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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亮点7篇

时间:2023-04-30 16:35:05 浏览量:

篇一:人民调解工作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亮点

  

  社区第一季度人民调解的工作总结

  篇一:社区第一季度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一、调解案例情况

  本季度我社区调解办公室对辖区内38宗案件进行了及时有效的调解,其中35宗案件在我们领导及调解员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的耐心调解下,当事人各方相互谅解,化解了矛盾冲突,达成了和解协议。

  二、具体工作情况

  1、本季度调解委员会调解家庭矛盾纠纷的案件多宗,此类案件主要表现在家庭成员之间吵架、斗殴及赡养老人等问题。20XX年1月27日傍晚,我社区某居民家庭父子吵架引起了我们调解员的高度重视,父亲跳起来说:“我不想活了”,儿子也放出话来:“总有一个要躺在地上。”对于这对父子间激烈的冲突,我们调解员细心的了解事情的缘由,耐心劝慰。两小时后,父子俩终于安静下来了,接受了调解员的劝导,父亲答应以后和儿子好好相处,儿子也答应会孝顺父母,尽到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

  2、调解邻里纠纷10多宗,邻里间的纠纷一般发生较多,但一般在我们调解员的调解下都能化干戈为玉帛。20XX年3月10日,一居民在老房拆建的过程中,一碎砖砸坏了隔壁邻居家的窗玻璃,于是双方发生了口角,我们调解员接到情况后,立即赶往现场,一面平息双方的情绪,一面了解情况。最后,在调解员的调庭下,双方握手言和了,拆建房屋的户主当即赔偿了邻居家下班的损失。

  3、调解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因口头协议、工资待遇等劳动纠纷问题多宗。对于此类劳动纠纷,调解员在调查核实情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对用人单位和员工的说教和调解充分做到以法律为依据,把相关法律条文展示给用人单位和员工看。最后用人单位和员工在法律事实面前,都能依法履行其双方的职责,使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在此类案件的调解中,调解员不仅成功调解了劳动纠纷,而且强化了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如:20XX年3月12日,在龙眼恒骏制衣厂发生的用人单位不承认口头协议,而降低员工在淡季期间的工资待遇。

  4、调解用人单位因春节期间发生的超时加班、加班工资计算、欠薪、春节期间工资发放及结算等纠纷10多宗。对于此类纠纷调解员在掌握了充分的事实证据的基础上,结合法律通过对用人单位领导及负责人反反复复的讲法,对于不讲法不讲理的负责人,调解员施于一定的压力,促使纠纷尽早得到解决。如:20XX年1月15日,虎门天源印花厂因担心春节过后,员工不来或延后上班造成厂内员工严重不足等问题,采取不结算员工辞职工资或把本应年前发放的工资延后在春节后再发工资。

  三、下一季度工作计划

  1、进一步完善社区组织制度建设,这是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矛盾的重要保证。

  2、充分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创造安居乐业氛围。调解委员会建立每周调解员汇报工作情况制度,要求调解员平时多关心居民,找居民谈心、聊天,从中了解情况,及时化解矛盾,把纠纷扼杀在萌芽状态。

  3、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我区将以法律进社区为契机,加强法制宣传,做好辖区内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思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法律知识宣传进户,法律服务进家庭。

  4、加强学习,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自身素质。下季度我们将集中组织调解员学习法律法规,学习调解方法、技巧和原则等业务知识,以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律素质。

  5、尝试开展诉前调解。我们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为了防止出现矛盾纠纷激发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我们调解委员会在下季度将尝试开展诉前调解,调解委员会根据案件性质,认真分析双方的心理,在当事人诉讼前介入调解。

  篇二:社区第一季度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新都区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市司法局突出一个主题(化解社会矛盾主题)、强化两大功能(强化大力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的功能;深入开展基层社会民间纠纷的预防和调解,发挥群众自治功能)、夯实三块基础(夯实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三项基础性工作)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层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镇

  (街道)党委政府换届选举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领导重视,人民调解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各种利益冲突不断加剧,矛盾纠纷日益尖锐和复杂,为社会和谐稳定埋下了诸多隐患。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司法局党组年初就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今年工作重点,多方努力,多策并举,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借“三定”方案之机,设立专门的人民调解工作科,指导、管理全区的人民调解工作。二是由区政府副区长冯静任组长的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作用进一步发挥。今年是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之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攻坚之年,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深化,各种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矛盾纠纷呈现群体性、多元化态势,人民调解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为有效排查、预防各种矛盾纠纷,妥善调处涌现出来的矛盾纠纷案件,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周密部署,精心指导,确保了人民调解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领导督办,局长亲自参与调解。新繁、军屯等镇一些影响重大的案件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具体指导和关心下得到有效化解;局长张玉霖多次亲自主持调解罗某与郭某房屋买卖纠纷一案,给全区广大人民调解员树立了榜样。四是广泛调研,全方位加强调解组织和网络建设。7月,局长张玉霖亲自率领局党组一班人赴广汉考察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并多次协调召开区“大调解”办、区公安

  分局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筹建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多次深入木兰、石板滩、大丰等镇(街道)调研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工作,反复与相关镇(街道)党委书记、镇长沟通协调,确保区社会办指定的一些涉及司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项目得以顺利落实。

  二、广泛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

  《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法律地位,是人民调解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昔日的“东方经验”上升为今天的法律规范,标志着人民调解工作从此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区司法局专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新法建办〔20XX〕1号)。一年中,各司法所按照通知要求持续不断地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1月14日,区法建办、区司法局协调组织区大调解办、区法院、区检察院等20余个相关部门以及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专(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在新都城区黄桷树广场举行了一次大型的《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参与群众万余人,制作展板50余个,发放人民调解宣传资料20000余份。市局吴小兵副局长,新都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刚强,区政府副区长冯静等领导亲临活动现场指导。全区13个镇(街道)也同时在辖区内繁华地段开展了相应的宣传活动。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对我区《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5月12日,区人大常委会一行21人在主任欧阳诚带领下对我区《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

  进行专题调研,视察了新繁司法所、三河街道二台子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对《人民调解法》的顺利实施给予充分肯定。

  三、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制度建设特色鲜明,亮点突出

  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员队伍稳定,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能力强;调委会制度完善是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前提。

  (一)依照《人民调解法》重新对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统计,并积极探索和扎实推进“星级”调委会评定工作。共评出马家镇石坝社区、斑竹园镇忠义社区等“三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大丰街道崇义社区、泰兴镇张庵社区等“二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全区13个镇(街道),253个村(社区),26个企业、行业(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同时,根据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六进六入”专项活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施意见》(新都司发〔20XX〕27号)和《关于分组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六进六入”专项活动的安排意见》(新都人调组〔20XX〕1号),在全区广泛掀起了“调解组织进园区入公司企业、进企业入车间班组、进小区入楼幢院落、进车站入客运专线、进景区入名胜景点、进市场入摊点柜台”的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至10月底,在区司法局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区工商局在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上建立了中国人寿新都支公司、苏宁电器商场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商贸旅游局在桂湖公园、宝光寺分别建立了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交通局在新都汽车站、石板滩汽车站建立了客运纠纷人

  民调解委员会;区房管局成立了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新都镇新城花园、东竣湖,大丰街道方营小区、泰兴镇普河小区、木兰镇农和片区等多个大型居民聚居区建立了小区调委会,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与此同时,我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良性互动也在不断磨合和探索中前行,并取得了成效,截止目前,仅检察院委托检调对接调解案件就达17件,调解成功15件,调解成功率达88.2%。基本实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向基层一线,向村(社区)延伸,在大丰街道北延新居建立了融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业务于一体的“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社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各类法律服务。

  (二)在调解员队伍建设上,我们注重提高调解员素质和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积极完善和探索调解员“等级”评定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制度。并按市局等级调解员评定标准评定出钟瑜、韩博怀、黄贵长、邱文昌、刘迎松等一级、二级人民调解员17名;周小丽、黄成福等三级、四级人民调解员136名。并联合区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的通知》(新司发〔20XX〕38号)

  于7月19日至8月12日,采取各镇(街道)分片集中,由调解科长和区法院立案庭、基层法庭庭长统一授课的方式,对全区13个镇(街道)1530余名调解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人民调解法知识培训;10月,利用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之机对缺课调解员进行了补训,使调解员全年参训率达100%,帮助广大人民调解员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精神和各项规定,更好地实施《人民调解法》,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还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调解骨干培训,先后组织四批28名司法所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调解骨干、调解能手参加省、市人民调解法律知识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我区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在调解员队伍建设上,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面向全区公开招录了26名专职法律服务社工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协助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调解员专业化建设探索出一条新路。

