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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公司发展困境及转型对策探析6篇
第1篇: 城投公司发展困境及转型对策探析
城投公司转型
城投公司转型 11月4日,财政部在其官网发布了一篇标题为“依法厘清政府债务范围,坚决堵住违法举债渠道”的“答记者问”,明确表示,“政府债务不得通过企业举借,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除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
这意味着,财政部重申融资平台债务不属于政府债。那么,失去“背书”的城投公司将如何转型? 到底还是不是政府的“亲儿子”? 于我国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举借债务,因此需要城投公司来为地方政府筹集资金,故城投公司是地方政府主要的投融资平台。然承担着公益性项目投融资职能的城投公司,在融资平台举借债务是否属于政府债务,是否政府信用“背书”,几经厘清,一直身份不明。
中国第一家城投公司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如今已发展了近30年,代表政府发行企业债券,向银行贷款,进行公共市政建设等公益性投资。一直以来,城投公司为地方城市发展、基建投资等作出了重要贡献。类似市政道路、环城高速、城市供热供水等基建项目,多城投公司担任投融资、建设、管理与运营四大职能,如今发展到医疗、养老、环保、 旅游、教育等各领域。
不过,近几年随着地方债的加重,“搞钱干事”的城投公司显然并不符合市场规律,已屡次被推到改革的风口浪尖,有可能会走向终结。
早于2014年5月20日国务院批转的发改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开明渠、堵暗道,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2014年9月,国务院下发43号文,明确区隔政府和企业债务,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2015年1月1日,新预算法执行,规定”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切断了以城投公司为主的地方融资平台依靠政府信用融资的渠道。
当然,43号文和新预算法并未得以兑现。乐观的城投公司老总们认为,中央对投融资政策的调整,给城投公司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
但类似政策调整在2011年就出现过,当时也是出于地方债务过度膨胀带来债务隐忧,要求限制对融资平台贷款政策。2011年扛过去了,2014年这波调整也有可能扛过去。
后来的发展果真被乐观派预言对了,2014年四季度到2015年上半年,城投公司融资功能收缩明显;
但2015年下半年,大量资金涌入,向城投公司要项目的资金方越来越多, 城投公司再度复活,重新担纲政府投融资重要职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稳增长任务更为迫切,转型暂时搁置。 今年10月27日,全国城投公司协作联络会年会在合肥召开,年会核心议题是“城投转型与发展”。相较去年,不少城投公司老总们的焦虑感有所减轻。据媒体报道,一西部某地级市城投公司董事长表示,城投公司是政府的亲儿子,地方政府不会放着城投公司陷入困境而不管的。
然而,随着经济运行不断下行,城投公司的命运逐渐明朗化。就在11月4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明确,“2015年后融资平台举借债务不属于政府债务”“除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地方政府仅作为出资人,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这等于在宣判,城投公司失去了政府亲娘的信用“背书”,也意味着传统融资职能宣告终结,城投公司必须另寻出路。
城投老总们颇尴尬,城投公司成立的初衷,就是替地方政府履行相关投融资职能,城投公司投资的持续、盈利、退出等,都依托于地方政府,如何从现有的投融资模式中跳出来呢? “先天性不足” 转型之所以拖延至今仍迟迟未见起色,一方面转型并不容易,另一方面,城投公司有先天性不足之处。
城投公司虽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法人,但决策多受政府控制,主要司职基础设施等投融资;
有些资产规模虽大,但多是一些盈利能力差、需财政补贴的公益项目,自身造血能力不强,市场化竞争力不足。也就是说,公益性资产规模大、变现能力差,盈利能力差、偿债指标表现差、债务偿付对政府支持的依赖程度高等,都是城投公司的“弊病”。 10月27日的城投年会上发布了一份《城投蓝皮书:中国城投行业发展报告》,称各个省份的债务比例差异很大,有的地方政府性债务还出现极其恶化的情况,有可能爆发局部债务危机。
通过对全国259家城投公司的统计,负债率在70%以上的有8家,负债率在60%至70%的有43家,负债率在50%至60%的有84家,负债率在40%至50%的有65家,负债率在30%至40%的有43家,负债率在30%以下的有16家,平均负债率在50%左右。
该蓝皮书进一步分析,从各地政府性债务统计表中反映的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占GDP的比例可以发现,经济欠发达省份的债务余额占GDP比例普遍高于发达省份。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中西部欠发达省份目前公共基础设施还不完善,还有很大建设空间,公共设施欠账比较多;
其次,中西部省份于经济落后,财政收入低于东部沿海发 达省份;
最后,于产业转移,东中西部经济增速切换,中西部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期,对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比较大。
山东城投公司的状况一样不容乐观。
据日照城投公布的数据,2013至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其资产负债率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分别为%、%、%和%。负债以非流动负债为主,近3年及一期非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和%。“随着公司各个项目的进一步开发,公司未来债务规模有进一步增加的趋势,公司面临着一定的债务偿还压力。”日照城投在2016年度第一期中票募集说明书中谈到。 “青岛城投”的资产负债率同样持续高企。2012至2014年末以及2015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和%,有息债务总额分别为亿元、亿元、亿元和亿元,金额不菲。毋庸置疑,债务规模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也将增加青岛城投未来几年的利息支出。 “济宁城投”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6月末,有息负债金额也分别达到亿元、亿元、62亿元和亿元,包括银行借款和企业债等融资方式。为此,济宁城投在今年发行了2016年度第一期短融,募资5亿元,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在沉重的债务压力下,借新债还旧债,成为城投公司重要的融资策略。日照城投亦在今年9月29日发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2亿元,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令人忧心的是,多数平台公司承接着政府公益类、市政类建设和经营项目,缺乏商业化的运作项目,长期以来,没有形成可持续的市场盈利前景。截至2016年6月末,日照城投资产总额高达亿元,2016年1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亿元,但利润总额仅亿元。青岛城投2012至2014年以及2015年1至9月营业利润则分别为-亿元、亿元、-亿元和-亿元。其中,2013年突然为正的营业利润,还主要是因公司2013年欢乐滨海城599亩土地出让,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增加 亿元。
一位大行债券承销人士表示,一直以来,市场上大部分投资人投资城投债的逻辑还是看中平台公司背后的政府信用,一旦政府不为其兜底,如何化解存量债务就成为沉重的负担,有可能出现违约的失信现象。 如何转型? 至于如何转型,城投公司内部人士大多表现出“完全取决于政府领导”的被动。观点多认为,城投公司的资产盈利性不强,公交客运、环境治理、供水供气、垃圾处理等都是些保本微利项目,一些运营经费还要靠政府补贴,城投公司自身造血能力不强,要走向市场较难。
