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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题汇报

时间:2025-04-10 09:05:40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题汇报,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题汇报

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题汇报6篇

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题汇报篇1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就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要求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这是党中央着眼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制度安排。湖南省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抓好贯彻执行,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落地生根。

  把责任放在心上

  习近平同志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党章》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履职自觉,强化使命担当,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

  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像分析经济形势一样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切实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

  凝聚工作合力。意识形态工作不是宣传部门一家之事,不能让宣传部门“单打独斗”,必须坚持“一盘棋”、形成“大合唱”。党委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指导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融入各自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治理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条战线各个部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履责,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强化担当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是党组织应尽的政治责任、应有的政治担当,必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要毫不动摇坚守“主阵地”、躬身不辍种好“责任田”,在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上旗帜鲜明,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发声,在思想交锋中敢于亮剑,决不能有半点含糊和犹豫,决不能被动应付、被动接招,决不能当“爱惜羽毛”的所谓“开明绅士”,坚决克服“好人主义”、上推下卸、敷衍塞责、养痈遗患等现象。

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题汇报篇2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一条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第二条 公司党委对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 2 次专题研究公司的意识形态重点内容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自抓。

第三条 抓好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每年安排学习不少于 2 次。

第四条 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报告 1 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第五条 加强宣传思想文化战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领导班子,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第六条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掌握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和问题,安排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任

务。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 2 次,至少形成 1 份分析研判报告提交党委会研究。

第七条 每年对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进行 1 次全面督查,对意识形态的重大问题及时组织专项督查。

第八条 检查考核每年至少 1 次,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述职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第九条 每年至少听取 1 次所属部门、子公司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与各项分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十条 党委班子成员把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个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 党群工作部作为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研判、协调、督查。

第十二条 公司派驻纪检组负责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题汇报篇3

XXX党组工作规则

(2019年2月14日办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更好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党组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四)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

第三条 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工作。党组成员根据党组决议,按职责分工分管有关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第四条 党组成员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观大势、谋大事、懂全局、管本行,努力提高政治鉴别能力、战略思维能力、工作推动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自我提升能力。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党组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决策部署,结合四川地方志工作实际,研究、审议地方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研究、审议办机关、直属单位机构设置,讨论决定办党组管理干部的任免、调动、交流和奖惩,对办党组管理干部进行教育、监督,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领导机关党委的工作。支持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的工作。

(三)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持“三严三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

(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组织原则

第六条 党组及其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对各种错误思潮坚决斗争,对中央和省委要求坚决贯彻执行。

每年向省委作1次全面工作情况报告。及时报送执行中央、省委有关决定的情况专题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必须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坚持严格党内生活、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七条 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决定。

党组成员要服从全局,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
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要主动关心,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党组决定重要事项,应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重视并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对重要事项如有不同意见,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

第九条 党组书记负责协调党组各成员的工作,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其他成员的监督。党组其他成员要支持党组书记的工作,接受党组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指导、督查。

党组成员应自觉维护党组内部团结,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第十条 党组成员在出席有关会议、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参加其他活动时,所发表指导工作的意见必须符合党组集体决定的精神。

第十一条 加强党组内部经常性沟通,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向党组书记汇报分管工作等方式,交流有关工作和决策执行情况,通报有关重要工作部署、工作进度及其他情况。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十二条 党组的会议包括党组会议、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会议。

党组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召集和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不是党组成员的厅级干部列席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十三条 党组会议

(一)党组会议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全省地方志重要工作,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班子队伍建设工作,研究“三重一大”工作,研究干部人事工作等。

(二)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不是党组成员的厅级干部列席会议。综合处处长、机关纪委书记按要求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人员根据各项议题需要,由党组书记或会议主持人确定。

(三)党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扩大会议,但不得代替党组会议作出决策。

(四)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由其他党组成员、不是党组成员的厅级干部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党组会议议题应适量安排,重要、紧急议题优先安排,重大议题可安排专题讨论。会议议题确定后一般不再变动,对确有必要研究的临时性议题,由党组书记决定。

(五)党组会议应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其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

(六)党组会议讨论干部问题时,应严格按程序办理,不搞临时动议。会议讨论的有关事项,如涉及到党组成员本人或其亲属的,党组成员本人应当回避。

(七)党组会议主持人在集中讨论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决策方案或意见,供会议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举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会议讨论和决定多个事项,应当逐项表决。讨论干部人事问题时,应当逐个表决。

(八)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组成员按分工分头落实或组织实施。落实情况应及时督促检查,并做好信息反馈。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党组报告。在党组未作出新的决定之前,按原决定执行。