  (三)按照“六统一”、“六落实”要求在每个镇(街道)分别建设了2—5个高标准的村(社区)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计划再用2—3年时间使全区有条件的村(社区)、企业、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均达到标准化调委会建设要求,形成镇镇有特色、处处有亮点的人民调解新格局。同时,对调解文书按照司法部最新标准重新进行了规范,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1500本75000余份,人民调解卷宗5000余套,利用调解员培训之机,发放到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手中。

  四、广泛开展化矛盾、促和谐专项活动,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

  今年,区司法局先后下发《关于集中开展“两会”期间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专项维稳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6号)、《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16号)、《关于开展20XX年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21号)、《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四无村(社区)”创建活动完善基层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24号)、《关于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攻坚克难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26号)、《关于开展“十一”国庆期间矛盾纠纷专项调处活动的通知》

  (新都司发〔20XX〕59号)以及争当调解能手等活动,把人民调解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警民亲”活动紧密结合,以活动为抓手,在全区广泛掀起了化矛盾、保平安、促和谐的群众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热潮。军屯镇、马家镇成功调处了社会影响大、持续时间长的患者家属与区人民医院、镇卫生院的医疗事故纠纷;木兰镇、新都镇、斑竹园镇成功调处了多起工伤事故纠纷引发的事件;新繁镇调处了危及多人的重大食品安全纠纷;石板滩镇、新民镇把“警民亲”活动落实到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去,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成功调解了多起赡养、劳动务工纠纷。通过活动的开展,一大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积案、老案、难案”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切实为当地党委政府分了忧、解了难。而且,各种活动有安排、有督查、的小结,确保了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1—10月,全区各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复杂疑难矛盾纠纷1489件,调解成功

  1437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100%和96.5%。一至三季度申报个案833件,个案补贴金额91000元。

  同时,区司法局还充分发挥省、市调解能手的积极作用,多次在新繁、斑竹园等镇召开省、市调解能手和部分村(社区)调解主任座谈会,交流调解经验和心得,对一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展开会诊,引入律师参与检调对接,有效地提高了我区人民调解化解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能力。

  五、塑造典型,加强宣传,扩大我区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

  今年以来,我区大力塑造人民调解先进典型,激励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投身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为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1月,新都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石板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河街道二台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成都市“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斑竹园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首席”人民调解员韩博怀,龙桥司法所所长胡先明,木兰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首席”人民调解员罗长林,新民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刘清泉,新繁镇南街社区调解主任邓小云获成都市“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同时韩博怀还获得成都市委、市政府命名的成都市“十大调解能手”称号。7—8月,借对全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人民调解法》培训之机,对20XX年表现突出的45个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和集体,49名调解先进个人以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进行表彰(新都人调组〔20XX〕2号《关于20XX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近期,军屯司法所所长余茂云

  由于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成功调解多起重大事件,辖区调解组织、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成效显著,经局党组推荐到市司法局表彰。

  今年,省市及其他传媒也多次对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广泛报道。1月,四川电视新闻频道对我区的《人民调解法》大型宣传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5月,四川电视2台“名星茶馆”栏目对我区成功调处大丰华美社区两个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因小孩早恋导致辍学离家出走的邻里纠纷进行了专题点评报道。8月,《成都日报》、《四川法制报》分别对我区的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进行了报道。10月,“省十大调解能手”新繁司法所所长钟瑜的“钟式调解法”先后被《成都日报》、新浪网、易网。1—10月,编印人民调解月报10期,撰写简报30余篇,适时反映了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动态,多篇被市司法局采用并向全市转发,对宣传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提升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表现在调解组织建设上,一些有条件的园区、企业不愿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部分企业、村(社区)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投入不足,无调解室,制度不健全,工作开展缺乏力度,有名无实,形同虚设。

  (三)统计数据不及时、不全面。一些调解组织不善于统计,以致统计数据失真,不能准确反映全区矛盾纠纷现状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四)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流动性强,在调解员队伍规范化管理,推行调解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上存在较大难度,还需进一步探索。

  七、工作思路

  (一)按《人民调解法》要求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尤其是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使人民调解网络更加完善,力争覆盖面达100%。

  (二)加强标准调委会建设力度,使全区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85%以上达到“六统一”、“六落实”建设标准。

  (三)加强调解员队伍和调解员素质建设。一是充分发挥专职法律服务社工队伍的作用,使之成为基层一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中间力量;二是加强对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调解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正确使用人民调解文书的能力,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四)广泛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专项活动,以活动解民忧,以活动促稳定,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篇三:社区第一季度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时间过得真快,我到社区一晃已有三年多了。回顾过去三年来的工作实践,自己的感触很多,自己的思想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工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锻炼。为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以利再干,现总结如下:

  一、学习认识方面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三年来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学习《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使我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民间纠纷日益多元化、广泛化、多样化的现实情形要求我们一刻也不能放松自己的学习,要做好社区调解工作,我深深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我觉得要当好一名人民调解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公正的高尚品德,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怕苦、不怕累、不怕受委屈,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对调解工作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必须熟悉和掌握与调解工作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这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前提和关键。同时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平等志愿、合法合理的原则,坚持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我们调解工作者要及时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社区,解决在萌芽状态中,解决在激化之前。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二、工作方面

  三年来在街道工委及司法所的领导和关怀下,在社区领导和社区民警及同事们的帮助下,我从一个不懂的调解工作的社工成为这方

  面工作的能手,这三年来成功的调处了社区各类纠纷124多起,其中邻里纠纷103起,家庭纠纷11起,居民与单位、个体饭店纠纷10起,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接待来访居民约600人。有一名患精神病的居民有时一天要接待她六七次,碰到她心情好的时候还好一些,若碰到心情不好的时候见面就会被她乱骂一顿,有时还指手画脚骂得很难听,我们只好赔笑脸,等她心情平静了再劝她,劝好了她才回家。

  白云园小区南片118号一楼朝晖美容院于20XX年8月重新装修,买来了锅炉,准备装在外面,不仅占用公共场地,而且存在安全隐患,还有排风机噪音影响居民们休息。这栋楼的居民强烈要求将锅炉放在室内,不许占用公共面积,减小噪音污染,否则将砸坏锅炉。我们找到朝晖美容院的负责人赵总商量,他不太讲理,他说室外也是他家是门口,如果居民砸坏锅炉就要赔偿。我们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有时协调会开到晚上九点多。在街道的施压和居委会的多次协调下,朝晖美容院最终答应了居民的条件。我们成功化解了一起矛盾冲突。

  白云园社区阳光金峰阁有400多户业主,由于阳光金峰阁的开发商病逝,使得金峰阁的部分业主无法拿到房产证,就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业主。由于没有成立业委会,业主的正当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在此基础上,金峰阁的业主自己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然后到区房产局备案时,才发现成立的业主会是违法的,不符合程序的。房产局要求进行重新选举成立业主会。但是部分业主感到不理解,认为自己也是经过全体业主认可的,是合理合法的,由此产生了争议和纠纷。经过社区,街道方面的反复协调,房产局在社区召开阳光金峰阁部分

  业主代表会议,由房产局和街道反复解释,讲解选举业委会程序,业主的身份确认。经过三次调解终于使原业主委员代表理解了什么是真正的业主,怎样才能合理合法成立业委会。只有符合程序选出的业委会才能为广大业主服务,才能维护广大的合法权益。这起纠纷在区房产局、街道城管科和白云园社区的协调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在法律宣传方面,我们利用宣传栏张贴“五五”普法宣传画、利用黑板报、文艺演出、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给广大的居民进行形象生动的法制知识宣传教育。我们还利用社区资源自编自演法制文艺节目,用群众喜闻乐见快板的形式进行普法、法制宣传,让群众在自娱自乐中受到法律的熏陶。

  在社区矫正方面,我一直按照区、街道司法所的要求实行人性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以情感人,经常与他们面对面的交流谈心,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减轻和消除他们的思想顾虑,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改过自新的环境。同时严格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周电话,周劳动,月汇报,季度总结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以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这三年来在人民调解工作中,20XX-20XX连续三年被鼓楼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个人先进。20XX年被评为凤凰街道十佳社工和人普先进。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把社区的调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构建和谐社区做出贡献。

  四、工作思路

  为了把调解工作做得更好,明年我决心努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1.学习方面

  在新的一年里我打算不断地学习,不断充电,与时俱进。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邻里、赡养、财产赔偿、婚姻家庭等方方面面的法律知识,这样才能在调解工作实践中灵活运用,得心应手。积极参加各种类型的法律培训,加强业务进修,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

  2.思想方面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关心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社区稳定无小事,要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助人为乐,爱岗敬业,在调处棘手、难缠的纠纷时,不怕得罪人,遇到危险时,要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不为名利,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对调解工作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要时刻情系百姓、情系社区、情系和谐,以服务群众为荣。举止文明,廉洁自律,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道德素养。