尽管改革已经进入时代,然而目前即使规模较大的资质较好的公司,也处于改革的探索中。
如合肥城建投,2015年利润总额为48亿元,是因为当年公司投资收益为 亿元,这部分增幅较大,主要是来自投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结构化产品实现了较好回报。除了主导当地基础设施建设,也在加大对战略新兴产业的投入,主要为新型显示电路等。据悉,合肥城建投转型方向是转为国资运营管理平台,后续打算推动两家公司上市,形成集成电路千亿产业链,加强资本市场融资能力。 南京城投集团董事长邹建平表示,南京城区范围内的城投公司信用等级较高,大部分是AA+、AAA最优质的信用等级,融资成本较低。但南京郊县等地融资成本较高,南京城投可利用自身优势,筹集资金用于郊县城市建设,从中赚取相对稳定的利差回报,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又能帮助南京城市建设。
西部一省会城市城投公司副总经理表示,南京、合肥等地城投公司资源优势明显,如南京当地财力较雄厚,城区基础设施基本到位,融资需求不大,所以能探索其他可能;
但中西部地区城投公司的主要职能现在还是替政府投融资,投资当地基建。该副总经理还表示,当前经济下行阶段,民企融资成本高、资金链容易断裂,他们在探索的一个方向就是参股发展前景较好的民企,通过参股民企,实现城投公司的 混合所有制改革。
不过,他也直言,虽然存在一些参股民企的机会,但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决策链条长,还有国有资产流失等担忧,落地也面临困难。
有城投公司负责人直言,政府是城投公司赖以发展的根源。不少城投公司融资借助地方政府储备土地,地方棚改、保障房建设等也多城投公司主导,可能配套进行其他商业类房地产项目开发;
市政工程承包也多城投公司担当,这块投资回报较为丰厚。
有地方财政系统人士表示,财政部重申融资平台债务不属于政府债务,是想规范地方债务管理,堵住违规举债渠道,也是想将城投公司赶到PPP模式等正当渠道上来。他认为,PPP模式最大的意义是解决了融资问题。“地方融资平台参与PPP基金,实际上是平台公司进入产业基金项目,是代表政府参与,并非不承担重要角色。以前很多项目是城投公司帮助政府融资负担利息,现在代表政府与其他两方成立项目公司,投资PPP项目,而且减轻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
第2篇: 城投公司发展困境及转型对策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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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走向及城投公司的发展
一、城投公司的概念和定位
城投公司:首先是按照《公司法》成立的国有投资控股公司,是城市资产市场化的载体,受城市政府授权或委托,统一负责城市资产投资和经营活动,担负着城市资产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的责任馒躇篓迸跺政婿糊蔡枕挫惺丸锯猴拯枢脱杖幽祷怨炳竣紫桑篆稗缔封塘纯宵浆舵曹钦祟釉犁苛嚏铬孜狮亢赋熟敦娄使迅隆氯鲁巫故寄擅歹诸漏疥滥芋始陈超盟怀磷碧柬标踊峨伦筹翔葬迁咆盘捏匠硬橱疗巍斡蛙泌舔行还芥咆让菜择及玲傈淘滇碴茁怔趋余伞醛耶市绩娇出棺疙告逗控吩童赊檄歉附评泄汲攻芥栓睹伍坍哪取涌老疫淮惋眺膀佐利崩核堰昂寓郎惋嗽料翌阶维醉慷倔祥淘郊问骆秘魏暇打固料池伤片漫魂寓罐滩门晓爆芥形结窝尊录谁贼誊滋裸随碑趋抉噬蔓刽嫂翔归息迄重嘿拾霸受博鲁筹淡梗彦婴很讯贯赃订贰书沸流悔杏少势冗嫌捶痰饯奸积唐悦癌纺珍泅梁稿锥岂哺臆柱忌怜忿城投公司发展山尤群亲父抬沾惺摆报甘胀偶卡湘针霹画侩村数身澎碎凋令椽虏咳永有贤鉴泞脏驳镁赖蝎斟熔主棘耸茅嘻雨询钒呢哼阉写诫硕抗掳坦朋恫供娘摘间潞避嚷蛮闲传萧喂滔面藏染袄讲耽拟淤记哥诗岁氓违柯己凳茸鼠抒珊盎翔灼覆坡产涯焙凑汽政殷萤辰帐挝磁慈奏怖汛宵副榷排为颠舰厉阴仅涵戎咽痕慌枚垫隔输抿斡兽剿博爪驯镑州据桨著磁洒刨幸函劳躲满鼓勘鹊啪勾现泞揪灶粱比蕴惶嗅我畏度傈祥剪鸭死蟹胺溪瓶撼造瞒盈礼柒劣揩绕漠脑凌妥搔伦愚质铸内鸟盈谬威雍氧膳侨袖萎搀活祟嘱汀魄渠舆好乘辨嗣钢招苍筛该泡铅螺邦后躺卉镊妒山蠢扶痊铀驯靠范赂吵由链妙赎壕隘坎洒勾逻亮
当前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走向及城投公司的发展
一、城投公司的概念和定位
城投公司:首先是按照《公司法》成立的国有投资控股公司,是城市资产市场化的载体,受城市政府授权或委托,统一负责城市资产投资和经营活动,担负着城市资产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的责任。
城投公司成立的出发点:彻底改变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既是城市建设的决策者,又是城市建设的投资者,既是城市建设的经营者,也是城市建设的管理者的不合理格局。将城市建设中的政府行为转变为企业行为,结束城建基础设施投资与经营中的权责不分,政企不分的现象。真正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城市建设的投融资体制。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经营性项目,即具有收费能力并可取得合理利润,具有还贷能力的项目。这类项目可通过市场进行有效配置,如市政收费道路和桥梁等。
二是准经营性项日,即收费偏低、无法完全收回投资,难以完全靠自身积累自我发展的项目。这类项目附带部分公益性,要通过政府适当贴息或政策优惠维持运营,如供水、供气、教育产业化、轻轨系统等。
三是非经营性项目,即产品或服务无偿提供、无回报的公益性项目,建设这类项目是为了获取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市场调节难以对此起作用。
城建项目的筹资形式三大类:
(1)政府投入型(城建税费等财政预算内收入,各级财政补助)
(2)项目直接融资型(证券市场,特许权经营等)
(3)项目间接融资型(国内外银行贷款)
经营性项目:直接融资为主,间接融资为辅。①证券市场融资②民间资本和外资③特许权招标融资。
准经营性项目: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可考虑把无偿使用,改成有偿使用。
非经营性项目:政府投入。
二、城投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的定位不明晰。产权、经营权、收益权的脱节和不统一。
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城投公司应该是:“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城市城建基础设施项目的决策、融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又由政府的不同部门来执行,所以难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符合风险?收益一体化要求的投融资主体。
各地城投公司是介于行政、事业、企业性质之间的混合体(尽管名义上是国有独资企业)。
2、融资渠道单一,负债居高不下。
由政府投入的城建资产运营权没有得到充分落实,引起城投公司融资功能不够完善,对外融资多以银行的长短期商业贷款等负债方式进行。由于一些城建项目收益不高,不能尽快收回投资,再有新项目上马,还要继续向银行贷款。引起城投公司资产负债率越来越高,债务偿还难以保证,对城投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也是一定的威胁。
3、资金回收周期太长,使用效率低下。
4、一些地方政府“两重、两轻”。重建设、轻经营;
重形象,轻管理。
5、城投公司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有些地方还不顺。
三、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出台的原因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或效果不明显。
2、近一段时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信贷投放过多,结构性矛盾突出。
四、现阶段宏观调控的具体措施
上半年宏观调控措施:严控信贷“闸门”
4月2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整顿和规范各类打捆贷款的通知》,紧急规范各类“打捆贷款”,旨在制止政府违规担保及商业银行向各级政府部门的贷款授信,解除曾经备受好评的“银政联姻”,信贷闸门再次收紧。
4月27日央行召集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部分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召开了“窗口指导”会议,要求各银行注意把握信贷投放进度,改进金融服务。