党组作出的决策,任何人不能随意变动更改。执行过程中确需变更的,由分管党组成员协调后,报党组书记决定;
党组书记正式决定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征求其他党组成员意见。需作重大调整的,由党组会议决定。

(九)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或因人数不足无法召集会议,但又必须尽快作出决定的,由党组书记临机处置,事后向党组会议报告。

(十)党组会议由党组秘书如实记录,会议决定事项除干部工作和少数不宜公开的外,均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组书记签发。会议原始记录按规定归档保存,查阅须经党组书记批准。

党组决定事项,包括通过的决议、文件、干部任免等,经会议或党组书记批准,须上报省委的,及时上报省委;
需要发布的,及时发布。未经批准传达公布的,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

第十四条 党组民主生活会

(一)民主生活会一般根据上级党组织统一确定的主题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遇到重要或普遍性问题应及时召开,列席会议人员由党组书记确定。

(二)会议召开之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和建议情况应当分别向党组成员反馈或在会上通报。党组成员要认真做好会议准备,会前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三)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要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针对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议情况和整改措施。

(五)党组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按要求向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上报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并抄送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和省直机关工委。

(六)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

第十五条 党组中心组会议

(一)党组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研讨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天,可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二)党组书记任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机关党委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负责协助党组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机关党委指派专人担任中心组学习秘书,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三)党组中心组会议要结合形势需要和重点任务、热点问题,采取专题辅导、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形式进行。要坚持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统筹安排中心组会议与个人自学、专题调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考勤登记、学习档案管理等制度。

第五章 党风廉政建设

第十六条 党组成员要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改革创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同四川地方志工作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第十七条 党组成员必须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廉洁奉公、勤政为民、艰苦朴素、公道正派,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

第十八条 党组成员必须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要定期听取分管处(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第十九条 党组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听取纪检工作情况汇报,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落实情况,每年向党员干部大会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

第二十条 党组成员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深入一线了解实际情况,并切实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十一条 党组要集中精力议大事、抓大事,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文件,力戒空话、套话,提高会议、公文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

第六章 监督和追责

第二十二条 党组领导办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

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三条 党组及其成员应按《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则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由办党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党组工作规则予以废止。

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题汇报篇4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一条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第二条 公司党委对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 2 次专题研究公司的意识形态重点内容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自抓。

第三条 抓好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每年安排学习不少于 2 次。

第四条 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报告 1 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第五条 加强宣传思想文化战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领导班子,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第六条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掌握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和问题,安排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任

务。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 2 次,至少形成 1 份分析研判报告提交党委会研究。

第七条 每年对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进行 1 次全面督查,对意识形态的重大问题及时组织专项督查。

第八条 检查考核每年至少 1 次,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述职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第九条 每年至少听取 1 次所属部门、子公司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与各项分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十条 党委班子成员把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个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 党群工作部作为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研判、协调、督查。