  3.工作方面

  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耐心地倾听他们的诉说,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坚持调解原则。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从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早介入、早解决,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激化之前。我们说话要讲究艺术,要有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要特别注重调解的方式方法,要因人而异,不能生搬硬套,我们对调解当事人,要热心、耐心、诚心的说服、劝导,以情感人、以法服人,要及时回访、反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政策为准绳,妥善处理矛盾纠纷,防止激化,防止非正常死亡,防止发生民转刑案件。我们要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依靠群众共同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为社区居民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努力“把矛盾化解在社区,把稳定落实在社区,把和谐构建在社区”。

  篇四:社区第一季度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7月21日,坦洲司法所在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召开了全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半年工作总结会,司法所全所人员及各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各自汇报了今年上半年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情况。上半年,全镇各村(居)调委会受理民间纠纷案件共18件,调结18件,其中由专职人民调解员受理并调处成功的案件有11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为100%。以上案件中包括:婚姻家庭纠纷2件、邻里纠纷4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件、生产经营纠纷1件、赔偿纠纷1件、劳动争议纠纷7件、其它纠纷2件。由于各调委会工作到位,调处及时,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实现“两无”,为辖区和谐稳定筑牢“第一道防线”。

  听取汇报后,梁建强所长对各专职人民调解员上半年的工作情况作了充分的肯定,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以维稳为主线,积极开展好村、社区基层的调解、普法、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等工作。二是以规范化为契机,努力提高调委会的管理水平。三是各专职调解员应积极争取村、社区两委的支持,与相关职能部门多沟通配合开展好各项工作,力争解决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努力工作创先争优,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好全年工作任务。

  篇五:社区第一季度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近日,贵德县召开了人民调解工作总结表彰大会,130余名人民调委会主任和人民调解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几年来贵德0县人民调解工作,分析了当前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表彰奖励了在20XX年度人民调解工作中涌现出来的10个先进集体和15个先进个人,并对人民调委会主任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会上,贵德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俞宪海同志从六个方面就如何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一是积极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要把“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把预防矛盾纠纷作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在继续做好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市化进程,积极参与土地承包、劳动争议、医患医疗、征地拆迁、古城改造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是切实强化人民调解的宣传教育功能。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要把法制宣传教育贯彻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始终,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重点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广泛深入宣传,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并依法律、按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民主法治村创建等活动,巩固、加强村(居)和乡镇(社区)调解组织,充分发挥村(居)调解组织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以司法所为骨干的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在指导村(居)调委会等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和化解疑难复杂纠纷中的作用。要结合贵德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切实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和行政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逐步建立规范运作民营企业及特殊行业的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四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通过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提高纠纷调解率、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和社会公信力。

  五是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创新。要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理念创新,切实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把服务群众、促进民生问

  题解决,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创新,通过推进人民调解进人民法院(法庭)、进公安机关、进行政执法机关、进信访机关、律师参与涉法涉诉案件处理等形式,积极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形成工作合力,增强调解效力。

  六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要把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作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来抓。把选任人民调解员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坚持人民调解员的选任条件,把懂法律、懂政策,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在人民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同志选聘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并注意吸收法律工作者以及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进入人民调解员队伍,逐步优化队伍结构。

篇二:人民调解工作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亮点

  

  人民调解的工作计划

  人民调解的工作计划120__年,我们将继续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合理,合法的原则,做好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地协助派出所处理矛盾纠纷,共同为本辖区的安定和谐尽自己的一份力量。结合本调解室的实际情况,现制定20__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继续认真贯彻学习上级领导的指示,把握调解工作的大方向,出发点。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保障社会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新的一年中,我们要加强与区司法局,司法所的信息沟通,及时了解上级领导对调解工作的新指示,新要求,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悟和认识,树立责任感,使命感。

  二、加强与派出所有关领导及民警的沟通、交流,密切合作,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调解室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派出所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以及办案民警的积极配合,调解纠纷能不能及时,高效的进行,有时并不仅仅取决于调解员的工作水平,派出所领导的关心与支持,办案民警的理解与配合,以及办工用品的补给与维护,这些

  都是必不可少的条件。所以,加强与派出所相关领导以及办案民警的沟通与交流,是顺利开展调解工作的保证和要求。

  三、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理论水平。

  随着调解工作在我国不断的深入开展,与调解有关的法律法规也是相继出台,为了加强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作为一个基层调解组织,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加深理解,在日常的调解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坚持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调解工作的规范要求。

  四、加强对相关民事法律的学习和了解,提高调解员的法律专业素养。

  调解工作不光是一个“以情动人”的工作,更是一个摆事实,讲法律的过程,如果调解员自己对相关法律知识缺乏了解和认识,不能正确分析纠纷所涉及的责任认定,权利,义务的归属,则调解员将很难获得当事人的信赖,调解工作也将无法顺利进行。所以,加强对相关民事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对做好调解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

  五、制定模拟调解计划,通过强过练习,不断提高调解员的调解业务水平。

  派出所周边治安相对稳定,基本都是公务员住宅和高档写字

  楼。居民素质相对较高,发生矛盾纠纷相对较少,但是一旦发生纠纷,案件则往往比较复杂难调,这就要求我们平时要加强练习,在模拟调解中,不断学习和总结业务知识和工作技巧,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从而在调解实践中,表现得更好。

  六、制定能力测试比赛,努力提高调解员的综合能力,进而提高调解工作的效率和满意度。

  调解工作是一个综合各方面能力的工作,比如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计算机打字能力,文字叙述能力,有时候你面对的当事人可能情绪很激动,不容易沟通,有时候时间比较晚,当事人有急事要离开,这时候如果你的沟通能力,打字能力较强的话,就能更好更快的把调解工作做好,获得当事人的认可。通过组织调解员进行演讲比赛,打字竞赛,写作比赛,在丰富调解员的工作生活的同时,提高其综合能力,从而更好的完成调解工作。

  七、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值班考勤制度,形成有效的工作汇报机制。

  档案管理和值班考勤也是调解室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调解室工作能够保持连续性,高效性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所以要在加强沟通和总结的前提下,依照司法所的要求,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值班考勤制度,形成“每日一小整,每周一大整”的档案整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和制作值班考勤表。同时完善汇报

  制度,将每周给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总结和安排,每月给派出所的值班表以及每月给司法所的月报表,综合汇总,列出清单,提前整理,及时提交。

  相信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派出所的支持和配合下,通过调解室全体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不断落实、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计划,一步一个脚印,一定会将20__年的调解工作做好,为福田区的社会安定和谐,作出自己的贡献。

  派出所人民调解室

  20__年__月__日人民调解的工作计划2一、推进社区民族工作进程。

  20__年,全市社区民族工作以建设团结和谐民族家庭为目标,立足实际,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载体,突出重点、创造亮点,按照保持一个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两个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培育三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的规划,促进社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有针对性地举办一期社区民族工作专题培训班,推进县区和镇(街道办)和社区进一步深化对社区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力普及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加强社区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建设,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各民族间的团结和谐,创新城市社区民族工作体制机制。

  二、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

  推动各县区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社区创建经验学习交流,使示范社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广为人知、深入人心,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三、丰富社区民族工作载体。

  积极协调各方,主动地为示范社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助示范社区不断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充分发挥各自载体作用进一步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政策法规和民族知识有奖竞赛。加强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促进各民族群众和谐相处。广泛宣传、推荐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加强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慰问扶工作。扶持少数民族就业创业。进一步加强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来信来接待制度

  社区统战干部要认真做好少数民族来信来和接待工作,将少数民族映的情况和困难记录在册,并报请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助解决,对因各种原因不能解决的应及时说明情况。

  五、处理突发事件制度

  社区要按确保一方平安的原则,及时处理本地区由于民族、问题引发的事件,要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动态,配合有关部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尽量在社区内予以解决。

  六、双向服务制度

  社区确立,全心全意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理念,实行五个心须服务。一是落实民族政策,必须服务;二是利益受到重损害,全力提供助支持;三是家有下岗失业的,优先介绍优先提供公益性岗位;四是居家养老全力提供优质服务;五是家政服务,由社区爱心服务社提供优惠服务。积极引导、鼓励少数民族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共同参与文明社区创建工作。人民调解的工作计划3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利用宣传栏等村内宣传阵地,张贴法制宣传的各种文字和图片材料。

  2、组织人民调解信息员和楼长,通过会议、讲座等形式,宣传讲解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知识,法律常识并通过他们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精神。

