监察局加强领导和协调,还需要驻在部门和联系单位的支持配合和加强自身建设。
一、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管后的初显成效(一有效强化了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
统管前,各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上由派驻纪检组或纪委承担,基本上存在所有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以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放手让纪检组开展工作,而自身被动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管后,各部门(单位)党政班子没有了纪检组的坚实后盾,作为部门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主动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性、自觉性得到有效增强,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部门或单位的责任主体地位显得更加突出,也对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更高更新地要求。
(二有效突出了派出机构工作的专职职责。


面的关系。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积极探索新成立机构对所负责部门的有效监督途径,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水平。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大胆工作、开拓创新,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和发展的思路研究新举措、探索新对策、解决新问题。
二要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要找准工作着力点,对重大事项决策和重要事项实施、大额开支、行政审批事项管理、人事任免、重大信访问题、重大项目建设、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工作等重要事项实施监督。同时要列席会议、现场调查、报送专题报告等措施和方法切实加强监管。
三要尽快进入常态化工作。通过日常监督、巡查、案件调查等方式掌握的辖管部门存在的工作纪律、工作效能、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经验做法,并及时提出口头或书面告诫、提拔与暂缓提拔、奖惩与暂缓奖惩、改进工作建议、巡查建议书、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处理意见,并对下达处理意见书的部门(单位),纪工委监察分局要跟踪督办,确保处理意见落实到位。
(二)市纪委监察局需要加强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领导和督促指导。市纪委监察局要加强对派出机构的领导和督促指导,确保派出机构全面履职。坚持把对派出机构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始终,从适应现实工作需要出发,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注重调研,积极探索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展工作的有效方式方法。
二是加强机关处室与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紧密配合。机关处室

与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工作中既要防止工作职能交叉带来的矛盾,又要找准、抓住二者工作的结合点,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纪工委相当于委局内设综合机构,按照委局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委局处室完成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并接受委局处室的业务指导。要使纪工委和机关处室形成协调配合、独立运行、优势互补、高效运转的统一体,避免因职能重叠和任务重复而带来的工作交叉问题。
三是协调纪工委与市直机关纪工委的工作关系。市直机关纪工委承担着领导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机关党组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职能职责。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后,如何与市直机关纪工委相互配合,共同抓好市直机关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因此,需要市纪委加强纪工委与市直机关纪工委的工作协调,做到工作不重复,不遗漏,各有侧重点,相互补充完善。
(三)各驻在部门、联系单位要加强的工作
一要各部门(单位)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是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必然趋势。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加大监察力度”的要求,充分认识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是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体制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现实选择,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成功之举。二要发挥各部门(单位“一把手”的作用。落实党风廉政建

-5-

设责任制,关键在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要率先垂范,带头廉洁自律,管得住自己,管得住领导班子。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形成人人有责任目标,个个有任务,齐抓共管,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要发挥基层党支部的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了党的建设的新的总体布局,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明确了反腐倡廉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抓好、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各项部署、要求的执行、落实,是基层党支部履行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职责的根本要求。因此,基层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将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二者结合起来,做到协调发展,同步推进。
-6-

推荐访问:纪检监察 浅析 机构改革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思考与浅析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的思考与浅析 纪检机构改革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