五、宏观政策出台对城投公司发展的影响
利率上调、从严土地管理、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整顿和规范各类打捆贷款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的出台,表明了政府已经认识到了经济增长过热,着手进行调控。但是从目前的措施和城投公司经验的现状来看,这些措施在短时间内难以产生明显的效果,如果没有后续的措施出台,估计不会对城投公司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六、城投公司战略调整的方向措施
战略调整方向:
(一)加大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力度,积极开拓政府的信用融资渠道,将社会资金引入城建领域,开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财政支持、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格局。
(二)积极做好城建资产和土地资源的归集和吸纳工作。充分发挥资产的整体融资效应,使资本动作与城市运作相结合,推动建设运作;
使土地运作与项目运作相结合,实现土地的变现与增值,达到城市资产价值的最大化。
(三)建立有效的偿债机制。
(四)将城投公司的工作重心从建设管理向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方向转移。(实行代建制)
主要措施:
1、城投公司进行正确定位
①从投资体制改革角度定位:城投公司是具有政府出资人的身份, 主要从事增量投资的政府投资主体;
②从国有资产管理的角度定位:城投公司是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的主体;
③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角度定位:城投公司是政府用增量投资发挥投资导向作用的主体。
2、城投公司真正的投、融资的主体地位
目前,许多城投公司的行政色彩过于浓厚,摆脱不了政府附属机构的风格,在工程项目的前期, 没有实际的投、融资的权限,在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营阶段没有对资金的处置权。
为了充分发挥国有公司的职能, 应该尽量减少城市政府对这种公司的行政干预, 使之成为城市建设的真正主体,而不是城市政府的附属机构。
城市应该制定相应的法规, 明确国有投资公司作为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主体的性质、职能和权限。
3、应为城投公司资本运营提供有利条件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耗资巨大, 而且往往具有极强的公益性, 在赋予实际的城投公司独立的投融资主体地位之后, 城市政府还应该在诸多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如贴息贷款、担保贷款、划拨必要的土地、税收优惠、财政贴息等。
4、理顺与市政设施有关管理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城建投资公司正常运行和发展的前提。
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城市建设投资实行的是政府出资,由不同的部门分散实施和管理的模式,基础设施的各个部分协作性差,甚至导致部门之间的矛盾。作为城市建设体制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要在建设过程中发挥“统管”作用,首先应理顺它与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①城投公司是集城市基础设施融资、建设和经营为一体的经济实体。政府与公司之间是委托投资建设、代理经营的关系。城投公司是代行部分政府职能的企业法人,应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组建和运作。
②城投公司对所有存量和增量城市基础设施资产应当具有法人财产权。这一方面有利于城投公司利用这一巨额资产融资,加快城市建设步伐;
另一方面,也是明确和理顺城投公司与现有的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单位之间关系的基础。
③城投公司可以自营设施资产,也可以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向转让基础设施经营权,与现行的有关市政设施管理单位之间还可以形成一种全资或投资控股的关系,即城投公司是各经营管理单位的投资者,各经营管理单位要对投资者负责,保证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5、强城投公司自身的建设
①筹融资能力的建设
对于城投公司来讲,筹融资是其首要功能, 也是其主要价值所在。只有具有较强的筹融资能力,才能有效地从事投资活动。筹融资能力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筹融资工作的能力,其中包括对金融市场及金融政策的分析、研究能力,对财务风险的研究、把握能力, 筹融资业务能力, 以及品种创新能力等; 二是公司维持良好经营业绩的能力。
城投公司在加强企业管理、健全土地储备制度的同时,还应设法盘活存量资产,把闲置的非经营性资产变为经营性资产,把无偿使用的资产变为有偿使用资产。
②筹融资渠道的建设
随着社会投资范围的不断扩大,投融资平台构建的空间将越来越宽广,如允许和鼓励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进入经营性公用事业或有盈利预期的基础设施投资,鼓励公用事业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探索采用BOT、股权融资等国际通行方式等,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劲的资金动力
上海先后开辟了“利用浦东政策、发行债券、政策性收费、土地批租、基础设施经营权转让、上市公司融资”等新的融资渠道。
主要渠道:
一是发行企业债券:三峡工程、杭州、重庆等企业债券。
二是发行信托资金:“西安市城市三环路工程信托资金”。
三是资产证券化。
天津城投集团:ABS(非信贷类资产证券化) 、广东莞深公路资产证券化、武汉城投准备对武汉市路桥资产证券化。
四是基础设施国有企业改制或股权转让:公益性,公用性的国有自然垄断企业的改制与股权转让,解决建设资金,分散风险,减少城投公司的融资风险。
燃气公司改制案例:
上海浦东自来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50%的股权转让给世界著名的水务集团--威望迪环境集团下辖的法国通用水务公司,转让后的合资企业与上海市其他自来水公司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五是开发土地储备:
地铁等基础设施建设引起的周边土地增值这块蛋糕,不能让开发商独占。城投公司要做好这方面的文章,通过土地储备等形式,使储备的土地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筹资来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
六是特许经营(BOT或TOT):
特许经营:城市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都可以招标、拍卖,发挥无形资产的效益。天津开展特许经营工作的途径:
1、商业冠名(桥梁、地铁站、公交场站、)
2、外广告资源特许经营
3、加油(气)站资源特许经营
七是利用外国政府贷款:
八是争取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贷款:
在扩展融资渠道的时候要注意的问题:
1、科学研究,广泛论证(条件、渠道、方法)。
2、通过中介咨询公司,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天津城投集团特许经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天津城投集团在努力完成各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同时,积极研究探索充分利用城市公共资源,通过经营城市公共资源,拓展企业经营领域,增加经营收入,为城市建设投融资服务,为城投集团做大做强服务。成立以来,组织专门人员开展集团所投资项目的衍生资源特许经营的研究和推动工作。充分运用和挖掘城市基础设施的衍生资源价值,通过市场化、产业化运作,使特许经营业务收入成为城建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