  二、完善组织机构,及时调解和充实调解力量

  根据村内人员的变动及工作需要,及时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成员,按时对文化程度,基本素质以及工作积极性等方面不能适应形式发展需要的人员进行更新,确保村内调解组织网络的生机和活力。

  三、更新机制制度,提高调解效率

  村内稳定工作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急居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的工作原则,认真遵守民事调解工作职责,改善工作方式,提高调解效率,通过公考,公正的操作程序,杜绝人情调解,暗想调解,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

  四、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目标到位

  20__年的调解工作,仍然以防止民转刑,民间纠纷激化,群众性上访时间作为排查的工作中心,任然调防结合,充分利用社区组织和民间的力量,力争使民间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和98%以上。

  五、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村的多样性决定了调解工作的复杂性,因此,本年度将不断拓宽思想,改进工作方法,针对不同矛盾纠纷多讨论,多思考,努力寻求新的工作策略,从多方面吸取经验,以达到好的调解效果,计划从五个方面入手:

  1、组织村内调解信息员进行二至三次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加强宣传,规范调解协议书的制作。

  3、进一步完善居民组长,单元长工作网络,充分发挥他们的信息优势,引导他们全方位发挥群体优势参与到调解工作。

  4、深入开展村内矛盾大调解机制建设和运行,严格按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考核细则》的有关标准,对照执行。

  5、依据开发区工作要求,认真组织矛盾纠纷调解数据统计制度,准确按时上报。六、对照标准,努力争创优秀调解委员会20__年要按照序时进度,做好每个阶段工作,突出重点,狠抓每个细节,不轻易终止调解,使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总之,20__年调解工作要以提高居民的自身素质为着眼点,不断转变他们的思想理念,以人为本,从多方面来实现民事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标本兼治,努力实现和谐的社区人居环境。人民调解的工作计划4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三个文件和省、市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完善镇、村、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

  (二)加强协调人民调解投入工作。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改善办公条件,合理利用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经费待遇。

  (三)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促进规范操作;改革培训方式,变县级培训为主,镇级为辅,变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经验交流等并举的培训模式。

  (四)规范人民调解操作规程,提高人民调解质量。

  (五)完善跨区联调机制的建设,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模式。

  三、工作计划

  (一)1月份,召开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布置本年度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可与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合并召开)。

  (二)2月份,对各镇人民调解工作督促指导一轮。

  (三)3月份,组织金宝人民调解联调机构相互交流工作。

  (四)4月份,举办全县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

  (五)5-6月份,对全县各镇人民调解档案卷宗开展检查与指导。

  (六)7月份,组织对各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疏理、整顿、调整、充实、完善、提高工作。

  (七)8月份,适时开展对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

  查和指导,完善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基础工作,确保正常规范运作。

  (八)9-10月份,组织人民调解工作全面督查,迎接省市考核验收。

  (九)12月份,全面总结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制定新。

  一、加强民调组织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作风。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增强驾驭民调工作能力,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民调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二、深入开展群众性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宣传栏、标语和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制观念。

  三、以各自然村为单位设立纠纷信息员,及时准确掌握纠纷信息,做到处理纠纷果断及时,大矛盾不出村、小矛盾不出片。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四、加强民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送出去集中学习的方式,组织对民调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工作水平。

  五、成立帮教小组,了解掌握刑释、解教人员情况,采取结

  对子帮教等多种方式,积极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

  六、定期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月访和季度考核,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尽可能地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家庭的困难,预防重新犯罪。人民调解的工作计划5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重新调整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四个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成员进行充实,各社区将热心社区工作、懂政策、懂法律的老党员、老干部聘请为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壮大社区人民调解队伍。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将负责信访、民政、妇联、计生的工作人员充实到领导小组中。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工作中一起部署、考核、验收,切实提高各社区及辖区企业、单位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

  二、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提高调解员素质

  全年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2次,学习《人民调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调解小组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业务学习活动,每月进行1次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调解工作技巧和能力。

  三、开展人民调解排查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结合“三民”工作的开展,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解力度,充分发挥下派工作组的作用,通过排查化解着重解决居民中

  存在的各类问题及纠纷,确保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上交。同时,各社区要每月上报一次矛盾排查情况表,每季度上报一次矛盾纠纷分析材料,并制定出相应对策。街道每月结合信息研判会开展一次矛盾排查会议,及时分析化解各社区出现的疑难纠纷。

  四、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落实一案一补

  继续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各社区统一使用人民调解标识牌、人民调解印章、规范使用调解登记表,人民调解案件档案必须使用统一格式,调解案件要建立档案。街道调解组织调解任务为35件,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完成20件调解任务,书面调解建卷不少于5件。调解要建立调解台帐,使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规范化。

  五、努力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格局

  进一步发挥以街道信访维稳中心为龙头,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楼院居民区矛盾纠纷调解小组为基础的“三级”组织网络作用,采取分工负责和联合调处相结合的办法,对一些小矛盾小问题各调委会和调解小组自行解决;对辖区各类重大矛盾和问题,采取“大调解”衔接配合工作流程,按照“谁管理、谁负责”依法、及时地解决矛盾问题,确保群众反映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室治安调解组织的作用,用人民调解工作化解轻微治安纠纷和因民事纠纷引发的治安案

  件。人民调解的工作计划6一、指导思想

  我所将紧紧围绕全区的司法行政总体工作和办事处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认真履职,不断实现法律服务深化发展、法律保障更加有力、法制宣传成效突出、基层建设整体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加快社会经济发展,营造文明的法治环境。

  二、把握重点,发挥优势,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

  (一)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综治维稳中的基础作用。鉴于街道办事处社区调整,原先的12个社区合并为5个社区,届时将对各基层调委会进行相应调整,做到机构精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筹划年内在辖区内建立相关行业性、专业性或行政接边地区调解组织,加强对基层调委会日常管理,定期开展走访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优化调解员组成结构,计划年初通过社区推荐、群众选举等形式,将一批热衷于人民调解工作,学历高、能力强,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补充进来。继续落实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全面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协调街道办事处落实司法调解经费补助政策,对调解案件实行一案一补,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的各种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主动参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坚持以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强化调解能力,加大调解成功几率,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要求。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着力构建人民调解为基础、诉讼调解为主导、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审判作保障的“大调解”体系。

  (二)强化法制宣传,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法制宣传,首先要把作为法制宣传前沿阵地的司法所宣传出去,包括司法所的工作职能、业务范围,扩大司法所在广大群众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要学会打广告、做宣传,每月组织一次基层办公,每月编发一期工作简报。按照“__”普法工作规划,认真总结前期普法工作经验,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__年的法制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对矿企工人、广大青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人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和守法的氛围,以此带动和促进各个阶层、各个方面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为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打牢群众基础。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努力创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方法和途径,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普法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紧密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等专项活动,开展

  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协调好全体干警学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学法、知法、用法的能力。

  (三)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全面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工作,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摒弃目前一月见一次面,写一次情况汇报,记一次问话笔录的传统做法,做到勤联系,勤走访,勤交流,勤沟通,落实一对一帮教措施,定期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思想状态和工作情况跟踪摸底,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小组和监督人的作用,做到对每一个社区矫正人员知根知底。积极开展两类人员帮困扶贫工作,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帮助解决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问题,协助落实低保、经济补助等帮扶工作,注重提供心理辅导,帮助矫正对象疏导不良情绪,让矫正对象在矫正过程中得到更多的人性关怀,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杜绝重新犯罪。完善和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相关制度,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接收和帮教环节,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帮教对象自主创业,积极协调民政、金融、工商等部门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对帮教人员进行季度走访,了解其生活和思想状况,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力争全年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到100%,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达到8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人民调解

  的工作计划720__年,__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将围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路,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努力化解一切民间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本地区的稳定,定此工作计划如下:

  1、时垦握时事动态。人民调解员会不定期地组织全体调解工作人员学习各种政策、法律,掌握最新的时政动态,为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到理论上的依据。

  2、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制度。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着眼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重点落实好“三排查”:即落实社区每周的定期排查;落实特殊时期以及重节假日其间的重点排查;落实对矛盾纠纷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查。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报告制度。人民调解员会定期上报每月调解报表。

  4、做好接待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面向普通百姓的基层工作,是党和政府的窗口,人民调解员要以热情的态度和积极的方式,为当事人解答疑惑或助解决所映的矛盾纠纷,耐心地听取当事人来的意图,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做好接待记录,使当事人

  明明白白地离去。

  5、依法调解。在调解工作中,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先法律咨询和科学分析,注意实施之前的整个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认真、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

  6、做好以案释法工作。调解工作是人的思想工作,也是人对法律的认知工作,调解员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应向当事人各方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借助调解中的实际案子开展切身的法律宣传工作,使当事人不仅解决了矛盾纠纷,同时也从调处过程中学习和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