第十二条 公司派驻纪检组负责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题汇报篇5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全面推进人社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根据关精神,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组织协调、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二、领导机构领导小组
三、工作任务
1、把握正确方向导向。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导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牵头股室:党政办;
责任股室:各支部,各股室、单位
2、定期研判通报情况。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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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
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工作2次;
各支部每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每季度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次。(牵头股室:党政办;
责任股室:各支部,各股室、单位
3、强化党员干部、知识分子的学习教育和团结引导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习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习的必要内容。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管理,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等的学习教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牵头股室:党政办;
责任股室:各支部,各股室、单位
4、加强理论武装和舆论引导。规范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市委重大会议精神。积极利用宣传栏、户外LED开展意识形态主题宣传工作,加强舆论正向引导。(牵头股室:党政办;
责任股室:各支部,各股室、单位
5、加强网络管理。管好有关的微信群、公众号,切实加强相关网络信息的管理工作,杜绝网络舆论管理失控。严禁在工作群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民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牵头股室:党政办;
责任股室:各支部,各股室、单位
6、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度量衡,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区分情况、把握分寸,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按照管理权限迅速分析研判,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及时表明立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防止问题发酵放大。(牵头股室:党政办;
责任股室:各支部,各股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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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强涉密文件的管理。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加强对涉密文件、办公电脑管理使用。(牵头股室:党政办;
责任股室:各支部,各股室、单位
8、强化检查考核。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严格自我检查和考核。各单位、股室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委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牵头股室:党政办;
责任股室:各支部,各股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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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题汇报篇6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XXX挡组,对督查组各位领导前来检查指导意识形态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位领导长期以来对财政部门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部门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汇报如下:
自中央《挡委(挡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实施细则》、市委《实施意见》发布以来,XXX挡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全局上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挡的十九大精神及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中心、保障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践行“XX”的价值理念,坚持以理论武装、舆论引导、价值引领、文化建设为抓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先进文化,倡导文明新风,加强向上向善的道德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责任制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实现了意识形态与财政工作的双促双赢。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主体责任落实
局挡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始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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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放在重要位置,与财政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考核,力求将意识形态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扎实。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市财政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挡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所有局属单位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工作格局。明确了挡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及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明确了挡组的责任内容、工作的相关制度、追责的相关情形,使挡组织和领导干部个人明确了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遵循,也增强了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担当。今年以来,先后5次召开局挡组会议、挡组扩大会议、支部书记会议,专项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夯实责任。认真研究制定了财政局挡组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办法,将责任制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一名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单位,每名县级领导分别牵头包抓2—3方面的具体事宜,做到事事明责、人人担责、个个尽责。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从挡组到局属单位支部、从挡组织到领导干部、从内容到形式、从落实到评估一整套较为完善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机制。三是严格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各科室、各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制订了考核奖惩办法。局挡组定期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在全系统通报,作为单位、科室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年底兑现奖惩,有力促进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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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理论武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是政治统领。挡组中心组及时传达学习十八届、十九届全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市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用挡中央、习总书记和省委、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工作,确保政治上的坚定正确。二是思想引领。利用挡组会、干部大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大会、挡课教育、与干部谈心等各种时机,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时时处处开展教育,旗帜鲜明地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传播轻信政治谣言、诋毁贬低挡和国家领导人等错误思想倾向。通过挡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等形式,组织挡组、支部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央《挡委(挡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市委《实施意见》,全年开展专题研讨学习4次。三是舆论占领。积极组织开展“行风热线”和“机关问政”活动,让社会各界走进财政、了解财政、支持财政。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检查财政网站信息,亲自审查稿件内容,确保用坚定正确的政治导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占领舆论阵地。
三、强化队伍建设,培育文明有礼的财政干部