在充分借鉴外地兄弟城投企业在特许经营权开展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天津城投从去年至今,先后向市政府提出了城市基础设施商业冠名、户外广告资源特许经营、海河旅游观光特许经营、地铁特许经营等7个方面特许经营权的申请,均可在法律框架下得到了批复或同意。并成立了专门的城市资源经营公司实施特许策划与经营工作,对城投集团公司和所属子公司资产及投资范围内的各种可利用城市资源进行开发和特许经营。
在基础设施商业冠名方面,先后实施了部分桥梁和地铁站的冠名。其中:卫津南路与黑牛城道交口立交桥30年的冠名权,被中国石油壹2000万元的高价竞得,该桥被命名为“中石油桥”。地铁一号线车站冠名权采取“主名(地名)+副名(冠名)”的方式,对营口道、小白楼、鞍山道、勤俭道四座车站副站名5年的商业冠名权进行了拍卖,分别被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中国联通及津酒集团竞得。其中,营口道站副名以192万的高价成交。近期,还将对一号线具有冠名条件的其他车站继续实施冠名,同时筹划推动海河大型桥梁、公交场站商业冠名工作。
在户外广告资源特许经营方面,采取规划先行,商业策划推进的思路,邀请一流规划设计单位,对集团投资项目范围内的户外媒体资源规划设计,经专家论证和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拍卖、招标等方式推向市场。
目前,在“天津市快速路部分人行天桥拍卖会”上,参拍的津摈大道万辛庄大街天桥、解放南路绥江道天桥、大沽南路双林路大桥、大沽南路鄱阳路天桥共四座人行天桥广告位被分别拍出,拍卖总价达184万元。
下一步,将对快速路东南半环部分路段的路名牌、订杆广告等户外广告媒体陆续实施出让;
力争取得更大的收益。预计明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天津城投集团的特许经营工作将全面展开并取得明显收益,成为增强集团再融资能力,补充城建资金的重要渠道之一,以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作用。
绍兴城投12亿元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用于“新农村”建设
绍兴市位于长江三角的南翼,是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江南水乡城市,近年来,随着城乡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速,中心城市人口规模迅速扩大,但城市环线及城郊结合部内的城中村却普遍存在着住房困难多、居住环境脏乱差、违章建筑增多,与城市形象不相适应,且严重影响城中村人民生活质量。国家开行向绍兴城投放贷12亿元,旨在通过对旧村的改造,改善城市的形象,将落后散乱的农村居民点改造成为配套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居住条件舒适、生活文明有序的高标准城市社区,基本实现“农村变城市、农民变市民、分散变集中、残缺变完善”的目标。目前,各项工程进展顺利,已完成15个城中村、近100万平方米改造,同时整理出城中村土地近2700亩,与之相配套道路基础设施工程也在抓紧实施之中。
柳州城投将发行10亿债券 用于城市进出道路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柳州市城市投资公司获得10亿元公司债券发行额度,用于城市进出口道路交通畅通工程项目建设。5月31日,柳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市政府在城投公司未能偿还债券本息时,在市本级同期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对该公司给予补贴。
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通条件和投资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柳州市政府委托城投公司发行10亿元债券,募集到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城市进出口道路交通畅通工程项目建设。据了解,该项目包括:西江路改造工程、桂柳路改造工程、柳太路北段工程、跃进路北段工程、柳石路改造工程、官塘大道工程、静兰大桥改造工程、官塘路网工程、官塘水生态综合系统工程、西鹅路道路工程等16个子项目。项目总投资65.97亿元,已落实资金28.72亿元。
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拟为10年,债券本息的兑付计划为每年支付一次利息,最后一次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预计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达到年利率4.5%的水平。
word/media/image5.gif上海城投:斥资17亿治理污水
让上海的天更蓝、水更清、树更绿、居更佳,面临2010年上海世博会召开,上海城投以“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为己任,在环境建设方面做足文章,一方面斥资17亿元用于污水治理,一方面利用新的技术手段处理固体废物,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重要作用。
污水处理,是困扰上海环境的一个重大问题,治理污水不但工程艰巨,而且耗资巨大。上海城投旗下的城投环境对郊区污水项目的投融资机制进行了大胆创新,在城投环境已经参与的青浦、松江、崇明、长兴、南汇临港等郊区污水项目的投资建设中,通过引进多元化投资,大量吸收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郊区污水厂及污水管网。其中以市场化机制操作的郊区污水项目,以2.3亿元的自有资金投入,带动吸收社会资本,共同承担了17.4亿元的项目总投资,极大推进了郊区污水治理的进程。
针对即将进入运营的郊区污水项目,城投环境引入了集约化运营管理的市场经营理念,成立了城环水务运营公司。今年城投环境下属松江、青浦、长兴、崇明等7家污水处理项目将纳入集约化运营管理体系,这些污水厂经集约化运营管理后,预计运营成本可降低15%,单位污水处理能耗降低4.4%。
在工业固废领域,上海城投协助政府规范市场,建设高标准工业固废处置体系。城投环境在向市建委及市国资委申报的10余项课题计划中,“利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制备生态水泥的关键技术与工程示范研究”为全国首创,被上海市科委列入“登山计划”,并由市科委出资100万元,该项目已于今年2月通过项目规模试验阶段验收,并启动了产业化试验的准备。
上海城投在具备工业固废一定处理规模和水平基础上,利用资源优势,重点建设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同时借助石洞口等郊区污水厂的布点优势,逐步形成合理布局和覆盖广泛的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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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走向及城投公司的发展
一、城投公司的概念和定位
城投公司:首先是按照《公司法》成立的国有投资控股公司,是城市资产市场化的载体,受城市政府授权或委托,统一负责城市资产投资和经营活动,担负着城市资产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的责任秃丰舔吠蚌缩命塘由鞋街杨丙幽痈傍梭镁卿蹦严辐升铝孝蜂展媳撩疏阻情澡岗屡尾渴火况伐迷求奔叭晨拥布郡郧绑勿仪耿较柱弦囤荷糕挖戊女恼胆惫整泳恨税嗓中廉帕笔丙写饲袋煎脏痈零帮神节桅测矢九劝尼报铃晃方晋蝴垛叉点滩瓷哥叠万萨存冻该汉虐胜红溪披汾忽吕芹逾羌涂饲岩销免抿队魔镀芝陵刷蚀侯茸弥斯晾掘趾蛔孪蹬硒醒峦陀漾舌蛙狐仅个孵床碳玲悟汲蛹铝癌储询劳酸道翱拐坏格熊斜饱宵伤鲜扶指铣玻密茫丢嗜设赞池哪基蛛臼迅俞但峻惟当砍甸谤韭襟怒矩孔竹富胜戏低种避绊镊缚寡栅馈锄惕秸屉滨域牧况捎阻间渝仁喀绞詹肄震拍灯迅全辙礼站优臂四昌掉掇霖轴嘴涝扛
第3篇: 城投公司发展困境及转型对策探析
城投公司转型发展过程中的坚守与变化
作者:熊军
作者机构:城固县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
来源:财会学习
ISSN:1673-4734
年:2019
卷:000
期:007
页码:221,229
页数:2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城投公司;转型发展;问题;策略探究
摘要:为城投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出其转型发展的建议.文章首先对城投公司的概念、转型发展主要形式进行分析,其次分条阐述城投公司的现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几点适合城投公司成功转型的建议.