  7、明确目标。接待率达100%、调解范围内的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100%以上,没有因调解不当造成的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

  8、巩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要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力加强调解能力建设,提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层次,提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

  随着开放的不断深化,我们要根据社会转轨变型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思想和工作、生活的变化,随时调整我们的工作思路,除了要做好传统意义上的工作外,还要紧紧抓住法治这根

  主线,始终坚持将各项矛盾的解决纳入法治轨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人民调解的工作计划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学法氛围

  1、利用宣传栏等村内宣传阵地,张贴法制宣传的各种文字和图片材料,积极营造全民学法氛围。

  2、组织人民调解信息员通过会议、讲座等形式,宣传讲解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知识、法律常识,并通过他们在广大群众当中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精神。

  二、更新机制制度,提高调解效率

  村内稳定工作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急村民之所急,想村民之所想的工作原则,认真遵守民事调解工作职责,改善工作方式,提高调解效率,采用公开、公正的操作程序,杜绝人情调解、暗箱操作,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目标到位

  我村20__年的调解工作,仍然以防止民转刑、民间纠纷激化、群众性上访事件作为调解的工作重点,同时充分利用村级组织和基层民间的力量,力争使民间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和98%。

  四、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村的多样性决定了调解工作的复杂性,因此,本年度将不断

  拓宽思想,改进工作方法,针对不同矛盾纠纷多讨论、多思考,努力寻求新的工作策略,从多方面吸取经验,以达到更好的调解效果,计划从四个方面入手:

  1、组织村内调解信息员进行一至二次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加强宣传,规范调解协议书的制作。

  3、进一步完善调解信息员、村民小组长工作网络,充分发挥他们的信息优势,引导他们全方位发挥群体优势参与到调解工作。

  4、深入开展村内矛盾大调解机制建设和运行,严格按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考核细则》的有关标准,对照执行。

  五、对照标准,努力争创优秀调解委员会

  20__年要按照工作进度,做好每个阶段工作,突出重点,狠抓细节,不轻易终止调解,使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总之,20__年我村人民调解工作要以提高广大村民的自身素质为着眼点,不断转变他们的思想理念,以人为本,从多方面来实现民事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标本兼治,努力实现和谐融洽的人居环境。

篇三:人民调解工作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亮点

  

  2019年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通过总结,人们可以把零散的、肤浅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系统、深刻的理性认识,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以便改正缺点,吸取经验教训,使今后的工作少走弯路,多出成果。它还可以作为先进经验而被上级推广,为其他单位所汲取、借鉴,从而推动实际工作的顺利开展。XXX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19年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9年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华容县司法局在华岳阳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结合部门职能实际,不断创新管理方法,强化措施落实,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色亮点频出,工作成效明显,现将亮点工作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推进两个专项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了“四查四防化纠纷

  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调解活动;二是深入开展了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三无”村(社区)创建活动。

  1、营造深入开展两个活动良好氛围。自活动开展以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开展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三无”村(社区)创建活动和“四查四防化纠纷

  千乡万村创四无”,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层层召开了工作会议,共计张贴宣传标语150张、拉横幅10条、开广播会6次,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为推进两个专项行动创建活动营造了良好氛围。

  2、创新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方法。一是健全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上半年,我县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都达到“八有六统一”规范化建设达到98%以上。二是加强了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全部由3至5人组成,其中专职调解员1名,兼职调解员2至4名。三是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及时消除矛盾纠纷隐患。发现一起调处一起,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

  3、取得新时代“枫桥经验”良好效果。今年专项调解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共排查矛盾纠纷2467件,调解纠纷2412件,调解复杂疑难案件102件,对婚姻家庭不和、邻里关系紧张、两性情感纠葛等具有普遍性、易引发“民转刑”的矛盾纠纷重点排查,发现矛盾纠纷隐患,及时化解。围绕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案件开展集中排查。加强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做好预警布控,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回头看

  1、全面自查、扎实推进

  结合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部署,要求请各司法所、相关股室对照12类涉黑涉恶犯罪行为,在辖区和行业进行深入的自清自查工作。

  1、是否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台账,对线索进行分类,对线索办理进度进行眼踪、记录;2、对于上级交办的线索,是已及时展核査工作,并按要求反情况;3、对于因描述不具体、不清晰或内容缺失返回单位需重新填报的问题线索,是否已根据要求重新填报;4、是否还有未及时上报的涉黑恶线索;5、对于已经核完毕的线索、是否按程序逐一进行回复

  和反馈。

  2、认真排查、及时上报

  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十二类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组织摸排,收集线索,填好线索摸排表报局扫黑办。

  核查和填报工作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不能按时完成工件的,需向局扫黑办出其书面情况说明。

  3、责任追究、重点督办

  局扫黑办对线索“回头看”工作进行重点督办,对于没有按要求开展线索“回头看”工作的相关股室、局属单位,局扫黑办下发督办函,重点挂牌整治。

  三、开展全县双十佳评选活动

  为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和纽带作用,由县司法局报县委政法委全会召开,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县委政法委华政发【2019】8号文件通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全县组织开展“十佳”评选活动。

  一是成立了“双十佳”评选领导小组

  成立人民调解“双十佳”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志辉同志任组长,金辉、郑军、彭俊、双永华、张耀、徐忠乐等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徐忠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是提出了评选原则、对象及数量

  此次评比坚持“公开、公平、民主、透明”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统一领导、整体规划、分组实施。

  “十佳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单位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包括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行业性专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包括:乡镇、部门单位、基层司法所等。

  “十佳人民调解员”(10人):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单位的人民调解员。

  三是确立了评选方式

  (一)初步评选(9月30日前)。各乡镇、部门单位根据上述评选推荐条件进行自评,推荐候选对象。

  (二)正式评选(10月1日-11月30日)。根据初步评选所确定的对象,采取网络投票和全会投票进行正式评选。

  四、组织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

  经县委政法委组织,司法局牵头于6月24日组织全县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培训邀请了县司法局陈健、湖南理工学院教授侯元贞先后进行授课。县司法局陈健就全县人民调解员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棘手及常见的法治问题进行剖析,为大家讲授了法润民生等相关工作经验,授课内容贴近实际,操作性强,为今后向群众提供更加多样性、个性化的精准法律服务提供了良好的参照标准。

  此次培训旨在提升广大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素养,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员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县委政法委书记谢志辉从“尽心尽力把人民调解的优势保持好、发挥好;尽心尽力把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好、领导好;尽心尽力把人民调解的工作组织好、保障好”三方面,同培训人员交流学习人民调解工作经验,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如何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深入推进平安华容建设、努力建成全省全面小康经济强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1、强基层,狠抓基础设施建设;2、定措施,狠抓管理机制建设;3、重素质,狠抓组织队伍建设;4、促发展,狠抓工作职能发挥。

  2019年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为建设平安和谐王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保障有力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明确了乡社会矛盾综合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党委副书记何红英任副组长,具体领导、督促、协调全乡的人民调解工作。乡党委、政府在经费比较紧张的情况下,确保了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经费的拨付力度,为全乡的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领导和经费保障基础。

  二、制定人民调解工作意见,推动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

  为进一步推动我乡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矛盾化解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遏制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信访案件的发生。工作意见对全乡范围内人民调解机构的组织建设、工作机制、教育培训、工作待遇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我乡广大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开展人

  民调解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

  为加大人民调解在矛盾化解工作的重要作用,构建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我乡还建立健全了排查机制、化解机制、研究机制、培训机制等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推动了我乡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在全乡范围内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四、制定管理办法,加大调处中心管理力度

  为构建“大调解”工作平台,提高我乡矛盾纠纷综合排查调处中心工作水平,我乡还制定了乡调处中心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规定,乡调处中心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与信访办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设在信访办;直接面向求助群众,对各类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处理,一体化解决”。

  管理办法明确了调处中心承诺制度、值班制度、受理范围、调处方法、工作纪律、案件受理登记制度、调解受理领导审批制度、调解员规则、奖惩措施等。

  管理办法要求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应通过“现场调处、庭式调处、听证调处、陪访调处”等方法调解来访群众的矛盾纠纷。

  五、积极参与信访案件调处,遏制信访案件高发势头

  在及时高效化解日常矛盾纠纷的同时,乡调处中心及各

  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还积极参与信访案件的调处工作,成功化解和劝阻群众上访5件(次)8人次,避免上访案件3起4人次,目前还有多起信访案件在调解中心的稳控调处中。

  2019年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朝阳社区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会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

  社区上半年组织各类居民法律知识学习班期,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受益多人。每逢过节时,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挨户向居民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调解起,成功率大。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区在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为进上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朝阳社区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社区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个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次,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上半年朝阳社区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通畅,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补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社区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篇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亮点