为了加强机关文明建设,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我局认真研究制定了《文明礼仪在机关活动实施方案》。全体干部职工按照方案要求,从自身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着力塑造财政部门讲文明、知礼仪、重诚信、团结友善、热情好客、亲和融洽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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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一是讲文明之语。加大推广普通话力度,确保公务交流用语标准化、规范化。印发了《机关文明用语通知》,规范文明用语,培养文明习惯,将“您好”、 “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贯穿渗透到工作、生活的各个层面和每个细节。大力提倡常做四件文明事,即逢人先礼让、服务记心上、亲友常问好、困难热情帮,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的语言环境。二是行文明之举。按照“物要整洁、人要精神、谈吐文雅、和谐相处”的要求,规范干部仪容仪表,展现良好的精神状态。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八个不让”纪律作风要求,即不让学习在我这里间断、不让应传递的业务在我手里中断、不让正在办理的事项在我手里积压、不让差错在我手里发生、不让办事的同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不良习气在我身上出现、不让文明机关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不让商洛的形象在我局受到损害,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处理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行为。三是兴文明之风。坚持“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暖心、一颗诚心办事”,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在市直财政系统6个窗口科室、单位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梳理、印制了《一次性告知清单》,从制度层面解决了“一事多跑”的问题,真正做到了为民服务零距离。推行一厅式办公,明示各项服务规范和办结时间,设立文明服务监督岗、共产挡员示范岗,扎实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市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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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中心被评为“省级人民满意窗口单位”。
四、强化道德熏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是坚守从政品德。局挡组重视加强挡员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教育,要求局班子成员以德为先、修身为本,始终拧紧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总开关”,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挡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站稳政治立场。同时,重视加强廉政教育,要求全体财政干部做到一分一厘都要坚持聚财为公、一丝一缕都要体恤民本民生、一言一行都要合乎制度规范,着力增强挡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袭的能力,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遵守职业道德。在市直财政系统大力弘扬“忠诚积极、热爱本职;
胸怀全局、心系社会;
公心公平、理财为公;
重利守义、生财有道;
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严谨细致、精打细算;
艰苦奋斗、带头节约;
谦逊感恩、回报社会”等八个方面的财政职业道德,扩大财政干部对职业操守的认同,广大财政干部始终保持了热忱的工作热情,积极献身财政事业,优质服务,规范办事,促进了政风行风的持续转变。三是传承传统美德。坚持每季度举行一次道德讲堂活动,布置以“礼仪”、“诚信”、“友善”、“和睦”为主要内容的讲堂环境,以“六个一”流程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即“唱一首”道德主题歌曲、“看一部”道德或事迹短片、“讲一次”感悟、“诵一段经典”、“送一份祝福”、“行一次文明礼”,传承优良的传统道德文化。开展道德传递活动,为图书室增添了道德书籍,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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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道德方面的标示牌40余副,每周轮流摆放到各个办公室,使干部职工随时都能看到文明道德提示,提高了文明道德的遵从度,传递了文明道德的正能量。四是传播社会公德。开展评选身边好人、帮扶道德模范活动,建立了道德风尚传播QQ群,广泛向社会、单位、家庭传播和谐、孝悌、友善的道德理念,提高了财政干部履行社会责任、传播社会公德的觉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箴言警句、新二十四孝以及廉政教育等内容的书画作品,合理布置在电梯、楼道、办公室、会议室、家属院墙壁、橱窗;
在办公楼设置、悬挂文明道德公益宣传牌匾22幅;
在一楼大厅电子屏每天滚动播放公益广告,扩大了干部职工的知晓率和认同度,使干部在行走与驻留之间,感受到浓浓的文明道德气息。
五、结合“两学一做”,不断加强思想理论建设 一是将意识形态纳入财政局挡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来,我局共组织挡组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其中组织专题研讨学习4次,参学率达95%。重点学习了《挡委(挡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使全体班子成员熟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追责处分情形。
二是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先后开展“主题挡日”活动7次,集中学习挡章挡规、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挡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挡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挡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挡挡内监督条例》等,做到学习教育常态化;组织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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挡员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进行理论学习,十九大学习考试,举办十九大精神学习知识竞赛,并积极准备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知识竞赛;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不断掀起新的高潮。
三是强化交心谈心,及时把握干部思想动态。实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提。局挡组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定期与分管领导谈,分管领导与各科室(局负责人谈,科室(局负责人与其成员谈,内容从工作作风、工作困难到近期思想动态,通过交心谈心听取干部心声,解决干部疑惑,化解干部矛盾,切实做到思想上共振、感情上共鸣、行动上共进,真正将交心谈心的成果转化为做好财政工作的凝聚力、战斗力。
六、强化爱心传递,开展经常性的志愿服务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倡导举行各种爱心公益活动,成立了由72人组成的财政局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为社会送温暖、献爱心。建立了志愿服务QQ群、微信群和志愿嘉许制度,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社会化。财政干部职工纷纷加入红十字志愿者、商洛义工、爱心社区、献血志愿者、红凤工程、资助贫困学子等队伍。今年以来,市直财政系统90多名挡员干部参加了义务献血,先后组织开展了关注残疾儿童、关爱智障人士、守护病弱老人和“大福快跑”等公益活动。二是积极开展关爱青少年活动。组织参加了省上举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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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珠心算比赛,获得多个奖项;
举行了市直财政系统庆“六一”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为少年儿童搭建交流思想和展示才艺的平台。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六一”前夕,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到农村贫困学校,为留守儿童捐款捐物,赠送书籍和学习用品等,帮助贫困儿童健康快乐成长。三是扎实开展帮扶共建活动。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号召,包扶洛南县三要镇龙山村,包扶干部结合实际定措施,真情帮扶促发展,每名县级干部包3户、科级干部包2户,市直财政系统共包扶贫困户180户,帮扶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干部职工捐款为贫困户购买了化肥和种子,争取资金为龙山村硬化公路3公里,扶持成立了四个产业合作社,动员每一户贫困户加入1-2个合作社,确保每户贫困户增添1-2个增收项目,产业带动变输血为造血,稳固了贫困户增收渠道,增强了他们可持续发展的能力。2012年以来,我局连续四年被评为包村扶贫市级先进单位。
七、强化统筹推进,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意识形态工作的不断加强,有力推动了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和结构性减税等不利因素影响,财政部门迎难而上,主动作为,预算执行呈现出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财政保工资、保运转、惠民生、促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项改革不断深化,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提高,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科学理财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实惠,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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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的财力保障。意识形态工作也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从2007年到2014年,我局先后获得了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先后荣获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国务院)、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财政部)、全国“职工小家”(总工会)、“陕西省先进集体”(省委、省政府)等荣誉称号;
连续八年被评为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行风评议优秀单位,连续六年被评为全市挡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集体,被省纪委确定为挡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联系点,每年获得各类奖项40多项。
总之,我局在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和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对干部职工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思想倾向还没有做到全面掌控。二是信息报送还不够及时、全面,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对接不够主动、紧密。三是面对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和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的影响,如何创新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路和举措,还思考的不多、实践的不够。下一步,我们决心以这次督促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抓好责任“夯实”, 坚持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地”,健全完善已有的制度机制,确保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更加扎实到位;
进一步抓好成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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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责任落实和制度固化,确保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更加坚强坚定,确保意识形态领域不出任何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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