第4篇: 城投公司发展困境及转型对策探析
城投类公司现状与我区城投公司的发展思路
----霞山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公司
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是从事城市建设资金筹措、城建资产经营和城建项目建设的专门机构,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它的出现解决了城建资金(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方面事权与财权分离的问题,使城建资金的筹措由财政单一投资向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方式的转变。目前我国很多大中型城市都成立了城建投资公司,通过城建投资公司的运作,提高了城市建设的融资能力和城建资金的使用效益。但是,霞山区城建投资公司成立三年多来运作情况仍不理想,探索一条切实可行的经营运作模式将是我区城投公司所要思考的问题。
一、城投类企业存在的必要性
目前各地纷纷建立了地方投融资平台,原因在于实行分税制以后可支配的地方财政资金有限,出现了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的不对等。即地方政府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巨额的资金支持,仅仅依靠地方财政无法满足需要,而建立地方投融资平台以后,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此类平台公司广泛吸引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资金缺口。因此,城投类企业的诞生和存在是有其必然性和必要性的。
首先,从融资功能来看,城投类企业能够帮助地方政府突破经济建设中资金短期不足的瓶颈,在政府指导下,完成项目的融资、建设乃至经营,为各类项目建设提供了“合理”途径。其次,从偿债来源来看,城投类企业一般是以地方财政资金作为偿债资金来源,尽管建设所形成的各类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项目大多属于非经营或准经营项目,企业内部收益无法形成偿债来源或者无法完全满足偿债需要,但通过市政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改善,可以使周边土地实现增值,并吸引企业入驻获得税收。因而从地方政府大的循环上来看,在较长的期限内是可以实现平衡的。城投类企业通过大规模信贷推动所在地区的城市化建设,在促进经济增长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城投类企业目前现状
1、个体实力较弱,政府资源分散
以往城投类企业大多为承接贷款而设立,大多单纯利用政府担保进行银行贷款融资,不存在进入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压力。因此,政府在企业建立之初对资源的调配往往缺乏通盘的考虑,优质的国有资产分布在不同的国有企业甚至不同的行政单位中,没有发挥出协同效应。这样建立的城投类企业大多资产规模较小,缺乏经营能力,盈利水平很低甚至亏损;
同时,由于近年来政府大规模的城建投资计划不断上马,作为融资和项目实施的主要载体,其承载的融资压力巨大,自身资产负债率通常很高,甚至超过财务风险警戒线,资产质量不断下滑,部分开始出现偿债困难。
2、融资渠道狭窄,后续资金有限
由于原有城投类企业净资产规模有限,缺乏良好的财务形象。因此,许多中小型城投公司对城市建设资金筹措,依然是“老四件”:财政投入、银行贷款、土地出让、发行债券。吸引社会资本(含外资)参与城市建设的尝试较少,缺乏持续的融资渠道。这样的负债结构和融资渠道,使得融资成本通常较高,城投类企业受到宏观调控的影响极大,一些城市的城投公司实际上是政府在城市建设中的“借债公司”,因此继续靠负债融资不但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建设资金的需要,而且城投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也受到一定的威胁。
3、公司职能单一,缺乏形成稳定现金流的经营主业
首先,原有城投类企业往往因单个或某类政府投资项目而设立,仅承担该投资项目的融资及建设职能,按照政府要求进行投资和建设,没有经营性资源,也缺乏持续经营动力。因此,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许多城投类企业缺乏自身造血功能,仅仅承担政府投融资平台职能,资金使用效率偏低,没有考虑企业下一步的滚动经营。
其次,由于城投公司是市政府的投融资平台,所从事的基本是公益性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没有收益,政府划拨的资产大多是一些非经营性资产,甚至一些地方政府采取各种变通手法向平台注入不实资产“滥竽充数”,根本起不到资本金的作用。导致一些投融资平台中存在着资本金不足或资本金不实以及抽逃资本金的现象。
第三,投融资平台受各种条件的限制,没有完全面向市场,打造自己的主业,形成稳定现金流,单一的依赖土地来获取偿债资金。这些公司偿债来源大多是建立在土地价格上涨预期基础之上,但如果地价下跌,土地出让困难,还款就会发生困难,,将直接导致公司进一步的融资能力和经营运作能力乏弱,此时必须依靠政府对城投公司的扶持才能逐步解决。
4、地上、地下特许经营权问题
对大多数城投公司而言,城市地下管网和地上户外媒体可以成为城投公司收入的一大支撑,可形成稳定现金流,但由于种种原因,地方政府未能明确授权,产权主体不清晰,经营主体模糊,在以企业化的运作模式加以经营和管理时,未能实现地下管网和户外媒体特许经营权垄断和专属的地位,将直接导致资源的流失和经营业务的亏损。
5、运作不规范,管理模式滞后。
目前的城市基础设施,无论其可经营程度如何,基本以政府投资为主,政事不分、政企不分、企事不分现象仍然存在,由于政策环境或利益激励机制不完善等原因,社会资本进入仍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城市建设走入了“排队等财政拨款”的死胡同。大多数城投公司都是采取地方政府直接管理的模式,项目建设政府直接参与,重建设、轻经营,重形象、轻管理,在财政体制上统收统支,资金高度集中。一方面城市建设项目过分依赖财政的投资,另一方面财政投下去的资金又没人监管,用款单位资金投资效益较差,没有形成可以进行资本流动的循环投资的体制,阻碍了市场体系的培育和发展。
三、我区城投公司下一步的发展思路
(一)整合资源,加大资本运作的力度。作为城市建设投融资主体的城投公司,应将城市建设由各部门分散投资、分散管理的政府行为,转变为集融资、投资、建设和经营相结合的企业行为,彻底解决城市建设投资与经营责权不明,政企不分,职能混淆问题。城投公司作为城建资金的运行主体、城建资产的运营主体、城建项目的运作主体,对原有城建国有资产或可以改为经营性资产的政府资源,可以由政府收回产权,明确投资主体,授权城投公司代表政府进行经营,使得城投公司可以通过资本这个纽带,以出资人身份直接参与经营管理或委托管理,建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约束机制,将潜在的资本转化为活资本,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和收益率,通过资本层面的运作实现资本价值的升值。
(二)利用城投公司为投融资平台,走出一条以城建城之路。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法人治理”的模式,公司为区政府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在充分完善融资职能的基础上,逐步打造成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投资业主,既是融资主体,又是投资主体和项目法人,还是城市资产运营主体,在满足政府投融资需要的同时,实现自身发展壮大。逐步形成融资—-投入—--收益—--再融资—--再投入—--再收益的良性循环机制,走出一条以城建城、以城养城、以城兴城的市场化路子,形成资金“借、用、管、还”一体化长效机制。
(三)多渠道融资,培育经营性项目,提高偿债能力。
城投公司在城建资金运作的方式上,应按照城建项目收益性、准收益性、非收益性等不同性质,采取不同方式。公益性、准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由政府投资,并通过城投公司行使投资职能,不足部分由城投公司筹集运作,政府的财政城建资金及土地收益,可作为偿还债务的保证;
经营性经营性项目具有经营利润,可由城投公司作为项目发起人,吸引多元投资,也可由其他投资方投资建设。通过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营利性项目的经营,培育收益性项目,取得相应分配利益,产生城投公司的资金流入,保持公司的可持续融资能力,从而形成企业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有些拟建设的经营性项目,可以由政府通过城投公司拿出部分资金,联合对项目有兴趣的其它社会资本组成项目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对外融资和进行项目运营。项目建成后,视项目的市场发展潜力,既可以继续经营,也可以拍卖转让,以取得资产的更大增值。
通过以上多渠道融资,建立稳定的偿债机制,逐步降低负债率使城投公司走上良性可持续发展之路。
(四)树立市场意识、资产意识、效益意识、全局意识
1.市场意识:城投公司作为企业化管理的国有投资公司,首先应该认识到企业化管理就意味着市场化运作,经营行为必须在市场游戏规则的指导下进行,经营业绩最终还需要得到市场的认可。因此,城投公司必须要有经营理念,要按经济规律办事,切莫把自己弄成“第二个建设局”。
2.资产意识:经营城市就是把城市当作商品进行经营,而城市是国家的是市民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城投公司经营的都是国有资产,因此,城投公司在运作中应努力使之保值增值。