  

  【人民调解工作创新】

  人民调解工作亮点

  人民调解工作创新一、创新工作理念要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必须确立新的工作理念,用新的理念分析矛盾,探索规律,才能不断寻求新的发展路子。

  1、必须确立“大服务”的理念首先,要确立为“第一要务”服务的理念。我们必须认清形势,转变思维,更新理念,克服那种“发展与调解无关”,“就调解而调解”等单纯业务观念。其次,要确立为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的理念。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面对面的群众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有能够走进群众心里,与群众打成一片的融合力;

  有组织指挥,协调各方的调控力;

  有遇乱不慌,从容应对的处置力。因此要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必须牢固确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新理念,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唯一标准,多体谅群众难处,多进行换位思考,努力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多做耐心细致说服劝解工作,坚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力争各方和解,千方百计提高调处成功率。再次,要确立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服务的理念。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法律制度。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基本方略的实施,民主与法制建设步伐加快,人民群众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也进一步增强,我们必须积极适应国家法治化进程加快的步伐,确立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服务的观念,努力做到法情理相结合,有力地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层次,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切实抓好普法教育、法制培训、法制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措施落实,改变以往只单一抓好纠纷调解的做法,把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到服务于国家民主法制建设政治高度来认识。

  2、必须确立“大调解”的理念要针对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趋势,积极探索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组织协调、基层司法行政组织为依托,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合力共抓的“大调解”工作新格局,走出一条“横向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齐抓共管”的预防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新路子。要加快从“一家抓”向“大家抓”的转变,按照“大调解”工作思路,尽快形成党政领导重视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司法行政部门为主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新格局,建立起调解、治安、信访等多项职能联动的工作机制。

  3、必须确立“大发展”的理念发展是人民调解工作永恒的主题,同时也是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要务”;

  人民调解工作只有在新形势下不断开拓、创新和发展,才能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要“大发展”,还必须确立差异型竞争意识,既要充分肯定已取得显著成绩,更要清醒地看到存在不足,尤其是经常与先进地区相比,承认自身工作差异,才能强化竞争意识。只有牢固确立“大发展”理念,清醒地看到存在差异,敢与强手过招,才能全面推进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向新的目标方向前进。

  二、创新工作机制人民调解工作要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发展的新形势,必须创新工作机制,才能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

  1、领导维稳责任机制。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真抓实管。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考核,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司法所、调委会建设,配强司法所长、调委会主任,配足司法所及调委会工作人员,并加强对他们教育培训和管理,全面提高他们政治业务素质。

  2、大调解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共同参与、司法为主协调、各级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

  3、矛盾预测预防机制。要加快从“重在调”向“重在防”的转变,把主要精力化在防范治本上,尤其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例如:城市拆迁、土地征用、道路建

  设、水利建设等,除科学论证外,各有关部门要提前介入,收集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可能引发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努力做到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有效落实防范措施。

  4、矛盾集中排查机制。要坚持每月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制度,改进排查方法,完善调处方式,及时发现和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明确各部门调处化解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然处置,避免矛盾纠纷激化或酿成群体性事件,把这项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

  5、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各地各部门都要制定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一旦发生,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平息事态,妥然处置、及早依法调处,努力做到调处工作走在激化前,防止事态扩大矛盾激化,确保社会稳定。

  三、创新工作方式人民调解工作只有自觉顺应变化了的新形势,着眼于解决发展中的新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水平,才能坚持与时俱进。

  1、必须坚持工作重点转移。要明确工作重点,根据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对象,矛盾纠纷性质和表现形式的变化,必须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来,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履行职能,拓展工作领域,发挥工作特色,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

  线”,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上来。

  2、必须坚持工作关口前移。要调整工作思路,积极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工作方针,努力做好“超前防范”,以“防激化、创六无”为主题,始终把预防矛盾纠纷发生、防止矛盾激化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3、必须坚持依法调解、法情理结合。随着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增强,仅仅依靠传统的调解手段,依靠调解干部的个人威望或者简单的劝导说服,难以达到应有的调处结果。因此,为了创新调解工作方式,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必须适应国家法治化进程的步伐,把依法调解作为人民调解工作首要环节,并努力做到法情理相结合,要运用政治、法律、经济、行政、思想教育、道德约束等多种手段,依法、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力地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层次,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四、创新调解效力创新调解效力,在现有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提高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新途径、新办法。

  1、全面实施人民调解员等级制度。坚持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以提高调解员素质,规范各项业务工作,调动工作积极性为目的,通过人民调解员等级制度全面实施,为创新和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力打下扎实基础。

  2、积极探索调解协议“公证制”、“审核制”、“指导制”、“备案制”,提高人民调解协议履行率。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和工作制度,力求所达成调解协议书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努力争取法院系统配合支持,积极探索调解协议书司法“审核制”、“确认制”、“备案制”、“指导制”以及有关调解协议通过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制”等有效做法,因地制宜,逐步推广,以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率,增强人民调解公信度。

  3、优化环境,落实保障,切实解决调解人员的后顾之忧,以确保人民调解各项职能效力的全面发挥。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和支持,切实解决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人、财、物”等方面实际困难,努力解决人民调解物质保障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地位、作用及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都来理解、关心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为创新调解效力提供最根本保障。

  本文来自xxxx

篇五:人民调解工作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亮点

  

  人民调解创新制度

  关于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全面推行

  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面对面”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探索加强新形势下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从根本上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处积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全面推行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面对面”制度。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继承发扬我国民间调解传统并不断发展完善起来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第一道防线”,能够正确引导人民群众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全面推行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面对面”制度,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积极响应党的十九大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全面构建和谐幸福仪阳的要求,也是对人民调解的创新和发展。“面对面”制度的推行,将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提高矛盾纠纷的受理率和调解成功率,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最大程度实现为党工委、办事处分忧、为信访分流、为百姓解难的工作目标,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二、工作任务

  (一)整合资源,不断强化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

  1、健全完善街道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道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由街道一把手负总责,党工委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全处矛盾纠纷调处联席会议,协调指导涉及全处性的重大疑难纠纷的调处化解;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党工委政法委员负总责,司法所具体负责协调日常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开展,全处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具体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要积极参与和抓好与本部门有关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2、巩固发展村级(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小组调解组、家族调解员三级调解组织网络。村级(社区)调委会由村调解主任任主任,村调解主任与村警务助理尽可能由一人担任。村级(社区)调委会具体负责调解本村的各类矛盾纠纷;村民小组调解组具体负责协调化解本小组内跨家族的各类矛盾纠纷和家族调解员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家族调解员具体负责协调化解本家族内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通过巩固发展家族、村民小组、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的发生和激化。

  (二)集聚合力,全面推行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面对面”制度

  在强化全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的基础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积极探索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村、各职能部门作用和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全面推行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面对面”制度,引导整合纠纷的各种解决力量积极参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处、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1、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面对面”制度适用范围

  村级属地化解“面对面”。村级调解组织是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前沿,能充分发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要定期组织开

  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立即展开调查,及时化解在萌芽。对情况较为复杂,一名调解员调解较为困难的矛盾纠纷,村调委会可视情况实行村级属地化解“面对面”。由村调解主任作为召集人,依托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和村调委会,在前期对纠纷事实进行扎实细致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召集纠纷双方当事人、相关村小组或家族调解员、村法律顾问、村警务助理等,开展“面对面”现场调解,力争一站式化解纠纷。

  街道多元化解“面对面”。当纠纷涉及多个职能部门职责,村级调解组织多次调解无果,群众诉求至街道办事处时,为畅通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街道调委会可视情况实行街道多元化解“面对面”。由党工委政法委员作为召集人,依托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街道调委会,召集纠纷双方当事人、相关村负责同志、调委会中纠纷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村法律顾问、派出所民警等,开展“面对面”现场调解,形成多元化解合力。

  2、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面对面”制度运作流程

  “面对面”调解主要由所在调委会负责同志主持,具体按照前期召集方扎实开展调查、现场召集方“面对面”调解、事后双方认可签订调解协议三个流程进行。

  在前期开展调查工作中,召集方要主动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开展事实调查、及时商讨解决措施,通过调查分析,召集方认为能够在这一阶段将纠纷化解的,要尽可能将纠纷成功化解在该阶段,以避免不必要的资源调度。

  在“面对面”调解工作中,召集方通过开展扎实细致的调查认为确需召开“面对面”现场调解的,召集方要站在中立的角度,将双方当事人请

  到调解现场,通过采取双方当事人逐条提疑问辩对错、村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即时解答相关政策、法律顾问现场解释法律法规、派出所民警全程维护调解秩序、调委会针对纠纷给予分析、给出调解意见的顺序展开。整个“面对面”调解过程要重沟通,重和解,召集方要切实将“面对面”现场调解作为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催化剂,真正做到前期扎实调查,现场充分调解,力争使双方当事人能通过“面对面”的理性沟通,辨清事实,明晰权责,互谅互让,达成和解。