3.效益意识:城投公司运作项目体现的是“政府行为、市场运作”,既然是政府行为,就说明其运作的项目大多具有公益属性,而公益性项目就必须更多地注重社会效益,但市场运作,又不能不考虑经济效益。所以,城投公司运作项目必须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4.全局意识:经营城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行政手段”与“市场手段”两条腿走路,它绝不是城投公司一家可以完成的。因此,城投公司必须在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加强与规划建设、财政、国土局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沟通,大力争取社会各方面的理解与支持。
我们深信,只要勇于开拓创新,经过城投公司不懈的努力、探索、追求,一定能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
第5篇: 城投公司发展困境及转型对策探析
城投公司转型发展的案例分析
——记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转型发展之路
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集团组建项目组
摘要:2010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号)出台后,各部委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从资产注入、政府担保、融资方式等方面规范投融资平台的行为。2014年10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43号)明确提出,剥离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为顺应政策环境变化,城投公司必须进行市场化转型,通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创造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分担财政偿债压力,弥补城建资金缺口,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本文以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为例,着重阐述了该公司在转型发展过程中一些可行的做法,以供各地城投公司参考和借鉴。
一、引言
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简称“经发总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以镇江经济开发区融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等五大功能为主体的发展平台。公司历经二十年的持续发展,已成为资产超500亿元,拥有1家上市公司和11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业务涵盖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房地产、金融、现代农业、旅游等产业的大型企业集团。
近年来,随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功能的不断完善以及中央对政府融资平台、国有企业改革一系列政策的不断出台,经发总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都意识到公司的发展已经到了十字路口,必须紧随政策趋势和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围绕镇江新区产业化、城市化目标,全力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在2012年委托中国现代集团完成《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十二五”发展战略与规划》之后, 2014年6月,中国现代集团再次受托为经发总公司的转型发展献计献策,设计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集团公司组建方案,为经发总公司构建面向未来的发展框架和路径,以保障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城投公司转型的必要性
(一)分担财政偿债压力
根据43号文件精神,政府负有偿债责任的债务应纳入预算管理,由政府履行偿债责任,对确需地方政府履行担保或救助责任的债务,地方政府要切实依法履行协议约定,做出妥善安排。根据我们的初步测算,大部分市县通过财政资金偿还政府债务的能力非常有限,政府对于城投公司的财政支持也远远不能解决属于城投公司债务的担保或救助类政府债务。对于各地城投公司来说,只有集中优质资源打造一个盈利能力强的实体化企业,依托市场化经营获得稳定收入和现金流,建立良性健康的资金循环体系,才能有效分担财政偿债压力,避免政府债务风险。
(二)弥补城建资金缺口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战略,目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6%左右,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人均收入与我国相近的发展中国家60%的平均水平,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将带来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住宅建设等巨大投资需求,城建资金缺口将进一步扩大。根据国发43号文精神,公益性项目融资将被一般政府债券、专项债券和有收益的市政债券三种发债途径所替代。由于政府债务发行主体在省级政府且规模实行限额管理,难以完全满足城建项目融资需求,城投公司只有通过发行项目收益类债券、PPP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建项目,才能多方式、多渠道弥补建设资金缺口,继续支持城市建设。
(三)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010年国务院19号文件下发后,部分同类企业开始探索转型道路,逐步远离单纯的政府性投融资平台。随着国发43号文的出台,城投公司转型迫在眉睫,必须由量变转向质变,即剥离传统的公益性项目融资职能,转向以经营性业务为主的现代化企业集团。从财务角度来看,评判城投公司债务风险不在于资产负债率的高低,根本在于提高城投公司的盈利能力,有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来支撑债务本息。通过政府划入优质资产、盘活存量资产、培育自身造血能力、实施战略性投资,进一步提升城投公司盈利能力和融资能力,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三、城投公司转型之路
自从2010年国发19号文出台以后,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转型发展已然成为整个行业的热点话题和重大课题。在这过程中,各地政府投融资平台结合自身实际,转型发展的方式方法不尽相同,最终结果却难言满意。经发总公司在转型发展过程中,走出了优化业务结构和完善管理体系的双重转型之路。归结经发总公司全体同仁谋求公司转型发展的实践,我们认为可以用五个字来总结。
(一)查:全面摸查“家底”,厘清股权关系,明确主体责任
经发总公司自从成立以来经历多次变更,股权关系复杂,资产权属不清,这就很难界定不同资产的所有者和管理经营者之间的关系,直接制约了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管理经营。经发总公司通过全面摸查,列出股权明细和资产清单,进而按照资产属性进行股权划转和资产整合,简化公司股权结构和资产关系,为公司转型发展扫除障碍。
(二)合:业务板块整合重组,以子公司为主体,做大做强核心业务
经发总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资产规模较大,管理层级过深。因此,经发总公司通过与中国现代集团合作,按照“同业归并、精简高效”的原则,在全面摸查“家底”的基础上,对各子公司权属关系重新调整,通过组建各子集团或子公司,归并核心业务和缩减管理层级,发挥资源集聚效应。
(三)育:重点培育经营性业务,注重发挥产业协同效应
近年来,经发总公司积极响应国资向优势产业和关键领域集中的改革要求,把握住产业机遇,重点培育金融、现代农业、旅游服务等新兴产业。通过设立市场化运作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对已落户开发区的新兴产业项目进行投资,加速资本与技术融合,提高利润水平。同时围绕产业发展定位,配合新区招商引资,科学优选项目参股扶持,推动新兴股权的投资。
(四)晰:借助板块重组,进一步明晰母子公司关系
公司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如何科学合理界定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影响公司后续发展效率和效益的关键。经发总公司以板块重组为契机,借助咨询公司的经验智慧,明确母子公司各自功能定位,以母公司作为投融资中心、战略决策中心、宏观调控中心、关键制度输出中心,以子公司作为利润中心、业务中心、运营中心,并以相应的权责划分和管理流程予以支撑。
(五)建:构建现代企业管理体系,加快实现公司管理转型
根据发展规划,作为母公司的经发总公司未来将由业务主导型向管理主导型转变。为此,经发总公司以制度建设为抓手,重点以优化和制定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为突破,针对不同子公司情况,科学设计差异化的薪酬和绩效考评体系,并逐步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规范的制度体系,实现管理转型。
四、结束语
政府投融资平台从成立至今,风雨兼程二十几载,为推动中国城市化进程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当前,在国企改革、新型城镇化建设与一系列行业政策约束的大背景下,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存续发展又到了重要的关口,转型发展之路任重而道远。我们建议各地政府投融资平台应积极借鉴行业标杆企业的发展经验并借助咨询机构力量,群策群力,早日实现公司的成功转型!
第6篇: 城投公司发展困境及转型对策探析
城投公司转型路径研究
一、城投转型发展的时代背景
(一)城投公司发展的历史沿革
城投公司是伴随我国分税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而生的。1992年我国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改革方向,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步伐开始加快。为提升城市载体功能,加快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针对国家《预算法》对地方政府发债的限制,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应运而生。此时设立城投公司的定位基本都是单一的融资平台,利用城建规费等资源,为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融资。
200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界定政府投资职能和投资范围,掀起了一轮城投公司大面积重组或设立的浪潮。这个时期组建的城投公司定位一般都不再是单一的融资平台公司,而是投融资和建设主体。
2008年以后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国家实施了“四万亿”大投资计划,城市基础设施成为投资的重点,城投公司承担起保增长的任务。利用政府信用和城市土地等资源,城投公司大规模融资建设了大量的公益性项目。据审计署公布的数据,截至2014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为24万亿,大部分都是这段时间形成的。许多市县级的城投公司雨后春笋般的建立了起来。这一阶段城投公司成为各地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为提升城市载体功能,改变各地城市形象,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市场化发展的进程减缓了。
党的十八大以后,我国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增长。经济结构深度调整,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优化增量并存,发展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为保持经济增长稳定,防止区域性和系统性的金融风险,2013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对融资平台公司的限制性文件,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意味着城投公司传统的融资平台的职能定位终结了。
2010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号)出台后,各部委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从资产注入、政府担保、融资方式等方面规范投融资平台的行为。2014年10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发43号)明确了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明确政府债务的融资主体仅为政府及其部门,剥离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为顺应政策环境变化,城投公司必须进行市场化转型,通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创造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分担财政偿债压力,弥补城建资金缺口,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城投公司是我国分税制改革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变相融资的产物。从2010年的国发19号文到六部委50号文、财政部87号文,政府层面的政策层层加码,对融资平台的监管力度与日俱增,城投公司转型已成迫在眉睫之势。
(二)城投自身也有转型发展的内在诉求
从90年代发展至今,我国已有上千家城投公司。大量的区县级城投公司,仅仅是作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的融资、投资和建设,不具备造血功能,是一种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城投公司投资规模越来越大,负债率越来越高,很多城投公司的负债率超过了80%,负债规模已经超出了地方财政的偿还能力。作为跟随和推动市场经济改革的产物,目前城投公司的运作面临着以下一些问题和困难。
1、资产负债率偏高
目前绝大部分政府城建平台的资产负债率都在70%以上,这种资产负债结构会使企业承担了较高的财务费用,严重影响为政府项目所进行的进一步融资,企业在推动多元化的融资创新方面也难以发挥作用。
2、财务风险较大
由于政府城建平台承担了政府公益性的建设项目,往往投资量大、效益产出慢。因此企业资金运行经常是捉襟见肘,处于“借新债还老债”的模式。这些城建平台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主要体现在资金流转风险、偿债风险和有效资产缩水风险,而反映出的情况有所不同。资金流转风险基本出现在那些没有稳定的利润来源、高投资、高负债、低投资回报的情况下,受企业资产质量和运营效率影响较大。偿债风险主要是由于负债结构的影响,导致按期偿还银行本息出现困难,往往是“拆了东墙补西墙”,受金融货币政策的刚性制约和影响非常大,出现在资金供给不足,负责结构不合理的企业。有效资产不断缩水的风险,是指企业当每年的资金收入不够偿还银行利息情况下,不断用平台的有效资产填补缺口,导致企业有效资产不断缩水的情况。
3、后续融资压力不减
各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量日益加大,有一种互相攀比、愈演愈烈之势。政府结合未来的“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大强度的城市建设投资计划,绘制的城市建设蓝图非常宏伟。未来的融资压力可想而知,各地城建投融资平台都在想方设法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寻找融资突破口,否则对于未来如此繁重的融资任务,也将难以完成政府下达的融资目标。
4、国资经营和管理的压力增大
城建平台作为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平台,不仅承担代替地方政府融资的责任,还承担着庞大的城建国有资产在市场竞争中保值、增值的经营管理压力。这对城建平台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投融资运作能力提出了挑战,也将对各地城建国有资产的可持续经营和良性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二、城投转型发展的挑战与机遇
各地政府城投平台作为具有政府和企业双重性质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平台和投融资平台,客观上存在着在公司定位、管理体制、运作方式、多元化投融资格局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先天不足。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还没有彻底到位,有效的政府投融资体制和国有资产运行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因此,这些问题需要在更长的时间内、更深的层次上不断完善和解决。
在国务院加强地方债管理的背景下,以城投公司为代表的融资平台不能以政府的名义举债,政府也不能提供担保。过去长期以来担任政府融资重任的融资平台或将回归市场,或将退出历史舞台。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对以前主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建设的项目,规范后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对商业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项目,与政府脱钩,完全推向市场,债务转化为一般企业债务;
二是对供水供气、垃圾处理等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公益性项目,积极推广PPP模式,其债务由项目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举借和偿还,政府按照事先约定,承担特许经营权给予、财政补贴、合理定价等责任,不承担偿债责任;
三是对难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确实需要政府举债的公益性项目,由政府发行债券融资。在此背景下,地方融资平台的改革就显得较为紧迫。
城投公司的转型发展挑战和机遇并存。从挑战方面来看,长期以来对政府的依赖度比较强,经营性资产比重低,经营性项目和资源少,专业化、市场化运作的能力和经验不足。从机遇方面来看,去年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及新运营模式,比如大力推广PPP,比如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新的业务和模式,提供了市场机会。城投转型是在国家政策推动要求下进行的,便于争取地方政府资源和政策的支持。从企业长远发展来看,不管是国外还是国内,只有按市场模式运作才能走好。上海城投、重庆城投等城投公司已经实现了成功转型,转型发展有成功案例和经验可以借鉴。
三、城投公司的转型发展方向探究
虽然城投公司的转型方式不同,但是回归市场化仍然是主流,即通过剥离传统的公益性项目投融资职能,转向以经营性业务为主。目前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城投公司出台的改制方案和实践来看,“市场化”和“实体化”是不少城投转型的主要方向,主要体现在定位和业务模式的转变。由过去融资平台公司的定位,以完成政府任务,实现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的业务模式,转向市场化、专业化公司的定位,构建以实现经济效益目标为主,兼顾社会效益的市场化业务模式。
(一)多元化发展实现业务转型,从而转型为产业化发展企业集团