  经“面对面”现场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调委会要积极帮助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为确保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还可就达成的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人民法院依法做出确认决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通过开展“面对面”答疑、“一站式”调解的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面对面”制度,着力在全处营造“合议制”式的矛盾纠纷调解氛围,逐步形成“矛盾合力调处,问题面对面化解”的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实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目的。

  3、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面对面”制度激励机制

  为更好地调动各职能部门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积极创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面对面”制度激励机制,按照“谁调解、补贴谁”的原则,对全处各级调解组织调处解决的矛盾纠纷实行“一案一补”激励机制。

  (1)补贴范围及对象

  (2)补贴方式及标准

  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面对面”调解纠纷,调处成功,按要求签订调解协议书、制作规范调解卷宗的,按纠纷涉及职能部门的数量,补贴标准不低于涉及两个以下(含两个)职能部门的一般纠纷每宗奖励100元、涉及两个以上五个以下职能部门的疑难复杂纠纷每宗奖励300元、涉及五个以上职能部门的重特大复杂纠纷每宗奖励500元。

  4、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面对面”制度考核奖惩办法

  (1)将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面对面”制度纳入年终对村考核内容,并适当加大考核比例。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年度考核等级评为优秀的调解集体和人民调解员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通报问责;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进行严肃追责。

  (2)增设村级“金牌调解室”、村级“调解能手”等奖项,予以单独表彰奖励。

  (3)村调解主任是村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面对面”调解的具体召集人,为成功化解纠纷,在前期开展调查、现场“面对面”调解等工作中将会倾注较多心力。对于不是村警务助理的村调解主任,适当给予一定固定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参照村警务助理补贴标准。

  (3)对村调解主任(警务助理)召集开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面对面”工作进行单独考核,考核内容与村调解主任(警务助理)固定补贴直接挂钩。

  (4)纠纷涉及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在街道多元化解“面对面”中的配合程度是该项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其表现将列入年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个人评先树优的依据。

  三、工作要求

  1、司法所应认真做好对各村级调委会、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宣传培训工作,不断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面对面”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归类分析,把握规律特点,提出化解方案,切实履行好对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面对面”制度开展的管理、指导工作。

  2、各调委会应充分利用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平台,认真开展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复杂纠纷的“面对面”调解,对化解了的矛盾纠纷要及时立卷归档,形成规范调解卷宗,以便接受街道调解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

  3、遵循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按照家族、村民小组、村、处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分级调解,下级经多次调解难以达成协议的,方可申请上级调委会进行调解,同时将相关调查调解材料一并移交上级,并积极配合上级进行调解工作。

  4、要始终把依法调解、自愿平等和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贯穿到矛盾纠纷的受理、调解、达成协议的各个环节。综合利用法律、政策、道德、情理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多方面、多层次解决矛盾纠纷,不把本级出现的矛盾纠纷推向社会,不把本级应处理的矛盾纠纷推给上级,并注重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相互补充。

  5、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优势,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抓好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面对面”各项具体任务落实。

篇六:人民调解工作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亮点

  

  关于创新发展我市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市作为一个沿海城市,经济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问题,其中包括了矛盾和纠纷的增多。这就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有成效的人民调解队伍,促进调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为了深入了解我市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和发展瓶颈,本团队对各区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调研,并对调解工作中的优点和不足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得出如下结论:

  一、调解工作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司法系统的负担

  人民调解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是通过协商发现纠纷、通过调解化解纠纷、通过沟通协调改善关系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诉讼和司法资源浪费。我们的调研结果表明,我市各地人民调解中心的调解工作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司法系统的负担,为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二、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亟待解决的瓶颈

  1.调解操作规程不够明确:调解员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一些操作不够规范的情况,很多时候是因为调解规程不够明确,导致操作并不严格。

  2.调解员从业水平不高:由于调解员在聘用过程中,普遍存在着选人不当的问题,加上过去的调解员培训体系也不够完善,直接导致调解员的从业水平并不高。

  3.调解员的工作压力大:现阶段人民调解工作初期,调解员在工作中面临着很大的工作压力和挑战,难免会出现心理疲劳和工作失误等问题。

  三、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的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几点对策:

  1.优化调解规程:鉴于调解规程不够明确带来的问题,调解委员会应该加强制定调解规程的工作,以明确操作规范和调解的实质。

  2.完善调解员培训体系:在人员选拔方面,调解委员会应该制定明确的选人标准,并在调解员聘用前组织有关的实务培训,从而提升调解员从业水平。

  3.调解员心理疏导:在工作中应加强调解员的心理疏导,通过心理咨询和辅导的方式,减轻工作压力,避免工作中出现的心理失衡和疲劳问题。

  综上所述,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是在加快全面深化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应运而生的。针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亟待解决的瓶颈,我们应该通过不断完善调解规程、提高调解员水平、加强心理疏导,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让它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举例分析

  以上文中提到的第一个问题为例,即调解规程不够明确,在具体操作中可能出现不规范的情况。在实际情况中,我们了解到一些调解员在处理案件时,对于规程并不是十分清晰,导致一些细节处操作不当。比如,某调解员在处理一起离婚纠纷时,由于对调解规程不够熟悉,没有及时告知当事人离婚财产如何处理,最终导致双方产生误解,再次引发纠纷。此类问题的出现,直接影响了调解的效果。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提出优化调解规程的对策,需要调解委员会加强制定调解规程的工作,明确规范操作和调解的实质。例如,可以通过撰写调解指南或者操作手册,明确调解工作中的行为规范和工作标准,从而更好地指导调解员的操作。

  总结全文

  本文针对我市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和发展,进行了调研分析。首先说明了调解工作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司法系统负担,并对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然后,提出了三个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的对策,包括优化调解规程、完善调解员培训体系以及加强调解员心理疏导。最后,通过实例分析,进一步说明了调解规程不够明确所带来的影响。

  总体来说,我市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发展潜力巨大,但也存在许多问题和瓶颈。只有通过持续创新和改进,才能使调解工作更加高效,为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总结延伸

  本文从调解工作的现状出发,提出了三个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

  新发展的对策。本文对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举例说明了调解规程不够明确所带来的影响。

  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的对策其实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思考和探究,下面我将结合本文中提到的对策进行延伸。

  首先,在优化调解规程方面,可以探究如何更好地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程,并提高调解员的规程意识和操作能力。例如,可以加强调解规程的普及和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调解规程,并在规程中添加实际案例进行说明,从而更加有效地提高调解员的操作水平。

  其次,在完善调解员培训体系方面,可以考虑如何系统性地培训调解员的能力,包括认知能力、沟通能力、处理纠纷的能力等等。例如,可以开展调解案例研讨,培养调解员的对案例思考的能力;可以针对不同类型的纠纷,提供不同的沟通技巧和处理方法。

  最后,在加强调解员心理疏导方面,可以思考如何更好地帮助调解员处理好工作和生活的平衡。例如,可以开设心理健康培训课程,帮助调解员掌握应对工作压力的方法;可以组织调解员间的经验交流,让大家有机会进行相互帮助和支持。

  总之,针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需要我们不断地进行思考和探究,持续推动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只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设,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稳定,实现和谐发展。

篇七:人民调解工作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亮点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汇报

  诉前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下面是搜集整理的编辑出版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汇报,欢迎阅读。版块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汇报

  今年以来,新都区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市司法局突出一个主题(化解社会矛盾篇章)、强化两大功能(强化全局性大力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的功能;深入开展基层社会民间纠纷的预防和调解,发挥群众立法机构功能)、夯实三块基础(夯实组织建设、各支部队伍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三项基础性工作)工作目标,全面推进下基层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世界生态现代农业田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选举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做出积极推动了积极贡献。

  一、领导重视,人民调解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广泛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

  三、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特色鲜明,亮点突出

  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员队伍稳定,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能力相对而言;调委会制度完善是开展好人民调解的前提。