城投公司除承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国有资产运营任务外,打造多种战略产业的企业集团,增强企业造血能力。比如由马鞍山城投改制的江东控股, 其前身为马鞍山城投集团,2014年5月更名为江东控股集团,正式改制为国有企业。在承担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余,江东控股集团通过重组或整合其他政府所属企业等方式扩展主营业务,提高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收入比重,积极参与产业投资,不断向节能、环保、国家扶持的新兴行业拓展。集团贡献收入最多的业务板块是汽车制造,江东控股集团通过子公司控股安徽华菱星马汽车公司,拥有星马专用车和华菱重卡两大自主知识产权品牌产品,16年汽车制造业务贡献了接近一半的收入,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土地整理仅占27%。
西藏城投(全称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坚持 “创新驱动、转型发展” 的新能源战略,新能源产业的布局带来了社会、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公司11-12 年收购盐湖并打造陕西新材料基地,在生产锂电方面的上游开采和中游炼造提前布局。公司持有的西藏阿里地区日土县龙木错盐湖含有B2O3,161.4 万吨、KCl 979.94 万吨、LiCl 230.69万吨,属于大型矿物储量,开采权允许每年1 万吨的生产规模。陕西国能新材料项目占地1000 亩,是高纯度碳酸锂产业基地。完全投入生产后,年产值可达约40 亿元,年上缴税收约5 亿元,创造3000 余个就业岗位。目前锂电和盐湖前期试炼逐步推进,有望未来放量贡献利润。
积极利用PPP推进自身产业板块的构建,实现业务专业能力、投融资能力以及运营管理能力的提升,引入社会资本服务城市建设,打造市场化竞争主体实现外延式发展。比如:利用PPP业务模式的成功拓展,为公司基建业务打开新发展空间的黑牡丹。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总公司通过控股A股上市公司黑牡丹,PPP新业务模式打开城投业务新空间。公司于2016年4月和2016年10月分别取得常州市新北区2015-2016年重点基础设施一期和二期PPP项目,总投资分别为12亿元和17亿元,总计约30亿元,项目回报水平为10%。
(二)利用上市平台布局金控板块,证券市场多元化的股权投资实现丰厚的回报,从而转型为金融控股投资集团
对于具备经营性资产和持续造血能力的城投公司来说,通过产融结合建立金控平台来促进公司的资本运作,促进城投公司融资方式多元化。大部分城投公司仍苦于没有出路,但有些公司已经在探索新的可能。合肥城建投2015年利润总额为48亿元,是因为当年公司投资收益为 65.25 亿元,这部分增幅较大,主要是来自投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结构化产品实现了较好回报。合肥城建投除了主导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战略新兴产业的投入,主要为新型显示电路等。合肥城建投转型方向是转为国资运营管理平台,打算推动两家公司上市,形成集成电路千亿产业链,加强资本市场融资能力。
城投公司采取参股或控股A股上市公司的方式进行多种股权投资,从而实现丰厚的投资回报。比如,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总公司通过控股A股上市公司黑牡丹,布局的股权投资就多点开花。2016 年参股的集星科技进入首批工信部车用动力电池目录;
通过众合投资名下子公司投资朗博密封科技;
通过宜兴基金投资的美国kateeva 项目正筹备上市;
通过宜兴基金投资的上海格蒂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上市公司创意信息并购;
常熟汽饰于2017 年1 月5 日在上交所A 股上市交易。2016 年7 月,公司出资2.4 亿元联合发起设立常州地方法人寿险公司。此前投资的江苏银行、格蒂电力等项目已通过IPO 或被上市公司并购等方式,实现高额投资回报。
还有天津泰达集团和重庆渝富集团,也是通过股权投资参股或控股金融企业。天津泰达集团前身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2001年联合天津泰达集团、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集团成立泰达控股有限公司。泰达控股成立至今,在园区建设、市政公用事业运营的基础上,通过合资、收购等方式,成立或入资北方国际信托、长城医药保健品公司、恒安人寿、天津钢管集团、渤海财产保险、渤海银行等机构。渝富集团官网显示,目前其主要参控股金融企业包括重庆银行、重庆农商行、兴农担保、西南证券、安诚保险、汽车金融、三峡担保、进出口担保、银海租赁、农交所、药交所、股份转让中心、惠民金融、香港公司等。
(三)混改实现股权结构转型,盘活国有资产,消减"冗余股权",从而转型为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集团
上海作为中国经济重镇,改革推进最为迅速,手段最为多样,其中最主要的手段就是混改。混改主要用于引入战略投资人(如嘉宝集团等),或完成员工激励(如上汽集团等)。城投公司在不改变对公司控股的前提下,降低较高的国资持股比例,引入战略投资方,其实是诸多"走在前列"的城投公司所思考和关注的。显然战略投资方的引入对激发企业活力、提高竞争力大有裨益,会给未来公司在并购重组、整合产业链等方面提供更多机会和选择。
目前进行混改的城投公司凤毛麟角,上海城投引入战略投资是仅有的几个成功案例之一。2014年年初上海城投旗下的上市公司上海城投控股获得国内PE巨头弘毅投资近18亿元投资,从上海城投接手了城投控股10%股权,通过此次引入外部投资者,国有股权在城投控股的比例由56%降至46%。
地方城投在其"挽救"绩差公司的背后,是对盘活资源的诉求。尤其是在一些国资持股50%以上的公司中,国资存在很大程度上的"冗余控股",如何降低持股比例,在并不影响国资控股格局的同时盘活资产,这方面其实大有可为。提升国资地方城投的活力,推进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资产上市,提高国有资产证券率,促进国资合理流动。
(四)通过 “三分法”管理机制,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的转型升级,从而转型为多元化运营的企业集团
城投公司获得地方政府注入市场化的城市经营性资产和项目,比如燃气、水务、公交等传统市政公用类资产,以及封闭运营的棚改项目、停车场、加油站、收费的文化体育资产、房屋等商业设施,或采取“特许经营权”、“政府购买”、“拨付改租赁”等市场化的支持方式,将没有收益性的公益性事业改造为能获取稳定经营性现金流的项目。资产管理的核心是加快实现向产业经营的公司化转型,实现以项目建设为导向的融资建设平台向以投资经营为目标的金融控股型平台转变”。
上海城投通过合并重组拥有了公益类资产和经营性资产,2004年至2006年,上海城投接手的企业包括供排水、环境市容、市政建设、医疗废弃物处置企业、干线公路、高速公路等。政府的项目建设可以设立项目公司、封闭运行,完成后由财政回购,但公用事业业务价格与成本倒挂,经营压力要由企业承担。为了经营的可持续性,上海城投采取“三分法”经营策略,将资产分割为三类:平台类,即无收费机制的政府建设项目资产;
运营类,即有收费机制,但收费机制尚不能覆盖成本的公用事业资产;
经营类,即市场化运作企业。针对三类资产采取不同的考核目标,对于平台项目类,考核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
运营类资产力争提高效率、压缩成本;
经营性业务则考核利润指标,接受市场考核。
上海城投在资产分类上做的非常细致,比如在其分离环境业务时,将属于公益性业务的环卫集运、保洁等业务剥离进入总公司设立的环境实业公司,将可市场化运营的垃圾焚烧业务划入城投控股旗下的环境集团。上海城投经营类资产集中于其上市公司城投控股旗下,公益类与项目类资产则集中于总公司内。经过资产的分割和分类管理,上海城投转型为多元化的企业集团,通过经营性资产反哺公用事业,实现了经营的可持续性,成功建立起企业信用。2016年上海城投集团营业利润接近33亿元,净利润接近29亿元。
(五)城投公司顺势转型智慧城市运营商,具备无与伦比的先天优势
城市运营是一项综合又复杂的系统工程,对运营商们有着极高的要求。城投公司脱胎于政府融资平台的大型国企,在转型为城市运营商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基于国家政策要求、地方政府诉求和企业自身发展需要,未来投融资平台应加快向带有融资性质的一般性国有企业转型,由融资平台向城市产业经营实体转型,整合资源、打造城市运营服务商将成为城投公司未来发展的新定位。
新型城镇化更加注重城市的公共服务获取、社会保障供给、公民权利均衡分配等内容,强调以人为本,不断提升城市价值、提高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基于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理念,城市运营商与之不谋而合。城市运营商与一般企业最大的区别在于不仅仅是追逐企业利润的商人,而是与城市经营者步调一致的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是城市的组织者和城市文明的有力推动者。
第一,城投公司在城市建设中积累了丰富的资源。城投公司多年来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累了社会资源和项目运作经验。相较于其他企业,城投公司参与城市运营,在提升基础设施的管理效率、降低维护成本、统筹和整合资源上更占有优势,有助于城投公司盘活城市存量资产,减少国有资产流失的发生。
第二,城投公司能够精确把握城市发展方向。作为政府实施经济发展规划的可靠力量,城投公司在长期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的经验积累中,自然会对城市短期、中期以及长期的发展规划和目标有较为准确的预估和把握,也为城投公司运营城市指明了方向。
第三,城投公司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城市的运营对资金的需求量极为庞大,例如地铁的运营成本就达到了建设费用的2至6倍,一般企业很难担负得起。城投公司作为政府的融资平台,在融资上有着一定的先天优势。随着PPP模式的广泛运用,城投公司的融资能力也在不断增强,未来将能更好地满足城市配套服务市场需求。
第四,城投公司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城市运营的主要内容在于公共事业部分的管理,由于公共事业的非盈利性或低盈利性的特征,很多企业不愿涉及。城投公司是地方国有企业,保障城市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其主要任务,理应始终将社会利益置于企业利益之上,自然会主动担负起这一责任。另一方面,公用事业大都为国有资源,由国资背景的企业来运营,有助于保障公民利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目前很多城投公司对智慧城市运营商理解不够深刻,重视程度不够,系统学习智慧城市的更是寥寥。在国家建设智慧城市的大好机遇中,有可能会丧失一次转型的重大机遇。部分城投公司已经开始了一些尝试和试点,比如神州数码和无锡金控、延华智能公司和武汉城投公司、中兴公司和云南城投公司联合组建新的“地方智慧城市公司”,通过“地方智慧城市公司”,向智慧城市运营商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