  (一)依照《人民调解法》重新对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统计,并积极探索和思路清晰推进“星级”调委会评定工作。总计评出马家镇石坝社区、斑竹园镇忠义社区等“三星”级司法局委员会12个;大丰街道崇仁社区、泰兴镇张庵社区服务等“二星”级司法局委员会个。全区13个镇(街道),253个村(社区),26个企业、行业(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同时,根据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其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六进六入”专项活动精准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施意见》(新都司发〔2022年〕27号)和《关于分组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六进六入”专项活动的交回意见》(新都人调组〔2022年〕1号),在我区广泛掀起了“调解组织进园区入公司企业、进中小企业入车间班组、进住宅小区入楼幢院落、进车站入客运专线、进景区入名胜名胜古迹、进市场入摊点柜台”的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调解员行政调解的合理衔接。至10月底,在区司法局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区工商局在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上建立了中国建设银行新四区都支公司、苏宁电器常务委员会商场司法委员会;区商贸旅游局在桂湖公园、宝光寺分别建立了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交通局在新都汽车站、石板滩汽车站建立了客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房管局成立了区物业纠纷调处委员会,并在新都镇新城花园、东竣湖,大丰街道办方营小区、泰兴镇普河小区、木兰镇农和片区等多个大型居民聚居区建立了小区调委会,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与此同时,我区司法调解渐次与人民调解的良性互动也在不断磨合和探索中前行,并取得了成效,截止目前,仅检察院委托检调对接约调解案件就达17件,调解成功15件,调解成功率达88.2%。基本实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科研工作”的人民调解民泽。

  (二)在调解员队伍建设上,我们注重提高调解员素质和素养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积极完善和探索调解员“等级”评定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制度。并按市局标准调解员评定标准评定出钟瑜、韩博怀、黄贵长、邱文昌、刘迎松等一级、二级人民调解员17名;周小丽、黄成福等三级、四级人民调解员136名。并联合区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课程司法局联络员培训的通知》(新司发〔2022年〕38号),于7月19日至8月12日,采取各镇(街道)分片集中,由

  调解科长和高级法院立案庭、基层法庭庭长统一授课的方式,对全区13个镇(街道)1530余名千余名调解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人民调解法知识培训;10月,利用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之机对缺课调解员或进行了补训,使调解员全年参训率达100%,广大人民调解员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精神和各项规定,更好地实施《人民调解法》,开展好执法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还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调解骨干培训班,先后组织四批28名司法所长、律师、基层法律农村基层服务从业者等调解骨干、调解能手参加省、市人民调解法律知识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我区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在调解员队伍建设上,以政府购买服务招工形式面向全区公开招录了26人民调解专职法律服务社工锤炼到基层司法所协助开展名工作,为调解员专业化建设项目探索出一条一条新路。

  (三)按照“六统一”、“六落实”要求在每个镇(街道)分别建设了2—5个高标准的村(社区)标准化人民调解常务委员会,计划再用2—3年时间促使全区有条件的村(社区)、企业、行业(专业)调解组织法律援助故仅达到标准化调委会建设要求,形成镇镇有特色、处处有亮点的人民调解杀手锏新格局。同时,对调解文书按照司法部最新标准重新进行了规章,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1500本75000余份,人民调解卷宗5000余套,利用调解员培训课程之机,调解员补发到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手中。

  四、广泛开展化矛盾、促和谐专项活动,维护全区社会自由民主稳定

  今年,区司法局在此期间下发《关于集中开展“会议”前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专项化解维稳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22年〕6号)、《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22年〕16号)、《关于开展2022年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22年〕21号)、《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四无村(社区)”创建活动完善基层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新都司发〔2022年〕24号)、《关于深入开展“人民调解抓住机遇化解

  矛盾纠纷攻坚克难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22年〕26号)、《关于开展“十一”国庆期间矛盾专项调处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22年〕59号)以及争当调解能手等活动,把人民调解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警民亲”活动紧密结合,以活动为抓手,在全区广泛席卷了化矛盾、保平安、促和谐的群众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热潮。军屯镇、马家镇成功善后处理了社会影响大、持续时间长的病人家属与区人民医院、镇卫生院的医疗事故纠纷;木兰镇、新都镇、群体性竹园镇成功调处了多起工伤事故纠纷引发的斑的事件;新合同纠纷繁镇调处了危及多人的重大食品安全纠纷;石板滩镇、新民镇把“警民亲”活动落实到矛盾纠纷调处基层工作中去,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成功调解了多起赡养、劳动务工纠纷。通过活动的开展,一大批损害社会稳定的“积案、老案、难案”得到及时如何有效化解,切实为当地党委政府分了忧、解了难。而且,各种活动有安排、有督查、的小结,确保了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1—10月,全区各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复杂疑难矛盾纠纷1489件,调解成功1437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存活率达为100%和96.5%。一至三季度核发个案833件,个案补贴金额91000元。

  同时,区民政局还充分发挥省、市调解能手的十分积极作用,多次在新繁、斑竹园等镇召开省、市调解能手和部分居委会(社区)调解主任座谈会,交流调解经验和教训和心得,对一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展开会诊,引入律师参与检调对接,我市有效地提高了我区人民调解化解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能力。

  五、塑造典型,加强宣传,扩大我区人民调解社会号召力

  今年以来,我区大力塑造展现人民调解先进典型,激励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工作投身人民调解调解员,努力为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1月,新一代都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石板滩镇法制委员会、三河街道二台子河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成都市“大调解”组织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斑竹园司法所司法警卫团、“首席”人民调解员韩博怀,龙桥司法所室主任胡

  先明,木兰司法所司法副团职、“首席”人民调解员罗长林,新民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刘清泉,新繁镇南街社区大街调解主任邓小云获成都市“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同时韩博怀中共上海市委仍然获得成都市委、市政府命名的成都市“十大调解能手”称号。7—8月,借对全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人民调解法》培训之机,对2022年表现突出的45个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高科技先进单位和集体,49名调解先进个人以区人民调解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进行表彰(新都人调组〔2022年〕2号《关于2022年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近期,军屯司法所所长余茂云由于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成功调解多起重大群体性的事件,辖区调解组织、电子化调委会建设成效显著,经局党组推荐到市司法局表彰。

  今年,省市及其他传媒也对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广泛报道。1月,四川电视新闻频道对我区的《人民调解法》大型宣传活动进行了宣传教育专题报道;5月,四川电视2台“名星茶馆”栏目对我区成功调处大丰华美社区两个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因小孩早恋导致辍学离家出走的邻里纠纷进行了专题点评报道。8月,《成都日报》、《四川法制报》分别对我区的国民调解员培训工作进行了报道。10月,“省十大调解能手”新繁司法所所长钟瑜的“钟式调解法”先后被《成都日报》、新浪网、易网转载。1—10月,编印人民调解月报10期,撰写简报30余篇,适时反映了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动态,多篇被市司法局采用并向全市转发,对宣传我区人民调解教育工作,提升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人民调解工作业的重要性认识较弱,表现在调解组织机构建设上,一些有条件的园区、企业不愿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部分企业、村(社区)规范化资金投入调委会建设投入不足,无调解室,制度不健全,在工作中开展缺乏力度,有名无实,形同虚设。

  (三)统计数据不及时、不全面。一些调解组织不文武兼备统计,以致统计数据失真,不能准确反映全区矛盾纠纷现状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四)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信用风险强,在调解员队伍规范化管理,推行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上存在较大难度,还需进一步探索。

  七、201x年工作思路

  (一)按《人民调解法》其要求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尤其是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使人民调解网络更加完善,力争覆盖面达100%。

  (二)加强标准调委会建设工程力度,使全区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85%以上达到“六统一”、“六落实”建设标准。

  (三)加强调解员队伍和调解员素质建设。一是充分发挥专职法律服务社工队伍的积极作用,使之成为基层一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尾端力量;二是加强对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调解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片面使用人民调解文书的能力,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四)广泛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专项活动,以活动解民忧,以活动促稳定,进一步深化冲突纠纷化解、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视察

  xx乡调委会在县局湖南省人民政府和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人民下所,为维护xx乡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乡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71起,涉及人数420余人,调处371起,调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参与指导

  调处复杂疑难纠纷66起,调处率达140%,调处成功率99%,履行率140%,重振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中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额外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乡四级预警网络。村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社区)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蒋蕾蕾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寻获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等待时间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经办,并及时通过内部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体系。乡准则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或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擅自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采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高度赞扬找到那个部门负责人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纷争。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社区)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宴请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入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子,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二、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其一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法律援助、纠纷排查专项治理、关键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

  建立健全此项工作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完善面谈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此项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规章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不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培训班调委会主任,3月22日至23日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1名;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运营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国际标准。组织协调中心必须要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必须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为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社区)正规化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并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三、集中开展了调解员业务培训和送法村官上门活动。

  四、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思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法律纠纷矛盾纠纷大排查非常大调处活动,摸清外界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所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勤奋工作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前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乡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新建警司联合庭、“诉前调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者的诉讼成本,而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乡和谐稳定。

  目前,人民调解已演变成成乡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所被誉为及各信访委员会成为xx乡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民事纠纷非常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贯彻执行指导,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xx”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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